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操作手法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规制
contents •影子银行体系概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现状•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规制•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规制的政策建议•结论与展望•参考文献目录定义特点定义与特点快速发展2008年至2014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子银行体系也迅速扩张,业务范围更加广泛。
初步发展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开始初步发展,主要业务包括信托、证券、基金等。
逐步规范2014年以后,中国政府开始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影子银行体系逐渐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历程作用影子银行体系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供多样化投资渠道等。
影响然而,影子银行体系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高杠杆率导致的信用风险、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如果管理不善或监管不到位,可能对金融稳定和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影子银行体系的作用与影响银行表外业务证券公司通道业务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互联网金融主要组成部分影子银行规模结构特点规模与结构运作模式与风险特征运作模式影子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将资金投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等高风险领域,以及作为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
风险特征影子银行具有高杠杆、期限错配、复杂的风险传染等特点,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与传统银行体系的关联与影响关联机制对传统银行体系的影响国内外规制政策概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形成国内外规制政策背景国际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主要规制措施及其效果对影子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重要的风险规制措施之一,旨在限制资本充足率要求加强对影子银行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其透明度,以便更好地评估其风信息披露要求限制影子银行机构的风险集中度,以避免单一客户或单一产品的风险集中。
风险集中度限制杠杆率限制要求影子银行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储备,以应对潜在流动性管理02010304051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23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影子银行机构未能严格遵守规制政策要求,导致风险累积和爆发。
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及监管
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及监管一、影子银行的定义和特点影子银行是指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和业务模式所构成的一种非传统金融活动体系,其与传统银行业务形态不同,主要包括信贷互联、信托、理财、资产管理等领域。
影子银行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杠杆:影子银行通过资产和资金的杠杆操作,能够实现低成本融资和高收益投资,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润。
2. 缺乏监管:相比传统银行,影子银行的监管相对较弱,资金来源不够透明,容易出现风险隐患。
3. 资金来源多样化: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甚至可以是企业和个人,具有较大的多样性。
4. 风险传导迅速:一旦出现问题,影子银行的风险传导速度较快,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1. 风险隐患:影子银行融资渠道多样,缺乏监管,存在资金来源不透明、风险难以识别的隐患。
2. 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种类繁多,资金投向复杂,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违约风险,可能对金融系统造成较大冲击。
3. 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在追求高收益的也伴随着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可能引发流动性危机。
4. 操作风险:影子银行的业务模式和运作机制与传统银行不同,存在运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5. 法律风险:影子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监管真空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使得一些违规行为难以进行监管和惩处。
以上种种风险,都威胁着金融系统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有效监管和管理影子银行,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了有效监管和管理影子银行的风险,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运用了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监管评估等多种手段,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
1. 法律法规:中国通过颁布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影子银行行为的监管范围和准则,包括《非法定存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3. 监管评估: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进行定期监管评估,通过风险评估、适度监管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应对影子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
目录
• 一、影子银行概述 • 二、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基本情况 • 三、中国影子银行风险与监管分析 • 四、金融改革与影子银行的未来
一、影子银行概述
• 1影子银行的定义与特征
