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一次作业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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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我国基础教育教学评价的新态势如何?
新世纪,我国基础教育教学评价的未来发展态势是理解,其任务是以理解为基础,对已有的教学评价进行全面改造和重组,即要重视评价标准的生成性、强调教学过程的评价、注重多样化的结果信息和在理解中开展教学评价。
1.重视评价标准的生成性,一方面要在评价标准兴城市,需要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商讨而成;另一方面,评价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在教学评价开始前,可以有个大致的标准,但不是具体的标准。
2.强调对教学过程的评价,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CIPP模式的创始人斯塔弗尔比姆就将过程评价作为四类评价中的一种提出来,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程评价,在以理解为视角的教学评价中,主要强调对教学过程的评价,师生在教学中出现某一特定的行为,不是简单地把它与既定的标准相对照,看其有无差异或差异程度如何
3.注重多样化的结果信息,以理解为研究视角的教学评价,在开展结果评价时,强调评价方式方法的多元,注重开放式地收集评价信息,全面了解教学效果。
4.在理解中开展教学评价,以理解为基础的教学评价,理解至少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对评价对象文本的理解。第二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相互理解。第三多元评价主体以评价对象为中介的理解,在理解中形成共识。
二.简述叙事研究报告的类型、要素、标准。
叙事研究报告包括三类:教学叙事、生活叙事、研究叙事。教育叙事研究报告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典型事件:包括人物、事件、情境对话和氛围的现场情境。第二,问题叙事,有关与问题的产生、解决方法与结果。第三,反思,对教育事件的理性思考,以阐述某种教育理论、观点、方法或策略。
叙事研究报告的标准有:第一,所叙事件具有研究意义和可借鉴性。第二,反映了教师的心路历程,并提供其他教师反思自己;第三,叙述对叙述事件的认识、看法、判断、理解。
写好叙事研究报告的诀窍在于重在思考、注意观察、能够提出问题、注意学习、研究过程、交流与讨论。
三.简述学习倦怠的产生原因。
学习倦怠是一种消极的学习心理,是指学生因为长期的课业压力、课业负荷或其他个人心理因素而产生的情绪耗竭、乏人性化及个人成就感低落的现象。1.学业压力,目前中学生中普遍存在三多和三少的现象,即作业多、考试多、补课多;睡眠少,体育活动少,课外活动少。2.人际支持的缺失,包括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家庭内部等人际关系不良。3.环境支持的缺失,校园生活环境单调,缺乏适当的文体活动和课外生活, 4.教育教学方法不当,在教学方面,教师教育、教学理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和单一,是中学生形成学习倦怠心理的重要原因。5.人格因素缺损,影响中学生学习倦怠心理形成的人格因素主要有:内外控信念、情绪稳定、焦虑和意志力等。如果学生形成情绪不稳定、焦虑、意志薄弱、自信心不足等不良的人格特征,一旦学业出现波折,就容易产生学习倦怠心理。
四.教学研究的意义何在?请联系实际加以分析。
(一)改进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是有目的、有计划、主动探索教学实践过程的规律、原则、方法以及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的科研活动。教研论文能在相当的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职业取向、教育观、知识观、学生观等重要问题,教研论文也能反映出教师的教学能力以及表达水平。通过教学研究,可以架起教育教学理论与教育教学行为之间相互转化的桥梁。
(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通过教学研究可以突进先进教学理念的传播,促进提炼先进的教学经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促使教师的角色由传授型向研究型转变,使教师在教学研究的过程中认识自身价值、体现自身价值、体验教学工作的收获和乐趣。
五.请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经验阐述一下新型课程文化都有哪些特质
1.合作文化,每一位儿童都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促进生命体的发展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实现。新课程强调一种共建、合作、共享的课程文化。专家、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社会人士都是合作共同体的一分子,应尽可能保证他们之间有合作的机会。而这些合作的中心在于课堂,教育实践中的合作文化需要精雕细刻才能得到扎实的成果。
2.对话文化,从课程制定的层面来看,新课改中的对话文化就是强调课程的民主性。课程本身就是一种对话,是所有与课程利益有关的人员或部门之间的对话。从教学层面来看,对话文化体现在“教”与“学”的交互作用的活动中,指师生之间通过有效语言和其他方式,运用合理协调方式形成共识。
3.探究文化,(1)新教改中课程结构的探究。(2)课程实施过程中情境的探究。(3)课程教学中的探究性学习,也称为研究性学习。
6.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教师职业的相关规定。
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在《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教师的教书育人天职,即“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同时明确“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教师的专业技术职业认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同时,也关注到学校的其他教育工作者,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