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女生自曝被教授“潜规则”.doc
艺考背后,究竟有多少肮脏、龌龊的“潜规则”?
艺考背后,究竟有多少肮脏、龌龊的“潜规则”?每年这个时候,就是艺考的⽇⼦,⽆数俊男靓⼥出现在北电、上戏、中戏等学院门⼝,看他们的颜值是真的⾮常⾼,每个能进⼊这些⾼等学院的考⽣,基本上就决定了⾃⼰未来的路⼦,这些⾼等学院就像是⼀个造星⼯⼚。
有不少考⽣因为先天条件的优势,意味着毕业后能成为明星。
就⽐如前⼏年因为艺考被星探发掘,⽽⽕的不⾏的古⼒娜扎,还没有毕业就⽚约不断,成为当红⼩花。
但是,对于⼴⼤的吃⽠群众来说,艺考就是娱乐圈的通⾏证,⾥⾯⿊幕不断,⽐如前⼏年传闻艺考⼥⽣通过潜规则换取名额,进⼊学院,然后上学时候和⾃⼰的教授有不正当的关系。
演员兼⼤⽼板扬⼦就在微博上晒出“献⾝”短信:杨⼦哥,直⽩点说,我陪你能花钱让我进北电或者中戏么?当然了,扬⼦回复她:妹,这⼏天哥⾝体不太舒服。
当然除了上述的⿊幕以外,北电放榜的时候,有位家长揭露⿊幕,没有30万,不要想着能进⼊北电。
当然也有好事者列出各个艺术学院的报价清单,明码标价,不同专业的价格不同。
其实现在上艺术学院,不是拼的艺术的⾼浅,⽽是拼的背后的财⼒。
那么看上去光鲜亮丽的艺考,背后⼜有多少不为⼈知的“潜规则”呢?近⼏年来,艺考⽣⼈数持续增多,每年都有上百万⼈,占据⾼考⼈数的10%,真是千军万马过独⽊桥。
我们对于艺考⽣的理解就是“钱多、学习差”,基本上艺考的学⽣⽂化课⽐较差,平常不学习,才⾛艺考这条道路,当然家⾥还要有钱。
但是除了这些⾛歪门邪道的艺考⽣之外,还有不少的为了⾃⼰的艺术梦,为了⾃⼰的梦想拼劲全⼒。
GIF他们时常要背负着⼤众对于艺术⽣的误解,下⾯就给⼤家讲讲这些艺考⽣的“⾎泪史”。
艺考⽣是什么体验?参加艺考是什么体验?外表看着光鲜亮丽,其实背后的⾟酸,很难有⼈理解。
我们对于艺考⽣的理解就是⽂化分⽐较差,为了上好⼤学,才去选择艺考。
但是艺考的残酷,不是我们能理解的。
在央视纪录⽚《我是艺考⽣》中,来⾃新疆的艺考⽣丽莎,学习的是播⾳与主持专业,准备报考中国传媒⼤学。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坦诚收钱流程肉体红包更可怕轉
不久前,中央音乐学院一位年近70的知名博导,主动向校方坦诚自己“潜规则”一位女学生,该事件经媒体披露后,有关艺术院校黑幕的话题再次成为业内谈论的热点。
回放老教授受贿自首日前,中央音乐学院一70多岁梁姓博士生导师主动到学校纪检部门坦白,承认自己与一名邹姓女学生发生身体关系,并收取了10万元贿赂,以帮助该学生考上博士。
但是邹同学最终未能考上博士,她便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梁教授明白事情捂不住了,于是主动找到校纪检部门坦白。
该教授在音乐评论界很知名,还曾在央视著名栏目《百家讲坛》开设讲座。
8月17日,一名女士致电媒体,自称受邹姓女生委托。
她说,关于梁和邹的关系、所收取的钱数等情况,校方都未找邹进行调查核实。
该女士称适当的时候会将内幕公布于众,并声称“这里面很复杂。
”内幕考名牌艺校至少30万只有前三名不交钱北方某艺术院校的H教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但坚决不愿透露姓名。
他表示:“大多数艺术考生的家庭,都有一本血泪账。
”据H教授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潜规则开始在艺术院校渗透。
考官或者系里有影响力的教授一般手里都掌握几个能考上的名额,但也不是随便一个考生的钱就敢收,因为想交钱的人太多,而且交钱的考生里面也有水平不错的。
据介绍,现在要想考上北京的一些名牌艺术院校至少30万。
也有不交钱的,例如一个系要收50个学生,那前三名肯定不用交钱,那都是尖子和天才,考官是不敢把他们拿下的,总得有人撑门面。
刚从艺术院校毕业,目前在北京当歌唱演员的小刚告诉记者,他考上的是外地一所著名师范大学的艺术系,他考试时几榜都是第一,但还是在考试前拜师辅导,并且交给了某些关键人物1万多元辛苦费,这样才稳稳地考上了。
“当然像郎朗、李云迪这样的天才,就不用交钱了。
”回应院方公布招考程序证清白面对艺术院校潜规则的问题,北电、中戏、上戏等多所经常陷入潜规则传言的艺术院校,都不约而同地出面否认存在潜规则。
北京电影学院称,考试中有很多监督系统,不会有潜规则存在。
我的导师做的事(中国地质大学在读女硕士韩冰)
我的导师做的事(中国地质大学在读女硕士韩冰)
网曝光大学导师潜规则女硕士视频
这段网络曝光的中国地质大学导师潜规则在读女硕士的视
频长达8分钟。
第3分钟“咱们学校研究生毕业不容易,我会帮助你的”;听教授诉衷肠请到3分20秒处;听教授变“叫兽”请至3分40秒“我真的好喜欢你,今天晚上我就在你这过了,不回去了,好么?”新浪微博博主
@寻梦者的牵挂:我的禽兽导师太过分了,自从上次我把和他的微博公开后,他反而变本加厉了,看来我已没有后路了,是他逼着我把这段视频公布出来的。
就一科目没过,至于吗。
不过我看这一类女的都活该,听那老师的话也没怎么精明到哪去,这女的基本自愿。
90后“贱女孩” 自曝“潜规则”
90后“贱女孩”自曝“潜规则”作者:来源:《畅谈》2009年第06期“我在男人的世界游刃有余,我在我的世界天旋地转。
”两个自称“贱女孩”的90后双胞胎主动把自己与“潜规则”联系在了一起。
“贱女孩”一曝成名2008年4月24日,一对刚刚18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取名“90后贱女孩”,在网络上开博。
她们自称“生在普通工人家庭,贫贱出身,并且时常感到无助、彷徨和没有安全感,称自己为贱女孩,实属一种自嘲和无奈”。
在写给父母和老师的3封信里,她们认为父亲灌输给她们的是“对人生所有错误的概念”,母亲在她们眼中则是“张开嘴就吐出污浊空气的市井庸俗之人”,老师在她们这群学生眼里“就像哗众取宠的小丑”。
在博文中,这对双胞胎姐妹还称自己是“让世人唾骂的寄生虫,附在男人体内靠着他庞大的财产赖以生存。
”“在刀刃上舞蹈,生活只是等死”。
“你若爱她,就请给她大把人民币。
”不到一个月时间,她们的博客访问量突破3000万次,几乎创下了博客点击率上升最快的纪录,“贱女孩”的名号红遍网络江湖。
有媒体开始关注包包和阿紫。
质疑一家名叫源源影视的工作室很可能是她们走红网络的幕后推手。
不过,包包、阿紫却随即更新博客,爆料她们曾被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控制。
变相卖淫。
此时的她们已签约新的经纪公司——普天同庆。
在大家将信将疑的时候,“贱女孩”在博客上发表了一封《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还在空间里贴出了“证据”照片,在网络上引起轰动。
她们在媒体前声泪俱下地重现了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呼吁所有抱着明星梦的懵懂女孩早日警醒。
“影视圈都在床上沟通”2009年5月5日,这起曾经沸沸扬扬的“贱女孩”举报潜规则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
