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计规范全面版
商用制冷设计标准规范2018
商用制冷设计标准规范2018
商用制冷设备在不同行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包括超市、酒店、餐饮、医疗机构等。
为了确保商用制冷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有必要制定一套标准规范。
首先,商用制冷设计标准规范应该包括设备选型与布置方面的规定。
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规定商用制冷设备的种类、型号和参数。
同时,要求设备的布置符合工艺流程,并且考虑到后续维护和检修的便利性。
其次,标准规范还应规定商用制冷设备的安装要求。
商用制冷设备通常需要与建筑物的电力、给水、排水系统等进行连接,因此安装过程需要考虑到相关的安全要求,如火灾防控和漏电保护等。
另外,对于特殊环境下的商用制冷设备,如高温、潮湿或腐蚀性气体环境下的设备,也需要制定相应的安装规范。
第三,商用制冷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标准也是标准规范的重要内容。
商用制冷设备通常需要在长时间连续运行下,保持稳定的运行状态。
因此,标准规范应该明确操作人员的要求,如操作的专业性和培训要求。
同时,还需要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要求,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延长使用寿命。
最后,标准规范还应该规定商用制冷设备的能源消耗要求。
商用制冷设备通常会消耗大量的电能,因此,标准规范需要规定设备的能效等级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测量和评定方法。
综上所述,商用制冷设计标准规范应该包括设备选型与布置、
安装、操作与维护以及能源消耗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范的制定可以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商用制冷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同时,也可以促进商用制冷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冷库设计规范 (2)
冷库设计规范1. 引言冷库是专门用于储存和保鲜冷藏物品的设施,其设计规范直接影响到冷藏物品的储存质量和使用效果。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冷库设计规范,以确保冷库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满足用户需求,并提高冷藏物品的储存效果。
2. 设计要求2.1 温度控制•冷库内部温度应能够控制在设定的范围内,一般为-18℃至10℃。
•温度控制应具备自动调节和报警功能,确保温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冷库内部温度应能够适应不同冷藏物品的储存需求。
2.2 保湿控制•冷库内部湿度应能够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一般为50%-80%。
•保湿控制应具备自动调节和报警功能,确保湿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冷库内部应装备适当的保湿设备,如加湿器和湿度传感器。
2.3 通风控制•冷库内部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给。
•通风系统应具备过滤和除臭功能,确保冷藏物品的新鲜度和卫生性。
2.4 照明控制•冷库内部应装备适宜的照明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冷库内有良好的照明环境。
•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能够耐低温和防爆。
2.5 储物空间设计•冷库内部应合理规划储物空间,保证冷藏物品的储存量和储存效果。
•储物空间的设计应考虑冷藏物品的大小和形状,以便于储存和取出。
•储物空间的布局应合理,确保冷藏物品间的通道畅通和管理便利。
3. 设备要求3.1 制冷设备•冷库应配备适宜的制冷设备,以满足冷藏物品对温度的要求。
•制冷设备应具备高效节能、低噪音和稳定性能。
•制冷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2 保温设备•冷库应具备良好的保温性能,确保冷库内部温度的稳定性。
•保温设备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具备良好的隔热效果。
•保温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3 通风设备•冷库应配备适宜的通风设备,以保证空气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给。
•通风设备应具备高效过滤和除臭功能,确保冷藏物品的新鲜度和卫生性。
•通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4 照明设备•冷库应配备适宜的照明设备,以保证良好的照明环境。
(完整版)空调系统设计规范
(完整版)空调系统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空调系统设计提供一套规范和准则,以确保系统的质量、性能和安全。
根据实际需要,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和阐述。
2. 系统设计要求2.1 性能要求- 保证空调系统的制冷和制热性能满足项目需求,确保室内温度的舒适度。
- 空调系统应具备良好的能耗表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2 安全要求- 空调系统应符合当地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 空调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程。
3. 设计流程3.1 需求分析- 听取项目方需求和要求,确定空调系统的制冷和制热负荷。
- 考虑空调系统的使用环境和条件,确定合适的系统类型和规模。
3.2 系统选择- 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选择适当的空调系统类型,如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或分体式空调等。
- 考虑系统的可靠性、维护成本和实际安装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择。
3.3 空调系统设计- 根据系统选择确定的类型和规模,进行详细的系统设计。
- 系统设计应包括制冷剂选型、管道布置、风口位置等方面的考虑。
3.4 技术方案评审- 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优化,确保系统设计满足要求并具备可实施性。
4. 施工和安装要求4.1 施工准备- 在施工前,应明确施工目标和实施计划,并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4.2 安装规范- 安装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空调系统的安全和运行质量。
- 安装人员应熟悉操作手册,按照要求进行系统安装和调试。
4.3 安全防护- 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5. 系统调试和验收5.1 系统调试- 完成安装后,对空调系统进行调试,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性能要求。
5.2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包括制冷和制热性能测试、系统运行稳定性测试等内容,验证系统的合格性。
6. 使用和维护6.1 使用指南- 为用户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确保空调系统能够正确使用。
6.2 维护要求- 指定定期维护计划,包括清洁、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制冷系统设计规范资料
