学校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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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为全面实施并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同时对学生学情进行即时监控并掌握,学校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做好月考、中考及期末三类质量检测。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考试工作水平,体现考试工作实效性,现拟定彭原初中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一、监考四项要求:
1.开考前10分钟由第一位监考老师在教务处领取试卷,第二位监考老师进入考场,安排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待试卷发放后,两位监考教师先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好卷头,再开始答卷,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考试习惯。
如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延误或开考铃声响后5分钟者未到者,每人次扣除10元;请假未监考每人次扣除20元(特殊情况除外),监考矿工一次扣除100元。
2.考试时间未结束前1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由监考教师负责。若出现个别学生提前离开考场,将追究监考教师责任,每人罚款5元。
3.监考期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在考场接打电话、看手机、看书等干与监考无关的事。在巡考中若发现上述情况,每人次罚款10元,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学生作弊或者考场秩序混乱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考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将试卷送教务处,并分科目用订
书机密封装订,并在封条上填写考场和监考教师姓名,试卷不得倒置或装订出错。若出现试卷装订丢失,或者没有填写好监考教师姓名者,每人次罚款10元;若出现试卷倒置装订出错,每人次罚款10元。
二、学生答卷四大规范:
1.认真填写卷头,考生姓名、考号、班级等信息,不在密封线外答题,卷头书写工整、清晰。
2.作业书写字迹端正、清楚、整齐,字体大小适中、匀称,做到不顶格。
3.学生在抄写句子或小节时,开头要空两格,标点符号占一个格子,标点与末行的最后一字占一格。
4.学生书写的过程中要求学生认真观察字体,力争抄写时不漏字、不添字,如书写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用橡皮轻轻擦去进行修改,或用修改符号进行修改。
三、阅卷六大原则:
1.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监考安排表》。各组要组长要认真负责,组员密切配合,保证阅卷顺利进行。
2.按时阅卷,服从阅卷组长对阅卷工作的各项分配。阅卷迟到10分钟,一次罚款10元,请假未阅卷一次扣除50元(特殊情况除外),阅卷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2.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阅卷组长负责分好阅卷任务,任务明确。填写《彭原初中阅卷记录单》,以方便阅卷抽查组抽查、核
查。
3.在未启封前汇总个人总分时,不能随意加减分值,凑分,找分,例如58、59或88、89分等,划为及格现象,要严格杜绝。
4.阅卷后,各组织认真填写各组成绩汇总表,数据确保准确详实,不要随意涂改,以备教务处汇总。
5.试卷批阅完成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和《阅卷记录单》交回教务处,学校班子成员统一核查阅卷情况,对分数加错,阅卷出现错误的情况进行通报。
6.试卷启封后,试卷中的任何错误计分原则上不予修改,若复查确有错误,需要改的,科任教师需告知阅卷组长,报教务处核对,无异议后,方可修改,负责不得随意修改。
四、班主任五项工作:
1.第一场考试前30分钟,各班主任组织摆放桌凳,充分利用教室空间的原则;组织学生做好考前思想教育及宣传,调整好心态,做好积极复习。
2.班主任应安排好生活委员及班干部等随时注意考场整洁,清静;在后黑板写上“严肃考纪认真答卷”的标语
3.教务处下发各班插班说明,各班主任严格按照分班人数及人员进行分班。
4.监考中注意各年级的充分插班,尤其是第一科的考试。
5.考试结束后,组织学生尽快按照作息时间进入正常学习状态。
五、有关说明
1.临近退休(2年内)教师,根据情况,可不安排阅卷,安排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2.特殊情况由校务会决定,情况属实,不扣款,同时对监考、阅卷组不予以补助,监考由教务处安排,阅卷任务由阅卷组成员共同承担。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校长室负责解释。
西峰区彭原初中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