据检方调查,在源源工作室的运作期间,由胡卫东负责劝说女孩接受“潜规则”,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索要钱财;孟庆波负责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介绍她们向其他男性卖淫;孙巧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以及拍摄女孩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
性骚扰阴影下的女演员
性骚扰阴影下的女演员作者:暂无来源:《读报参考》 2015年第28期从8月9日上午开始,中国传媒大学2010级表演系本科、2014级研究生周云露帮同学李某某拍戏后失联的消息在朋友圈里一再被转发。
8月11日口午,北京警方通报称周云露已遇害,涉嫌强奸未遂将周云露杀害的嫌疑人李某某也已经落网。
作为娱乐圈里第一个因受到性骚扰而把导演告上法庭的女演员,潘婕也关注了这起事件,在和记者见面的时候,她问了这么一句话:“你说,会判死刑吗他?”女人不再沉默出演中国首部反性骚扰电视剧《女人不再沉默》的潘婕,自己在遇到性骚扰的时候也没有沉默,将导演娄健告上了法庭,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把性骚扰闹上法庭的女演员。
“那已经是11年前的旧事了。
”坐在我们面前的潘婕再次回想起那件事。
当时是2004年4月,潘婕称因为拒绝了娄健的性骚扰,她无故被解除了电影《钢铁》的女主角合约,然后在质问娄健时被打。
当时的人们对“潜规则”这个词记忆犹新,就在2003年底,女演员张钰向多家媒体公布了性爱录像带,曝光著名导演黄健中、导演金浩等人对她进行潜规则,并且自曝她所有的角色都是用身体交易换来的。
也就是在那时,潘婕和《钢铁》剧组刚签了合同,如约去包头,也试过妆,一切流程都走完后,第二天就该拍戏了。
潘婕说,就在这一天晚上,娄健到她的房间,暗示想做她的男朋友,她并没有答应,然后娄健就取消了她主演的资格。
对此,庭审后导演娄健公开的说辞是“没理由,就是不合适”。
“如果觉得我不合适的话,他不可能跟我签合同,而且我见了他那么多面。
我当时特有理,事实是明摆着的,就是我不同意跟他好,他就把我换了。
但是一旦走法律程序,我就没招儿。
”潘婕很无奈,娄健的话她并没有录音,她唯一的证人是自己的助理,但是法庭又不认可,因为两人存在雇佣关系。
由于知道性骚扰取证困难,潘婕的起诉原因是“人身伤害”,因为她去质问娄健的时候被娄健推倒在地而受伤,可这也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诉讼。
潘婕如今再回头看往事,也反思起当时的起诉到底有没有必要。
高校教师发表不当言论案例
高校教师发表不当言论案例高校教师发表不当言论是一种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也可能对学生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下面列举了十个高校教师发表不当言论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1. 某高校教师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表种族歧视言论,对特定民族学生进行侮辱。
这种言论不仅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也违反了法律法规中的反歧视条款。
2. 一位高校教师在课堂上公开宣扬极端政治观点,煽动学生对特定政治团体的仇恨情绪。
这种言论不仅损害了学生的思想独立性,也违背了高校教育的中立性原则。
3. 某高校教师在公开演讲中发表了一系列性别歧视言论,对女性学生进行了不公平评价。
这种言论不仅违反了性别平等的原则,也违背了高校教育应该弘扬的人文精神。
4. 一位高校教师在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贬低农村学生的言论,对农村学生进行了侮辱和歧视。
这种言论不仅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也违反了高校教师应该具备的公平公正的教育观念。
5. 某高校教师在课堂上发表了一些不实言论,对特定历史事件进行了歪曲和否定。
这种言论不仅误导了学生的思想认识,也违反了高校教育的客观性原则。
6. 一位高校教师在个人博客上公开煽动学生参与非法活动的言论,对学生进行了不负责任的引导。
这种言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对高校教师的行为规范,也可能导致学生陷入违法犯罪的困境。
7. 某高校教师在教学评价中对学生进行了人身攻击和侮辱,对学生进行了不公平的评价。
这种言论不仅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也违背了高校教育应该具备的尊重和关怀学生的原则。
8. 一位高校教师在学术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充斥着恶意攻击和诽谤的言论,对其他学者进行了无端的指责。
这种言论不仅破坏了学术界的良好氛围,也违背了高校教师应该具备的学术诚信和专业精神。
9. 某高校教师在课堂上公开宣扬个人的宗教信仰,对学生进行了强制性的传教活动。
这种言论不仅违反了高校教育的世俗性原则,也侵犯了学生的宗教自由权利。
10. 一位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虚假信息和谣言,对学生进行了误导和欺骗。
我被电视台领导潜规则了-情感美文
我被电视台领导潜规则了_情感美文专家简介:苏芩,资深媒体人,年轻态红学研究者,女性文化专栏作家,情感问题研究专家,女性文化重深度探索与研究者。
阅读提示:网友提问:我刚从学校毕业,在电视台上班。
我爱上了我的领导,我们在一起了。
他有家庭,他不会为我离婚的,我也不需要。
我还听过他和另一位主持人的风流故事。
他之前对我很热情,现在却很冷淡,如何让他像从前一样对我?苏芩老师答疑:这样的男人,你根本不该期待他的深情以对,他爱一个女人,不过是三朝五夕的事情,未得手前是殷勤小心,得手之后是漫不经心,任何有地位有家庭的中年男人都是这样的。
苏芩老师网友疑问:我刚从学校毕业,在电视台上班,相信当你听到“电视台”这三个字的时候就应该明白是个什么地方了。
这种勾心斗角的地方对于我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女孩真的很难混,我遇到了很多困惑。
也许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可是离开了工作又到哪里去找,对于我这种家庭并不富裕的女孩来说折腾不起。
我爱上了我的领导,我们在一起了。
也许在别人眼里我在“潜规则”,甚至在他的眼里也是这样吧。
可我真的不是,说实话以我的外貌、专业根本没有必要在这种小地方台潜规则。