系统设计规范1范围本设计规范规定了空调性能总体设计规范、整机功能设计规范和压缩机选型规范三部分本设计规范适用于内销和外销的空调器产品,其他产品可参考使用2相关标准QJ/MK02.001-2001a 房间空气调节器3空调性能总体设计规范3.1性能设计是空调器设计的核心空调器作为一个在市场销售的产品,其设计主要包括结构设计、性能(制冷系统设计)、平面设计、电控、电器设计,但就其基本功能来讲,空调器的作用就是实现制冷或制热的温度调节,制冷系统的性能是否发挥良好是空调器品质的最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就空调器材料成本的构成来讲,普通空调器中,制冷系统的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50%左右,因此性能设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性能设计是空调器设计的核心。
正因如此,性能设计是否规范,对整个空调器设计的成本、质量、开发速度均有很大影响。
3.2性能设计要立足本厂实际设计过程中,要敢于创新,应用新的技术,设计的产品才有竞争力。
但同时也要注意工厂毕竟不同于科研单位,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工厂目前的生产设备情况、工艺水平、实验条件、计划进度等实际情况。
特别是换热器的设计,就要考虑换热器的设备情况。
3.3性能设计要符合相关标准性能设计执行的标准有:内销机型执行国家标准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外销机型执行相应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以及执行美的企业标准中相关机型的内控标准。
主要控制指标有:制冷量、制热量、功率消耗、能效比(EER)、性能系数(COP)、噪音;各项型式实验必须通过相应国家标准:最大运行制冷、最小运行制冷、凝露、最大运行制热、最小运行制热、自动除霜、运输跌落等。
除GB—7725—2004试验之外必须追加如下实验:(1)长配管试验分体机15m,柜机20m,天花机30m,定制机另算,在此试验下,做7725—2004要求的可靠性试验,主要观察压缩机在各种工况下面的油位、温度、压力等参数,确保压缩机运行在压缩机厂允许范围内。
了解暖通空调安装工程中的制冷系统规范要求
了解暖通空调安装工程中的制冷系统规范要求暖通空调安装工程中制冷系统规范要求随着现代社会对舒适空间的要求不断提高,暖通空调安装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扮演着关键角色。
而制冷系统是暖通空调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为了保证制冷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必须遵守一定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暖通空调安装工程中制冷系统所需要遵循的规范要求。
一、设计规范要求在暖通空调安装工程中,制冷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
设计过程中应根据使用环境、制冷荷载、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设计规范要求:1.1 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制冷系统在设计中需要考虑室内温度和湿度的控制要求,以满足用户对舒适空间的需求。
1.2 冷冻剂选择和设计:在选择冷冻剂时,需要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安全性以及运行成本等因素。
同时,制冷系统的设计要满足制冷量需求,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1.3 管道设计和布置:制冷系统的管道设计应遵循规范要求,包括管道尺寸、材料选择、布置方式等,确保制冷剂能够正常流动,避免压力损失和能耗过高的情况。
1.4 设备选型和布置:根据制冷系统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设备,并合理布置在合适的位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二、安装规范要求在制冷系统的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装规范要求:2.1 管道连接和焊接:管道连接和焊接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连接牢固、无漏气,并经过严密的检测。
2.2 绝缘材料选用和安装:选择合适的绝缘材料,并正确安装在制冷系统的管道上,以防止能量损失和冷凝水的产生。
2.3 设备安装和固定:安装设备时,应根据要求进行合理的固定和支撑,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4 电气连接和保护:制冷系统的电气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电气部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运行规范要求制冷系统的运行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运行规范要求:3.1 示范操作和维护:制冷系统应有操作手册和维护指南,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维护要点,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冷系统设计规范
制冷系统设计规范系统设计规范1范围本设计规范规定了空调性能总体设计规范、整机功能设计规范和压缩机选型规范三部分本设计规范适用于内销和外销的空调器产品,其他产品可参考使用2相关标准QJ/MK02.001-2001a 房间空气调节器3空调性能总体设计规范3.1性能设计是空调器设计的核心空调器作为一个在市场销售的产品,其设计主要包括结构设计、性能(制冷系统设计)、平面设计、电控、电器设计,但就其基本功能来讲,空调器的作用就是实现制冷或制热的温度调节,制冷系统的性能是否发挥良好是空调器品质的最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就空调器材料成本的构成来讲,普通空调器中,制冷系统的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50%左右,因此性能设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性能设计是空调器设计的核心。
正因如此,性能设计是否规范,对整个空调器设计的成本、质量、开发速度均有很大影响。
3.2性能设计要立足本厂实际设计过程中,要敢于创新,应用新的技术,设计的产品才有竞争力。
但同时也要注意工厂毕竟不同于科研单位,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工厂目前的生产设备情况、工艺水平、实验条件、计划进度等实际情况。
特别是换热器的设计,就要考虑换热器的设备情况。
3.3性能设计要符合相关标准性能设计执行的标准有:内销机型执行国家标准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外销机型执行相应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以及执行美的企业标准中相关机型的内控标准。
主要控制指标有:制冷量、制热量、功率消耗、能效比(EER)、性能系数(COP)、噪音;各项型式实验必须通过相应国家标准:最大运行制冷、最小运行制冷、凝露、最大运行制热、最小运行制热、自动除霜、运输跌落等。
除GB—7725—2004试验之外必须追加如下实验:(1)长配管试验分体机15m,柜机20m,天花机30m,定制机另算,在此试验下,做7725—2004要求的可靠性试验,主要观察压缩机在各种工况下面的油位、温度、压力等参数,确保压缩机运行在压缩机厂允许范围内。
GB 9237--88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GB 9237--88制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本规范等效于ISO R1662-19711规范1.1本规范拟定了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及保护财产免遭损失的措施。
1.2要达到1.1条的目的,设备应有良好的设计、制造、安装、操作和管理。
1.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制冷工厂以及易地安装运行的工厂。
1.4本规范也适用于更改制冷剂的设备。
例如:R40改为R12,或R717改为R22。