影子银行系统(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的概念由美国太平 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在2007年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又 称为平行银行系统(The Parallel Banking System),它与传统银行的 业务平行,除了吸收存款外,“影子银行”经营几乎所有的银行业务。 所谓“影子银行”,目前并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国外一般指那些 有着部分银行功能,却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金融 行为。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 自然人信用+法人信用
经营 信用
• 2典当行 • 典当公司亦称典当行或当铺,是主要以财物作为质押 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3民间集资
• 银行外的影子银行体系中比较受到的关注是民间借贷问题。 央行调查2010年1季度末民间借贷余额为2.4万亿元, 2012年估计民间借贷余额约为3.8万亿元左右。 • 尽管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但是民间借贷风险可以通过间 接渠道传染到银行系统,一是中小企业可能同时从银行和 民间融资;二是部分企业将银行贷款用于民间贷款,赚取 利差。一旦民间信贷出现大规模的连锁违约,将会间接威 胁银行系统的安全。
分类
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以及典当 行等。
规模
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约在24.6万亿左右,占2012年GDP比重为47.37%。
3我国影子银行的根源性分析
• (一)企业融资缺口急剧扩大及利率市场化进程催化
1.影子银行是为弥补近年中国巨大的社会融资缺口的需要而产生 2.影子银行是顺应突破传统银行的市场/业务垄断的需要而发展 3.影子银行近年大肆扩张也是受到国内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催化
影子银行-20140927-赵洋洋
2008 2010 2010 2010
IMF全球金融稳定报告 美联储纽约分行Pozsar 等 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 哈佛大学法学院 Morgan Ricks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
2012
2012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
影子银行通常定义为能够共同执行商业银行职能但在传统的存款保险体系之外,影子银行体系 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证券化工具、ABCP 管道、货币市场基金、回购协议、投资银行和住房 抵押贷款机构。
影子银行
北京大学 冯科
2
纲要
影子银行体系
中国式影子银行体系
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构成
非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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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体系
41.1影子银行体系概念来自时间 2008 来源 时任纽联储行长盖特纳 定义 传统银行系统之外存在“非银行”运营的融资安排,他称之为“平行银行系统”(Parallel Banking System),该系统中的非银行机构利用短期融资资金购买大量高风险、低流动性的长 期资产。此后,“平行银行”常常被作为影子银行的别称。 提出了“准银行”(near-bank)的概念,这与影子银行体系、平行银行系统是类似的概念。 影子银行是指未进入中央银行再贴现窗口的并执行期限、信用和流动性转换的金融中介。 传统的商业银行体系之外从事与商业银行类似的业务活动并很少或不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影子 银行的业务活动从储户和投资者手中融入资金并最终提供给资金的需求方。 影子银行是指仅提供流动性转换,即以短期负债支持长期资产,并以非商业银行契约的方式进 行。其构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交易商、融资融券、结构投资工具、ABCP 管道、信用对 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全部或部分在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涉及信用中介的活动和机构。
5
中国影子银行界定
中国影子银行界定影子银行是指那些在金融体系之外、不受传统监管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是指那些不受商业银行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国际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由于它们不受传统监管机构的监管,故被称作“影子银行”。
在中国,影子银行主要表现在三种形式上:一是银行透支,二是外部融资项目,三是信托业务。
银行透支是指商业银行可能存在的不合规的贷款行为,主要包括信用卡、贷款、保证金等业务。
由于商业银行放贷存在较高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银行放贷的资金无法按时收回,则银行的资本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力。
为了缓解压力,银行会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向市场融资,这就成为了影子银行。
外部融资项目是指一些金融机构利用这种方式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通常是将一个企业的资产包装成一个金融产品。
这些金融产品被出售给大众,资金用于企业的债务融资。
尽管许多公司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融资手段,但它同样存在着风险。
如果未来这些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那么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就有可能面临风险。
信托业务是最常见的一种影子银行形式。
信托公司通常是从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然后通过购买金融产品或者为企业提供债务融资来进行资产管理。
这些信托公司通常没有存款业务,但它们持有的资产规模很大,因此也对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影响。
对于影子银行而言,它们往往能够提供更高的收益率,但也伴随着更高的风险。
同时,由于缺乏监管机构的监管,如果遇到违规行为,资金的风险就会被加剧。
因此,监管机构也一直在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以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中国的“影子银行”及其类型分析
Finance金融视线 2014年5月133中国的“影子银行”及其类型分析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赵丽摘 要: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是现在金融市场的一个热点,它是一个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McCulley)在2007年提出的。
随着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子银行体系的迅速发展及其影响成为当前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
当前国内外理论界对于影子银行体系的内涵、外延、特点及分类尚未有清晰一致的考量,基于此,本文尝试探讨并分析影子银行的内涵与外延,同时剖析影子银行的主要特点以及表现形式。
