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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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是进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场所,负责承担本院部分住院患者静脉用药的调配工作。
2.凡在本中心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每个岗位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药品调配质量。
4.参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或可能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5.应保持整个工作区域,尤其是洁净控制区、操作间的卫生整洁,不得在工作间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间内。
6.进入工作区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操作间专用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7.应注意提高所有人员的工作水平,加强其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汾阳医院静脉配液中心二十一、静脉用药调配工作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是指静脉用药调配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技术准确无误地将相应的静脉用小针剂加于相适宜的载体溶媒中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静脉用药调配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剂士担任,对静脉用药调配的质量负责。
3.调配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程序和有关规则制度。进入洁净调配区域应按规定洗手,穿戴隔离衣帽、口罩。着装须符合洁净区要求。
4.调配加药时应注意药品的理化性质变化,有配伍禁忌时及时报告组长。
5.应将调配后的输液袋和使用后的空安瓿按相应处方(标签)放置,以供成品核对人员核查。
6.应随时保持洁净调配区、洁净台的清洁和整齐。每次调配完成后应按操作规程及时清场,上班或下班前按规范做好洁净调配区的清洁、消毒工作,开放或关闭净化空调系统。
7.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时必须及时逐级向上级报告。
8.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意离开,确保调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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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医嘱审核制度
1、医嘱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发送至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处
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
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医嘱审核岗位应由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
性和适宜性负责。
3、所有的医嘱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4、医嘱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5、发现不适宜医嘱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电话联系病区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审方药师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科报告。
6、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7、审核合格的医嘱必须由医嘱审核岗位药师签字或签章确认,打印出一式两份标签或打印输液标签一份,并同时打印一份审方单或明细单,按患者、病区分类集中后交给摆药人员,准备摆发药
品。
汾阳医院静脉配液中心
二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全体人员在上岗前均应进行专业技术、岗位
操作、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全体人员均应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培训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通过各自岗位的操作培训。
4、考核后,考卷装入个人技术档案,考核成绩填入人员技术档案表。
5、组织参加专题学术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基础、PIVAS知识、管理制度、操作技术、工作质量、工作成绩等。考核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
7、每年根据考核成绩的优劣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考核不合格者,一般人员调离所在工作岗位,管理人员调离管理岗位。
汾阳医院静脉配液中心
二十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流程
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递→→药师审核→→打印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混合调配→→输液成品核对→→输液成品包装→→分病区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加锁或封条→→由工人送至病区→→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开封)核对签收→→给患者用药前护士应当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
二十六、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1. 临床药师应由具有临床药学硕士学位,或临床药学学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药学技术人员担任。
2. 临床药师应以服务病人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 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测,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
4. 定期(每周至少三次)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和药物治疗方案的拟定与实施,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5. 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和核实ADR 报告并及时上报。
6. 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好药品;为临床提供最新实用的药品信息和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 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8. 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9. 临床药师必须坚持面向临床,为患者和临床服务的宗旨,虚心向临床学习,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使其真正成为医疗团队的一员。
10. 注意了解和收集国内外药学和临床用药最新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1. 定期向药学部门领导汇报参与临床用药和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向药学部门的药学技术人员通报临床用药情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