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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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外饰塑料件成型工艺

汽车外饰塑料件成型工艺

汽车外饰塑料件成型工艺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外饰塑料件成型工艺也日益成熟。

汽车外饰塑料件通常包括车身外板、保险杠、车灯罩等部件,这些部件对于汽车的外观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塑料件的成型工艺对于汽车制造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汽车外饰塑料件的成型工艺通常采用注塑成型。

注塑成型是将塑料颗粒加热融化后,通过高压注射到模具腔体中,经过冷却后形成所需的零部件。

这种工艺能够快速、高效地生产大批量的塑料件,且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在汽车制造中得到广泛应用。

其次,汽车外饰塑料件的成型工艺还需要考虑材料的选择。

塑料件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强度、韧性和耐候性,以应对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环境和挑战。

因此,工程塑料如ABS、PC、PP等常被选用作为汽车外饰塑料件的成型材料。

此外,汽车外饰塑料件的成型工艺还需要考虑表面处理。

塑料件的表面质量直接影响到汽车外观的美观度和质感,因此常常需要进行喷漆、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以提升塑料件的表面光洁度和耐腐蚀性。

总的来说,汽车外饰塑料件成型工艺在汽车制造中具有重要地位,它的发展不仅关乎汽车外观的美观度和安全性,也与汽车制造的效率和成本密切相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相信汽车外饰塑料件成型工艺将会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Q-JLY_J711168-2008汽车内外饰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

Q-JLY_J711168-2008汽车内外饰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 GB/T 16422.2-1999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 第 2 部分:氙弧灯 JTYY-JT146-04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JL 100003-2007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湿箱中保温 24 h,温度为 40℃±2℃,相对温度为 95%。接着在本标准 4.1.2 规定的环境下冷却 24 h。
5.10.2.2 在本标准 4.3 规定的环境温度下,通过测力计测定其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其拉伸速度为
100mm/min,拉伸方向垂直于焊缝方向。
5.10.2.3 试验后,将评估结论及可能观察到的现象进行记录。
5.10.2.1 在待测试的产品上截取两块焊缝长度为 50 mm 的试样。把两块试样分别进行下述两种不同的老
化处理:在本标准 4.1.1 规定的环境箱中保温 100 h,温度为 90℃±2℃;在本标准 4.1.3 规定的恒温恒
共 10 页 第 5 页
GEELY
汽车内外饰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
Q/JLY J711168-2008
要求
外饰件
1
低温抗冲击性能
经低温抗冲击性能试验后,不允许出现开裂、折断、剥离和永久变形等现象。
2
抗划伤性能
经抗划伤性能试验后,不允许出现肉眼可见的划伤。
3
燃烧性能
应符合 GB8410 中的规定。
4
耐候性能
经耐候性能试验后,应不出现龟裂、斑点或其它缺陷,灰色标度值不小于 4 级。
5
气味性能
气味性应高于 6 级。
Q/JLY J711168-2008
4.1.4 振动试验台:应能实现上下、左右、前后三个坐标轴的振动。 4.1.5 氙光曝晒试验箱: 应符合 GB/T 16422.2-1999 的规定。 4.1.6 测力计:应该能适应拉延速率(0~100)mm/min。 4.2 试验仪器 4.2.1 燃烧特性测定仪:符合 GB 8410 的规定。 4.2.2 耐磨试验仪 4.2.3 钢球:直径 60mm、质量 0.9kg 的钢球,用来做冲击试验。 4.2.4 抗划伤性试验仪:应具有下述特点的刀具组成: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主要内饰件材料选用要求 (2)4技术要求 (3)5试验方法 (8)6 检验规则 (10)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2)前言为满足设计、生产和检验的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参照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的先进经验而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内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件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内饰件总成(以下简称内饰件)。

2 引用标准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531-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GB/T 1033-1986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 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634.1-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843-1996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GB/T 2411-1980 (1989)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2791-1995 胶粘剂T剥离强度试验方法(挠性材料对挠性材料)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3399-1982(1989) 塑料导热系数试验方法护热平板法GB/T 4085-2005 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GB/T 6343-1995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GB/T 6344-1996 软质泡沫聚合物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的测定GB 6529-1996 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6669-2001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1997 软质泡沫塑料回弹性能的测定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GB/T 8812-1988 硬质泡沫塑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9342-1988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 10802—1989 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10807—1989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陷硬度试验方法GB/T 10808—1989 软质泡沫塑料撕裂性能试验方法GB/T 11548-1989 硬质泡沫塑料耐冲击性能试验方法落锤法GB/T 16578—1996 塑料薄膜和薄片耐撕裂性能试验方法裤形撕裂法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QC/T 17—19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QC/T 216—1996 汽车用地毯的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29089—1992 汽车软化仪表板表皮Q/J B071—2006 汽车产品零部件标识规定3主要内饰件材料选用要求汽车主要内饰件材料选用(推荐)见表1。