关键词:影子银行 委托贷款 民间借贷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4)05(c)-133-032008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金融机构表外的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 ,CDS)、抵押支持债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 MBS)等产品价值产生较大的波动,从而导致信贷市场出现大范围的流动性紧张,进而造成雷曼兄弟等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引起美国的次贷危机,并影响全球的经济稳定,由此影子银行问题开始受到学界和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统计,自2000年起全球影子银行体系迅速发展,尽管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有小幅回落,但是之后发展迅猛,截止到2011年影子银行规模达到60万亿美元左右,接近全球GDP 。
中国在2008年出台的刺激政策,导致各地项目快速扩张,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一度高达30%以上,但是在2011年,随着通胀迅速反弹、央行货币政策转向、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加强行政调控,导致正规金融渠道的资金收紧,给影子银行快速发展提供了机会。
1 影子银行的定义“影子银行”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保罗·麦卡利在2007年首次提出,指的是“有银行之实,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
中国的影子银行
2007 有银行之实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
金融稳定委员会
影子银行体系广义上是指由在常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实体及其活动所组成的一个 信贷中介系统;影子银行体系狭义上是指上述系统中那些具有系统性风险隐患 2011 和监管套利隐患的实体及其活动;此外,影子银行体系还包括那些仅为期限转 换、流动性转换以及杠杆交易提供便利的实体(如金融担保机构、债券与抵押 贷款保险商以及信用评级机构) 2010 官方隐含提升的信用中介、官方间接提升的信用中介以及非官方提升的信用中 介都属于影子信用中介,而专门从事影子信用中介活动的实体即为影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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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定义与定位
金 融 理 论 前 沿 专 题
理财户通过银信合作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理财户通过信托受益权购买信贷和票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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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定义与定位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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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规模估算
2012 年9 月末中国影子银行存量规模
金 融 理 论 前 沿 专 题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信托业协会、清科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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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扩张机制,并非欧美国家金融衍生产品无限放大杠杆的影子银行体系。
我国的影子银行以及监管对策
我国的影子银行以及监管对策一、影子银行概述2007 年8月在美联储的年度会议上,由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考利(Paul McCulley)第一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专指那些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正规、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相对应的金融机构。
二、影子银行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建国以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以银行间接融资机制为主的金融结构,通过利率管制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
改革开放以后,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开始建立,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逐渐上升,这也意味着投行、基金、信托、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
我国的影子银行从其产生原因来看,主要源自规避监管。
从其规模上,目前对影子银行的规模还没有准确的计量方法。
2014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京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比例为19%,从中可以看出影子银行在我国可谓是发展迅速,规模庞大。
三、我国影子银行的几种典型形式及其影响(一)银行理财产品及其风险分析近几年,随着投资意识的增强,银行理财逐渐成为居民主要的投资方向。
然而随着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银行理财趋于雷同,部分理财产品逐渐异化,期限越来越短,功能上有变相违规揽储之嫌。
同时,一些商业银行通过理财资金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有的甚至投资于资金组合池不确定的项目,来规避监管当局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对宏观调控产生了不利影响,影响了金融系统的稳定。
(二)私募基金及其风险分析通常,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群体筹集资金的一种集合投资理财方式。
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发展很快,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民间私募基金,完全依靠其民间的个人信誉来维持运作,主要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是纯民间行为,例如,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等。
二是阳光型私募基金,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其运作,例如:银行的理财产品、集合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私募的股权投资基金等。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
中国式影子银行体系中国逾20万亿的影子银行悬河岌岌可危—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急剧发展,一个游离在传统监管之外的影子银行体系愈发膨胀。
