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doc 10)

合集下载

项目管理-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上册第一部分 精品

项目管理-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上册第一部分 精品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试行)(上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二〇〇九年七月前言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油气储运项目建设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西气东输、兰成渝、涩宁兰、忠武线、陕京二线、冀宁线、淮武线等管道的建成投产,初步形成了连接四大气区和主要消费市场的全国天然气管网,原油、成品油管网也初具规模。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应用,使得管道设计和施工技术飞速发展,工程总承包、建管分开等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促使项目管理向着现代化、专业化模式迈进。

为做好油气储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及股份公司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结合油气储运项目特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编制了《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分上下两册,配套使用。

上册内容包括:1、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专项验收、项目文件编号原则、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编制等。

2、竣工资料内容、竣工验收有关文件汇编、计量单位。

下册内容包括:1、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表格的样表及使用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二〇〇九年七月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 (3)3.1 竣工验收的依据 (3)3.2 竣工验收的条件 (3)4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 (5)4.1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 (5)4.2 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 (5)5 竣工验收的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 (7)5.1 专业公司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2 调控中心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3 运行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4 建设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5 监理单位单位的职责和内容 (8)5.6 EPC总承包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7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8 采购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9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10 监造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11 无损检测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12 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0)6 专项验收 (10)6.1 专项验收的内容 (10)6.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6.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1)6.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1)6.5 土地利用 (11)6.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2)6.7 消防验收 (12)6.8 竣工决算审计 (12)6.9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13)7 项目文件编号原则 (13)7.1 项目文件编号组成 (13)7.2 编号结构 (13)8 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5)8.1 竣工资料的收集 (15)8.2 竣工资料的整理与质量要求 (15)8.3 竣工资料的组卷 (21)8.4 竣工资料的移交 (26)8.5竣工验收文件内容提要及样式 (27)附件一:竣工资料的内容(参考) (79)附件二:竣工验收有关文件汇编1.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油气[20XX]140号) (95)2.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油气[20XX]140号) (1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126)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135)5.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137)6.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T18894-20XX) (149)7.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档案局 DAT28-20XX) (163)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石油办字(〔20XX〕244号) (178)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石油办字〔20XX〕243号) (198)10.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国档发[1992]8号) (203)11. 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通知(档发[20XX]4号) (205)1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 (GB/T11821-20XX) (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4)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XX]137号 (235)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 (240)1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245)17.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XX) (255)18.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 (270)1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石油监字[20XX]152号) (27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77)2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21号) (288)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49号) (294)23.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XX〕375号) (29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30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31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32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327)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XX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5号令) (332)2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 (334)3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38)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5〕355号) (34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XX年主席令第74号) (34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87号令) (355)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国务院第284号令) (36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第49号) (37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20号) (38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XX年主席令第77号) (384)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 (394)3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 (406)40.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主席令第82号) (41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 (423)42. 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 (430)43.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国家审计署审投发[1996]346号) (436)4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Q/SY21.11-2001内部审计规范) (438)45.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XX]2号) (443)46.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8号令) (448)4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 (453)48.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 (45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60)附件三:计量单位 (470)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明确相关方职责及工作程序,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手册。

345.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45.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全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在全局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