汽车产品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

汽车产品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

汽车产品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前 言为满足设计、生产和检验的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是参照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的先进经验而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改性PP注塑保险杠和SMC模压保险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并对各类汽车产品明确了差别化要求。

汽车产品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险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各类以改性PP注塑塑料和SMC模压工艺生产的汽车用保险杠(以下简称保险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修订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1566-2009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GB 17354-1998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GB 7063-2011 汽车护轮板GB 15741-1995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T 1033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 1040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447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449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1451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GB/T 1462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GB/T 1463 纤维增强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 1634.1 塑料 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GB/T 1843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341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9342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5568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GB/T 1642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晒试验方法 第2部分 氙弧灯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QC/T 17—19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QC/T 518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966—2014 汽车塑料件涂层技术条件Q/J B070 汽车塑料件涂漆技术条件Q/J B076—2006 零部件电镀铬层和化学处理层技术条件Q/FD TSA5 001 汽车产品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要求3 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保险杠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数学模型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其材料、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符合产品图样和数学模型,保险杠总成必须满足以下强制法规要求。

前后保险杠总成技术条件

前后保险杠总成技术条件

前后保险杠总成技术条件
1 要求
1.1基本要求
前后保险杠总成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喷漆的保险杠除了满足本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喷漆性能要求规范。

1.2外观要求
1.2.1前后保险杠(涂装前)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裂缝、起泡,直接暴露的表面不允许有明
显的顶杆印痕、明显的熔接痕、缩痕、变形及飞边等,其它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划
痕、银纹、波纹及流痕等。

1.2.2前后保险杠(涂装后)表面不允许有异物、伤痕、缩孔、针孔、气泡、流痕、打磨不
良、粘污等现象。

1.2.3每批产品颜色应保持一致,同一种零件颜色应保持一致,无脱色、变色、色斑等缺
陷。

外观颜色符合 公司提供色板,色差满足△E<1。

1.2.4需要做皮纹的部位表面皮纹应清晰、均匀,皮纹符合 公司提供皮纹样件。

2性能
3.试验方法
3.1 保险杠表面刚度
在保险杠(包括格栅)表面加载50N,加载位置由设计工程师指定,加载面积
100mm×50mm,分别测量加载时产品的变形量及撤销载荷后产品的永久变形量。

3.2 后保险杠踩踏刚度
在保险杠处于与实际安装状态一致的条件下,在后保险杠上边缘水平区域加载
500N,加载位置由设计工程师指定,加载面积100mm×50mm,加载时间10s,载荷
撤销后对产品进行评价。

1。

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技术要求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规定了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技术要求、外观评价的方法和标准,适用于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系列产品的评价、验收与检测。

本标准由目的范围,评价定义,评价标准、验收与检测等部分组成。

同时在格式和内容的编排上符合GB/T1.1-2000、GB/T1.2-2002的规定。

本标准由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技术二部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技术二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技术二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有力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技术要求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进货和出货的技术要求及外观评价的方法和标准,使公司的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灯具、塑件外协零部件主要性能和有关外观的检测和评估,是设计研发工程师,采购和质保相关工程师检验的依据,它除了对外置零件进行评估外,同时也对通过光能穿透的镜片如玻璃配光镜,塑料配光镜看的见的零件进行评估。

在这个标准中,明确叙述了最重要的评估区域,评估标准,评估方法以及单位表面所允许的缺陷大小和缺陷数量,这些原则为明确有关照明产品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外观质量的标准奠定了基础。

该标准在检验中,以及在与供应商确定质量要求时,可作为一个统一的评估基础。

在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均同意,外观(不包括性能)可以允许与这些原则有所偏差,以外观封样的形式来做为设计和检验的标准。

