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繁峙矿难11名记者采访过程中受贿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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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繁峙矿难11名记者采访过程中受贿内幕
2002年6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脉王全全井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

时隔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中国最大的官方新闻通讯社———新华社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却出人意外地宣称:“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


消息甫出,社会上一片哗然:到底是哪个记者收受贿赂?收受多少贿赂?
面对质疑声浪,9月26日,新华社再次详细公布了11名涉案新闻记者名单。

分别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山西经济日报》的苏勇、《山西法制报》的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山西生活晨报》的魏停、樊武杰、郭龙。

11名涉案记者受贿金额合计7.46万元人民币。

9月28日,早报特派记者奔赴山西,调查这场新闻权力与地方政治权力、金钱的交易内幕。

令同行震惊的受贿内幕
“6·22”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不是设法救人,而是与个别地方党政官员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

据有关媒体报道,事发当晚,涉案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杨治兴、王建勇等商定统一了“2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口径,同时几人做了明确分工:王勇负责做繁峙县县长王彦平的工作;杨海龙负责做其他县领导的工作;殷三负责应付领导、记者的调查和遣散民工;杨学兵负责转移、藏匿尸体及与死难矿工家属私了。

同时,殷三、杨学兵指使其它矿井的10名民工冒充逃生工人,向繁峙县调查人员作伪证。

当天晚上11时,矿主将遇难矿工尸体陆续转移、掩埋。

其后几天,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置事实于不顾,按照矿主谎报出具了“2死4伤”的事故伤亡材料。

6月27日,陕西《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并先后赶到矿难现场。

28日、29日,两家媒体先后披露了非法矿主转移、掩埋、焚烧死难矿工尸体和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内幕。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24日,新华社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已在接到繁峙死难矿工家属举报后赶到繁峙。

但他们并未去矿难现场,而是先找上了繁峙县委、县政府,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

县委书记王建华还专门把忻州市委宣传部胡某请到繁峙商量对策。

胡某出主意说:“这事需要打点打点。

”于是,县长王彦平从县财政上提出部分钱来安排。

酒足饭饱、吹捧承诺过后,胡某带吉普车将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送往太原。

事后新华社披露说,“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据悉,真相大白后,鄯宝红曾向忻州、繁峙方面打探“如何办”,对方称:“只要我们不说,你们不说,事情不会暴露。

”鄯遂放心;但安小虎则没那么大胆,尽管也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但他还是于2002年7月10日,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了花剩的20800元。

据当时参与报道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介绍,看到中青报报道后,新华社总社有关负责人曾问山西分社记者:“如此矿难,为何新华社只字未发?”鄯宝红等人不得不重返繁峙,当遇到中青报的记者时,鄯宝红说:“你们的报道给我们的压力很大呀。


2002年7月3日,新华社推出《死不瞑目的控诉———山西繁峙6·22矿难追踪》的重头报道,署名记者是“刘诗平、鄯宝红、安小虎”。

据介绍,鄯宝红当时曾告诉其他媒体的记者:“如果不是这篇报道压阵,说不定回去要受处分呢!”
刘畅说,2002年10月间,初次听说在繁峙矿难中有新华社记者受人财物,只是感到震惊:我们是第一家赶到现场的媒体呀!
当年参与报道的华商报记者薛振宇回忆,2002年6月29日上午,在繁峙县委、县政府采访时,他和几位同事曾遇见鄯宝红等几名新华社山西分社的记者。

因6月28日那天《华商报》报道说,该次矿难中有46名矿难遇难身亡,鄯对《华商报》几名记者用难以置信的口吻说:“那不可能吧!”《华商报》的记者说:“你们怎么就相信繁峙官员的一面之词?”鄯宝红、安小虎也没再多说。

随后,华商报记者赶赴义兴寨金矿爆炸现场;而鄯等人则进到办公室内,与县委书记王建华、县长王彦平私聊去了。

“当时不知道他们已经受了繁峙地方的贿赂,现在想来,鄯宝红那是话中有话了。

”薛振宇说。

据薛介绍,2002年底,北京新闻界的一次座谈会上,《华商报》因当年灾难新闻报道突出,总编助理受邀参加,但带回给他最震惊的消息就是“繁峙矿难中,新华社有几名记者受贿”。

在2003年山西的一次煤矿矿难事故中,有地方官员再次确证地说“繁峙矿难中,新华社记者受人财物”,薛振宇依然不敢相信是真的。

2003年9月26日,新华社对外公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名受贿记者中,鄯宝红、安小虎是近年来山西新闻圈内比较活跃的“名记”,年龄都在30-40岁;王东平、谭旭年龄俱是20出头,但不为当地新闻圈熟知。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分析了这4名记者受贿的一大原因:他们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不先到新闻发生的第一现场,而是先找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和官员,这就给地方势力行贿提供了方便和空间。

新闻掮客撮合金钱交易
《山西法制报》是山西省政法委、省司法厅主管的周五报,对开8版,自办发行。

《山西经济日报》在太原市区报摊上一直没有找到,但记者网上查询获知,《山西经济日报》2002年公布的发行量为4万份。

据《山西法制报》社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6月2日山西繁峙县义兴寨金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山西经济日报》社聘用记者苏勇,召集《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的站长刘玉柱(聘用)、白建芳(聘用)、阎珍寿(特约)3名记者前往采访。

