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候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候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候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预防措施

1、食堂开办前,应到当地卫生监督所申办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培训证才能上岗。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从业人员如发生腹泻、肝炎、开放性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等,应立即停止炊事工作,在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才能上岗。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2、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

3.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4、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5、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6、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

9、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

10、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

11、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12、肉、奶、蛋及其制品和四季豆、豆浆类应烧熟煮透。

13、食品烹调好到食用的时间不要超过两小时,否则应及时放入冰箱。

14、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至少达到70摄氏度,并至少维持2分钟。

15、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16、不进食含有毒素的食物,如河豚鱼、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物。

17、不要自行乱采摘、进食山上及野外的野生蘑菇。

18、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19、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

20、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差的饮食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如何应对

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人员中有2例或2例以上在进食相同食物后短时间内发生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而未进食的同学没有发病症状时,应高度怀疑是否为食物中毒,并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

(2)联系卫生部门(医院)组织救治。

(3)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4)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6)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通报情况。

(7)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排查致病因素,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8)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9)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0)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

及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11)学校在适当范围内通报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2)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三次报告。

◎初次报告:事件发生2小时内向上述部门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发生中毒的可能原因等。

◎过程报告:事件处理过程中,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事件控制、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2018年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

食物中毒及预防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食物中毒及预防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619食物中毒及预防措施 Food poisoning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豆浆中毒 1、中毒原因:生大豆含有一种有毒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可抑制体内蛋白酶的正常活性,并对胃肠有刺激作用。 2、中毒表现:潜伏期数分钟到1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有的腹泻、头痛,可很快自愈。 3、预防措施:豆浆必须煮开再喝。 二、豆角中毒 1、中毒原因:豆角品种很多,豆角引起中毒的原因一般认为是由于豆角中所含的皂素和血球凝集素引起的。 2、中毒表现:潜伏期为数十分钟至五小时。主要为胃肠炎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呕吐为主,并伴有头晕、头痛、出冷汗,有的四肢麻木,胃部有烧灼感,预后良好,病程一般为数小时或1-2天。

3、预防措施:"烧熟煮透"。 三、发芽土豆中毒 1、中毒原因:土豆中含有一种生物碱,叫龙葵素。正常土豆中龙葵素的含量较少,为2-10毫克%。当土豆发芽后皮肉变绿,龙葵素含量增高。人一次食用0.2~0.4克可发生中毒。 2、中毒表现:一般在进食后十分钟至数小时出现症状,胃部灼痛,舌、咽麻,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中毒者体温升高,头痛,昏迷,出汗,心悸。儿童常引起抽风、昏迷。 3、预防措施:⑴土豆应贮存在低温、通风、无直射阳光的地方,防止生芽变绿。⑵生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黑、变绿时不得食用。⑶发芽很少的土豆,应彻底挖去芽和芽眼周围的肉。因龙葵素溶于水,可侵入水中泡半小时左右。 四、亚硝酸盐中毒 1、中毒原因:亚硝酸盐可使正常的低铁血红蛋白被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送氧气的功能。因而出现青紫和组织缺氧现象。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号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 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 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 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 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

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 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 (四)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末,汇总和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分析本地区全年度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 况,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卫生部及其指定的机构。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 告有关部门。

施工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编号:AQ-BH-05865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 预案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plan of construction poisoning accident

施工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 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 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 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 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中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 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 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 物质代替有毒物质是最理想防毒措施。 2)降低毒物浓度: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 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

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亦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2)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3)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75388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及时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指导和规范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员工生命安全风险,提高后期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后勤组、调查组、善后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救援组组长: 组员: 后勤组组长:

组员: 调查组组长: 组员: 善后组长: 组员: 2、职责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③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⑤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办公室主任职责 ①控制现场秩序,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

②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 ③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4)救援小组职责 ①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②必要时代表救援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5)后勤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②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资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③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调查小组职责 ①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②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③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7)善后小组职责 ①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事故严重则对中毒人员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②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安抚其他员工的情绪。 三、食物中毒事故识别

