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衣工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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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衣工鞋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工衣工鞋管理制度1. 目的

树立公司内部形象,规范员工着装管理,完善员工福利, 推动东方企业文化稳步向前发展。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无

4.职责

4.1 人事行政部负责工衣(鞋)请购与员工着装管理。

4.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按制度着装。

5. 内容

5.1 工衣(鞋)配置

5.2工衣(鞋)采购

5.2.1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要求及员工意见,确定员工工衣(鞋)材料、款式、种类及尺码。

5.2.2 人事行政部定期根据员工需求数量统计,开出《请购单》,由公司领导核准

后交物控部采购员办理采购事项。

5.2.3 采购回来的工衣(鞋)由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签收、入库、登记发放。

5.3 工衣(鞋)使用年限

5.3.1 原则上工衣使用年限为2年(夏装保安服使用年限为1年),工鞋使用年限

为1年。公司于每年4月份、11月份统一规划更换到期工衣。

5.4 工衣(鞋)发放与领用原则及费用标准

5.4.1 新进员工(保安员除外)入职一个星期后方可领取工作服(鞋)。员工领取

工作服(鞋)后需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50%费用,余下的50%,从入职时开始计算,未满一年者,于离职时扣除余下的50%;满一年者,不扣。

5.4.2 生产系统员工(在车间上班的员工)从首次领穿工鞋开始,工作满1年后,

如达到以旧换新的条件,每年可以免费领取2双工鞋。

5.4.3 公司员工(保安员在外)从首次领穿工衣开始,工作满2年后,如达到以旧

换新的条件,每2年可以免费领取冬、夏装工衣各2套。

5.4.4 在职员工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工衣(鞋)破损(未达使用年限)需要更换

者,扣回工衣(鞋)全额成本费。

5.4.5 在职员工因工作环境或工作因素造成工衣(鞋)破损(未达使用年限)需更

换者,视情况决定是否扣款。属违章操作造成工衣(鞋)破损补领者须全额扣款。

5.4.6 保安制服免费提供,接替使用,队员离职时回收。

5.4.7 特殊工种员工(如CNC加工中心、油漆工)的工衣(鞋)使用年限与发放原

则及费用标准另行规定。

5.4.8 员工离职时工衣不予回收(保安队员除外)。

5.5 季节与着装

5.5.1 四月一日至十月底着夏装工衣,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底着冬装工衣(特殊天

气或身体状况不适除外)。

5.6 着装规定

5.6.1 办公楼上班人员着装规定

5.6.1.1公司A职等人员可自由着装上班,其它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办公系统工衣上班。

5.6.1.2办公楼上班人员可着办公系统工衣进入生活区或外出公司。

5.6.2 生产系统人员着装规定

5.6.2.1生产系统配置有更衣室及专用工衣柜,员工上班前先进更衣室换上生产工

衣、工鞋再上班(生产系统主任级别以上人员和车间办公室文员免穿工

鞋)。

5.6.2.2生产系统一线生产员工下班时应进更衣室换下工衣、工鞋后再进入生活区

或外出公司。严禁生产一线员工穿生产工衣、工鞋进入生活区。

5.6.2.3生产系统经理、车间主任、工艺员及车间文员因工作性质不同可穿生产工衣进入生活区。

5.6.3 饭堂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着厨衣上班。

5.6.4 保安队员要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上班,帽、徽、肩章、领花、领带齐全。

5.6.5 公司勤杂人员要按规定着生产工衣上班。

5.6.6 工衣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穿戴整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

5.6.7 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厂牌, 厂牌应正面戴在左胸前位置。

5.6.8 员工上班应注意:头发须梳理整齐,上班不得穿拖鞋。男员工发不过耳,不得

留胡子与剃光头,女员工不得浓装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佩戴得体,不得

穿超短裙或低胸、透明衣服。

5.6.9 员工不得将工衣转借给外单位人员,违者记过以上处分,并罚款50元/次;

偷窃他人工衣者一律开除并罚款100元。

5.6.10 各部门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并负督导

之责任.如下属未按规定着装而被罚款的,其直接上司和间接上司将负连带

责任,罚款10元/次.

5.7 着装违规处罚

5.7.1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查公司员工着装情况。

5.7.2 凡不按公司着装规定而被人事行政部查实的,每次将通报批评且警告处分并处罚款20元。

5.8 其它事项

5.8.1 各部门文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工衣(鞋)需求信息收集、反馈与代领。

5.8.2 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负责工衣(鞋)的核准发放、发放明细统计与费用核算

等工作,负责填写《工衣(鞋)领用明细表》。

6. 记录

6.1 请购单

6.2 工衣(鞋)领用明细表

7. 相关/支持文件:无

8.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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