他有家庭,他不会为我离婚的,我也不需要。
我还听过他和另一位主持人的风流故事。
我吃醋,可又不能表现出来。
刚追我的时候他很好,天天发信息黏着我,可后来越来越少。
基本是我找他他才会理我。
我敢说他不会不爱我,但是他真的是中年男人那样不会付出全部。
其实我也不需要,只要他真心爱我,能记住我,能比那个女人在他心里分量重就好。
那个女人在电视台名声很不好,很会用手段,可在他眼里还是很单纯。
她只是一个技校学生,却在他的帮助下成为主播。
不可否认的是她的确年轻可爱,有肉感。
我比她还年轻,骨感有学历。
真的就是你说的男人更爱肉感的吧。
他会给我说很多他的家庭孩子,不隐瞒这点很好。
我很想他再像以前那样关心我。
我该怎样做?苏芩老师答疑:潜规则,一个近年来席卷全中国的情色词汇,一提到它,人的脑子里立马就联想到上下级之间的财色交易。
照片 潜规则门女主角邹佳宏事件
探讨中央音乐学院"潜规则门"女主角邹佳宏事件(2009-08-18 10:35:40)标签:中央音乐学院潜规则受贿罪邹佳宏杂谈探讨中央音乐学院"潜规则门"女主角邹佳宏事件邹佳宏事件经过梁姓教授向学校纪检部门坦白称自己与一位女学生邹佳宏发生超越师生的肉体关系并收受该女生10万元赃款。
据了解,邹佳宏为了考上博士,先给了梁教授5万元作为学费,此后邹佳宏又给他5万元作为上下打点费用,还承诺如果考上博士,这5万元就作为生活费一并送给梁教授。
但是最后邹佳宏并没有如愿考上博士,2009年5月份,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录取成绩公布,邹佳宏并未如愿考上博士。
知情人透露,此后邹佳宏找梁闹,甚至到学校相关部门讨说法,梁心里明白学校早晚会知道这件事,梁觉得很被动,所以就抢先一步主动向学校做了坦白。
zy音乐学院何姓发言人坦言,梁向校方承认问题态度比较诚恳,这位70岁的高级知识分子可用“声泪俱下”形容。
向校方坦白前,梁已将10万元退给邹佳宏。
据知情人了解,zy音乐学院对邹佳宏考博的各项成绩进行调查,发现除了梁教授打分“过高”,其他参加考核的4名教授打出的分还是公正、客观的。
邹佳宏最终仍未能录取。
zy 音乐学院发言人表示,这是建校以来首次出现的情况。
他代表校方发出呼吁,广大考生千万不要相信个别教授、中介等对考试做出的承诺。
邹佳宏,在2009年的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贿赂中央音乐学院一位70岁知名博士生导师梁茂春教授大量财物。
邹佳宏在没有如愿进入该院就读之后,随即向院方“告发”了梁茂春,将两人的“权钱交易”和盘托出。
事实一经披露,这位平常惯以严谨治学形象示人的教授如此出格的行为,引起了院方和其众多同仁的极大震惊,怎么也想不到在zy音乐学院这样一位文质彬彬的叫兽会传出考试门丑闻。
考试门女主角邹佳宏照片考试门女主角邹佳宏照片据知情人透露,对于邹佳宏指证的交易行为,梁茂春已经向院方承认。
还有消息称邹佳宏两人的关系也超越了一般的考生与导师的关系,一直比较亲密,很多人都知道,梁茂春的确在考试中给该考生打了最高分。
女教师“艳照门”真相
农家之友 2010.522示的招生人数与实际不符?这个问题多次萦绕脑际,我突然发现:王XX及575分的考生被同济大学录取与女儿被撞怎么没有关系?这两人顶替的难道不可能是女儿及另一名578分的考生吗?真相愈来愈清晰了,我的胸口却愈来愈堵。
作为一名身为教师的母亲,我一直在给孩子灌输“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但是,如果让这些豆蔻年华的孩子知道,自己人生第一步的落败,并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是输在了自己无法掌控的环节,将对孩子的人生观和未来的生活带来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暗暗发誓: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一定要为女儿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讨回一个答案!维权无门亲戚、朋友、同学知道女儿的遭遇后,都抱以同情,但得知我正收集证据要打官司,却无人支持,理由无非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我坚信,只要有法律,就没有不讲理的地方。
在与女儿学校、新疆招办屡次问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决定代女儿提起高考维权诉讼。
2009年3月3日,我来到新疆招办所在辖区的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立案庭的法官收下了我的诉状。
2009年6月8日,我被法院通知,此案不予受理。
我觉得不能理解,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15日,我又接到了中级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走法律程序的同时,我将举报材料送到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处,经过一番“调查”后,给我答复:王XX属于“自主招生”。
诉讼维权之路,比预料还令我深感一介草民的无助与无奈。
但是,尽管维权之路充满荆棘,我仍然不会放弃。
女儿已经在大学里生活一年多了,我心里很清楚,我们的维权不可能改变已经既成的事实,但是,作为一名教师,一个母亲,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我的孩子,和其他可能遭遇类似情况的孩子,看到一线希望,让他们知道,尽管人生的道路上有阴霾,但阳光终会照耀大地。
新闻链接:高考招生“6大黑洞”揭秘保送生资格做手脚:成都市一年高考曾冒出来好几百个二级运动员,因为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可以获得适当的加分或保送。
借定向招生多收费:国家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一些艰苦地区、行业和军工等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问题,但是,由于定向就业招生可以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当批录取分数线上录取,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就想钻空子,并借机向考生收取所谓的“定向费”,有的高达数万元之多。
法律曝光冯老师案件真相(3篇)
第1篇导语:近年来,教育行业屡屡发生教师违法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一起涉及冯老师的案件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
本文将根据法律角度,还原冯老师案件的真相。