谁来监管?如何监管?高利贷案件日前在中国不断曝光,一条传销式的多层次金字塔式高利贷集资链条被呈现出来,将民间资金与众多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联结成一个游离于传统监管体系之外的地下金融体系—也有人形象地将之称为影子银行。
中国影子银行凶猛的背后,是全球金融风险的持续加剧。
10月1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东京召开2012年下半年《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新闻发布会,IMF特别对中国的影子银行表示担忧其潜在风险。
IMF的担忧正是困扰中国银监会的难题。
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明确表示,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做起来不容易,没有一些监管机构可以扮演这个角色,这个领域现在还是非常模糊。
监管层的困惑在银行界亦有回应。
在不久前的达沃斯论坛上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疾呼:“中国金融未来五年最大的风险,就是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
”影子银行规模究竟多少,一直扑朔迷离。
根据银监会首席顾问沈联涛此前估算,2010年存量影子银行贷款已达20万亿元。
野村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称,2010年中国影子银行放款规模达到8.5万亿元,为银行贷款总量的18%。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以外的融资规模占到整个社会融资规模的46.3%。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比国外要大得多。
”多年致力于温州模式研究的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告诉时代周报,因此去年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民间借贷危机,这也跟我们监管体系不健全、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关系密切。
“影子银行最大的风险就是中国的银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不无忧虑地说,地方的金融机构比如担保公司、信托公司等拿着自己的资金进入到高利贷里面去了。
“我们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规范和引导这些借贷活动。
”温州金改成为影子银行的改革样本。
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探究和分析
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探究和分析【摘要】基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件,对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概念界定、运行机制、风险特征及影响进行探究和分析。
通过中美影子银行的全面比较,为我国影子银行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影子银行运行机制风险特征监管防范一、影子银行的界定及产生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中国影子银行界定及监管职责分工的107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对中国的影子银行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文中指出我国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督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
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影子银行最先产生于金融发达的美国,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影子银行也迅速膨胀起来。
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影子银行”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国家严格的金融控制导致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影子银行”便填补了金融方面的“市场空白”。
近年来,金融脱媒化和表外资产的发展促使影子银行迅速成长,表内信贷增长量已不能完全反映全社会资金供求状况,特别是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
基于此,中国影子银行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
二、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中国式影子银行与商行一样,将全社会储蓄者和借款人联系起来,但不同于商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机制,而是以与现代金融市场联系非常紧密的各种金融工具的形式出现。
[1]从运行机制来看,影子银行体系常以理财产品代理人的角色进行融资和投资活动的。
下面结合107号文,简要分析我国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一)银信合作及其运行机制所谓银信理财合作,是指我国商行和信托公司为拓宽业务范围,提升利润空间,提高在国际与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开展的一项业务合作。
中国式“影子银行”:概念、逻辑与风险
是繁荣?还是野蛮生长?
一、为什么要关注“影子银行”?
事实上,针对这些理财产品的监管少之又少。 尽管早在2009年银监会就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规 范,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却并不到位。 这就导致了许多银行,其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向不明,银行 通过理财产品吸收的款项并非全部“乖乖地”记入资产负 债表内,而是作为表外业务存在。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躲避监管,另一方面还可以用于偿还其 它储户到期的存款,但这无形中又增加了其成为坏账的风 险。
为什么?
回顾—— 2007美国次级信贷大量违约后,发生了一系列标志性事件: (1)2007年夏季资产票据市场的流动性危机; (2)2008年初批发融资市场的流动性危机和对投资银行贝尔斯 登的挤兑; (3)2008年9月雷曼兄弟倒闭引起的金融市场大恐慌导致针对 批发融资市场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挤兑,使金融危机达到高潮。 与1929年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表现为对传统银行的挤兑) 相比,本轮金融危机的表现形式是对影子银行的挤兑。影子银行 体系积累的巨大风险,已引起各国监管当局及国际组织机的高度 关注。
二、“影子银行”的概念界定
不受监管的影子银行使用未经保险的短期资金为它们的运作 融资,这些短期资金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得到真实银行流动性支 持。这些杠杆度较高的中介机构在阴影里运行,在发生流动性 困难时得不到美联储贴现贷款窗口以及FDIC存款保险的援助。
“影子银行‛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 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
一、为什么要关注“影子银行”?