1.5更换现有设备应由制造厂或技术装备安装单位来完成。
2应用领域2.1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制冷系统,在该系统中制冷剂在一个封闭的制冷回路里蒸发和冷凝,其中包括热泵和吸收式系统,但不适用于水或空气作为制冷剂的系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如矿井、运输(铁路、公路车辆运输、轮船和飞机)等部门的系统。
2.2只充注少量制冷剂的小型制冷装置和工厂组装机组,例如:家用冰箱、商用冷藏柜、单元式空调器等仅部分条款适用,并在附录A中列出。
3分类3.1建筑物制冷系统的安全问题应考虑其设置场所和该场所容纳的人数及所用建筑物的类别。
建筑物类别列于表1。
3.1.1一个建筑物包括多种用房类别时,应把不同的用房分开,并用严密的隔墙、地板、天花板与建筑物的其它部分隔开。
否则,应按其中最严格的来要求。
3.1.2在表1所列的建筑物附近安装设备时,应考虑其邻近建筑物的安全。
3.2冷却系统按照被冷却的空气或物质的吸热方法对冷却系统分类(见表2),其定义按有关《制冷名词术语》的规定。
3.3制冷剂3.3.1制冷剂分为三类(见表3)。
表1类别A用途事业机关公共场所生活场所商业用工业用举例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剧院、百货商店、火车站、学校、寺院、演讲厅、饭店、机场家庭、旅馆、宿舍贸易办公室、小商店、小饭店、一般生产和劳动场所、超级市场化学制品厂、冷冻食品厂、饮料厂、冰淇淋加工厂、制冰厂、石油精炼厂、冷藏库、牛奶场和屠宰场BCDE序号ⅠⅡⅢⅣⅤⅥ3.3.1.1第一类制冷剂:不易燃。
可用于直接系统,其总充注量应根据被冷却空间的需要确定,一旦逸入有关空间(除机房外),也不至引起危险。
制冷产品标准和规格标准
制冷产品标准和规格标准制冷产品是指利用制冷技术将低温热量转移到高温环境中,以达到降低温度的设备。
制冷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和工业领域,如家用冰箱、商用冷柜、工业冷却设备等。
为了确保制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冷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标准和规格。
首先,制冷产品的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要求。
在设计阶段,制冷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确保产品的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耗低、使用寿命长。
在制造阶段,制冷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制造标准,确保产品的材料选用合理、加工工艺良好、产品质量可控。
在安装和使用阶段,制冷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安装和使用标准,确保产品安装正确、使用安全、维护方便。
其次,制冷产品的规格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参数、性能和测试方法。
在产品参数方面,制冷产品需要明确规定产品的制冷量、制冷剂种类、电能消耗等参数,以便用户选择和使用。
在产品性能方面,制冷产品需要明确规定产品的制冷速度、温度控制精度、噪音水平等性能指标,以便用户评估产品的性能优劣。
在测试方法方面,制冷产品需要明确规定产品性能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以便对产品进行性能测试和验证。
总的来说,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用户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才能确保制冷产品在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达到预期的性能和效果。
因此,制冷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者都应该重视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方面,国家和行业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和用户应该遵守并执行这些标准和规范。
同时,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新材料和新需求的发展。
只有不断提高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才能推动制冷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和安全的制冷产品。
综上所述,制冷产品的标准和规格标准是制冷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企业和用户都应该重视和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制冷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完整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标准号:GB 50019-2003◆发布日期:2003 年◆实施日期:2004 年4 月1 日◆发布单位:建设部◆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 2.1.1 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 -20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 ℃;中作业不应低于12 ℃;重作业不应低于10 ℃。
注:( 1 )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 2 )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 -100m2 )时,轻工业可低至10 ℃;中作业可低至7 ℃,重作业可低至 5 ℃。
三、辅助建筑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浴室25 ℃;更衣室23 ℃;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20 ℃;办公用室16 -18 ℃;食堂14 ℃;盥洗室、厕所12 ℃。
注: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参照有关专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 2.1.2 条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冬季室内生活地带或作业地带地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民用建筑及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不宜大于0.3m /s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当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20kcal/ (m3 · h )] 时,不宜大于0.3m /s ;当室内散热量天于或等于23W/m3 时,不宜大于0.5m /s 。
注:设置空气调节的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 条的规定。
第 2.1.4 条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温度的允许温差,按[表 2.1.4 ]确定。
夏季工作地点(℃)[表 2.1.4 ]注: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 1 -2 ℃。
第 2.1.5 条设置局部送风的生产厂房,其室内工作地点的允许风速,应按本规范第 4.3.5 条至第 4.3.7 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冷设计规范 机房设计、设备布置及其他