一、案件背景冯老师,某市一所中学教师,因涉嫌性侵学生被警方立案侦查。
事发后,学校立即对冯老师进行了停职处理,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然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冯老师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二、案件经过1. 案件起因据调查,冯老师自2018年起,利用担任班主任的职务之便,对一名女生进行性侵。
受害者因恐惧和羞愧,一直没有向外界透露此事。
直到2020年,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
2. 调查过程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对冯老师进行了传唤,并对其进行了审讯。
冯老师在审讯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同时,警方还发现,冯老师曾在其他学生身上实施过类似行为。
3. 法院审理冯老师被起诉后,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受害者及其家属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等。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冯老师犯有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三、案件真相1. 冯老师背景冯老师,男,35岁,本科学历,某市一所中学教师。
他在学校工作期间,曾获得过“优秀教师”称号。
然而,在光环的背后,他却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2. 犯罪动机据调查,冯老师犯罪动机复杂。
一方面,他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生活颓废;另一方面,他渴望得到学生的关注和崇拜。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对女生进行性侵。
3. 学校管理问题在冯老师犯罪的过程中,学校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
首先,学校在招聘教师时,没有严格审查其背景;其次,学校对教师的师德教育不够重视;最后,学校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关爱不够。
四、案件反思1. 加强师德教育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学校应定期组织师德培训,确保教师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
2. 严格招聘制度学校在招聘教师时,要严格审查其背景,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
高校教师与学生不正当关系处理案例范文
近代以来,教授们对学生有些太温和的丑闻剧情激增。
这种行为不仅
在道德上值得怀疑,还会给相关人员和大学的名声带来破坏。
当这些多汁的调味品被曝光时,绝对关键的是,大学必须跳跃行动,停止任
何进一步的猴子生意。
当大学教授和学生有不适当的关系时,首先要深入了解情况,找出实
际发生的情况。
这意味着与相关人员交谈,从任何看到真相的人那里
获得信息,收集任何可能有用的证据。
对大学来说,对整件事要小心
处理,要保守秘密,这样大家的隐私和感情才能得到尊重。
一旦查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资料,大学就有义务按照既定政策和程序
执行适当的纪律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避免教授被解雇,同时向受影响
的学生提供支助和资源。
大学必须对其现行政策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以期加强这些政策和程序,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通过迅速和
果断的行动,大学能够有效地阐明其反对这种不当行为的明确立场,
同时努力为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营造一个安全和相互尊重的环境。
教授潜规则女生,揭秘无耻教授潜规则女生惊人内幕(视频).........
教授潜规则女生,揭秘无耻教授潜规则女生惊人内幕(视
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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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潜规则女生,揭秘无耻教授潜规则女生惊人内幕(视
频) ... ... ...
热度 2已有 27396 次阅读2011-9-19 04:12|个人分类:社会关注教授潜规则女生,揭秘无耻教授潜规则女生惊人内幕(视频)
【教授潜规则女生】一位网友发布一条教授潜规则女生的微博,立即引起无数网友的转载,自称系北京某大学地质系2009届研究生韩冰,中秋前夕,系里组织一次到内蒙古柴河风景区月亮小镇的地质考察活动。
该网友上传了教授潜规则女生的微博聊天记录。
记录显示,叶教授以论文要挟潜规则“韩冰”。
随后,“韩冰”又用另一个微博名“寻梦者的牵挂”上传了一段教授潜规则女生视频。
视频中,“叶教授”在一家农家乐住处,对“韩冰”的同学“刘雪梅”表白,称和妻子的关系不好,并以论文相要挟,与其发生关系。
这段教授潜规则女生视频被转发超过10万次,有网友称其为“地质大学教授潜规则女研究生”。
前日,网友“老师木”等人发布微博,质疑此事背后有水军炒作内蒙古月亮小镇景区,矛头直指北京凤凰财智传媒公司。
当事网友发微博道歉教授潜规则女生事件
“我知道这个事情,但不是我们做的。
”前日,记者以联系营销炒作业务名义联系该公司一名负责人时,对方称“炒作的事情不方便明说。
”昨日,“寻梦者的牵挂”删除了此前的微博,并改名为“贪婪毒害了人类的灵魂”,连续更新微博承认此事确是炒作策划,视频内容为假,且并非在内蒙古录制的,并向地质大学和网友道歉。
教授潜规则女生,揭秘无耻教授潜规则女生惊人内幕。
大学教授存在潜规则女学生的吗?多吗?
大学教授存在潜规则女学生的现象在社会上并不罕见,尽管不是所有教授都会有这样的行为,但这种现象的确存在。
这种潜规则的存在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不仅损害了女学生的权益,也破坏了大学教育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潜规则。