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可成为本标准的部分条款。

当下列文件作相应的修订时, 本标准只引用最新版本。

GB∕T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0485-198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基本环境试验;GB/T18648-2002 锌、铬镀层技术条件;GB/T12610-1990 塑料上电镀层热循环试验;QC/T484-99 汽车油漆涂层;QC/T625-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4 外观评价定义,评价标准、验收与检测要求4.1 观察位置4.1.1灯具、塑件与车体组装好的状态下在组装好的状态下,产品不是所有表面都同样可见。

外饰塑料喷漆零件技术条件书修订说明130403

外饰塑料喷漆零件技术条件书修订说明130403

《外饰塑料喷漆零件技术条件书》二次修订说明1 标准修订的目的参照同行业的喷漆零件质量标准及广汽乘用车现行质量监控情况,更新和补允相关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2 标准修订过程概述2.1 标准主要修订部门和修订人员标准主要修订部门:车身工程部,主要修订人员:王琛、郑国金。

2.2 主要参考标准、资料车身工程部自2013年4月开始着手二次修订《外饰塑料喷漆零件技术条件书》企业技术标准,查找了以下相关的国内、国际标准,进行了对比和研读:GB/T 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方法ISO 105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A02部分: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SO 188 硫化或热塑性橡胶加速老化或耐热性试验ISO 2409 十字痕切口试验SAE J400 表面涂层抗飞石冲击性能的试验SAE J1976 汽车外饰材料的户外老化试验方法QJ/GAC 1270.001 汽车用ABS专用料QJ/GAC 1270.002 汽车用PC与ABS合金专用料QJ/GAC 1270.005 汽车用聚丙烯(PP)专用料QJ/GAC 1310.011 保险杠涂料技术条件NES M5081[2010-N] 塑料及铬电镀零件涂层品质NES M0141_2008-N[1] 塑料零料油漆涂层试验方法2.3 标准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介绍NES M5081[2010-N] 塑料及铬电镀零件涂层品质NES M0141_2008-N[1] 塑料零料油漆涂层试验方法法QJ/GAC 1250.015 外饰塑料喷漆饰件技术条件。

3 主要内容修认的确定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内容如表1表1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

JT1-9902-2013汽车外饰塑料零件通用技术条件

JT1-9902-2013汽车外饰塑料零件通用技术条件

汽车外饰塑料零件通用技术条件JT1-9902-2013共 4 页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12日汽车外饰塑料零件通用技术条件JT1-9902-2013编制 赖 礼 汇校核 陈 雷审定 王 晓批准 曹 渡更改记录规范编号制定/修订者制定/修订日期批准日期JT1-9902-2013 赖礼汇2013-3-11 曹渡2013-3-12JT1-9902-2013汽车外饰塑料零件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前格栅、前罩装饰件、扰流板、防擦条、侧围护板、轮罩衬板、保险杠、三角窗外盖板、后牌照灯盖、发动机装饰罩盖等等外饰塑料零件的基本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所有轿车车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SAE J2527 汽车外饰材料加速老化实验标准:可控辐照度氙弧灯SJ-NW-15 塑料件涂装要求规范SJ-NW-16 塑料镀铬件性能要求规范SJ-NW-57 汽车塑料内饰件耐刮擦实验方法及结果判定SJ-NW-101 汽车塑料内饰件耐刮擦实验方法(划格法)3 要求3.1 除非另外规定,否则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文件制造。

喷漆零件除了满足本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SJ-NW-15的要求。

电镀零件除了满足本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SJ-NW-16的要求。

3.2 外观要求:所有零件外观应与经确认后的样品一致。

1)产品外观面不允许有裂纹、变形、银纹、波纹、烧焦、飞边、毛刺、气泡、浇口痕迹、顶杆印痕、熔接痕和收缩痕等不可接受表面缺陷。

2)喷涂或镀铬的产品,表面涂层或镀层均匀一致、色泽均匀,外观表面不允许有目视可见的麻点、起泡、漏镀、变色、脱落及其他不可接受缺陷。

3)产品A面上的分模线应小于0.1mm;非主视外观面分模线的痕迹小于0.2mm。

且必须经过长安公司技术部门的认可。

4)零件表面的颜色和花纹应与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色板或样品一致。

皮纹要清晰、色泽均匀,皮纹类型、纹理方向、纹理深度以及皮纹范围应与长安公司所要求的一致,由于因脱模方向引起的非主要表面皮纹深度变化要均匀,不允许出现皮纹拉伤。

JLYY-JT 191-06汽车内外饰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

JLYY-JT 191-06汽车内外饰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

JLYY-JT191-06汽车内外饰塑料件通用技术条件编制:校对:审核:标准:批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二00六年三月前言本标准对于吉利汽车塑料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做出具体规定。

