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评先评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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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学校教师年度评优评先方案
为对全体教师年度道德修养、思想政治学习、教学业务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各项成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施
二、考核对象:协和学校全体教师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熊明
副组长:刘峰
组员:汪金水、孟飞舟、黎先亮、陈居涌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刘峰
副组长:汪金水、孟飞舟、黎先亮、陈居涌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任、副主任、干事、教研组长、工会委员等7-9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四、考核内容
包含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作出的贡献。
五、考核办法
(一)德(20分)
分师德过程考查和师德民意测评两块,各占10分,允许倒扣。
过程考查:
1、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2分;上课期间把学生赶出课堂者,每人次扣1分。此项由德育处提供材料。
2、上班期间参加打麻将、扑克或参加其他不符合师德规范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2分。
3、校内教职工家属违反学校有关要求,在校内放养家禽家畜,每发现一次扣1分;损坏、私自占有学校公物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工作不服从学校管理,对各处室、各科组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不能及时完成(如计划、总结、论文、学习心得等),每缺一次扣1分。
5、不规范办学,擅自向学生收费、订资料等,按向学生收取的钱款数每元扣1分(按单个学生计算),向学生罚款每人每元扣1分。
民意测评:
由工会组织,主要从大局意识与工作态度两方面进行考查。采取行政人员、教师代表(教研组长、班主任、工会委员)两方打分的办法,对年度考核初次排名分别处于前15名人员所进行的测评。
(二)能(15分)
1、工作量:按本学期或学年实际工作量分值,每超过校均工作量一分加1分,少一分则扣0.7分。
2、教研:承担学校布置安排的公开课、接待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1分。此项由教务处提供材料。
3、竞赛:经学校允许参加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及其他教学竞赛活动获奖加分(以通报及证书为准)细则如下:
4、竞赛辅导:所辅导学生必须是离校参赛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学科、体艺竞赛,获县级及以上名次的,给辅导老师加分,加分细则参照第3条对应减半得分。(同一竞赛取最高等次记分,不累加)。此项由教务处提供材料。
5、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教研课题奖励者给予加分,加分细则参照第3条。此项由教务处提供材料。
6、有效课堂模式探究:在有效课堂模式探究上,有实践、有成果可参照第3条中“市级”与“省级”等次进行考核认定。此项加分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个人申报。
②有“有效课堂模式”教学流程及操作方案。
③有“有效课堂模式”科研小组审核意见。
④有课堂验证:教案符合有效课堂要求;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主体地位,要打破“以教定学”模式,推行“以学定教”新模式;汇报展示课师生反映良好,效果明显。
⑤有理论成果(论文)。
⑥有等级认定。
7、论文发表:在正式刊物(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会出版发行且有正式刊号的期刊)发表论文或在报刊发表宣传学校的稿件的,给予加分,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3、1.5分,县级报刊上发表的宣传稿件加2分;取年度最高级别的一篇论文或稿件加分。此项材料由个人将原件报教务处,不报者不计。
8、常规教学: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定期教案、作业检查。无教案、作业或未及时上交者,每项每科次扣2分;教案每少一节或作业每少一次扣0.2分;作文或考试每少一次扣0.5分;教案、作业被上级检查领导批评者,每次扣1分;教案、作业受上级检查领导表扬者,每科次加1分。随堂抽查无教案者,每次扣0.5分。听、评课等活动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上课打接手机、抽烟、酒后进课堂等每次扣0.5分。此项由教务处提供资料。
9、学习培训: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网络培训和短期脱产培训合格者加1分。
(三)勤(15分)
1、签到每缺一次扣0.5分,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1分;上课(含早晚辅导)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每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2分。此项由德育处会同教务处提供材料。
2、事假:全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7天,每天扣0.6分;超出7天的部分每天扣1.5分。
3、教师会议、党政团会议、教研活动及各处室召集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因事请假扣0.6分(特殊情况例外)。此项由相关处室提供材料。
4、期中、期末监考(含评卷):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场每次扣0.8分;缺到每场扣3分;给他人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15分,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四)绩(40分)
1、工作绩效:按期中、期末绩效考评分的15%记入考评总分(本学期1-6年级按年级期中排名记30、27、25分)。
2、在县局组织的统一监考阅卷的统考、抽考中,班级平均分分获全县同类学校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加3、2、1分。最高不超过3分。
3、中考单科成绩按“四率”排名,处全县一、二、三名科任教师,奖励加分细则如下(最高不超过5分):
(五)学生评教(10分)
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记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低年级参照民主测评记分),本项在组织考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记零分。
六、评优评先办法
1、以本年度两个学期量化考核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优先考虑除外),以上级指标数为参照,按1:2比例确定参评人员进入民意测评,经民意测评评定最终人选。
2、凡来年需要晋升高级职称教师,若在任现职期间内前4年未评上一个优秀者,在待评头一年,经本人申请可考虑其优先,但在今后高级职称聘任时,该优先考虑的“优秀”等次不享受加分优惠。
3、优秀班主任评选以《班主任绩效考评》为依据,由德育处组织评选,表彰对象为班级总数的45%,按年级考评分由高到低取决,多出一个奖额在剩下班级中按考分高低推荐。
4、校先进工作者评选在现任行政及全职社会岗人选中产生,表彰人数为行政人员加上全职社会岗人数的15%,按年度考核分高低推荐。
5、优秀教师评选以年度考核为依据,表彰人数为在编在岗人数的20%,按年度考核分高低推荐。带领学生在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教师,可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6、优秀服务工作者评选表彰一人,在后勤人员中产生。由校工会组织提名,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在年度评先、评优时,同一人不能同时荣获两项学校所颁发荣誉称号。但在荣誉选定上可听其意见。
8、同一人原则上不允许参与两项以上评选,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未进入优秀班主任人选时,可参与优秀教师评选;未进入优秀班主任校行政,可参与优秀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评选。
9、上述各项评选,若出现相同考核分时,以参加工作实际教龄为参数,长者优先。
10、参与年度各项评先评优对象,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及服务工作须满一年。
11、以上各项奖励均可在教师职称评聘中享受加分。
未尽事宜由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0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