潜规则是指一种不成文的、隐藏的规则,通常是由权力关系和利益交换构成的。
在大学教授和学生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权力差距,教授拥有评定学生成绩、授予学位等权力,而学生则需要教授的指导和支持。
这种权力关系为潜规则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潜规则女学生的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教授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以提供学术机会、给予高分或其他特殊待遇为条件,要求女学生提供性或情感上的回报。
这种情况下,女学生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着无法拒绝的压力和抉择。
另一种情况是女学生主动寻求教授的关注和支持,希望通过与教授的关系获取更好的学术机会或其他利益。
这种情况下,女学生可能会主动暗示或暗中暗示自己的意愿,但教授仍然应该保持专业和道德的底线。
这种现象的存在原因有多方面。
教授的权力地位和学术资源使得他们可以对学生施加影响力。
社会对于男性教授的权威和地位的认同,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女学生的信任和崇拜。
一些女学生可能出于个人目的或其他原因主动寻求与教授的关系,这也为潜规则的存在提供了机会。
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大学教授都归为潜规则女学生的行为。
大多数教授都是以专业和道德为准则,认真对待教学和学术研究。
他们尊重学生的权益,不会利用自己的地位谋取私利。
这种潜规则现象只是少数教授的行为,但其影响却是深远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大学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明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大学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意识和防范能力,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益和底线,懂得如何拒绝不合理的要求。
大学也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道德观念,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大学教授存在潜规则女学生的现象虽然不是普遍存在,但其影响却是深远的。
法律教授出轨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知名法学院教授李某,因涉嫌出轨被校方调查。
据了解,李某已婚,妻子张某为某中学教师。
李某出轨对象为该校一名年轻女教师,名为赵某。
此事一经曝光,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舆论的压力下,李某被迫辞去教授职务,并面临妻子的离婚诉讼。
二、案例分析1. 法律角度(1)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李某出轨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2)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合同约定。
李某在与妻子签订的婚姻合同中,有忠实义务,其出轨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2. 道德角度(1)道德规范要求人们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李某出轨行为违背了道德规范,损害了家庭和谐,破坏了社会风气。
(2)道德责任要求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李某作为法律教授,本应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但其出轨行为却违背了道德责任。
3.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在李某出轨案例中,法律与道德发生了冲突。
从法律角度看,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妻子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从道德角度看,李某的行为违背了道德规范,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这种冲突体现了法律与道德在处理个人行为方面的不同立场。
4. 选择与抉择面对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李某应当如何抉择?(1)法律途径:李某可以积极应对妻子的离婚诉讼,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法律框架内,李某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以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2)道德途径:李某可以主动承认错误,向妻子道歉,争取妻子的原谅。
同时,李某应当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弥补对家庭和社会的损失。
三、结论李某出轨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中,李某面临着抉择。
作为法律教授,李某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底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此类事件,加强道德教育,弘扬社会正能量,共同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2篇摘要:本文以某知名法律教授出轨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了该事件背后的道德困境和法律问题。
被禽兽教授骗上了床,看我如何让他家破人亡
被禽兽教授骗上了床,看我如何让他家破⼈亡在过去的⼀年多,我们在⽹络新闻⾥见识过各式各样的禽兽不如的教授,果然象⽛塔中也并不是处处⼲净的。
不仅在中国,在韩国,教授们同样也有过禽兽⾏为,受了骗的⼥店员会如何复仇呢?⾖瓣评分:5.8,韩国的情⾊⽚好像总是这样,明明拍的很深刻,在苛刻的⾖瓣却总是拿不到⾼分。
