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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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高教研究室、教材供应中心、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学习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核心职能
1.教学常规工作。维持正常本科教学运行秩序,编制与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2.教学改革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加强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开展成果培育与推广应用。
3.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级专业评估和认证、
审核式评估以及各类教学建设、人才培养评价考核工作,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4.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拟订招生计划,组织实施省内外各类招生考试、省内高考阅卷工作和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
二、一般性职能
1.执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草拟全校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
2.负责组织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各级各类专业申报、评审和建设;负责课程和教材建设,以及各类教学奖励、教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推荐;负责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工作以及校内教学质量监控、船员质量体系管理、学校绩效考核数据管理(教务处部分)工作。
3.负责开课计划的编制与落实;教师任课资格的审核;排课及课表的编制与维护;调停课管理;负责课程期末考核。
4.负责本科生选课(退、改选课)管理和学分数据的整理与统计;负责本科生退学(警示)、转学(专业)、休(复)学、专业方向分流、辅修、旁听生管理、成绩管理及缓考管理;负责学生毕业及学位注册、审核管理。
5.协助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本科生教室的调配与管理,负责教室文化建设。
6.负责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的管理、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实验室、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立项、管理、评估、考核工作。
7.负责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及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参加或承办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负责研究生推免工作。
8.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学分管理和学生学业辅导管理;负责本科生境内高校交换培养项目;负责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教育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年度教学质量报告》、《xx大学年鉴》(教务处部分)和《教学简讯》、《宁大教务》的汇总与编辑工作。
10.负责校历的制订,《学生手册》的编印管理;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证、
校徽的发放和管理。
11.负责校内考试及学校语委办公室、测试站的日常工作。
12.负责教材选优工作的组织和统计,以及学校教材计划制定和采购工作。
13.组织教师进行岗前教学技能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专项教学能力培训,组织开展日常教研活动和专题教研活动,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指导服务。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