本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编制。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车身设计部负责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琪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6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塑料件(不包括涂层、电镀、发泡件)的要求、试验设备、仪器及环境、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产品的内外饰塑料件(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GB/T 16422.2-1999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第2部分:氙弧灯JLYY-JT139-04 汽车塑料件及合成橡胶制品标记的规定JTYY-JT146-04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3要求3.1 一般要求3.1.1在自然光线的阳光下产品的光泽应在样品的光泽等级范围之内。

3.1.2 零件的表面应没有污迹、划伤、裂纹、扭曲变形及表面皮纹磨损,也不应有任何影响装配和外观的缺陷。

3.1.3 产品的尺寸、公差、质量、纹理、颜色、标识、材料应按照图样要求。

3.2 性能要求性能要求按表1的规定。

4试验设备、仪器、环境4.1 试验设备4.1.1 环境箱:各个部位达到并维持与所规定的等级相一致的温度,而且符合规定的温度误差要求,最大相对湿度为20%。

在结构上,能够使样品在任何部位均不被热源直接辐射。

QCAF01 0300 P-90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性能标准

QCAF01 0300 P-90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性能标准

Q/CAF01 Array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发布Q/CAF01 0300 P-90-2009前 言为完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设计体系,标准化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的性能,以保证获得合格的产品质量,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由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提供。

本标准由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忠宝。

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性能标准1 范围本标准给出了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性能的技术要求,对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性能的一般性能试验方法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用内外装饰塑料件的复验及质量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 引用标准Q/CAF01 0300 P-71-2008 塑料零件的通用尺寸公差Q/CAF01 0300 B-41-2008 产品质量等级应用规则Q/CAF01 0300 T-56-2009 塑料试验方法Q/CAF01 0300 P-40-2008 轿车用皮革技术要求GB8410-2006 内饰件的可燃性ASTM D 2240 橡胶特性硬度计JIS K 2203 煤油JIS K 8150 酪酸盐JIS K 8355 醋酸JIS K 8594 石油产品苯JIS K 8680 甲苯JIS K 9019 12水磷化氢钠(试剂)JIS L 0804 评定颜色变化灰度JIS L 0805 评定污点灰度JIS L 0848 颜色附着和擦拭试验方法JIS Z 8703 试验标准气氛环境MES MN 400 汽车用纤维、地毯、无纺纤维MES MN 401 汽车用维尼仑3 术语和定义3.1 有效表面有效表面是指在使用状态下,正常方向可见的表面。

CVTC 52020-2012 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

CVTC 52020-2012 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CVTC 52020-2012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exterior plastic parts2012-12-30发布 2012-12-30实施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CVTC 52020-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贵欣CVTC 52020-2012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时间经验。

本标准并没有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饰塑料零件的试验准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以及在图纸及文件中的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开发设计的车辆上所用的外饰塑料零件。

注:汽车外饰塑料零件包括外饰总成件或者各种金属件、装饰件或者功能件中的塑料子零件以及塑料组成部分。

对于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喷漆、电镀等)塑料零件不需要进行本标准中所有试验。

各种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参见相关的表面处理标准。

本标准不能替代法律法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STM D523 镜面光泽度试验方法ISO 4892-1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晒方法ISO 489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晒方法ISO 7724-1 色漆和清漆颜色测量方法SAE J1545 外饰件颜色测量方法SAE J2527 汽车外饰材料加速老化试验方法3试验准备3.1 试验设备3.1.1 设备标定所有的试验设备应该能够正常工作并在标定的有效期内。

长安汽车内外饰用聚丙烯材料技术规范

长安汽车内外饰用聚丙烯材料技术规范

汽车内外饰用聚丙烯材料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汽车注塑零件的聚丙烯材料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轿车注塑零件所使用的聚丙烯材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标准参见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1033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实验方法GB 9342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040.1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GB/T 1040.2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2部份:模塑和挤塑塑料的实验条件GB/T 1634.1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634.2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GB/T 1843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3682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 9341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QC/T 797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SAE J2412 汽车内饰件加速老化实验:可控辐照度氙弧灯SAE J2527 汽车外饰材料加速老化实验标准:可控辐照度氙弧灯ISO 6452 橡胶、塑料或织物-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定方法SY-HB-14 长安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VS-01.00-T-14012-A1-2014 内饰零部件材料VOC试验规范3.分类本规范涉及的材料类型及标识方法如表1所示:表1 材料分类及标识4.技术要求材料性能指标应满足附表要求。

