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送省属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送省属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7.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送省属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省属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省级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民政部有关要求,2017年3月1日起开始进行省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登记的省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方法及程序(一)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二)方法:为保证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检任务,今年将采取直接报送年检材料和部分上门联合年检两种方式。
1.上门联合年检。
今年计划对省住建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工商联、省文联、省社科联等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上门联合年检,上门联合年检的时间等具体事宜,由以上单位协商确定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告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三处。
2.其余均采取直接报送年检材料的方式。
(三)程序:1.自检。
2017年3月1日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进行自检总结的基础上,登录“云南民政网”(),点击“网上办事”,下载相应的表格及附件,按填写说明如实填写成电子版并打印。
2.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2017年5月31日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时限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并办理年检手续。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团(民非)公章,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的《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原件和电子版各1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21•【文号】•【施行日期】2016.08.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年8月21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08.31•【文号】总工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总工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促进工会和社会组织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强调,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
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工会是坚持党建带群建,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在要求。
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组织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团结带领社会组织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对于加强工会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团结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人士,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4.04.18•【文号】民办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为发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38号),我部制定了《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项目通过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相关重点地区开展社会服务。
所有项目均通过信息系统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
其中,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向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地民政厅(局)〕申报。
项目实施地民政厅(局)接收申报材料并组织评审后上报民政部,上报截止日期为5月24日。
项目实施地民政厅(局)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相应项目宣传与申报。
要严格把关项目内容,做到业务领域精准、资金使用精准、配套保障精准。
要严格组织项目评审,履行“三重一大”、风险评估程序,加强过程指导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效益。
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结合组织章程与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科学设计,确保项目可行性。
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要严格对照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高效、稳妥、透明执行项目,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属于基本医疗服务的是()。
A.老年保健B.计划生育技术指导C.妇幼保健D.小病【答案】 D2、小张在部队服现役期间被评定为因公九级残疾。
退出现役后,小张被安置在某企业工作,该企业为所有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在该企业工作期间,小张旧伤复发仍需相关治疗。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小张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处理途径是( )。
A.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B.由民政部门解决C.由所在企业解决D.由小张本人负担【答案】 A3、(2020年真题)根据《收养法》,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A.订立收养协议B.办理收养公证C.办理收养登记D.办理户口登记【答案】 C4、当社会团体换届产生新一届职务时,()职务的变动不需要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
A.理事长B.副理事长C.秘书长D.会计【答案】 D5、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列关于促进医务人员向基层流动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大医院医生退休前,应当到基层和农村执业两年B.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前,应当到基层和农村实习半年C.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应当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D.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两年的义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时,可适当降低标准【答案】 C6、小王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后来姥姥、姥爷因病去世,留下一些遗产,小王的舅舅和阿姨们就将姥姥的遗产瓜分,且因为小王的妈妈已经去世,所以没有分给小王,小王将舅舅、阿姨告上法庭,法院依据()制度,判定小王也有继承权。
A.转继承B.顺序继承C.代位继承D.本位继承【答案】 C7、下列关于志愿服务及志愿者的说法,错误的是()。
A.小王参加志愿服务不应以获得报酬为目的,是一种利他的行为B.小波参加志愿服务是自愿奉献自己的时间、体力、智力、技能等C.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D.明明今年13岁,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志愿服务【答案】 D8、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5.04.02•【字号】青民管[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青民管[2015]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经市政府授权,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登记管理体制改革1.减少前置审批。
成立社会组织,除依法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组织要依法依规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市民政局、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2.下放登记权限。
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规模、类别由市、区(市)两级分别登记。
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可由区(市)登记;社会福利机构(市政府举办的除外)、社会工作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城乡社区服务组织由其住址所在区(市)民政部门登记;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由区(市)民政部门或授权社区备案。
(市民政局、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3.放宽准入条件。
允许社会团体跨区域吸收联系紧密的外地会员。
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适度竞争,实施"一业多会",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或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
(市民政局、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二、深化发展环境改革4.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
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委托力度,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
凡能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政府不再增加新的财政供养机构和人员,逐步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凡能通过社会组织自主解决或通过行业组织自律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不再干预;凡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公共服务职能,逐步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初级社会综合能力历年经典题含答案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初级社会综合能力历年经典题含答案单选题(共60题)1、(2015年)学校社会工作者小高针对因迷恋上网而学业成绩下降的学生开展小组服务。
在小组活动中。
小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念,提高自身行为控制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述小高的服务属于()。
A.治疗型学校社会工作B.家庭一学校社会工作C.变迁型学校社会工作D.社区一学校社会工作【答案】 A2、社区A和社区B之间,由于环境卫生问题,经常发生纠纷,经两社区社会工作者调节,两区居民同意协商,虽然未达成统一结果,但彼此之间增加了了解,都愿意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并同意继续协商,并在第二次会议中统一了意见,获得了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结果,此次商议的结果体现了( )A.既实现了任务目标,又实现了过程目标B.仅实现了任务目标,没有实现过程目标C.没有实现任务目标,仅实现了过程目标D.既没实现任务目标,也没实现过程目标【答案】 A3、(2017年)某社会工作者主持召开居民会议,讨论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社区安保工作。
下列该社会工作者主持会议的做法中,适宜的是()A.无论居民是否到齐,都要严格执行会议既定议程B.严格控制每项议程的时间,对与会者意见做出迅速回应C.会议讨论中一旦出现分歧,就采取投票表决做出决定D.以会议结束之前做简短总结,让居民看到会议的成效【答案】 D4、陈女士与丈夫离婚导致其精神一蹶不振,从而吸食毒品以缓解精神痛苦,社会工作者李某对其开展服务,帮助陈女士发现行为问题、重塑行为、使其恢复正常生活。
在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李某担任了( )角色。
A.治疗者B.倡导者C.关系协调者D.支持者【答案】 A5、根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才能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
A.行业协会类B.慈善类C.法律类D.科技类【答案】 C6、社会工作者在专业价值观念指导下,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特殊需要,为其提供个案服务;针对服务对象的同质需要,为更多人开展小组服务。
解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
社会与公益SOCIETY AND PUBLIC WELFARE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
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8月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
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改革指明了方向。