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措施

平水中学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措施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防措施 第一条:原料采购 食堂采取集体采购的办法,严禁采购霉烂、变质、被污染、过期的原材料。验收员要抓好数量、价格,尤其是质量关,不合格原料严禁入库出库。 第二条:原材料的保管 原材料要分类储存于规定位置,按常温、冷藏、冷冻分别储存,出库时按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仓库要具备采光、通风、防鼠、防尘条件。易霉烂、变质、风化、潮解的原材料要存放在高地面30cm的货架上。严禁食品贮存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化学物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 第三条:加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操作。积极开展环保护,防止原材料、生、冷、熟食的污染。科学合理使用消毒剂,在用药剂量、用药期、用药方式和方法方面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手接触化学物后要彻底洗手。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消除残留农药。不随便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或容器。 第四条:食品供应

供应人员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用具、餐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不售隔餐、隔夜的易霉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条:安全保卫 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仓库)等后厨的重要部位,使投毒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确保师生用餐的安全。 第六条:及时疏导内部、外部矛盾,有效消除犯罪动机,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不和谐的苗头,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领导 第七条:加强领导,全面规划防止食品中毒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搞好这项工作关键在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督查机构,指导食堂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八条: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检查力度检查工作要实行专业人员与师生相结合。依靠群众把好卫生质量关。 三、抢救预案 第九条:发生食物中毒时,食品安全领导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治工作。 第十条:及时通知当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医疗单位,做好抢救准备工作,严禁谎报、不报。 第十一条:救治医疗单位(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院)应备足救治所需要的各种药品、设备,接通知后,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领导组成员分工: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04]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报告程序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互相通报,并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立即分别向上一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 第五条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

校园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

校园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 学校人群密集,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多发地,仅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省共报告学校食物中毒3起,中毒143人。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危害极大,轻则引起人体不适,重则造成多脏器损害;严重的危及生命、危及子孙后代,给家庭、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意义 食物中毒是指因摄入含有足够数量的毒物或含有致病菌及其毒素的食品而导致的疾病,它是食源性疾病当中一种。因食用不洁水源污染的食物而引发的甲肝、急性胃肠炎、痢疾等是食源性疾病,但不是食物中毒。 积极预防与控制食物中毒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民族的兴旺,因而是构建和谐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反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维护正常教学及行政管理秩序的必须。 二、食物中毒发病原因分析 食物中毒有四个基本特征:即2人或多人在同一地点进餐;食用同一种食物;中毒症状相同或相似;无传染性。 卫生部疾病控制专家通过对集体食堂发生的中毒事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食物中毒发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致病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 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在任何环节都有可能遭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主要包括原料、加工用具及设备、从业人员生病和不卫生行为造成的污染;生产加工过程的交叉污染。此外因烹调方法不适当、回锅食品的加热温度不够、生吃食物、冷藏不适当、售前存放的时间过长、保温不适当等而未消除或污染微生物引发食物中毒也是常见原因。 人员对直接入口食品的危害最大,可以说一切的污染均来自人员:健康带菌、生病不离岗、便后不洗手消毒、不规范的操作方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不消毒、皮肤感染化脓、对着直接入口食品打喷嚏、生熟混放、容器混用等各环节均可致食品受到微生物污染。 2、杀虫剂、杀鼠剂污染 杀虫剂、杀鼠剂既有它杀灭病虫害的正面作用,但是也存在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如果保管、使用不当,人为投毒等极易污染食品而造成食物中毒(2001年黄梅小池镇某小学大面积投放杀鼠剂〈三步倒〉后污染了面粉,导致600余名学生中毒;2002年9月14日南京江宁区汤山镇某中学遭遇特大投毒事件,经抢救无效死亡38人)。 3、烹调方法不当及误食 部分食品本身含有有毒生物成份,如四季豆等豆类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素两种毒素、土豆含有龙葵素、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毒素,这些毒素在高温下均遭致破坏,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若烹调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误食有毒食物最常见的是毒蘑菇、野菜、河豚鱼等。 4、食品原(辅)料带有致病性微生物 主要指食品原料在种植、养殖、储运、销售、加工等过程受到肥