一、为什么要关注“影子银行”?
为什么‚钱荒‛与‚影子银行‛牵扯到一起?
2013年6月,中国的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一路飙升,甚至创 出了骇人听闻的30%的隔夜利率水平,一时间“钱荒”席卷中 国资本市场,但中国真的是在闹“钱荒”么,央行为何坐视不 管,直至6月24日的“股灾”爆发? 央行的理由是市场上不缺流动性,问题的根源在于资金去了 不该去的地方。
影子银行专题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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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机构的ROE
(Return on Equite , 净资产收益率)
37
第三, 美国影子银行发展情况及其对美国金融业结构的影响
1. 美国影子银行发展情况 ◆ 到20世纪90年代,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扩张,公司债券、寿险保费
、巨灾险保费、收费公路收入,甚至还包括大卫• 鲍伊的唱片版税 ,任何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都可用来作抵押 并证券化。 ◆ 在随后的10年里,资产支持型证券业务继续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45
第二、委托贷款近年来急剧上升的原因
◆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融资业务。中小企 业缺乏融资渠道,而国有大中型企业则获得商行贷款,因此不 少大型企业都参与到委托贷款之中来,获取高额收益。
案例: 辉隆股份“边负债”边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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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近年来急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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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托贷款
信托公司是我国金融机构中的“全牌照”,投资范围最广。
港、新、中国、印占比为:2%、2%、2%、1%、1%、1%。
13
各国影子银行总资产比较
14
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及增长速度
2002~2012年这10年间,影子银行相对规模年复合
增长率达到了20.9%, 2012年中国影子银行相对规模达到47.8%。
15
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绝对值)
2002-2012年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规模变化(单位: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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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托、信托贷款定义
信托: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
托人,由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等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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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贷款 信托机构制定信托发行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对自
中国式影子银行浅析
中国式影子银行浅析第一篇:中国式影子银行浅析中国式“影子银行”浅析“影子银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
影子银行,又称为影子金融体系或者影子银行系统,在中国,随着紧缩性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不断出台,商业银行的货币信贷投放行为受到抑制。
在此背景下,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金融等非传统的融资方式迅速发展起来。
这些融资方式可被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
我认为,当前中国正规金融体系发展不足,金融压抑长期存在,利率等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当实体经济无法从正规的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时,变相派生的庞大“影子银行”体系既是必要补充,亦隐含多重挑战。
首先,我国影子银行存在以下一些特征。
第一,资金来源受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大;第二,由于其负债不是存款,不受针对存款货币机构的严格监管;第三,由于其受监管较少,杠杆率较高。
说白了,它具有和商业银行类似的融资贷款中介功能,却游离于货币当局的传统货币政策监管之外。
影子银行虽然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空间,但存在着几大的风险隐患,原因就在于影子银行始终处于传统监管制度之外,受监督、制约相对较小。
其次,影子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必要性。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只要涉及借贷关系和银行表外交易的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也曾表示,中国金融五年内最大的风险是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
这个风险既和中国银行业的风险密切相连,也与现在资本市场的风险相关。
据了解,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信托、担保、小贷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等。
影子银行虽然是非银行机构,但是又确实在发挥着事实上的银行功能。
它们为次级贷款者和市场富余资金搭建了桥梁,成为次级贷款者融资的主要中间媒介。
影子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发行各种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大规模地扩张其负债和资产业务。
所有影子银行相互作用,便形成了彼此之间具有信用和派生关系的影子银行系统。
影子银行_系统介绍