不过这不影响它是⼀部值得你看的电影,获取观影⽅式的话,⼀定要把此⽂看完。
1.《布拉芙夫⼈》是由韩国希杰娱乐株式会社发⾏的爱情⽚,由林弼成执导,郑⾬盛、李絮、朴晓英等⼈主演。
2.影⽚改编古典⼩说《沈青传》,讲述了⼀位因性丑闻⽽被下放到地⽅任职的已婚教授遇到⼥主⾓后⽆法⾃拔地陷⼊不伦爱情的故事。
3.因为突然爆发的性丑闻⽽被下放到地⽅任职的已婚教授学奎(郑⾬盛饰),在破旧的游乐场遇上了当售票员的少⼥德伊(李絮饰),⼆⼈瞬间陷⼊了欲望的爱河。
4.但就在学奎复职之后,他就狠⼼地抛下德伊,回到了五光⼗⾊的⾸尔。
5.8年后,学奎已经成为了有名的作家⽽名成利就,但他的⼥⼉清⼉⼀直认为母亲是因为⽗亲⽽⾃杀死的,⼀直放任⾃⼰。
6.⽽学奎突然患上了眼疾,健康在逐渐离⾃⼰远去。
这时邻家搬来了⼀名叫世静的⼥⼦。
7.因为学奎的眼睛已经⼏乎看不清眼前⼈,并不知道故意亲近⾃⼰并且成为了⾃⼰依赖对象的世静,正是8年前被⾃⼰抛弃前来复仇的德伊。
8.不知情的清⼉眼见⽗亲⼜和新认识的⼥⼦混在⼀起⾮常愤怒。
9.⾯临失明的学奎没有了德伊的照顾就过不了⽇⼦,⽽清⼉的嫉妒开始爆发,就在这不平静的三⾓关系中,已经成为了家中主导权的德伊终于揭开⾃⼰的真⾯⽬,要让学奎失去⼀切。
点击播放 GIF/294K10.那么最后德伊复仇成功了吗?这部⽚⼦⾖瓣评分⽐较低,国内的媒体评价也是两级分化的厉害。
正⾯评价《布拉芙夫⼈》中郑⾬盛和李絮所打造出的抒情氛围以及对欲望本质的利⽤,诠释出了该⽚的独特魅⼒。
(中国⽇报⽹评)林弼成导演⽤其特有的想象⼒将古典名著进⾏再解析,主演郑⾬盛更是展现了和以往不同的新⾯貌,⾓⾊有突破,给⼈留下很深的印象。
女教师课上教学生别网聊 课后见网友被强暴.doc
女教师课上教学生别网聊课后见网友被强
暴-
一名女教师上课时教育学生不要网聊,下课后却被网友骗至酒店强奸。
近期网聊引发的性犯罪呈上升趋势,足以引起各方关注。
女教师夏某上网时认识了自称大学生的朱某,聊天中,朱某得知夏老师爱好文学,便投其所好,经常写诗送给对方。
一段时间下来,夏老师对朱某颇有好感,两人成了网上的爱侣,每天在QQ上与朱某聊天,也成了她生活的必需和唯一的精神寄托。
;终于有一天,朱某到无锡入住一家酒店,提出要与夏老师见面。
夏老师考虑了一番后前往赴约,没想到彬彬有礼的大学生朱某露出了本来面目,利用夏老师要面子,怕隐私被人知道的心理进行威胁,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直到5天后,夏老师才下决心报案。
法院审理后,以强奸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让承办法官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一个有着多年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经常在讲台上告诫学生们提防网络不良影响的老师,竟然没能教会自己。
;据介绍,从2005年至今,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受理的因网聊引发的性犯罪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受害女性中近一半都面临着生活或工作压力大,缺少和朋友、家人沟通的问题。
;北塘区法院刑庭的法官提出了对策:女性对于网友要提高警惕,洁身自好,与网友见面尽量选择公共场合,不给犯罪分子提供任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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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学女生自曝被教授“潜规则” -京华时报3月10日报道近日,一起广院女生遭潜规则曝光教授艳照的网帖引起众多网民的热议。
一名自称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毕业的女子在搜狐博客中发表博文,称曾被该校影视艺术学院教师宋南男潜规则。
昨天下午,中国传媒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已经获知此事,但是否进行调查要由校领导决定。
这名女子以思无邪为网名,于近日在搜狐网开设博客,自称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因与宋南男的婚外情告终,便在网上发表博文,称自己曾被宋南男潜规则,还公布了很多她与宋南男的婚外情实录。
在博文中,她还称,当年报考北京广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的前身)时,为了通过6000人进17人的考试,不得不主动献身宋南男,随后如愿以偿考入了该校。
而她大学毕业后,为了进入媒体工作,她再次找到宋南男并二度献身,随即她顺利成为一名媒体工作者。
此外,思无邪在博文中披露了她与男主人公的书信往来、婚外情实录日记以及与男主人公的床上照。
近日,该博客内容被不少网民疯狂转载,有网友甚至提议,对思无邪进行人肉搜索。
昨天下午,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教学办证实,宋南男确实为该院教师,但对于其他信息则不能透露。
记者随即来到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在该院办公室主任室,一名负责人称,不能约见宋南男,也不能提供其联系方式,相关情况可以向该校宣传部了解。
记者随后又来到中国传媒大学宣传部,该校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方面已经获知此事,但是否进行调查,要由校领导决定。
若未来有对此事调查的信息,会告知媒体。
宋南男昨天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表示,此事纯属无中生有,照片是PS过的,而博文则漏洞百出。
此外,宋南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称,此事可能是因为自己得罪过人,遭人陷害,而自己当主考官十几年,也未听说过存在此类潜规则之事。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冷宝阳-传媒即传播媒介,包括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传媒监督也即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
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传媒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