第四条在部分核心业务和主营业务单位,推行HSE/OSH/EMSD第三方认证。

第五条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管道施工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六条各单位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局和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局和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施工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委派到控股公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对生产安全责任管理人员的处分按照股份公司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一)发布的指令、决定或者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二)未建立、健全或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未组织制定或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七)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或防范措施不力;(八)未组织制定或有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事故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抢救或采取措施不当,造成次生事故;(十)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十一)违反规定搞突击、抢进度组织生产及工程建设;(十二)批准不符合规范的设计或擅自更改设计,使建设项目存在严重缺陷;(十三)批准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十四)批准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十五)批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十六)员工违反反违章禁令;(十七)其他过失或不作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一)项目批准部门在项目未通过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批准立项;(二)工程管理和工程监理部门对在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管理不善、监督不力;(三)设计部门在设计上存在错误或缺陷;(四)发包管理或工程委托部门对发包或委托的项目,提供的作业场所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五)生产技术部门未及时组织制定、修订操作规程;(六)生产运行(调度)部门停工措施不当、超负荷生产,或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组织开工,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七)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组织对机械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检验、检修,设备有缺陷、无防护设施,超过期限运行;(八)制造、安装、施工、检修及验收部门分别存在制造、安装、施工、检修及验收的错误或缺陷;(九)质量管理部门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十)物资采办部门购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十一)人事培训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制定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上岗;(十二)有关部门未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立项,安全部门未按规定对立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十三)其他相关部门存在过失或不作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6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6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6项平安生产制度方法目录平安生产管理规定平安生产责任制通那么平安事故管理暂行方法事故隐患管理方法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方法交通平安管理方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平安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平安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平安〞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完善平安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平安技术、装备,抓好平安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平安生产检查,保证平安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平安、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方案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标准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平安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平安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一一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一一一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3—一一一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一一一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一一一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一一一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一一一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一一一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4—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_百度(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_百度(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中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制办法1.doc

中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制办法1.doc

中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油安字〔2007〕57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上册-第一部分)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上册-第一部分)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试行)(上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二〇〇九年七月前言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油气储运项目建设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西气东输、兰成渝、涩宁兰、忠武线、陕京二线、冀宁线、淮武线等管道的建成投产,初步形成了连接四大气区和主要消费市场的全国天然气管网,原油、成品油管网也初具规模。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应用,使得管道设计和施工技术飞速发展,工程总承包、建管分开等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促使项目管理向着现代化、专业化模式迈进。

为做好油气储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及股份公司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结合油气储运项目特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编制了《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分上下两册,配套使用。

上册内容包括:1、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专项验收、项目文件编号原则、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编制等。

2、竣工资料内容、竣工验收有关文件汇编、计量单位。

下册内容包括:1、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表格的样表及使用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二〇〇九年七月目录1 总则 (1)2 术语……………………………………………………………………………………………………13 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33.1 竣工验收的依据 (3)3.2 竣工验收的条件 (3)4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 (5)4.1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 (5)4.2 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 (5)5竣工验收的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 (7)5.1 专业公司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2 调控中心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3 运行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4 建设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7)5.5 监理单位单位的职责和内容 (8)5.6 EPC总承包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7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8 采购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9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10 监造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11 无损检测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9)5.12 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0)6专项验收 (10)6.1 专项验收的内容 (10)6.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6.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1)6.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1)6.5 土地利用 (11)6.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2)6.7 消防验收 (12)6.8 竣工决算审计 (12)6.9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13)7 项目文件编号原则 (13)7.1 项目文件编号组成 (13)7.2 编号结构 (13)8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5)8.1 竣工资料的收集 (15)8.2 竣工资料的整理与质量要求 (15)8.3 竣工资料的组卷 (21)8.4 竣工资料的移交 (26)8.5竣工验收文件内容提要及样式 (27)附件一:竣工资料的内容(参考)………………………………………………………………………79附件二:竣工验收有关文件汇编1.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油气[2009]140号)…………952.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油气[2009]140号)……………………1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126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355.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1376.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T18894-2002) (149)7.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档案局DAT28-2002)……………163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石油办字(〔2006〕244号)…………178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石油办字〔2006〕243号) (198)10.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国档发[1992]8号) (203)11. 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通知(档发[2004]4号) (205)1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 (GB/T11821-2002)……………………………………………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4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4]137号 (235)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 (240)1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245)17.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55)18.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 (270)1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石油监字[2003]152号) (27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77)2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1号) (288)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49号) (294)23.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75号) (29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30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31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32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327)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5号令) (332)2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 (334)3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38)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5〕355号) (34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主席令第74号) (34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87号令) (355)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国务院第284号令) (36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第49号) (37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20号) (38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主席令第77号) (384)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 (394)3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 (406)40.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主席令第82号) (41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 (423)42. 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 (430)43.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国家审计署审投发[1996]346号) (436)4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Q/SY21.11-2001内部审计规范) (438)45.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443)46.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8号令) (448)4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 (453)48.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 (45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60)附件三:计量单位 (470)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明确相关方职责及工作程序,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手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文件-9页word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文件-9页word资料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油安字〔2007〕57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及独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股份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股份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开展权限范围内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业务归口地区公司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本专业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本专业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三部分。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专业公司、地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安全(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专业公司及地区公司安全部门,应由公司行政正职领导或其授权副职领导主管,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及其以下安全部门应由行政正职领导主管。