制冷机房应尽可能靠近冷负荷中心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氟利昂压缩式制冷装置,可布置在民用建筑、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内,但不宜直接布置在楼梯间、走廊和建筑物的出入口处;二、氨压缩式制冷装置,应布置在隔断开的房间或单独的建筑物内,但不得布置在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内;注:1、辅助设备可布置在室外。
2、氨制冷机房的防火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三、蒸汽喷射式制冷装置,应露天布置。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装置,宜布置在建筑物内,条件许可时,亦可露天布置。
露天布置时,制冷装置的电气设备及控制仪表,应设在室内。
制冷机房的设备布置和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流程,并应便于安装、操作与维修。
制冷机突出部分与配电盘之间的距离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制冷机与墙壁之间距离和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注:1、兼作检修用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规格确定。
2、布置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冷水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时,应考虑有清洗或更换管簇的可能。
制冷机房的高度,应根据设备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对于氟利昂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3.6M;二、对于氨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4.8M;三、支于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顶部距屋顶或楼板的距离,不得小于1.2M。
注、制冷机房的高度,系指自地面至屋顶或楼板的净高。
制冷机房内宜与辅助设备间和水泵间隔开,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值班室、维修间、贮藏室以及厕所等生活设施。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两处互相尽量远离的出口直接对外,且应由室内向外开门。
氨制冷机房的电源开关,应布置在外门附近。
发生事故时,应有立即切断电源的可能性,但事故电源不得切断。
氨制冷机房内;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和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和防毒面具等)。
设置集中采暖的制冷机房,其室内温度不低于15ºC 。
氨制冷机房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制冷机房应设给水与排水设施,必要时宜设置电话。
下列制冷设备和管道应保温:一、压缩式制冷机的吸气管、蒸发器及其与膨胀阀之间的供液管;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发生器、溶液热交换器、蒸发器及冷剂水管道;三、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蒸发器和主喷射器头部;四、冷水管道和冷水箱;五、制冷设备的供热管道和凝结水管道。
制冷行业规范
制冷行业规范1. 引言制冷行业是指通过控制空气或物体的温度来达到降温或保持低温的技术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制冷行业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保证制冷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提高能效和减少负面影响,行业内出现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对制冷行业的规范进行详细探讨,从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行业提供参考。
2. 设计规范2.1 设计原则与要求在制冷设备和系统的设计中,需要考虑到工作环境、负荷需求、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因素。
设计者应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制冷剂和设备,并合理设计制冷系统的结构和参数。
2.2 制冷设备选择标准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和需求,制冷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例如,医药行业对温度稳定性的要求较高,需要选用具有高精度控制的制冷设备;食品行业则需要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制冷设备。
3. 安装规范3.1 安全操作规程在制冷设备的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包括个人防护措施、设备安装顺序、电气接线和设备调试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设备布置要求制冷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到通风、排水和日常维护等因素。
设备之间的间隔应符合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散热和维修操作的便捷性。
4. 运行规范4.1 运行指导原则制冷设备的运行应按照相应的操作手册进行。
运行人员应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性能特点,并遵循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开关、监控和故障排除等操作。
4.2 能效管理要求为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制冷设备的运行应符合能效管理要求。
包括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调整、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以及废热利用等方面的措施。
5. 维护规范5.1 维护周期与内容制冷设备的维护需要定期进行,并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和部件的更换等内容。
维护人员应按照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制冷设计规范
口必须装设排放管, 排放管的出口, 应高于周围5m内 0 最高建筑物的屋脊5 0 m
第 207 台或两 台以上 氟利 昂压缩 .. 条 当设 置两 式制冷机时 , 各台 的制冷剂 管道 , 不得连通 。
②氨制冷机房的防火要求, 应按国家现行的《 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执行。
二、 冷却水的水质 , 应符合国家现行( 工业循环冷却 水处理设计规范》 及有关 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
二次泵的设置, 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 各并联环 路压力损失的差异程度、 使用条件和调节要求等, 通过
技术经济 比较 确定。
第 1 . 条 .1 02 当厂区内或群体式民用建筑中有若
择, 应根据建筑物用途 、 所需制冷 量及冷水 温度 以 及电 源、 水源和热源等情况 , 通过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 符 并应 合下列要求 : 一、 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 昂压缩式或 澳化 铿吸收式 制冷 ; 二 、 厂房及辅 助建筑物 , 采用 氟利 昂或氨 压 生产 宜 缩式制冷 , 可采 用澳化铿 吸收式或蒸 汽喷射式制 冷。 亦
液器 , 其容积应按贮存制冷系统 中的全部嗅化铿溶液计 算。
度低4 6 一 C; 三、 直接蒸发表面式冷却器, 应按本规范第 554 ..