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公正的呼声日益强烈,加强对司法的监督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传媒监督因其居于舆论的主导地位而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的社会实践证明,传媒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维护社会正义方面发挥了其积极的作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由于缺乏对传媒监督的制约机制,传媒监督对司法公正造成的负面影响应不容忽视。
在此,本文试对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互动关系,传媒监督存在的误区及原因以及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传媒监督机制作初步的探讨。
一、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互动关系司法公正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其前提是司法独立,并通过公开审判得以实现。
因此,研究传媒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不能离开司法独立和公开审判。
(一)传媒监督与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准则。
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它确认司法权的专属性和独立性,是现代法治的基石;作为一项审判原则,它确保法院审判权的公正行使,防止法官的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受到来自其他政府部门和外界力量的干涉和影响。
从历史的经验和当代的实际来看,对司法独立的最大威胁除了来自行政机关的非法干涉以外,传媒的过度渲染和炒作,也是影响司法独立的一个重要因素。
审判活动本身是一个以主观认识客观,以已知探求未知的过程。
理性思维与独立判断是法官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
在此过程中,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涉和影响,包括来自媒体的渲染和影响,对于承办法官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新闻的自由性、典型性和及时性原则对司法独立天然就具有侵犯性。
首先,新闻自由是指采集、发布、传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包括出版、播放、报道、发表意见和进行批评的自由,然而,由于司法动的严肃性,要求新闻自由的范围和程度应当受到限制。
但在实践中,新闻工作者通常过多地强调新闻自由,对司法活动的报道往往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从而对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造成损害。
其次,新闻的典型性原则要求新闻媒体从社会公众心理考虑,抓住典型、重大案件进行报道,引起公众关注与参与,形成舆论热点。
在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提高受众率的利益驱动下,媒体可能会对某些案件的情节过于渲染或妄加评论,从而对法官判案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负担。
再次,新闻的及时性原则要求新闻报道要快、要及时,这样才能反映新闻的应有价值,而司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不合时宜的报道可能会使法官为迎合社会已形成的舆论氛围而影响依法独立作出判断,从而对司法公正产生消极影响。
(二)传媒监督与审判公开审判公开是现代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司法民主的重要标志。
其出发点是实现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监督,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传媒监督对实现审判公开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方面,现代社会人们工作繁忙,时间紧张,不可能经常以直接旁听的方式及时了解司法、监督司法。
这样就为媒体间接公开审判活动留下了合理的空间;另一方面,直接审判公开需要必要的物质条件,而目前许多地方法院由于受审判场所、设施的限制,往往不能满足公众旁听的需要。
通过媒体报道实现间接公开,可以弥补上述不足,成为公民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主要途径。
因此,媒体参与审判,不仅符合审判公开的宗旨,而且可以扩大审判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审判公开原则落到实处。
肖扬院长曾提出,各类案件除法法律另有规定不予公开审理的以外,一律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不许实行“暗箱操作”。
公开审理案件,除允许公众自由参加旁听外,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对审判活动的现场直播,允许新闻机构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报道。
这里实事求是,文责自负应是传媒机构遵循的原则。
(三)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人们对司法活动的企盼,也是司法本身所应具有的品性。
一个社会,如果连司法都达不到公正,法治就根本无从谈起。
要实现司法公正,一方面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利和检察权”,另一方面,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十五大报告)。
在我国,通过媒体对一些有影响的案件的披露报道,可能在全国或本地区产生强烈反响,对司法机关造成舆论压力,或者引起上级领导甚至高层领导重视,下达批示,最终对被告人依法追究,绳之以法,或对案件重新秉公处理,纠正错案。
如孙志刚案,由于媒体的介入,引起了上层领导的关注。
最后不仅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还由此推动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