刘、白、阎三人结束采访离开繁峙后,在山西代县被苏勇随后追到。

苏勇称:“繁峙方面托关系,表示一定送些钱来,务必请求不要公开报道该案。

”苏同时将2.2万元现金,按刘8000元、白7000元、阎7000元的标准强给3人留下。

但据3人事后向报社反映,当时他们根本不敢接受这些钱,坚决要求苏勇将这些钱退回。

而在不久后,他们也确实将2.2万元交还给苏勇。

但苏勇一直没把这些钱退还。

后苏勇见“6.22”矿难事件越闹越大,欲找当时送钱给记者的官员或办事人员,但对方已经躲避起来,谁也不敢回接这笔钱。

无奈之下,2002年7月12日,刘玉柱等三人将2.2万元以通过退还给苏勇的方式,上缴山西省忻州市纪检委。

而苏勇的8000元是否上缴则无从可知。

据《山西法制报》有关负责人介绍,刘、白、阎都不是报社正式在编人员。

该报在接到3人受贿举报后,高度重视,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刘玉柱撤消记者站站长职务,建议原单位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的党组织关系一直在原单位);给白建芳解聘留用察看处分;给阎珍寿取消特约记者资格,收回特约记者证的处分。

但因报社人手不够,三人现都还在忻州记者站留用。

苏勇在《山西经济日报》的身份比较复杂。

据该报广告部有关人士介绍,苏为报社聘用的广告人员,受贿案事发前已经离社。

但据该报总编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苏为报社周刊聘用人员,到底是记者还是广告人员只有周刊方面才清楚。

但因该周刊今年初已停刊,苏勇也随之与报社没有任何人事关系,至于其受贿的金钱事后是否退还,报社并不知情。

涉金记者身兼“数职”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白、阎、苏4名记者,在应聘的报社内是广告、发行、采编“一肩挑”。

山西法制报的几名记者还兼职诉讼代理,有无律师资格则无从查考。

他们常以“记者”、“律师”、“广告员”、“发行员”等多种身份出没各种体面的场合。

除此4人外,在繁峙矿难中,《山西生活晨报》的3名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也收受了非法金矿矿主和地方官员共1.5万元的“闭口费”,每人分得5000元。

山西一资深记者告诉记者,据可靠消息,当时繁峙有关负责人和非法矿主只给3名男记者10000元“摆平费”,但3名记者发现每人分3000元后剩下的1000元分不开,就又打电话给款主,要求能否给12000元或15000元,3人好平分,最后繁峙方面又补拿5000元,3人每人平分5000元才了结。

9月29日下午,早报记者赶到位于太原市康乐街15号的《山西生活晨报》,但报社被“铁将军”把门,打报社门上的联系电话也无回应。

记者在该报社左边干洗店偶遇该报社一名职工,据其介绍,从9月29日到10月6日,报社放假,报纸休刊。

记者在干洗店见到了9月29日出版的一份报纸,上面写着主办单位是:三晋文化研究会。

关于“三晋文化研究会”背景,记者在采访中一直无所获,有说隶属省政府,有说隶属太原市政府,但都难证实。

据2003年8月17日的《山西日报》报道,“三晋文化研究会”成立于1988年8月,目前拥有各种学有专长的正式会员1000多名,全省各地相继成立同名联谊组织,网络遍及全省各地,并与台湾山西同乡会以及港澳学者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今年该会召开15周年纪念会,山西省有关高层也曾出席。

记者偶遇的该报社职工还告诉记者,前几天还在报社见到上述3名记者,至于受贿金钱是否上缴、涉金记者是否受到处分,则不得而知。

山西法制报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10年前他还是大学生的时候,《山西生活晨报》已在出版,但据说刊号是近两年才搞到。

前几年该报纸曾因在报纸内容上“前卫”而大受当地读者厚爱;但该报背景很是神秘,主家是谁?获利如何分成一直不为外界所知。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其受聘记者更为复杂,除了“记者”身份外,角色更为混乱。

据山西忻州市电视台一资深广告人员介绍,山西一些报纸的记者是五花八门、混乱有加:拉广告、搞发行、采写新闻甚至干律师,不一而足。

哪里一发生什么事件,最先跑到的都是这些记者,但他们不是报道,而是和出事方讨价还价:价码合适,拿到手即完事,否则就称“曝光”云云。

就繁峙矿难中涉金的7名山西地方记者,他说:“这都是不入流的‘三流’记者,正规新闻单位的记者绝对不敢这样做!”
《山西日报》一些资深记者也深恶痛绝地说,这些记者胡作非为、敲诈勒索,已经成为山西新闻界的一大祸害。

受贿记者不止11名?
2003年9月30日,早报记者奔赴繁峙“6.22”矿难现场———山西繁峙砂河镇义兴寨。

发生爆炸的孙涧沟没有往日的繁华,一片宁静。

两名拣拾遗弃金矿石的陕西矿工说,没有听说记者拿矿主的钱和金元宝一事。

而即使是经历了去年那场灾难的矿工,许多人也对记者受贿一无所知。

繁峙矿难中的涉案工头舒仕斌的一个弟弟告诉记者,如要了解当年记者受贿内幕,就必须找到义兴寨金矿背后最大的后台老板———杨治兴,但此人至今一直在逃。

记者按索赶到杨治兴家所在地———砂河镇代堡村,尽管记者就在其家门口,但其家人坚决地告诉记者:不知道谁是杨治兴。

采访无功而退。

在繁峙砂河镇东关旅社,记者见到旅社的东家———殷三的儿子。

据他透露,在繁峙矿难中,到底有多少记者受贿,只有杨治兴一人知道。

但绝对不止11名记者,也绝不止7万多元人民币。

有知情者透露,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在繁峙、忻州甚至太原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四处布下眼线,只要是外地记者,一经搭上、议定价码后,就用金钱和金元宝“打点”。

有的外地记者,在太原、繁峙一下火车就被“打点”回去了。

2003年9月29日,早报记者在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采访时获悉,因为涉金案的11名记者收受贿金都超过5000元人民币,已经违法,该案已经转交山西省检察机关。

11名记者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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