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解读
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最新)
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为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切实压缩办理时间,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特制订《X县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布署,在全县全面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力争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决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偏少,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审核时间长,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一)落实企业名称登记制度。
通过企业名称库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办理冠“X”、“X”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和冠设区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登记。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则,全面落实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工作,方便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企业名称。
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能,实现企业名称当场核准。
(二)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指导申请人通过关注“X工商”微信号,申请人使用手机微信即时完成企业登记注册程序,领取微信版电子营业执照。
开通企业登记网上办理系统,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涵盖所有企业登记业务类型的网上办理。
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降低市场主体设立的制度性成本。
(三)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由企业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国地税一家办理,双方信息共享,提供“免填单”服务。
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
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依托省级“电子税务局”系统,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四)合理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
积极指导做好公章刻制企业的合理布局,在我县至少设立1家公章刻制企业。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窗口,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刻制时间。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开设的企业经营不下去了,那么是可以选择注销的,如果我们的企业税务⽐较明确,那么可以选择简易注销,那么简易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商总局于2016年12⽉26⽇下发了《关于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的指导意见》⼯商企注字〔2016〕253号,主要宗旨是为进⼀步深化商事制度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2017年3⽉1⽇起,在全国范围内全⾯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
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15年也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登记制度改⾰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作流程做了简化。
本⼈就近期亲⾝经历描述⼀下简易注销的流程:⼀、⼯商注销:根据⽂件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法⼈、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主选择适⽤⼀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我所办理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所以选择简易注销,为了更加明确,本⼈去了当地主管⼯商部门咨询,当地⼯商部门为⽅便企业,将具体流程贴在了⼤厅公⽰板上。
与⽂件要求⼀致,并没有什么特珠要求。
1,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
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同级税务、⼈⼒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税总发[2018]149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09.18
【实施日期】2018.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税总发〔2018〕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
企业网上简易注销怎么操作
企业⽹上简易注销怎么操作在以前,对⼤多数企业来说他们成⽴很简单,但是注销且⼗分困难。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便更多企业,不久以前,国家实⾏了⽹上简易注销的措施,⽅便了很多公司。
但是还有些新⽣企业还不了解相关政策,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讲解。
企业⽹上简易注销怎么操作1、需要特别注意,简易注销公司,还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个⼈独资的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像⼀些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的企业,和现在⼀照⼀码的企业不适⽤。
2、也就是说,想要申请简易注销,必须是简单的企业,⽐如说未开业或者是没有债务的企业,所以,其他的公司,还是要按照现在有的注销流程,⾛注销的程序才可以,⽬前不适应简易注销。
3、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采⽤的是⽹上进⾏登记申请的模式,也就是说,不需要提交什么纸质材料,也不需要进⾏登报申请注销,通过信息公⽰平台进⾏发布注销公告就可以了。
4、⽐如,这⾥举例⼦,⽤深圳的企业来注销,操作步骤为,找到信⽤信息公⽰平台,选择企业信息填报,选择⼴东区域,然后使⽤电⼦营业执照登陆,按照要求进⾏填写就可以了。
5、申请发布成功之后,就需要进⾏为期45天的公⽰,如果公⽰期间⽆任何异议的话,之后公司就会宣布注销掉了,如果有异议,可以在信⽤信息公⽰平台填写注销异议申请表,提出异议。
6、由于⽬前简易注销公司,只适⽤于⼀些没有经营或者是没有债务累计,有限责任公司等,还是⽐较有局限性,很多的企业还是需要按照⼀个正常的注销流程来注销公司才可以。
进⾏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以下条件:(1)企业⾄少是未开业或者⽆债权债务;(2)企业必须未进⼊过“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商总局于2016年12⽉26⽇下发了《关于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的指导意见》⼯商企注字〔2016〕253号,主要宗旨是为进⼀步深化商事制度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2017年3⽉1⽇起,在全国范围内全⾯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
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简易注销
登记
【问题】
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其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规定:“二、实施个体小额群居动物简易注销登记营业执照和税务换发‘两
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已
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
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
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记录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重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
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下同)内则反馈是否
同意简易注销。
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
理简易注销。
税务不提异议的情形与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规定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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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简易注销流程
工商简易注销流程工商简易注销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种简化程序的注销方式。
本文将介绍工商简易注销的一般流程,帮助您了解该过程并顺利完成注销手续。
首先,进行注销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工商简易注销之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包括清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账目,结清税费,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等。
确保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没有未了结的经济纠纷,符合注销条件。
其次,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销申请书、税务注销证明、社保注销证明等。
办理时需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接着,进行公告和清算。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需要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注销原因、公告期限等。
同时,需要进行资产清算,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
确保清算工作合法、公正、公开。
最后,领取注销证书。
经过公告和清算程序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注销证书。