借今天的机会,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央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意见》的有关内容,并就自己学习的心得和大家做一简单的交流。
中央的这个《意见》,是改革发展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问题的第三个纲领性文件。
前两个文件分别是1996/1998年制定的。
1998年到现在,已经18年了。
这期间,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也出现了很多新形势、新变化、新矛盾、新问题。
亟需站在新的历史高点上,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和前进路径。
中央的《意见》,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它必将对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我们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巨大意义。
《意见》总结了近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成绩和经验,肯定了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统筹确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我们党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沿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继续前进指明了方向。
《意见》的内容博大精深,共分10个部分,分别是:重要性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副巡视员 赵泳解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社会工作SOCIAL WORK68社会与公益SOCIETY AND PUBLIC WELFARE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严格管理和监督,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解读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解读
在当前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伴随着社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长,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首先需要从法律上加以规范。
制定并完善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和运作。
对于那些无法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监管和惩罚。
其次,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服务。
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源支持。
同时,举办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最后,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社会组织应该建立健全自身管理机制,规范自身运作,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监督。
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公众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组织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方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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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8.10.16•【文号】民发〔2018〕129号•【施行日期】2018.1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质量,引导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社会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广泛活跃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领域,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随着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登记管理压力的不断加大,一些地方出现了登记审批不严格、日常管理不规范、执法监察不落实、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动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社会服务机构问题隐患日益增多,安全风险逐步显现,有的甚至严重侵害服务对象生命财产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面对这种新形势,通过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各级民政部门严格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配合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加强日常管理,有利于有效防控各级民政部门履责风险,有利于引导和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充分发挥广大社会服务机构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登记审查(一)明确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审查重点。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要求,健全登记工作程序,完善登记审查标准,切实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和拟任负责人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要求核准社会服务机构章程。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08.24•【文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鼓励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保护社区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程度,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我部制定了《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现予以印发。
请参照本章程示范文本,指导基层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章程,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民政部办公厅2021年8月24日附件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第一条(名称和性质)本组织的名称是(XXX市/地/州/盟XXX 区/市/县/旗XXX街道/乡镇XXX社区/村XXXX)。
日常在社区开展活动时,本组织使用的简称为(XXX社区/村XXXX)。
〔注:社区社会组织名称,由所在市(地/州/盟)名称+县(市/区/旗)名称+街道(乡镇)名称+社区(村)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如“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建国里社区夕阳红志愿服务队”、“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路街道建南社区金秋艺术团”。
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中的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
在不与其他组织重名的前提下,可选择不加字号。
在街道(乡镇)层面直接成立的组织,可简称为XXX街道(乡镇)XXX,不加所在社区(村)名称。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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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津民函〔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社会工作正文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市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一、涉及对象2021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截止时间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三、填报内容(一)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年报系统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规范举办“一讲两坛三会”(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诚信自律承诺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
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
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按照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
(三)年度审计报告。
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规定选聘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可自主选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计,年度审计报告应符合模板要求(见附件2、3)。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陕民发〔2017〕101号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陕民发〔2017〕101号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神木市、府谷县民政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26号),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资金和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我厅制定了《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报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市民政局参照制定相关制度。
2017年12月14日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资金和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26号)的工作要求,建立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职责及活动形式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立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是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议事机构,其职责和活动形式如下:(一)联席会议的职责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指导全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的意见
和建议
一、支持政府改革制度,为社会组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温馨的政策环境。
完善社会组织立法,统一法律法规,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社会组织的竞争力,满足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
二、给予社会组织财政投入,确保社会组织的财政状况稳定,及时供给社会组织应有的资金支持。
同时,完善税收制度,减轻社会组织税负,降低社会组织发展成本,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构建社会组织管理模式,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有序发展。
四、推出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营造投资友好的环境,加快社会组织发展,满足社会组织发展的需求。
五、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探索政府和社会组织协同发展的模式,发挥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作用,打造良好的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创新发展的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020初级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3)
2020初级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3)1、王先生,38岁,身高165cm,体重80kg,血压120/80mmHg,总胆固醇5.1mmol/L,空腹血糖5.0mmol/L。
软件工程师,大部分时间静坐工作,喜爱吃肉,运动较少。
父母亲均无高血压、糖尿病史。
为保证王先生的减重效果,建议其每周消耗的热量为()(单选题)A. 2200kcalB. 2800kcalC. 3000kcalD. 2500kcalE. 2000kcal试题答案:B2、关于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A. 定性研究过程中完全可以排除研究者的“观察者偏差”B. 定量研究重视从理论出发进行演绎推理形成研究假设C.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方法可以整合到同一项研究中D. 定量研究适用于不熟悉的社会系统和微观层面的研究E. 定性研究主要依托非控制的自然手法进行资料收集试题答案:B,C,E3、按照中医五行学说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A. 耳属水B. 赤色属金C. 苦味属火D. 肾属土E. 怒属木试题答案:A,C,E4、周先生,45岁,企业主管,身高175cm,体重95kg,血压135/85mmHg 。