细菌性食物中毒案例分析汇编

细菌性食物中毒案例分析(一):一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少华 学习目的: 1. 了解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潜伏期及主要临床表现; 2. 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3. 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步骤和分析方法; 4. 提出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及撰写调查报告。 培训时间:4课时 培训方法:讲解、演练、讨论 参考文献 1. GB14938-19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2. WS/T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卫生部第8号部长令(1999.12.2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2003.5.9) 6.《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1.1) 第一部分复习基本概念 第二部分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第三部分现场控制与处理 第四部分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 第五部分现场调查的实验室支持 第六部分结果分析与评价 第七部分结案处理与措施建议 附件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第一部分复习基本概念 教学建议:阅读15分钟,讨论问题10~30分钟,主要是复习食物中毒及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概念,能够简述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潜伏期及主要临床表现。 食物中毒(foodpoisoning),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按照中毒致病因素分类可分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有: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溶血性链球菌,我省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为主。 第二部分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教学建议:阅读10分钟,讨论问题10~30分钟,主要是简述事件发生的过程经过,了解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报告程序,提出问题。 《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食物中毒事件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同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政府需要作出应急处置。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四级)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 级)、一般(IV级)。注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事件分级一经确认,必须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二、食物中毒事件只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三个级别,无特别重大(I级),即: ·重大(II级):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III级):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中毒30—99人,并有9例及以下死亡)。

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防范措施总结

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防范措施 范志松 (2015-09-25) 前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食品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倍受社会和百姓关注。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要按照习总书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餐饮业是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的未端,食物种植和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等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均可以累积到餐饮消费环节。?因此,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是我们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第一部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一般概念 ?一、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二、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事故。?三、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四、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一般概念 ?五、食品污染,是指食品中含有外来的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 ?食品污染可分为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和含有天然有毒有害物质食物四大类。 ?第一类生物性污染,指有害的病毒、细菌、真菌和寄生虫以及苍蝇、蟑螂、鼠害等对食品或饮用水造成的污染,是食品安全重中之重。如甲肝病毒、戊肝病毒、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杆菌、沙门氏菌、嗜盐菌、金葡菌、蜡样芽孢杆菌等。?第二类化学性污染,指由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对餐饮食 品造成的污染。如蔬菜水果受到农药污染,织纹螺受到赤潮毒化,水发产品受到甲醛污染,花生、玉米、黄豆、小麦、大米等粮食作物发生霉变受到黄曲霉毒素B1污染 ?第三类物理性污染,来自某些非化学性杂物。如杂质、砂粒、金属等。 ?第四类含有天然有毒有害物质食物,如河豚鱼、毒蘑菇、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含组胺鱼类等天然有毒有害食物。 ?餐饮食品及其原料一旦受到污染,或食用含天然有毒有害物,就极有可能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表现为急性危害、慢性危害或者远期危害 第二部分 餐饮服务行业特点与风险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性活动。据此定义,界定餐饮服务必须具备六个要素:即时加工、销售、服务+食品、场所、设施。根据餐饮服务法律定义,餐饮服务行业有以下四个特点: ?其一,餐饮业(包括食堂)处于食品的下游,其制售过程多以手工操作为主,工序复杂,品种多、供餐集中,员工流动性大,食品安全风险高,是食物中毒的高发行业。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我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药监、医疗等相关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 相关方面和部门做好事件解释工作。 三、应急组织联系电话: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85253052 区卫生局电话:85227101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86772013 四、应急处理程序

1. 对发生食物中毒者或疑似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疑似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疑似食物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 对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的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品安全事件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 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 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一般分为微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中毒。主要包括:误食有毒化学物质(如鼠药、农药、亚硝酸盐等)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误食有毒动植物(如毒蕈、桐油、蓖麻子、马桑果等)或摄入因加工、烹调方法不当而未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如四季豆、马铃薯、生豆浆、河豚鱼等)引起的中毒。 学校常见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食品未烧熟、煮透;生熟食物没分开,导致交叉感染;食物过期变质;食堂从业人员因带菌污染食品;食用有毒、有害物质;食堂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饮用水被污染等。 一、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是食品本身无毒无害,储存方法得当,加工方法正确,处理过程无污染。 1.把好采购关 (1)不采购腐败变质的食品(如已酸败的油脂,霉变、生虫、污秽等不洁的食品),不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不采购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2.把好贮存关 (1)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鼠药、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或碱面食用。 (3)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厨房、食品加工间和仓库要注意上锁,防止投毒。 (4)储存食品要在5℃以下,生、熟食品分开储存。