材料的典型应用参见附表。

5.试验方法5.1 一般试验条件所有的试样注塑完成后应放置至少48h后才能进行测试,而且测试前应在GB/T 2918所规定的标准环境((23±2)℃和(50±5)%的相对湿度)下放置24小时以上,并在该环境下进行测试,另有指定测试条件的除外。

5.2 试验方法5.2.1 密度按GB 1033,方法A进行实验。

5.2.2 熔体流动速率按GB/T 3682进行实验,实验温度230℃,负荷2.16Kg。

汽车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

汽车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

汽车塑料保险杠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险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汽车、低速货车装用的以PP为主要材料,以注塑工艺加工而成的保险杠(以下简称保险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33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 1040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634.1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9341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9342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642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晒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3 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保险杠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数学模型及技术文件制造,同时应保证产品图样中的尺寸要求,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1.2 保险杠表面应平整,轮廓清晰,花纹线条柔和,无缩痕、无银丝、无裂纹、无明显熔接痕,表面纹理均匀细致,不允许有破坏性伤痕。

3.1.3 保险杠色调应符合产品图样或设计文件及设计部门提供的色卡的规定,色泽均匀。

3.1.4 保险杠的涂层或镀层表面无气泡、裂纹、剥落、麻点、擦伤、颜色不均等缺陷。

其性能应符合3.2 保险杠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物理机械性能3.3 耐温性保险杠在温度(90±2)︒C时放置表2规定的时间后,不应有破损、零件脱落、安装刚性下降、零件发粘和异臭味等异常现象出现,各部位尺寸变化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前言为满足设计、生产和检验的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参照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的先进经验而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外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外饰件总成(以下简称外饰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33—1986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 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634.1—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843—1996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9342—1988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QC/T 17—19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J B070—2006 汽车塑料件涂漆技术条件Q/J B071—2006 汽车产品零部件标识规定Q/J B124—2006 汽车SMC件总成技术条件3主要外饰件材料选用要求3.1 汽车主要外饰件材料选用(推荐)见表1。

表1 汽车主要外饰件材料选用(推荐)4 技术要求4.1 外饰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数学模型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QSQR.04.087汽车用聚乙烯塑料技术条件

QSQR.04.087汽车用聚乙烯塑料技术条件

汽车用聚乙烯塑料技术条件前言本标准适用于奇瑞汽车用聚乙烯材料性能的检测,不适用于有专门标准要求的聚乙烯塑料的检测,如电缆绝缘用聚乙烯等。

本企业标准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技术要求等部分组成。

汽车用聚乙烯塑料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聚乙烯塑料及其制品,包括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34 塑料弯曲负载热变形温度试验方法GB 2411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DIN 53456 球压硬度的测定DIN 53479 密度的测定DIN 53504 橡胶弹性体试验拉伸试验中断裂强度、抗拉强度、断裂伸长率及应力值的测定DIN 53736 熔化温度的测定DIN 54001 灰度试验DIN 53455 塑料弹性体拉伸试验QBV.06.1303 塑料薄膜、平幅织物氙弧灯连续照射检验规范QBV.06.3902 耐光色牢度试验QBV.06.3015 汽车非金属材料冷凝组份(G)的测定QBV.06.3341 汽车非金属材料有机物散发测定3.技术要求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主要是用在要求材料具有好的刚性、强度、硬度和抗冲击性能的零件,如高密度聚乙烯用于挡泥板,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用于塑料油箱等。

材料检验执行下面要求。

聚乙烯塑料的性能见表1注:适用本标准时,根据成品要求,适当选择检测以上项目。

4 检测方法4.1 密度按DIN 53479 方法A。

4.2 熔融温度按DIN 53736,加热温度10℃/min。

4.3 球压痕硬度按DIN 53456方法检测。

汽车外饰件外观品质要求

汽车外饰件外观品质要求

汽车外饰件外观品质要求一、外观要求1、左/右前门扶手发光面板、左/右后门扶手发光面板(1)产品双色注塑,表面PVD,产品表面不能出现毛刺、缩水、熔接线、顶针印、披锋、变形、麻点等外观缺陷;打灯后透光均匀透光宽度4MM如下图B区域;A区域不透光;(2)产品尺寸要求需满足2D图纸要求,与门板满足实配OK;(3)产品外观需满足附录3要求;产品外观面为A区域外观面;(4)产品浇口需修剪干净,不能影响产品装配;A:不透光区域B:透光区域二、产品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处理层外观检查标准三、性能要求检测项目特殊特性分类样品编号/数量技术要求条款号检测方法条款号常规耐高温试验/ 3无裂纹、气泡、起皱、剥离、凹陷等不良现象附着力:0~1级Q/BYDQ-A1901.402.4中4.1.2.2的方法进行,将产品按照实际或接近使用状态的条件进行安装。

