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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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国函[2012]163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2.10.10
【实施日期】201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16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洋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二、浙江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东南沿海中部,涉海产业基础较好。全省海洋资源丰富,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长度和海岛数量均居全国首位。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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