条 确定 。 第 203 水冷式冷凝 器的冷却 水进 出 口温差 , .. 条 宜按下列数值选 用 : 立式壳管式 冷凝 器 卧式壳管式 、 套管式和组合 式冷凝器 淋激式冷凝器
球温度高8 一巧℃。 第202 ..条 选择制冷机时, 其蒸发温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 一、 卧式壳 管式 蒸 发器 , 比冷 水 出 口温度 低 2 宜 -
水温度不低于5 ℃时, 应采用嗅化锉吸收式制冷。
暖通空调制冷设计规范
暖通空调制冷设计规范目的本文旨在规范暖通空调制冷设计的相关要求,确保系统的运行效果和安全可靠性。
设计原则1. 能源效率:设计应注重提高能源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能源效率:设计应注重提高能源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2. 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舒适性:设计应满足用户对室内舒适度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新风和噪音等方面。
舒适性:设计应满足用户对室内舒适度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新风和噪音等方面。
4. 可持续性:设计应考虑系统的可持续性,避免资源浪费和过度依赖。
可持续性:设计应考虑系统的可持续性,避免资源浪费和过度依赖。
设计要求制冷负荷计算1. 制冷负荷计算应基于建筑的热工性能和使用需求,包括室内外温度差、气候条件、室内热源、人员活动等因素。
2. 制冷负荷计算应准确可靠,考虑系统的设计寿命和能源消耗。
制冷系统选择1. 制冷系统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建筑设计、使用要求、能源消耗和维护成本等因素。
2. 制冷系统应具备高效率、低噪音、稳定可靠的特点。
3. 制冷系统的供冷、供热和通风设计应相互协调,确保系统整体运行效果。
设备选型与布置1. 设备选型应根据制冷负荷计算结果和系统要求进行,选用符合能效标准的设备。
2. 设备的布置应考虑系统的结构布局、管道连接、空间利用和维修保养等因素。
3. 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
控制与调节1. 制冷系统的控制与调节应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包括温度控制、湿度控制、风量调节等功能。
2. 控制与调节设备应具备自动化、智能化的特点,减少人工干预和能源浪费。
维护与管理1. 制冷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清洁、加注制冷剂、检修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2. 维护与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结论本文介绍了暖通空调制冷设计的规范要求,包括制冷负荷计算、制冷系统选择、设备选型与布置、控制与调节、维护与管理等方面。
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标准
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标准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标准对于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以及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空调系统的参数选择、气候条件要求、舒适性指标和能效要求等方面探讨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标准。
一、参数选择在设计建筑物空调系统时,需要选择适当的参数来满足舒适性和能效的要求。
主要的参数选择包括空调负荷、空调系统类型、空调设备容量、送风方式以及空调控制方式等。
1. 空调负荷: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情况,确定空调负荷的大小。
空调负荷包括人体代谢热、照明热、设备热、传导热以及外部气候因素等。
2. 空调系统类型: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空调系统类型。
常见的空调系统类型包括中央空调系统和分散式空调系统等。
3. 空调设备容量:根据空调负荷和建筑物的热学性能等因素,确定空调设备的容量。
合适的空调设备容量能够保证系统的工作效率和舒适性。
4. 送风方式:选择适当的送风方式,如居住区域适合采用全空气系统,办公区域适合采用顶部送风方式等。
送风方式对于室内空气的分布和舒适性具有重要影响。
5. 空调控制方式:选择先进的空调控制方式,如恒温控制、变频控制以及智能控制等。
合适的空调控制方式能够提高系统的能效和舒适性。
二、气候条件要求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建筑物空调系统设计标准有所不同。
在设计建筑物空调系统时,需要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以确保系统能够在各种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
1. 温度范围: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确定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温度范围。
设计温度范围应该能够满足不同季节和不同时间段的舒适性要求。
2. 湿度范围: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确定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湿度范围。
设计湿度范围应该能够保持室内空气的湿度在舒适范围内,并防止出现湿度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3. 风速要求: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舒适性要求,确定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设计风速范围。
设计风速范围应该能够满足人体对于风速的舒适需求,并保证室内空气的循环和均匀分布。
三、舒适性指标舒适性是建筑物空调系统设计的核心目标之一。
制冷设计规范全面版
第 6.1.9 条 必要时,开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蓄水箱。蓄水箱的蓄
水量,应按系统循环量的 10%~25%确定。
第 6.1.10 条 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和排气、泄水装置。
第 6.1.11 条 冷水泵(一次泵)的台数及流量,应与制冷机的台 数及设计工况下的流量相对应。
二次泵的设置,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 的差异程度、使用条件和调节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二、螺旋管式和直立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 4~ 6℃;
三、直接蒸发表面式冷却器,应按本规范第 5.5.4 条;
第 6.2.3 条 水冷式冷凝器的冷却水进出口温差,宜按下列数值 选用:
立式壳管式冷凝器 2~4℃ 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 4~8℃ 淋激式冷凝器 2~3℃ 注:冷却水进口温度较高时,温差应取较小值,进口温度 较低时,温差应取较大值。
第 6.1.12 条 当厂区内或群体式民用建筑中有若干处需要用冷 时,宜设置集中制冷机房供冷。
室外冷水管道的敷设,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架空敷设或沟内敷 设,有条件时,亦可采用直接埋地不保温敷设。
第二节 压缩式制冷
第 6.2.1 条 选择制冷机时,某冷凝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冷式冷凝器,宜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 5~7℃;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12 时,窒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
