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的原则意见
一计算依据:各学院上报的实验教学课表和实习(实践)计划统计表。不包含在理论学时内的其它实验实践环节。
二计算方法:
1 实验课工作量:按课表实际执行学时计算。(包含微格训练课程)
2 校外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
(1)非师范专业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每周为10学时。
(2)美术的野外写生、生物的野外实习,按课程学分 16 2计算。
(3)旅游风景区调查按课程计划学分 16。
3 校内实习实践环节:指校内的课程设计、生产实习、实训、课程实习、见习。50人以内(含50)的自然班,按教学计划每学分 16计算学时,超过50人的自然班计算办法为:[1+(班级实际人数—50)/50] 16 计划学分数。
4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
(1)化环、生物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4。机械、建筑按课表学时数 0.3。
(2)理工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2,文科和计算机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1。
三以上计算办法为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的总原则。教学单位上报的各类实验实践环节工作总量不能超越(实践环节工作总量=实验课工作量+校外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校内实习实践环节+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但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的具体分配办法由教学单位确定。教学单位上报的工作量必须分配到每位教师名下。
教务处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