温度:90℃±2℃时间:168h试验结束后放置在室温下1h后进行检查。

交变湿热试验/ 3无裂纹、气泡、起皱、剥离、凹陷等不良现象附着力:0~1级Q/BYDQ-A1901.402.4中4.1.6的方法,将产品按照实际或接近使用状态的条件进行安装。

1)温度、湿度:高温:80℃±2℃,低温:-40℃±2℃高温高湿:55℃±2℃/95%RH2)循环次数:5个循环试验结束后放置在室温下1h后进行检查。

附着力/ 3 镀层与基材无剥离十字划痕试验法:单刃刀具手工交叉划格,夹角约60°,划痕需切透至样品底材,尺寸为20mm×20mm,确保3M898胶带与涂层接触良好,以接近90度角平稳撕离胶带进行观察。

(由于几何形状原因不能实施一般交叉切割试验的试样。

)CASS盐雾试验/ 3 外观达到9级Q/BYDQ-A1901.402.2中4.4.3的方法,试验时间:24h:耐候性/ 4 变色:≥4级失光:≤1级粉化:0级开裂:0(S0)a级起泡:10级生锈:10级剥落:0(S0)a级长霉:0(S0)a级斑点:0(S0)a级泛金:0级针孔:≤1级桔皮:无变化附着力:≤1级按 Q/BYDQ-A1901.800—2012 中4.2 的方法进行。

轿车前罩装饰件总成技术条件

轿车前罩装饰件总成技术条件

轿车前罩装饰件总成技术条件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前罩装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及质量保证。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轿车前罩装饰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JT1-9902-11-3 汽车外饰塑料零件通用技术条件3 要求3.1 基本要求前罩装饰件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制造。

3.2 外观要求3.2.1 前罩装饰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裂缝、起泡,直接暴露的表面不允许有顶杆印痕、明显的熔接痕、缩痕以及变形、飞边等,其它表面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划痕、银纹、波纹、及流痕等;3.2.2 每批产品颜色应保持一致,同一种零件颜色应保持一致,无脱色、变色、色斑等缺陷。

外观颜色符合**公司提供色板,色差满足△E<1;3.2.3 需要做皮纹的部位表面皮纹应清晰、均匀,皮纹符合**公司提供皮纹样板。

3.3 性能要求性能标准要求满足表1所规定的性能要求。

4 试验方法4.1 耐湿性试验在温度40℃±2℃相对湿度90%的条件下,按QC/T15-92中的5.4.2条的规定进行。

4.2 静态刚性将前罩装饰件按实际安装状态固定,在设计工程师指定位置通过75mm直径圆盘施加90N的载荷,测量表面变形量。

然后在设计工程师指定位置通过25mm直径圆盘施加180N 的力,作用时间5S,撤去载荷后检查前罩装饰件是否破坏。

4.3 密封条与前罩装饰件连接力将前罩装饰件按实际安装状态固定,在密封条上穿孔,然后用拉力计测试密封条脱离力。

5 检验规则5.1 基本要求前罩装饰件必须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入厂。

5.2 出厂检验按GB2828中一次正常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进行。

5.3 型式检验5.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制造商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异地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遇设计、工艺、材料作较大改变时;c)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正常生产时,每1年不少于一次;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上汽-内外饰零件与材料要求关注点