注销证书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有效凭证,也是终止法人资格的重要文件。
领取后需妥善保存,以备日后需要。
总之,工商简易注销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结束经营活动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重要程序。
在进行注销流程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同时,注销过程中也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注销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介绍的工商简易注销流程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完成注销手续。
广州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一)减少办事环节。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企业在 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前,应当确保其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 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二)改变发布公告方式。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应主动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网上办事”—“注销登记”—“简易 注销公告填报”入口登录后(需使用企业红盾网账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简称:公示系统)选择《简易 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的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 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企业无需再用其他方式发布公告。企业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四)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特殊情形。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有关企业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 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破产管理人 可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须知
(三)简化企业申请材料。企业仅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 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承 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 序的裁定,均无需提交该项材料);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委托代理人 的,无需提交该项材料);4.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简易注销公示过期了怎么办
企业简易注销公⽰过期了怎么办企业的简易注销程序都是为⼀些刚注册不久的公司准备的,这个时候免去了繁琐的注销流程,⽅便了⼤家,在这之前注销是需要进⾏公⽰的,如果公⽰过期了如何处理?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简易注销公⽰过期了怎么办公⽰过期是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关于简易注销规定的相关问题。
⼀是根据《⼯商总局关于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的指导意见》(⼯商企注字[2016]253号)精神,适⽤简易注销的范围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法⼈、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是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承诺等信息(注意投资⼈应亲笔签名,不可代签),公告期为45⽇(⾃然⽇)。
登记机关应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同级税务、⼈⼒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公告期满后,企业⽅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然⽇)内向登记机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因企业未注销税务相关信息,税务部门要在公⽰期间提出质疑,所以⼯作⼈员提醒你注销税务相关信息,是对的。
⼆、关于办理简易注销要注意的时间期限。
⼯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的简易注销中对企业申请了简易注销都有提⽰,且是红⾊字体显⽰的,经办⼈登录后均可看见,有可能经办⼈员没注意到,提⽰的内容是:“⾃**年**⽉**⽇申请简易注销公告起,企业将不能申请办理除简易注销外的其他⼯商登记业务;⾄**年**⽉**⽇公告期满,请务必于**年**⽉**⽇前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续。
企业开办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企业开办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各项便利化举措落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的原则,将涉及企业开办和企业简易注销过程中相关联的事项合理归集,一并办理。
通过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围绕业务流程、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进行优化,实现企业开办和企业简易注销过程中相关联的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再造流程,共享数据,实现企业开办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
二'工作措施(一)全面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服“一网通办”平台和企业开办专窗,推行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数电发票开具、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5个环节压缩为1个环节,实现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窗办理”,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压减提交材料,进一步优化线上体验和线下服务,实现申请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
(二)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日结二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常态化。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推行营业执照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核、发证等各环节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三)全面落实企业开办“零费用:通过政府买单和政银合作两种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印章,实现〃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印章等办件结果,提供免费打印复印、免费邮寄送达服务。
(四)探索推行企业开办“一站式”向银行延伸。
深化“政银合作”,智能化拓展各商业银行网点开展登记代办服务,将“企业开办专窗”从传统政务大厅延伸至银行网点,实现在银行就可直接办理企业开办,在银行就可直接领取执照,实现“一次即办,就近能办,多点可办”。
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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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 企注字〔2016〕253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 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 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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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制容缺办理实现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发起税务注销即办申请,注销专窗录入纳 税人识别号和经办人信息,发起税务注销即办流程。 注销专窗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事项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 项告知书)》。 对符合即办条件但有未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专窗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将纳税人状态设置为“清算”;纳税人 不愿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的,专窗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未结事项告知书)》。 若纳税人符合即办条件且无未结事项的,专窗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将 纳税人状态设置为“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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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 》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 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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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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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一)承诺制容缺办理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 (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承诺期 限不超过六个月),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