因此应当肯定,媒体监督与舆论压力对司法公正和法制建设的促进作用是有目共睹,不可抹煞的。
与此同时,媒体监督对司法公正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河南张金柱交通肇事案便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笔者在作此文时再次查阅了该案,从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上看,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审判机关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处其极刑,然而在受害人只构成九级伤残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处以死刑实属罕见,始且不论被告人犯罪时主观心理态度。
不可否认,在此案中媒体所起的煸情作用和舆论导向,对案件的处理起了很大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可以说,在舆论穷追猛打,百姓一片喊杀声中法庭的审判已实际失去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
在这里,法律的天平已严重倾斜向社会公众的舆论,而以牺牲一个张金柱作为维护公众眼里的公平与正义。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传媒舆论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的消极影响深刻地进行反思。
二、传媒监督审判工作存在的误区及原因分析近年来,媒体舆论监督的地位日渐突出,法院在谈到外部监督时都毫无例外地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手段。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舆论监督在认识和实践上都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以至于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
误区一:传媒舆论监督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本身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地,其中也包括当事人对法院的不满,有的记者把监督权作为特权,动辄就把当事人对法院的不满不加斟别地搬上报纸,舆论监督成为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一场“诉讼”,“原告”是当事人,“被告”是法院,而“法官”则是隐藏在暗处的记者。
在这场“诉讼”中,法院的辨白显得苍白无力,结果可想而知。
殊不知,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是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关系,把两者的地位等同起来,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焉存?误区二:传媒监督范围无限制。
传媒监督有其特有的开放性、自由性、广泛性的特点,而法院的审判有着其自身的保守性规则。
在记者眼里一切都应该公开,而在法官心中有着审判纪律的约束,两者的矛盾自然成为记者笔下的题材,法官中立公正的形象因此大大受损。
如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案件,记者为获取抢眼的题材,穷追猛问法官,法官一旦告之无可奉告,记者则妄加猜测,说三道四。
误区三:传媒监督道德化。
法官判案断讼,依据只能是现行法律或政策,而在记者眼中,他们很多时侯是以道德标准去裁断纠纷,结果使法律问题道德化,法律的运作成为隶属道德的活动。
而事实上,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在评判是非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有时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
这样的评判必然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不满,一旦形成“媒体审判”,必将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
误区四、传媒监督利益化。
有的记者带着私情、个人利益去监督,到处插手,把舆论监督变成了生财工具;有的记者为新闻“卖点”,对一些所谓的热点事件或爆炸性新闻,既不问消息来源,也不问其真实与否,只求轰动效应,新闻的真实性被严重扭曲。
传媒监督误区产生的原因,除了没有一部新闻监督法规范其运作外,还在于传媒监督与法院审判活动之间存在着重大区别。
(一)程序保障不同。
审判活动有着严格的程序,案件事实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法来确认,必要时程序法还发挥国家强制力作用来查证案件事实,而传媒监督则没有相应的程序保障,它是建立在言论自由和被采访者自愿的基础上。
深入、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的可能性要比司法机关小。
(二)双方视角不同。
传媒机构关注的往往是那些能引起公众兴趣的大案、要案、奇案,追求“新闻卖点”的特点决定记者只对案件特殊的一面感兴趣,而法律调整的是各种社会关系,需要从整体上进行审查,而没有选择和取舍的自由。
(三)是非准则不同。
法官判断是非的标准是法律原则,而新闻记者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道德伦理准则,是非准则不同的矛盾必然引起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
(四)追求利益不同。
司法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
新闻媒体虽然以维护社会正义为天职,但经济利益是其推动力,在利益躯动下有时难免会影响其公正性。
正是由于上述诸多的差异导致传媒在监督法院审判活动时难免出现偏差,同时,正是这些偏差,有的形成了“媒体审判”,对法官造成各种压力,从而妨碍了审判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审判,有的由于发生了虚假报道的情形,影响了审判机关在公众中的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