上汽-内外饰零件与材料要求关注点
,最终将各结果整合至总成报告上。若零件结构较复杂如电子电器件,可先与中心实验 室ELV工程师确定检测方案后再进行;
SMTC90007要求100g以上塑料件和200g以上橡胶件需要对零件进行标识,此内容 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照片即可;
符合以上条件者零件才可送与上海汽车中心实验室进行零件认可
检测机构要求:ISO/IEC17025资质,具备ELV或RoHs检测能力
7 of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SAIC Motor Passenger Vehicle Co.
三,与材料有关的零件要求关注点
1,外观(颜色)控制要求与关注点
上汽颜色控制要求:
1,对不易起绒织物(具有和不具有纹理结构,如车顶、单色衬垫材料)的公差 (举例如
下);OK 等级A
COK 等级B
No OK 等级C
∣ΔL*∣≤ 0.7
0.8≤∣ΔL*∣≤ 0.9
∣ΔL*∣≥4≤∣Δa*∣≤ 0.5
∣Δa*∣≥ 0.6
∣Δb*∣≤ 0.3
0.4≤∣Δb*∣≤ 0.5
∣Δb*∣≥ 0.6
2,对易起绒的织物(不具有纹理结构,如行李厢内饰、地毯)的公差 ; 3,非织物内饰件或零件具有非织物表面内饰件的样板基础公差 (黑色、棕色、米色和灰色)。
6 of
目前对供应商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只要符合以上两条,其他暂无硬性要求 ;目前收到供应商的报告来自SGS、CTI居多。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SAIC Motor Passenger Vehicle Co.
二,材料要求关注点
3,材料物理机械性能要求关注点
关注点:
1,在热塑性塑料方面建议采用成熟牌号,成熟车型上已用的,上汽同平台车型上沿用的; 2,在样条满足要求的基础上,需要从零件上取样进行材料性能的测试,但只做认可参考; 3,材料定性分析是必须的,上汽已在建立“原材料身份证”。

CVTC 52020-2012 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

CVTC 52020-2012 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CVTC 52020-2012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exterior plastic parts2012-12-30发布 2012-12-30实施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CVTC 52020-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贵欣CVTC 52020-2012外饰塑料件技术要求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时间经验。

本标准并没有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饰塑料零件的试验准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以及在图纸及文件中的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开发设计的车辆上所用的外饰塑料零件。

注:汽车外饰塑料零件包括外饰总成件或者各种金属件、装饰件或者功能件中的塑料子零件以及塑料组成部分。

对于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喷漆、电镀等)塑料零件不需要进行本标准中所有试验。

各种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参见相关的表面处理标准。

本标准不能替代法律法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STM D523 镜面光泽度试验方法ISO 4892-1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晒方法ISO 489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晒方法ISO 7724-1 色漆和清漆颜色测量方法SAE J1545 外饰件颜色测量方法SAE J2527 汽车外饰材料加速老化试验方法3试验准备3.1 试验设备3.1.1 设备标定所有的试验设备应该能够正常工作并在标定的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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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前言
为满足设计、生产和检验的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参照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的先进经验而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外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汽车外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外饰件总成(以下简称外饰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33—1986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GB/T 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634.1—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GB/T 1843—1996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
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9342—1988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
QC/T 17—19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
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J B070—2006 汽车塑料件涂漆技术条件
Q/J B071—2006 汽车产品零部件标识规定
Q/J B124—2006 汽车SMC件总成技术条件
3主要外饰件材料选用要求
3.1 汽车主要外饰件材料选用(推荐)见表1。

表1 汽车主要外饰件材料选用(推荐)
4 技术要求
4.1 外饰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数学模型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2 外饰件外观质量
4.2.1 外饰件表面应平整,轮廓清晰,花纹线条柔和,无缩痕、无银丝、无裂纹、无明显熔接痕,表面纹理均匀细致,不允许有破坏性伤痕。

4.2.2 外饰件色调应符合产品图样或设计文件及设计部门提供的色卡的规定,色泽均匀。

4.2.3 外饰件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数学模型。

4.2.4 外饰件的涂层表面平整光滑,允许轻微桔皮,不允许有流挂、颗粒、缩孔、针孔等缺陷。

涂层外观质量符合Q/J B070的规定。

4.2.5 外饰件有镀层的表面应无气泡、裂纹、剥落、麻点、擦伤、颜色不均等缺陷。

4.3 汽车外饰件用主要材料的技术指标
4.3.1 ABS材料技术指标见表2。

表2 外饰件用ABS材料技术指标
4.3.2 PC/ABS材料技术指标见表3。

表3 外饰件用PC/ABS材料技术指标
4.3.3 PC/PBT材料技术指标见表4。

表4 外饰件用PC/PBT材料技术指标
4.3.4 PC/PET材料技术指标见表5。

表5 外饰件用PC/PET材料技术指标
4.3.5 PC/PBT+PC/PBT20%GF材料技术指标见表6。

表6 外饰件用PC/PBT+PC/PBT20%GF材料技术指标
4.3.6 改性PP材料技术指标见表7。

表7 外饰件用改性PP材料技术指标
4.3.7 PMMA材料技术指标见表8。

4.3.8 PPO材料技术指标见表9。

4.3.9 SMC材料技术指标及成品性能见Q/J B124。

4.4 外饰件的成品性能
外饰件的成品性能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外饰件的成品性能
5 试验方法
5.1 制品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法进行检查。