影子银行基本概念影子银行,又称为影子金融体系或者影子银行系统(Shadow Banking system),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影子银行”作了严格的界定,“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对欧美来说,主要是围绕证券化推动的金融创新工具,这些工具在中国的金融市场里多数不存在。
在中国,业界普遍认为行商业银行之功能,未受严格监管的机构,即为“影子银行”。
目前国内的“影子银行”,并非是有多少单独的机构,更多的是阐释一种规避监管的功能。
目前“影子银行”有三种最主要存在形式: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民间借贷。
影子银行特点其一,交易模式采用批发形式,有别于商业银行的零售模式;其二,进行不透明的场外交易。
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非常复杂,而且鲜有公开的、可以披露的信息。
这些金融衍生品交易大都在柜台交易市场进行,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其三,杠杆率非常高。
由于没有商业银行那样丰厚的资本金,影子银行大量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其四,是影子银行的主体是金融中介机构,载体是金融创新工具,这些中介机构和工具充当了信用中介功能;其五,由于影子的负债不是存款,主要是采取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最初目的是要分散风险,因此,不受针对存款货币机构的严格监管,存在监管套利的行为。
影子银行体系在银行表外,影子银行体系大致存在着三类主要融资形式:一是银行的表外业务,如理财产品;二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提供的贷款;三是民间借贷。
影子银行的风险在哪里?流动性风险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在讨论文章中提到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期限错配。
由于资产期限明显长于负债期限,一旦资金大规模流出,就容易陷入流动性危机。
操作风险比如银行销售了很多理财产品,也代销了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品。
销售过程可能存在不够规范甚至欺诈的现象,投资者对于投资对象的风险特征可能没有很好理解与掌握。
当投资对象出现偿付问题时,投资者会有比较激烈的反应。
影子银行的中国化
影子银行的中国化一、“影子银行”概述“影子银行”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PaulMcCauley)提出,指的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正规和及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1],具体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包括表外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
而在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把“影子银行”定义为:“在传统银行体系外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组织实体和业务活动,其具有的期限转化功能、杠杆率和不恰当的信用风险转换特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2]。
由以上的定义,不难看出“影子银行”主要有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与传统银行体系相关却不同,其资金来源不是存款,因此不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管;第二,是一个中介体系,不仅包括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包括相关业务活动;第三,受到监管较少,杠杆率高,风险大。
总的来说,“影子银行”是通过以市场为基础的信用创造[3]方式,借助各种设计复杂的金融工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体系。
由于其资金来源不依赖储户存款而是短期借款,也没有存款准备金率的硬性要求,为追求高利润,“影子银行”多采取高杠杆运作的模式,该体系隐含着无限的金融风险。
自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影子银行”便受到各方的诟病,更被归咎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诱因之一,其巨大的风险性和影响性不言而喻。
二、“影子银行”的中国化相比国外市场,我国的“影子银行”则起步较晚。
自2004年国内商业银行开始推出理财产品和服务起,“影子银行”体系的才在我国形成雏形。
尽管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影子银行”仍然规模相对较小,发展也较为不成熟。
然而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温州民间借贷引发的一连串“老板跑路”、“跳楼血案”等事件,“影子银行”这个词在我国各大媒体、网站上曝光频率逐年上升,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事实上,中国版的“影子银行”与国外的“影子银行”是有着很大差别的:后者主要是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进行;而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的存在形式则主要只有两种:一种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
中美影子银行系统比较分析和启示
监管挑战:如何 平衡金融创新与 风险控制,确保 金融市场健康发 展
中美影子银行监管体制和监管政策比较
监管机构:中国银监会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监管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 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 监管方式:中国以行政监管为主,美国以市场自律为主
监管重点:中国注重风险控制,美国注重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影子银行风险管理的比较
美国影子银行风险管理:美国影子银行 风险管理相对宽松,监管机构对影子银 行的监管相对较少,银行自身风险控制
能力较强。
风险管理启示:中美影子银行风险管理 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加强影子银
行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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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子银行风险管理:监管机构对影 子银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银行加强风
