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资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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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加强医院库房物资管理,让物资调拨使用更安全、合理、高效,规范库房管理人员工作行为,防止物资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医院库房所有人员。

3.0库房物资管理内容

包括医院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卫生被服、卫生材料等物资。

4.0管理要求

4.1库存物品要分类建帐,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

帐、物相符,做到每月清点一次。

4.2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必须实物验收后才能办理入库。

4.3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4.4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

类物品,做到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4.5各种物资不得借用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业务院长批准。

4.6毒、麻、精神药品禁止借用和私用。

5.0验收入库

5.1所购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卫生被服、卫生材料必须根据合同、发票及对方

开具的销售清单如实入库验收,验收时必须注意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仔细核对实物是否与合同一致,发票中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与对方的销货清单是否一致,与实物数量是否一致;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拒绝接受货物,并请对方及时办理补货手续。

5.2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没有问题时由药房相关人员在对方的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有问题时拒绝签

字。如果验收时没有发现问题,后在使用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联系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5.3对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验收时应注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

期)、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等内容。

5.4验收无误后,药房相关人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录入到软件系统中,并打印出一式三联的《入

库单》,入库单包括采购联(白色),财务联(红色)和结算联(黄色)。药房负责人审核签字。

5.4.1发票与货物同时到达时,三日内发票与财务联(红色)、结算联(黄色)一起上缴财务,财

务入账。

5.4.2发票未到,货物已入库,月底将财务联(红色)上缴财务入账。待发票到达时,发票连同结

算联(黄色)一起上缴财务。

5.5财务支付应付货款时,必须审核合同(如有)、发票、对方销货清单、我方《入库单》财务联

(红色)加结算联(黄色)、对方财务《对账单》(如有)、软件系统的入库记录,所有单据数据必须完全一致时,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5.6 病人退药入库处理

特殊情况需要退药的,药品必须先经药房检验后办理手续。需通过原开处方的医生在发票上签字确认,并在系统中作退药处理,药房方可清点收回药品。药品拆除包装后不允许退药,医保病人结算后原则上不允许退药,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审批。

所有退费、退药都须经业务院长审批。

5.7 病区结余药品回收处理

病房结余药品由医务科统一处理。

6.0领用出库

6.1各科室领用物资时,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可以领用,库房保管人员再办理出库手

续。

6.2《出库单》应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财务联(红色),第三联保管联。《出库单》

上必须有领用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物资到达使用科室之后,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

管理,对于低值易耗品(科室使用的金额在50元以上)、高值耗材(病人使用的金额在100元以上)等及时登记台账。《出库单》第一联仓库留存备查,第二联上缴财务入账,第三联

给使用科室备查。

6.3库管员根据必须遵守“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6.4如发现领用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及时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有关人员批准后交采购人

员及时采购。

6.5 病区领用药品、医疗耗材领用及办公用品等物资:领用人填写领用物资申请,库房管理人员办

理出库,领用人员及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在出库单上签字。

6.6 低值易耗品领用参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6.7 销售给病人的药品,按照医生在系统中开具的处方予以发药,住院病人按照住院医嘱单发药。

发药时必须严格核对处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数量,检查药品的有效期,检查药品有无变质、浑浊,检查药品的安瓿有无破损,瓶盖有无松动。用药禁忌、配伍禁忌合

理用药。

7.0库存物资保管

7.1药品

7.1.1储存药品应设置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与生活区、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药

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7.1.2药房、药库应配备保证药品质量的下列设施设备:

①便于药品陈列摆放的设施设备;

②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施设备;

③避光、通风设备;

④检测和调节温、湿度设备;

⑤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

⑥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等设施。

7.1.3储存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要求,在常温、阴凉、冷藏和适宜的湿度条件下储存,防止

药品污染、变质、失效。其中常温为0—30℃,阴凉为2—20℃,冷藏为2—8℃。相对湿度保

持在45%—75%之间。

7.1.4应做好药库和药房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药库温、湿度

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节并予以记录。

7.1.5应定期检查储存药品的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储存时间长、近效期药品、易潮解霉变的药品、

需冷藏的药品等应加强日常养护检查,防止变质。

7.1.6库存药品质量状态应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仓库应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

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中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7.1.7药房、药库的库存药品与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梁)

及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药品垛堆之间应有一定距离。7.1.8库存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堆放或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类存放;

中药材、中药饮片应专库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专设仓库存放,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陈列药品应根据品种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7.1.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专帐记录。

7.2办公用品、卫生被服、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等物资

7.2.1各种物资按类存放,应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

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7.2.2严防损坏、变质、丢失。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若发现不合格产品,

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

7.2.3加强对效期管理,原则上近效期者先用,防止过期浪费。

7.2.4对医疗器械要分三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

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7.2.5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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