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工商企注字[2016]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6.20
【实施日期】2016.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工商企注字〔2016〕5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工商总局同意我省九江市工商局开展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九江市工商局按照工商总局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在总结九江改革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现就开展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报备程序。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以下统称登记机关)凡能按照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要求,遵循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原则的,可以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登记机关,可借鉴九江市工商局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应登记程序规则、文书、表格等。
实施方案应报省工商局备案。
二。
“僵尸企业”如何进行简易注销
改革的首要思路是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从未缔结任何法律关系,它们通常被称为“僵尸企业”。
它们占据了大量的企业名称资源,如果及时释放出来,于社会大有裨益。
上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改革中探索出了一条简单注销公司程序,供市场主体选择。
简易注销程序其一,企业自行选择。
凡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股东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暂不适用这套程序。
除此之外的所有类型的企业,均可一体适用。
当然,是否适用,由其自行选择。
其二,最少化材料提交。
企业选择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因为没有开展经营,当然无须提交社保缴纳及结税证明等材料。
其三,优化公告服务。
企业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个自然日的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此种公告的目的,在于提示潜在的债权人,以方便其申报债权。
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公告平台供企业选择,主要的考量是企业承诺不存在债权人,故可选择此平台进行公告。
其四,失信联动惩戒。
对于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登记,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有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通过撤销此前的注销登记,将法律关系回转至初始状态,并不伤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欺瞒的企业进行联动惩戒。
解散决议,大股东失联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企业注销,都要完成三大步骤:其一,解散决议,解决的是公司形成问题;其二,清算分配,解决的是债务清结和股东利益分配的问题;其三,注销登记,解决的是主体资格宣示消灭的问题。
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可能包括以下几点:1. 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时,可能由于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
2. 债务或法律纠纷:如果企业存在未解决的债务或法律纠纷,可能会影响简易注销的申请。
3. 税务问题:企业可能存在未缴清的税款或税务违规问题,这也会对简易注销造成阻碍。
4. 股东或合伙人意见不一致:在企业简易注销过程中,股东或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影响注销进程。
5. 不熟悉注销流程:企业可能对简易注销的流程和要求不熟悉,导致操作不当或延误时间。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1. 仔细准备材料: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前,应认真核对和准备所需的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解决债务和纠纷:在申请注销前,企业应尽量解决所有债务和法律纠纷,以免影响注销进程。
3. 税务合规:企业应确保税务合规,及时缴清税款,避免因税务问题影响注销。
4. 沟通与协调:股东或合伙人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共同推进注销进程。
5. 了解流程:企业应提前了解简易注销的流程和要求,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
6.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帮助和建议。
7. 加强监管和指导: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企业简易注销的监管和指导,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信息支持,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注销。
8. 优化注销流程:政府部门可以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的流程,减少繁琐的手续和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提高注销的成功率和效率。
同时,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2.06.2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一、公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答:2021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对现行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将商事制度改革成熟举措法律化,规定了简易注销程序、增设了歇业制度。
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与税收业务制度衔接,服务纳税人,制定本公告。
二、市场主体歇业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答:按照《条例》规定,歇业是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只需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税务机关不对市场主体歇业设置税务前置条件,市场主体歇业不需要另行向税务机关报告。
三、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在税收业务办理方面主要有哪些特殊政策?答: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享受便利化办税政策,同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
与正常经营期间相比,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在纳税申报方面适用了更为简便的政策,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改为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市场主体恢复经营的,按歇业前方式办理资源税申报,可按歇业前期限或继续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歇业当年恢复经营且已调整预缴申报期的,当年不再变更。
四、非正常户歇业期间纳税申报如何办理?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市场主体,在解除非正常状态之前,歇业期间不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简化纳税申报方式;在解除非正常状态之后,歇业期间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简化纳税申报方式。
五、“两证整合”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的条件是什么?答: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便利市场主体退出。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为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省局决定在松原市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现将《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松原市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省局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程序,实现登记注册全流程便利化。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28日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吉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简化注销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一)便捷高效。
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个体工商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控制风险。
依据现行有关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完善制度设计,保障个体工商户及其债权人、交易对象等合法权益。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如果⾃⼰的公司才刚开业不久的话,但是因为⼀些原因造成的不能继续开下去,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了,那么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第⼀条为进⼀步深化商事制度改⾰,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作要点的通知》、《⼯商总局关于进⼀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试点有关⼯作的通知》和《省⼯商局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试点⼯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效、主体⾃愿、诚实守信、风险可控的原则,既⽅便企业退出,⼜保障相关权利⼈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下列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适⽤本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未开业企业);(⼆)申请注销时对外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债权债务企业)。