中美影子银行系统监管案例的比较分析
中国影子银行系统监管案例:2017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 金融机构参与影子银行业务的通知》,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
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监管案例: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美国政府出台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和协调
国际监管合作:如巴塞尔协 议、金融稳定委员会等
国际监管协调:如全球金融 稳定论坛、金融稳定理事会
等
国际监管机构:如国际清算 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
国际监管挑战:如பைடு நூலகம்境监管、 信息共享等
中美影子银行系统风险案例的比较分析
中国影子银行系统风险案例:2013年“钱荒”事件 美国影子银行系统风险案例:2008年次贷危机 风险特征: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提高透明度、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2024年影子银行套利的监管缺陷与监管改革
2024年影子银行套利的监管缺陷与监管改革一、监管套利定义与背景监管套利,顾名思义,指的是金融机构通过各种策略来规避或最小化监管要求,从而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在影子银行领域,监管套利的现象尤为突出。
影子银行,指那些游离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金融机构和活动,其高度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为监管套利提供了可能。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和创新,影子银行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其监管套利行为也对金融稳定构成了挑战。
二、监管套利的主要手法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的手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产品结构复杂化:通过设计复杂的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使监管者难以识别其真实的风险和业务性质,从而规避监管。
跨境操作: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差异,将业务转移到监管较松散的地区,以降低监管成本。
利用监管空白:针对监管体系中的不足和空白,影子银行往往能找到监管套利的机会,如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信贷活动等。
三、监管缺陷分析监管套利之所以在影子银行领域盛行,很大程度上源于现有监管体系的缺陷和不足。
这些缺陷包括:监管空白:现有的监管体系往往无法全面覆盖影子银行的所有活动和风险,尤其是在跨境和复杂金融产品中。
监管滞后: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层出不穷,而监管往往难以跟上这种速度,导致监管套利的机会产生。
监管标准不统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异,这为影子银行利用监管差异进行套利提供了可能。
四、监管改革的必要性鉴于监管套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以及监管体系的缺陷,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改革势在必行。
这种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维护金融稳定:通过加强监管,减少监管套利,可以有效降低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影子银行的监管可以防止其利用监管套利损害消费者权益。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公平的监管环境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减少不正当竞争和市场乱象。
五、监管改革的方向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监管体系:填补监管空白,扩大监管范围,确保所有金融活动和风险都能得到有效监管。
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及风险研究
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及风险研究作者:彭文玉孙英隽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3年第04期摘要:影子银行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但在资产证券化尚不发达的中国,却有着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其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中国式影子银行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其最大的资金来源。
本文在分析了中国式影子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之后,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分析其运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其存在的风险和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式影子银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行机制研究;风险分析一、引言“影子银行”这个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个舶来品。
关于影子银行概念的起源,学界已经达成一致。
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于2007年在美联储年度研讨会上提出,他定义影子银行为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从事与银行相类似的金融活动却不受监管或几乎不受监管的金融实体。
Cross, Bill(2007)根据这一定义,认为政府支持企业、经纪交易商、金融公司、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各种管道等均属于影子银行,而存款类机构、保险公司、养老金等金融实体从事的一部分表外业务也属于影子银行业务范畴(鲁比尼,2008)。
回归中国,众所周知,中国的证券化欠发达,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所指出的那样,在我国,影子银行的构成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区别。