注:有条件时,亦要采用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第 3.2.2 条 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1.6 条的规定外,尚未应根据冷水和冷却水产生污垢的因素,对产冷量 进行修正。
第 3.2.3 条 溴化俚吸收式制冷系统中,宜装设贮液器,其容积 应按贮存制冷系统中全部溴化锂溶液计算。
第 3.2.4 条 当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470KW(40*104kcal/h) ,所 需冷水温度为 10~15℃,且厂区有压力不低于 700 kPa(7kgf/cm2) 的高压蒸汽可资利用时,可采用蒸汽喷射式制冷。
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篇一:关于国家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标准1关于国家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标准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2-2010,字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下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绕道。
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册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冷藏间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层数限,单层、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7000 M2,防火分区3500 M2,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5000 M2,防火分区2500 M2。
藏间耐火等级为三级,层数最多允许3层,单层、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1200M2,防火分区2400 M。
(备注:当设地下室时,只允许设一层地下室,且地下冷藏间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地上冷藏间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防火分区2500 M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冷库为高层冷库)。
4、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为非防火门。
5、库房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并应采用不然材料建造,通向穿堂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首层楼梯出口应直通室外或距直通外的出口不大于15m。
26、建筑面积大于1000 M的冷藏间应只少设两个冷藏门(含隔墙上的门),面积不大于1000 M2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冷藏门,冷藏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内开门锁装置,并应有醒目的标识。
7、在库门内严禁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
8、当外墙与阁楼楼面均采用松散可燃隔热材料时,相应处应设防火带,相交部位防火分隔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
9、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参数,应根据用途使用:(1)冷藏间、冻结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6(2)运货穿堂、站台、收发货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4(3)冷却物冷藏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8(4)冷库标准值9*hKN/M2,准永久值系数0.8(5)专用于2装隔热材料的阁楼标准值1.5KN/M,准永久值系数0.810、冷藏间内采用的水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灰质硅酸盐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制冷行业规范
制冷行业规范制冷行业规范:提高能效,推动绿色发展制冷行业是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它的发展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环境保护。
为了规范制冷行业的发展,提高制冷设备的能效,推动行业的绿色发展,制定、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制冷行业的规范。
一、制冷设备能效标准制冷设备的能效标准是衡量其节能性能的重要指标。
相关标准应该包括制冷设备的能效等级、能效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等内容。
制冷设备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规模,可以分为家用制冷设备和商业制冷设备,针对不同的制冷设备制定相应的能效标准,并明确能效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的要求。
此外,还应鼓励制冷设备制造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设备的能效水平,同时建立相关的能效测试和认证机制,确保设备能效的真实可靠。
二、制冷剂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制冷设备中使用的制冷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制冷剂的使用和管理规范。
首先,应该鼓励使用低温、低压力和无毒性的制冷剂,减少对大气层臭氧层和全球变暖的影响。
其次,在制冷剂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加强制冷系统的密封性,防止制冷剂的泄漏。
同时,需要对制冷剂的回收和处理进行规范,确保废弃制冷剂的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制冷设备安装和维护规范制冷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的关键。
制冷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包括设备的选址和定位、电气接线以及管道连接等。
同时,在设备的维护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清洗、维修和更换部件等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相关规范还应包括设备维护记录的填写和保存,以方便进行设备维护的追溯和分析。
四、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制冷行业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制定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的规范,对于推动行业的发展和提高技能人才的质量非常重要。
相关规范应该包括人员培训的内容和标准、资质认证的要求以及持证人员的监管等内容。
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确保人员培训和资质认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嘉定区制冷设备规范