3.把好加工关 (1)蔬菜加工前要用食品清洗剂(洗洁精)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一般要洗三遍,温水效果更好;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水果宜洗净后削皮食用。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6)烹调四季豆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7)不吃生芽过多、黑绿色皮的马铃薯;生芽较少的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的芽眼,并将芽眼周围的皮削掉一部分。这种马铃薯不宜炒吃,应煮、炖、红烧吃。烹调时加醋,可加速破坏其中的有毒物质。 (8)将豆浆彻底煮开后饮用,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煮沸5分钟左右。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4.做好食堂和饮水设施的卫生管理 (1)食堂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要保持清洁。 (3)每餐要对供应的食品成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经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4)食堂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对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应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

中毒与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最新】

中毒与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1)中毒与窒息事故预防措施 1)通风排毒,降低毒物浓度。安装通风装置时,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心脏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昼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 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2)控制好对有毒有害的建筑材料和接触;不能随意乱堆乱放有毒有害的建筑材料。 3)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特殊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要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在施工现场设置盥洗设备、沐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 4)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夜班工人的休息和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5)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配置防毒卫生器具。 6)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队有职业禁忌症

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及有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 (2)中毒与窒息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当发生施工现场中毒事故后,现场在场人员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同时报告现场主管速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对负伤人员作必要的处理,处理后速送医院救护。 2)最先发现现场中毒与窒息事故的从业人员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救援小组组长),在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立即暂停现场的生产活动,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3)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同时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解开其领口,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4)如果氧气方便,可以吸氧,以减轻缺氧。 5)抢救伤者时对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但病人呼出的气,急救者应尽量转过头去,避免毒气吸入。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目前国际上有2000种以上的血清型,我国已发现的仅为200多种。依据菌体O抗原结构的差异,将沙门氏菌分为A、B、C1、C2、C3、D、E1、E4、F等血清型,其中对人类致病的沙站氏菌仅占少数。沙门氏菌的宿主特异性极弱,既可感染动物亦可感染人类,极易引起人类的食物中毒。致病性最强的是猪霍乱沙门氏菌,其次是鼠伤寒沙门氏菌和肠炎沙门氏菌。 沙门氏菌属在外界的生活力较强,其生长繁殖的最适温度为20-30℃,在普通水中虽不宜繁殖,但可生存2-3周,在粪便中可生成1-2个月,在土壤中可过冬,在咸肉、鸡和鸭中也可存活很长时间。水经氧化处理5分钟可杀灭沙门氏菌。相对而言,沙门氏菌属不耐热,55℃60℃15-30分钟或100℃数分钟即被杀死。另外,沙门氏菌属不分解蛋白质,不产生靛基质,污染食物后无感观性状变化,易引起食物中毒。 二、流行病学特点 1、季节:全年皆可发生,但多见于夏、秋两季。5-10月发病起数和发病人数可达全年发病总起数和总人数的80%。 2、食品种类:引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为动物性食品,特别是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其次为蛋类、乳类及其制品,由植物性食品引起者很少见。 3、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来源:由于沙门氏菌属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中,在人和动物中有广泛的宿主,因此,沙门氏菌污染肉类食物的概率很高,如家畜中猪、牛、羊、猫、犬,家禽中鸡、鸭、鹅等。健康家畜

