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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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贵州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为使学报编辑部的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转,按时正常出版《贵州师范学院学报》,使编辑部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政治制度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双百”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出版方针和出版政策,坚持刊物的出版方向,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3.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编辑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对外政策,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执行有关版权、专利等规定。

5.遵守编辑职业道德,努力塑造健康人格。

二、工作制度

1.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完成好本人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

2.团结协作,互相学习,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工作安排,以编辑部的发展大局为重。

3.坚持稿件“质量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杜绝“人情稿”。

4.编辑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均属国家财产,应统一调配,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5.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6.对待作者和读者要礼貌、热情和耐心。要经常收集他们对本刊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办刊质量。

三、编辑制度

1.文稿的编辑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和《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等编排规范的要求。

2.文稿发排前由责任编辑组织汇编,副主编、主编进行逐层全面审查,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齐:要求每期的全部稿件(包括文章内容、图、表、中英文目次、摘要、关键词等)齐全,没有遗漏。

清:稿件需打印清楚,字体规范,图表图片清晰。

定:稿件中的重要问题(包括政治内容、科技内容、文字图序、表序等)要审查无误,一经定稿发排后不做大的改动。

3.严格实行“三审”制,以保证论文较高的学术质量和编辑水平。

另外,稿件要由责任编辑进行责任校对。一般情况下,稿件要交作者自校,责任编辑三校结束后交主编(副主编)审定付印。

四、保密制度

1.编辑部全体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增强保密意识。

2.对稿件的审查意见,均以编辑部名义函告作者,不得向外透露审稿人的相关信息,维护审稿的公正性,避免人为矛盾的发生。

3.编辑有责任和义务提醒和协助作者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

五、考勤制度

1.编辑部实行坐班制,执行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

2.不得擅离岗位,有事请假。

3.每周至少一次集中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除集中学习外,全体人员平时还应坚持自学,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黄河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工作制度一、总则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是黄河科技学院主办、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报》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反映我校及学术界同仁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成果。努力办出特色,更好地为学校和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本工作制度以上述办刊宗旨为指导思想,目的是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努力把刊物办好。

二、工作程序

(一)稿件处理程序

1.收稿。(1)由编务登记、编号,付上稿件处理意见登记表。收到电子稿件后,需及时回复作者。(2)把稿件分送有关编辑,并让编辑签收,以备查询。编辑直接收稿或约稿,应到编务处补回上述手续。

2.编辑收到稿件后:(1)阅稿。(2)写出阅稿意见。(3)对三审后确定采用的稿件,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书。对于不采用的稿件,校内的回复,校外的要告知编务,以备作者查询。

(二)审稿程序

1.初审。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责任编辑要对稿件认真地筛选,初筛的稿件先经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的可直接审阅,15%至30%之间的,退作者修改,合格后审阅;超过30%的,不用),编辑审阅后写出阅稿意见,包括稿件的主要内容、稿件内容的新意、采用该稿的原因等。

2.复审。复审由执行编辑或专家完成。(1)复审内容:稿件的专业领域归属、学术水平、文章格式;选题方面是否具有学术价值;论文是否紧密围绕要解决的学术问题展开;论据是否准确、必要和充分;论证是否严密,逻辑关系是否清晰;选择的研究方法是否妥当;内容是否丰富,语句是否精炼;专业术语的使用是否规范准确;结论是否有学理上的创新意义和实践上的参考价值等。(2)复审者须提出明确审稿结论和具体修改意见。审稿专家如难下结论,须将结论待定的稿件返回编辑部,由编辑部另请其他专家审稿,或交主编、常务副主编、副主编提出处理意见。退改的稿件须在退改意见发出20日之内,由作者修改并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

3.终审。终审由主编(或主编委托的常务副主编、副主编)完成,并签署终审意见。(1)终审内容包括:进一步审查稿件;对复审稿专家未提出明确审稿意见的稿件进行审查,或委托其他专家进行审查并得出结论。(2)每期刊物在决定拟采用稿件的同时,应有10%(3篇左右)通过复审和终审的稿件作为备用,以备必要时(如作者不能按时返回修改稿,修改稿不合格,作者没有及时校阅校样等)进行替补。

(三)校对程序

1.总要求

(1)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校对的各项规定,严格把关,不断提高编校质量。

(2)实行多次、多人校对和读校制度。坚持人人把关、各负其责的制度,切实将堵塞编校错情漏洞的关口前移。

2.一校。印刷厂排版后正式确定当期稿件的数量和顺序。一校由责任编辑自校,要求对红并通读稿件,消灭排版中出现的差错。

3.二校。一校稿净稿后进行二校,二校由多人通校。

(1)由印刷厂净稿后正式排出目录,并实行多人同时校对制度。脱离原稿,通读稿件,主要是校是非,并查找因排版出现的格式等差错。

(2)通校时,实行全体责任编辑现场校对制度。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不能解决的,由各责任编辑再逐一核实。

(3)净稿后,由执行主编与编务对稿件再次进行校对。如错误少,可直接送达三校;否则,再次净稿。

4.三校。黑马校对软件和责任校对分别校对。

5.付印清样校对。经三校的清样由印刷厂净稿后打出付印清样,在印刷厂现场校对;按要求对封面、封二、封三、目录与稿件标题、收稿日期、作者信息等内容,进行分工、分类校对。

(四)各期编后工作程序

1.编务计算稿费,主编(副主编)核定后,报批和分发(寄发)稿费。

2.编辑部给作者、交流单位、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邮寄样刊。

3.印刷费、邮费、汇费的报批和分发。

4.每期刊物在出版过程中,副主编、主编需对各编辑阅稿的数量,提供刊用稿件的篇数、字数,改稿的质量作登记,并在刊物出版后召开该期刊物质量讲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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