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回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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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回用工艺
此法是目前国内选厂采用较多的选矿废水回用方法,通过对不同矿山的选矿废水试验研究发现,对同一选矿废水投入不同药剂或同一药剂不同的量,其结果也不一样。
但其共同点如下:
一、凝剂效果比较试验:分别采用聚合硫酸铁(PFS)、混合氯化铝(PAC)、明矾作混凝沉淀剂,结果表明,采用明矾作为混凝剂较为经济合理,其最佳用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L 左右。
二、聚丙烯酰胺PAM 对混凝效果的影响:PAM 的加入,进一步提高了废水的混凝处理效果,但由于其是有机高分子,导致水中COD 值上升。
在实践中,将混凝处理效果的变化和COD 值的增加结合考虑,一般采用PAM 的投入量0.2mg/L 即可。
三、沉降时间对废水的影响:确立混凝后的静置时间为30min。
四、吸附试验: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颗粒活性炭的用量少,基本在其一半的情况下,即可达到相同的效果。
同时,由于粉末活性炭易进入精矿,不会在水循环中积累,故选用其做为吸附剂。
其最佳用量一般为50~100mg/L。
五、浮选试验:废水经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后,可全部回用,且对选矿指标无任何影响。
经过明矾(30mg/L)、PAM(0.2mg/L)}昆凝沉淀,然后用粉末活性炭(50~100rag/L)工艺净化后,出水水质不但达到国家矿山废水排放标准,而且回用结果表明,经该工艺处理后的废水,不仅可以全部回用,不影响选矿指标,在选矿过程中还减少了浮选药剂用量,给企业带来了相当的经济效益。
同时,由于废水的回用,使每天的新鲜水用量减少,这对于水资源短缺的我国来说,更具有减少污染、净化环境的社会意义。
该法流程简单,效果好,具有广泛的工业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