嘉定区制冷设备规范引言嘉定区制冷设备规范是为了保障制冷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而制定的技术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嘉定区各类制冷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
二、定义•制冷设备:指用于制冷或冷藏的设备,包括空调设备、冷冻设备等。
•设计温度:指制冷设备设计的最低温度。
•安装:指将制冷设备按照设计要求安放在指定位置,并完成与管道、电气等的连接工作。
•调试:指对制冷设备进行初始启动、检测和调整,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指对制冷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以保证设备的长期可靠运行。
三、设计要求1.制冷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制冷设备标准和相关规定。
2.设计温度应合理确定,不得低于制冷设备的额定温度范围。
3.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能效。
4.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制冷负荷进行合理匹配,确保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5.设备的布置应合理,便于操作、维护和检修。
6.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制冷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安装要求1.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安装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确保安全。
3.设备的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4.安装过程中的管道连接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确保连接的牢固性和密封性。
5.设备的进出口应设置过滤器,防止杂质进入设备,影响其正常运行。
6.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漏气测试和绝缘测试,并保持相关测试记录。
7.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调试和性能测试,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五、调试要求1.调试前,应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连接状态,确保没有泄漏和短路等问题。
2.调试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参数设定,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调试方案进行操作。
3.在调试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变化,并及时记录。
4.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综合性能测试,评估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调试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调试报告。
六、维护要求1.制冷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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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冷水管道的敷设,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架空敷设或沟内敷 设,有条件时,亦可采用直接埋地不保温敷设。
第二节 压缩式制冷
第 6.2.1 条 选择制冷机时,某冷凝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冷式冷凝器,宜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 5~7℃;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12 时,窒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
第 3.3.7 条 氨制冷机房内;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和安全器材(如 灭火器和防毒面具等)。
第 3.3.8 条 设置集中条暖的制冷机房,其室内温度不低于 15℃。 氨制冷机房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第 3.3.9 条 制冷机房应设给水与排水设施,必要时宜设置电话。
第 3.3.10 条 下列制冷设备和管道应保温: 一、压缩式制冷机的吸气管、蒸发器及其与膨胀阀之间的
温度高 7~9℃; 二、风冷式冷凝器,应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
高 15℃。 三、蒸发式冷凝器,宜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
高 8~15℃。
第 6.2.2 条 选择制冷机时,共蒸发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 2~4℃,但
不应低于 2℃。 注:冷水出口温度不应低于 5℃。
第 6.1.7 条 冷却水的水温和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冷装置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宜高于表 6.1.7 所规定
的数值; 二、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
理设计规范》及有关产品对水质的要 求。
冷却水进口温度 表 6.1.7
设备名称
进口温 度
制冷剂为氟利昂或氨的制冷压缩
32 机的气缸水套
第 6.1.4 条 大型制冷机房,当选用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1160KW(100*104kcal/h) 的一台或多台离凡式制冷机时,宜同时设 置一台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离心式,活塞式或螺杆式等压缩式制冷 机。
第 6.1.5 条 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制冷机可按热泵特环工况应 用。
第 6.1.6 条 制冷装置和冷水系统的冷量损失,应根据计算确定。 概略计算时,可按下列数值选用:氟利昂直接蒸发式系统 5%~10% 间接式系统 10%~15%。
第 6.2.4 条 风冷式冷凝器的空气进出口温差,不应大于 8℃。
第 6.2.5 条 压缩机气缸水套的冷却水出口温度,不应高于 45℃。
第 6.2.6 条 所有贮存制冷剂且在压力下工作的制冷设备和容 器,应应设置安全阀。氨制冷系统的排氨口必须装设排放管,排放 管的出口,应高于周围 50m 内最高的建筑物的屋脊 5m。
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8M。 注:1、兼作检修用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规格确定。 2、布置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冷水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
机时,应考虑有清洗或更换管簇的 可能。
第 3.3.3 条 制冷机房的高度,应根据设备情况确定,并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对于氟利昂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 3.6M; 二、对于氨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 4.8M; 三、支于溴 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顶部距屋顶或楼板的距 离,不得小于 1.2M。 注、制冷机房的高度,系指自地面至屋顶或楼板的净高。