工作紧张,经常熬夜。
平时应酬多,嗜好烟酒,不爱运动。
其母亲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周先生可以改变的危险因素是( ) (单选题)A. 糖尿病家族史B. 身高C. 血压正常值D. 年龄、性别E. 高血压病家族史试题答案:C5、社会工作者小王在某养老院开展了“幸福银行”老年活动项目。
该项目旨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院内的合唱、手工、书法等兴趣小组活动,参与活动所得积分可用于院内消费,以此提升老年人参与热情,改善生活质量。
在上述服务中,小王扮演的角色是()。
(单选题)A. 行政管理者B. 倡导者C. 政策影响者D. 治疗者试题答案:B6、根据所适用的归责原则的不同,可以把民事责任分为()。
(单选题)A. 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B.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C. 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D. 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试题答案:B7、大三学生小李最近找到社会工作者小宁,说自己很不开心,觉得上大学没意思,准备放弃学业,自己创业。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9.06.05•【字号】鲁民〔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鲁民〔2019〕25号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制定以下意见:一、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社会组织成立时,必须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当同步成立党组织。
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加大党的建设在社会组织评估中的分值占比,省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分值占比提高至50%,社会组织党组织健全并规范开展党的工作的,在孵化培育、评先树优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二、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申请成立以下“四类”社会组织,无需业务主管单位提供前置审查文件,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1.由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自愿结成的行业协会商会;2.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4.为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简化存量“四类”社会组织办事手续。
在其申请变更登记、章程核准、备案等事项时,业务主管单位未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新老一致”原则直接受理;其中未完成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的,法人登记证书仍需载明业务主管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3.24•【字号】沪委办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4〕13号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市民政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24日市民政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本市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不能完全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现就完善本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明确政府和社会权责为基础,以社会组织依法自治为核心,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目的,坚持发展与监督并重、宽进与严管并重、活力与秩序并重,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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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2017]59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4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放管并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区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到2020年,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强化培育发展从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出发,把社区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作为培育发展的重点,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社会组织,不断调整、优化和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
(一)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降低准入门槛。
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适当放宽资金、住所、人员等条件,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并简化登记程序。
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镇街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
鼓励在镇街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
2、积极扶持发展。
依托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在城乡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3、增强服务功能。
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
(二)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
依托重点行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扩大行业覆盖率,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支持依托行业协会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度行业发展情况,开展大数据研究,推动行业协会在更大范围为企业提供行业关键性、公共性服务。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紧贴市场、定位高端的行业展会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培育品牌。
(三)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举办科技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才荟萃的优势,开展学术研究交流、科技评价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向高等学校、科技园区、企业和农村延伸。
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农民提供精准的科技推广和科普服务。
(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公益创投等多种有效措施,积极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
要健全完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为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机制健全、社会公信力强、有较强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三、促进作用发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其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其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
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保障和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服务。
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信息沟通机制。
政府召开专题性、行业性会议,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在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公共政策、发展规划等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时,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组织信息、技术、服务资源丰富和人才聚集等独特优势,在镇街建设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社会组织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基地等服务平台,成立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为创业社会组织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载体,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带动社会组织集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完善扶持政策根据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际需要,认真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优惠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创制力度,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
(一)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公开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并实行费随事转。
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每年向社会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符合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应优先在该名录范围内选择承接主体。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化。
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在民政部门组织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力度。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项目。
(三)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2号)等要求,全面落实公益慈善捐赠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要做好社会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
(四)完善社会组织人才政策。
要把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人才工作体系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层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畅通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补贴。
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工程,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引导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五、做好登记审查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社会组织统一登记体制,明确审查职责,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
(一)对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二)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
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业务主管单位要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三)严格登记审查。
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
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发起人的资格、人数、行为、责任等事项。
发起人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社会组织登记之前的活动负责,主要发起人应当担任首届负责人。
建立发起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发起人不得以拟成立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与发起无关的活动,禁止向非特定对象发布筹备和筹款信息。
六、严格管理监督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改进执法和监管方式,推动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管理监督。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
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组织严格落实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
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