对于何谓中国式影子银行,争议颇多,意见不一。
本文赞同“影子银行这一概念的本质内涵既包括作为独立法人的金融机构,还包含各种类似或替代传统银行业务的部门和金融工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2012)这一观点。
因此,本文在对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定义进行修改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式影子银行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指银行业内较少受监管的表外业务如银信合作业务、银证合作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第二部分指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的融资业务;第三部分指目前尚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新兴的P2P网络信贷等。
中国影子银行众生相及其操作流程
一、中国影子银行的定义有别于国外影子银行的定义,中国影子银行实质上是在利率双轨制和信贷资源稀缺性背景下,承担了连接货币市场与存贷市场功能的中介运作体系,是对传统银行信用扩张渠道的变相替代或补充,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仍是一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相对原始的信用扩张机制。
央行统计司的一份报告曾指出: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包括商业银行表外理财、证券公司集合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票据公司、具有储值和预付机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组织的民间借贷等融资性机构。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据我们统计,截至2012年的三季度末中国影子银行存量约28.3 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规模22%,与GDP 的比例为55%。
2012 年前三季度经由影子银行渠道提供的资金规模达3.87 万亿元,占此期间社会融资总量比例近30%。
其中,占比最大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存量余额为8.4 万亿元,占影子银行存量规模的30%;其次是民间借贷规模约6.5 万亿元,占比为23%;委托贷款规模5.8万亿元,融资类信托产品余额3.1 万亿元。
以上四类信用中介活动成为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组成部分,累计占比达84%。
相比之下,同业代付与信托收益权(与信托产品有部分重合)、融资租赁、典当、小贷公司、创投基金等主体和活动参与信用创造的规模相对较小,总共余额约4.4 万亿元,占影子银行规模的16%。
从2012 年前三季度约3.87 万亿的信用增量来看,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融资类信托是信用增量的主要增长点,合计增加2.8 万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7万亿元,委托贷款增长0.86 万亿元,融资类信托产品增加0.62 万亿元;而民间融资减少0.3 万亿元。
同业代付与信托收益权、融资租赁、典当、小贷公司、创投基金等主体和活动前三季度累计新增信用量为1万亿元。
三、影子银行众生相之一:信托受益权如何为信贷隐身信托受益权,简而言之就是受益人在信托业务中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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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操作手法
既然中国式影子银行主要集中在银行体系内,下面我们从微观角度探讨“体系内影子”的操作手法。
一方面通过会计分录表现为市场人士提供新的视角;另一方面也为监管层提示关注重点。
具体来讲,“体系内影子”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模式:>>更多最新相关资讯请点击合时代进行浏览…
银信合作模式
银信合作方式大体包括两种:一是银行在不受规模限制的条件下以自有资金方式运作;二是在规模受限情况下以中介方式运作。
在自有资金运作模式下,银行和信托公司共同选定放贷企业,由信托公司成立信托受益权计划,银行购买信托受益权,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发放给企业。
在银行的会计科目中,现金及准备金存款科目减少,应收款类投资增加;在原来对企业直接放款模式下,同样现金及准备金存款科目减少,贷款及垫款科目增加。
两种方式相比,资产负债表规模未发生改变,内部结构变化。
对银行而言,贷存比指标因分子贷款的减少而下降,同时由于投资类项下风险资产权重降低,资本占用减少,达到资本缓释目的。
在信贷规模已经受限的情况下,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可以分两步进行。
首先信托公司发起信托受益权计划,银行利用自身的渠道销售理财产品。
就这一步而言,银行可要求信托公司的信托资金在本行清算,银行的会计分录中同业借款和现金及准备金两个科目同时增加;第二步银行购买信托计划,现金及准备金科目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资产负债表规模不变,结构变化。
在银行直接对企业放贷的情况下,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表现为储蓄存款和贷款两个科目同时增加;而通过信托媒介后,银行资产负债表表现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同业借款的同时增加;两种方式都可以使得资产负债表扩张,但结构明显不同,在后一种方式下,贷款项并不增加,贷存比得到控制,资本占用也相应减少。
由于银信合作产品的投资标的多样,投资方式灵活,它已成为银行实现信贷出表的重要工具。
尽管监管层收紧银信合作,但银行依然可以通过结构变换,在表内进行资金腾挪,巧将贷款转化为投资。
2012年上市银行中报有9家银行投资了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共涉规模达2932亿元。
其中,光大银行1052亿元,兴业银行818亿元,浦发银行375亿元,平安银行366亿元,南京银行170亿元,民生银行63亿元,北京银行44亿元,宁波银行25亿元,华夏银行20亿元。
在这2932亿元资产中,光大银行的1052亿元列于“其他资产”下的“代理理财资产”;兴业银行的2.69亿元和142.55亿元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其余理财产品均位于“应收款项类投资”项下。
在“应收款项类投资”项下,各银行所起名目不尽相同,分别为“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
受益权”、“资金信托计划”、“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