第四条下列企业申请注销的,依照⼀般程序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公司;(三)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四)⾮公司企业法⼈;(五)实⾏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六)进⼊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异常经营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七)信息系统提⽰股权已被⼈民法院冻结的企业;(⼋)信息系统提⽰股东(合伙⼈)股权(财产份额)已出质的企业;(九)利害关系⼈已向登记机关提出争议诉求并被录⼊信息系统形成警⽰的企业;(⼗)信息系统提⽰有投诉举报被受理或者正在调查核实的企业;(⼗⼀)在注销前应当办理审批和被依法宣告破产及⼈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企业;(⼗⼆)登记机关认为的其他不适⽤简易注销的企业。
第五条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未开业或者⽆债权债务的信⽤承诺;(三)简易注销情况说明;(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五)委托他⼈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六)清税证明;(七)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之探讨
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之探讨1. 引言1.1 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之探讨企业注销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不再存在的法律行为,是企业生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而企业注销登记则是落实企业注销手续的过程,是企业退出市场的必要程序。
在现实中,企业注销登记的流程繁琐、耗时长、手续繁多,给企业注销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针对企业注销登记存在的问题,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成为迫切需要。
通过简化企业注销手续、优化注销流程、提高注销效率,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退出市场渠道。
建立健全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也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国家经济运行的效率。
在本文中,将对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将分析目前简易注销登记的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将阐述完善企业注销登记制度的必要性,探讨为何需要优化现有制度。
然后,将探讨建立健全企业注销登记制度的意义,展示优化登记制度可以带来的好处。
接着,将提出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具体措施,分析如何实现制度的优化。
将探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未来发展方向,展望优化登记制度的前景与发展。
2. 正文2.1 简易注销登记的现状分析简易注销登记是指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可以通过简便的方式实现企业注销的制度。
目前,我国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现行的简易注销登记流程繁琐,需要企业提供大量材料并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耗时长、费用高。
企业注销登记的流程不够透明,存在审批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
部分地区的简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不够便捷,影响了企业的正常退出。
在实践中,企业注销登记的流程繁琐、费用高昂、时间耗费长等问题使得不少企业选择放弃注销或拖延注销时间,导致了企业注销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下降。
现行的简易注销登记制度也存在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缺乏对企业注销的具体指导和规范,容易出现操作不当和纠纷等问题。
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完善现行制度,提高企业注销登记的便捷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三证合一”后-工商和税务的注销有点区别!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
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
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
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ﻫﻫ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
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
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
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
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
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大白菜提醒:关键看最后一段!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明确“三证合一”后,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将共享22项企业登记数据,同时明确,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提供清税证明。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现就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2014年3月1日以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通过改革,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市场主体,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退出渠道仍然不畅。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效率。
2015年以来,一些地方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享受到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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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解读1.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①《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②《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③《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下称《指导意见》);④《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等信息化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7号);⑤《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工商企字〔2017〕62号)。
2.企业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还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关于一般注销登记的规定吗?答: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有别于一般注销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按照工商总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答:自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
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4.答: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是当前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5.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行企业自主选择原则。
登记机关应当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6.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于哪些企业类型?答: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应为以下四类企业(不含分支机构)之一: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7.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应当属于哪些情形?答: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①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②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即“无债权债务”。
8.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答:是。
.9.企业在哪些情形下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答: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①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②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③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④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⑤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⑥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⑧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10.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吗?答:是。
但应当符合工商总局《指导意见》规定的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四个企业类型以及两种情形,并不得违反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八种情形。