5.2 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用金属卷尺或专用检具检查测量。

5.3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见表1。

5.4 成品性能
5.4.1 试验用试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从制造后至少放置24 h的随机抽取的制品上截取。

b)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按GB/T 2918规定的方法进行。

c)试样数量由检测项目和试验周期决定,符合QC/T 15的要求。

d)试样在试验前,应在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的环境下至少放置4h,试样在存放期间不得受压。

5.4.2 耐温性试验按QC/T 15中5.1规定进行,试验条件见表11。

表11 耐温性
5.4.3 耐冷热交变性试验按QC/T 15中5.1规定进行,试验条件见表12。

表12 耐冷热交变性
5.4.4 耐振动性试验按QC/T 15中5.6规定进行,试验条件见表13 。

表13 耐振动性
5.4.5 耐候性试验按QC/T 17中8.6规定进行,试验时间见表14。

表14 耐候性试验时间
5.4.6 耐冲击性能试验按QC/T 15中5.7的落锤法规定进行。

外饰件内加入体积100 mm×100 mm×50 mm 的低压发泡聚氨酯缓冲材料, 重锤重量为500 g,下落高度为40 cm。

试验温度见表19。

表19 耐冲击性试验温度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外饰件检验分为供应商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型式检验和客户进货检验。

6.2 组批规则
外饰件以同一生产线、同一批号的原材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批。

生产厂可以一定生产周期的产品为一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6.3 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6.3.1 出厂检验
6.3.1.1 出厂检验项目为4.2的内容,应全部合格。

6.3.1.2 抽样方案:出厂前按GB/T 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AQL为1.5和一般检验水平Ⅱ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该批产品应退回生产部门逐件检查,返工后按GB/T 2828.1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AQL为1.5和检查水平Ⅱ随机抽样进行复验,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 定期检验
6.3.2.1 定期检验项目为4.3的要求,定期检验应每季度进行一次。

6.3.2.2 随机抽取塑料的试验样品。

测试后如有项目不合格,应从同批塑料中另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后若仍不合格,则本次定期检验不合格。

6.3.2.3 定期检验不合格, 应停产整顿,至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6.3.3 型式检验
6.3.3.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当产品的设计、工艺、原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正常连续生产产品每年一次,且相邻两次型式检验的时间间隔应为(11~13)个月;
d)停产时间在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e)出现批量质量事故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3.2 外观质量、尺寸规格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2件。

检验后如有一项不合格,则本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6.3.3.3 物理机械性能检验:随机抽取塑料的试验样品。

测试后如有项目不合格,应从同批塑料中另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后若仍不合格,则本次定期检验不合格。

6.3.3.4 成品性能检验,每个项目每次随机抽取1件。

测试后如有项目不合格,则应另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后若仍不合格,则本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6.3.3.5 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产整顿,直至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6.3.4 进货检验
6.3.4.1 供应商供货时,每季度的第1个月必须提供其上一季度的有效的定期质量检验报告。

6.3.4.2 进货检检验项目为4.2的要求。

6.3.4.3 进货检检以500件为一批,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2件。

6.3.4.4 抽样中如有一件一项不合格,允许对该项加倍抽检,如仍有一件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如有一件二项不合格或二件各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判定为不合格。

6.3.4.5 进货检验不合格,允许对该批外饰件逐件进行进货检验,合格的予以入库,不合格的严禁入库、装车、使用。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外饰件标志的内容应符合Q/J B071的规定或按供货双方共同确认的有关规定。

7.2 包装
7.2.1 外饰件用塑料薄膜为内包装,并注明包装有效期。

7.2.2 包装箱应保证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外饰件不至受挤压。

7.2.3 包装箱上应标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数量、重量、体积、颜色等内容,箱内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7.3 运输
外饰件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摔打,轻装轻放,防止挤压碰伤。

7.4 贮存
外饰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不宜受曝晒和受潮,外饰件的贮存期为二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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