第 6.2.9 条 制冷剂排气管直径,应按其压力损失相当于制冷剂 饱和温度的变化值确定。制冷剂饱和温度的变化值,应符合下列要 求:
一、氟利昂吸气管和排气管,不应大于 1℃; 二、氟利昂吸气管,宜采用 0.5~1℃;
三、氨吸气管、排气管和液体管,不宜大于 0.5℃。
第三节 热 力 制 冷
第 3.2.1 条 当有压力不低于 30kPa(0.3kgf/cm2)的蒸汽或温度不低于 80℃的热水等适宜的热源可资利用,且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350KW (30*104kcal/h),所需冷水温度不低于 5℃时,就采用溴化锂吸收式 制冷。
注:有条件时,亦要采用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第 3.2.2 条 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1.6 条的规定外,尚未应根据冷水和冷却水产生污垢的因素,对产冷量 进行修正。
第 3.2.3 条 溴化俚吸收式制冷系统中,宜装设贮液器,其容积 应按贮存制冷系统中全部溴化锂溶液计算。
第 3.2.4 条 当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470KW(40*104kcal/h) ,所 需冷水温度为 10~15℃,且厂区有压力不低于 700 kPa(7kgf/cm2) 的高压蒸汽可资利用时,可采用蒸汽喷射式制冷。
第 6.1.9 条 必要时,开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蓄水箱。蓄水箱的蓄
水量,应按系统循环量的 10%~25%确定。
第 6.1.10 条 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和排气、泄水装置。
第 6.1.11 条 冷水泵(一次泵)的台数及流量,应与制冷机的台 数及设计工况下的流量相对应。
二次泵的设置,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 的差异程度、使用条件和调节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 6.1.2 条 选择制冷机时,台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考虑备用, 并应与空气调节负荷变化情况及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
注: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系统,可设置备用 的 制冷机。
第 6.1.3 条 制冷量这 580~1750KW(50*10~150*104kcal/h) 的制冷机房,当选用活塞式或螺杆式制冷机时,其台数不宜少于两 台。
第四节 机房设计、设备布置及其他
第 3.3.1 条 制冷机房应尽可能靠近冷负荷中心布置,并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氟利昂压缩式制冷装置,可布置在民用建筑、生产厂 房及辅助建筑物内,但不行直接布置
在楼梯间、走廊和建筑物的出入口处; 二、氨压缩式制冷装置,应布置在隔断开的房间或单独的
建筑物内,但不得布置在民用建筑和 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内; 注:1、辅助设备可布置在室外。 2、氨制冷机房的防火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
第 3.3.4 条 制冷机房内宜与辅助设备间和水泵间隔开,并应根 据具体情况,设置值班室、维修间、贮藏室以及厕所等生活设施。
第 3.3.5 条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两处互相尽量远离的出口直接对 外,且应由室内向外开门。
第 3.3.6 条 氨制冷机房的电源开关,应布置在外门附近。发生 事故时,应有立即切断电源的可能 性,但事故电源不得切断。
制冷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6.1.1 条 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根据建筑物 用途、所需制冷及冷水温度以及电 源、水源和热源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 求:
一、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昂压缩式或溴化锂吸收式制冷。 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采用氟利昂或氨压约定缩 式制冷。 注: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和蒸汽喷式制冷时,尚应分别符合 本规范第 6.3.3 和 6.3.4 条的规定。
计防火规范》执行。 三、蒸汽喷射式制冷装置,应露天布置。溴化锂吸收式制
冷装置,宜布置在建筑物内,条件许 可时,亦可露天布置。露天布置时,制冷装置的电气设备及控
制仪表,应设在室内。
第 3.3.2 条 制冷机房的设备布置和管道连接,应符合 工艺流 程,并应便于安装、操作与维修。 制冷机突出部分与配电盘之间的 距离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5M;制冷机与墙壁之间距离和
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
32 器
立式壳管式和淋激式冷凝器
33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吸收器
32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冷凝器
37
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混合式冷凝
33 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时,冷凝器冷却水的进口温度,可 适当提高。
第 6.1.8 条 非全天使用权但在整个夏季可能经常使用的大型公 共建筑,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其空气调节的冷水系统,可设置蓄 冷水池。 蓄冷水池的蓄冷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权要求和预冷时 间,通过计算确定。
供液管; 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发生器、溶液热交换器、蒸发
器及冷剂水管道; 三、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蒸发器和主喷射器头部; 四、冷水管道和冷水箱; 五、制冷设备的供热管道和凝结水管道。
第 3.3.11 条 设备和管道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温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二、保温层的个表面应设隔汽层; 三、管道和支架之间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第 6.2.7 条 当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氟利昂压缩式制冷机时,各台 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连通。
第 6.2.8 条 压缩机吸气管的排气管的坡度及坡向,应符合下列 要求:
一、氟利昂压缩机吸气管坡度,不得小于 0.01,应坡向压 缩机;
二、氨压缩机吸气管坡度,不得小于 0.03,应坡向蒸发器; 三、压缩机排气管坡度,不得小于 0.01,应坡向油分离器 或冷凝;
二、螺旋管式和直立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 4~ 6℃;
三、直接蒸发表面式冷却器,应按本规范第 5.5.4 条;
第 6.2.3 条 水冷式冷凝器的冷却水进出口温差,宜按下列数值 选用:
立式壳管式冷凝器 2~4℃ 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 4~8℃ 淋激式冷凝器 2~3℃ 注:冷却水进口温度较高时,温差应取较小值,进口温度 较低时,温差应取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