.11.符合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的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答:符合《指导意见》关于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的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①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的;②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③曾被登记机关撤销简易注销登记的;④企业曾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的;⑤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
12.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本流程是什么?答: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本流程是:①依法清算;②发布公告;③申请登记;④登记审查;⑤作出决定;⑥领取文书。
13.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哪些方面简化了?答:一是简易注销登记减少了办事环节。
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
二是简易注销登记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
企业只需在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向社会发布相关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三是简易注销登记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
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四是简易注销登记缩短了登记期限。
登记期限由一般注销程序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的,经商事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14.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前,是否还需要进行清算?答:是。
清算是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的必经环节和法定义务。
15.企业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要特别注意什么事项?答:企业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应当完成清算工作,确保本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16.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方式是什么?公告期是多少?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应主动在“珠海市商答:《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发布拟事登记自助服务系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的公告(人民法,公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日。
企业无需支付任何公告费用,也无需再用其告期为45他方式发布公告。
17.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内容是什么?答: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注册号、登记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一社会信用代码//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其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注册号、登记机关”为系统自动关联出来,无需填写;告期自、公告期至”由系统自动计算,无需填写;企业只需JPG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为版本。
18.《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的内容是什么?《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答:由工商总局统一制式,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散注销、具体见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19.《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由谁签署?答: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发布以及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当一致,都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的签署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合伙企业的签署人为全人的签署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签署人为投资人。
全体投资人签字迹应清楚。
署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有哪些法律意义?《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答:一是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中,承诺内容应是全体投可以强化企业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资人真实意思表示,全体投资人对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是登记机关实施监督管理的责。
二是依据。
如果企业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三是利,向全体投资人主张相害关系人可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的民事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
公告期内,企业还可以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业务吗?21.答:企业一旦在“珠海市商事登记自助服务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不能申请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业务,只能报送年报。
22.如何查询企业简易注销的公告信息?答: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简易注销公→“企业注销公告”→依次进入“信息公告”告”栏目,即可查询。
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公告后有什23. 么后果?答:是。
企业从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珠海市商事登记自助服务系统”可以登录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一旦撤销公告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信息“提出异议”的法律24. 意义是什么?在简易注销登记中,设计对企业发布简易注销登记答:公告“提出异议”的法律意义主要是:强化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保护债权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履行诚信义务。
25.谁可以对企业发布的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提出异议?公告期内,地税、国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答:务等部门以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信息提出异议。
26.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通过什么途径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要求是什么?答:公告期内,地税、国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通过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企业公告信.息提出异议;有关利害关系人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简易注销公告》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栏“异议留言”功能,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信息提出异议。
公告期届满后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
异议人应当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关联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7. 自然人提出异议需要采集哪些信息?)姓1 答:自然人提出异议时,需要采集的信息包括:(格式上传)通过JPG32)证件类型;()证件号码;(4(名;)异议7(5)移动电话号码;6)异议内容;(的证件照片;(申请日期。
28.企业提出异议需要采集哪些信息?)企业(1答:企业提出异议时,需要采集的信息包括:)法定代表4(3)注册号;((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65人姓名;()8(7码;()通过JPG格式上传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照片;)异(企业联络员姓名;(9)企业联络员移动电话号码;10 议内容;(11)异议申请日期。
29.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提出异议需要采集哪些信息?答:其他相关单位提出异议时,需要采集的信息包括:格式上传的JPG①单位名称;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通过⑤联系人移动电话号码;④联系人姓名;单位证照正本照片;⑥异议内容;⑦异议申请日期。
30.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对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有什么影响?答: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31.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还需要办理清税手续吗?答:需要。
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前应当清税完结,全面结清应缴纳税款及办结其他涉税事务。
但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
32.公告期结束后,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答:企业应当自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