第七条各级安全部门安全专职人员应具备较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安全知识,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关键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的基层单位(车间、大队)应配备安全工程师。

第九条安全专职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安全专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及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主任应由本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安委会负责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定期(公司级单位每半年一次,厂级单位每季度一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决议、指示和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模板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模板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全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 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监督机制, 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 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坚持安全生产检查,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 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在全局推行健康安全环境( HSE) 管理体系, 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 即”两书一表”) , 加强风险管理。

第四条在部分核心业务和主营业务单位, 推行HSE/OSH/EMSD第三方认证。

第五条加强基层安全建设,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加强管道施工作业的过程管理, 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 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六条各单位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 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 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 落实岗位责任, 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局和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局和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以下简称安委会) , 统一协调指导施工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一一一为鼓励员工及时报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事件,提高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预防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件管理。

一一一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人为原因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但未达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所规定事故等级的事件。

一一一生产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

一一一企业应当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件信息。

一一一企业应当按照直线管理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件的发生原因,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

一一一事件分为四类:(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二)道路交通事件: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三)火灾事件:在企业生产、办公以及生产辅助场所发生的意外燃烧或燃爆事件,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四)其他事件:上述三类事件以外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一一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事件、火灾事件以及其他事件根据损害程度分为五级:(一)限工事件:人员受伤后下一工作日仍能工作,但不能在整个班次完成所在岗位全部工作,或临时转岗后能在整个班次完成所转岗位全部工作的情况。

(二)医疗事件:人员受伤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三)急救箱事件:人员受伤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四)经济损失事件: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条 对物探、钻井、炼化装置检维修、油气管道安装、防火工程设施维修等风险性较大作业的承包商实行投标前安全资格审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消防器材、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毒气检测器、呼吸器等报警、防护器材实行准入制度。
第八条 有关键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的基层单位(车间、大队)应配备安全工程师。
第九条 安全专职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安全专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及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应由本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安委会负责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定期(公司级单位每半年一次,厂级单位每季度一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决议、指示和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十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在作业前应编制安全应急计划,并报上一级安全部门备案。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情况变化及时对安全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九条 对工业动火、厂区内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三部分。
二、行政副职
1.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负有领导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
3.及时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各级技术负责人
1.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4.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
5.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越级汇报。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生产中应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 各级安全、人事教育、计划、财务、生产、技术、机动、物资供应、基建等部门,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国家、地方和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标准。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院。
第二章 组 织 机 构
第五条 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安全(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班组长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坚持原则,监督本班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制止违章作业,对本班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搞好新、老员工和实习培训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3.督促、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搞好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掌握各岗位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应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二、岗位员工
1.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3.上岗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维护和保养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保持其完好、齐全、灵敏、有效。
2.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制、审查、制定安全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工作。
4.抓好安全科技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
第十三条 基层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能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主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其安全职责是:
第六条 专业公司及地区公司安全部门,应由公司行政正职领导或其授权副职领导主管,地区公司所属厂(公司、矿)及其以下安全部门应由行政正职领导主管。
第七条 各级安全部门安全专职人员应具备较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安全知识,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 所有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基层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基层岗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级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要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 国家规定应开展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开展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并须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评价单位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各级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在组织生产经营的同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一、行政正职
1.各级行政正职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中的安全生产指标。
3.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
4.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定期向上级报告或向本单位员工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