禽肠道沙门氏菌检出率为2-15%,病家率禽肠道沙门氏菌检出率可高达70%,正常人粪便中沙门氏菌检出率仅为002-0。2%,腹泻患者粪便沙门氏菌检出率可达8.6-18.8%。 1)家畜禽的生前感染和宰后污染:生前感染是指家畜禽在宰杀前已感染沙门氏菌,是肉类食品中沙门氏菌的主要来源。它包括原发性沙门氏菌和继发性沙门氏菌病两种。原发沙门氏菌病是指家畜禽在宰杀前已患有沙门氏菌病,如猪霍乱、牛肠炎、鸡白痢等;继发性沙门氏菌病是由于健康家编辑禽肠道沙门氏菌带菌率较高,当患病、饥饿、疲劳或其它原因导致机体抵抗力下降时,寄生于肠道内的沙门氏菌即可经淋巴系统进入血流而引起继发性沙门氏菌感染;由于这些细菌进入动物的血液,内脏和肌肉,其危害较大且发生食物中毒时症状亦较严重。宰后污染是指在屠宰过程中或屠宰后被带沙门氏菌的粪便、容器、污水等污染。 2)乳中沙门氏菌的来源:患沙门氏菌病的奶牛其乳中可能带菌,即使是健康奶牛的乳在挤出后亦可受到污染。 3)蛋类沙门氏菌的来源:蛋类及其制品感染或污染沙门氏菌的机会很多,尤其是鸭、鹅等水禽及其蛋类,带菌率一般在30-40%之间。家禽及蛋类沙门氏菌和原发性感染使卵巢、卵黄或全身带菌外,禽蛋在经泄殖腔排出时,蛋壳表面可在腔门腔里被沙门氏菌污染,沙门氏菌可通过蛋壳气孔侵入蛋内。 4)熟制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来源:烹调后的熟制食品可再次受到带菌容器,烹调工具和食品从业人员带菌者的污染。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号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 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 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 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 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 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 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 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

中毒事故的预防及救援措施(一)

中毒事故的预防及救援措施(一) (一)中毒事故容易发生的部位:1、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2、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3、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防水作业。(二)职业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1、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2、降低毒物浓度(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流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条件。有可能采用遥控或远程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亦可从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钢结构的防锈、装修内墙选用无毒无害环保涂料,道路沥青铺设应选用新型的无毒沥青。(2)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考虑毒物逸出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设备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设备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候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3)建筑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逸散作业,应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巨毒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

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修应符合卫生要求3、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特殊质量和要求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防毒面具。应设置清洗设施、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4、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5、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和劳动组织。 6、健康监护与环境检测(1)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及有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作业。(2)按规定进行环境检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在人工挖孔桩井下作业施工中,当井深超过5米,每天下井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或缺氧检测,符合标准后才能下井作业,否则应采取井下换气措施,直至符合要求才能下井作业。进行人工挖孔桩井及地下室有毒有害防水材料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通风排气设施,作业人员应适时轮换,并保持监护人员与操作人员及时联络,以免发生意外。(3)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1、应当有与产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2、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3、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流行病学调查部分) 流行病学调查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八名。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组长是通晓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骨干,具有现场调查处理的决定权,直接向首席调查员负责,对调查过程的业务决策和质量控制把关,职责如下: 1.1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召集组内成员(具体人数可视情况确定),交待其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后赶赴现场; 1.2 现场调查思路的确定与执行; 1.3 明确组内各个成员的职责; 1.4 必要时设计、修改《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个案表》并对回收的个案表予以审核; 1.5 及时与现场卫生学调查小组、疾控检验工作组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反馈; 1.6 及时向首席调查员汇报调查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口头和书面报告; 1.7 拟定样品采集种类和检验项目并请示首席调查员作出决定; 1.8 参与对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分析、检验结果进行探讨,参与确定病例定义、病原因子、发生原因、事件波及范围、暴露人数、肇事单位; 1.9 参与调查终结报告撰写的确定; 1.10 其他需要由组长作出决策的事项; 2 调查表及执法文书 食物中毒发生后赴现场时,应至少携带以下文书: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表》、《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文书。 3 着装与证件 应按规定着装整齐,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树立与保持卫生监督员威严、良好的执法形象; 4 取证工具 照相机等

5参考资料准备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及18个单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 6 交通与通讯工具 调查前奏 接到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指令后,工作人员应于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1 召集全体调查人员对事件进行初步讨论,形成调查思路;对调查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对《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进行设计并就其中的重要询问内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2 向医疗机构了解情况 根据报告、举报或投诉来源,调查人员至就诊的医疗机构查阅肠道门诊、急诊或住院病历并向接诊医师初步了解病人的临床情况;了解临床样品检验的结果; 3 获得食谱 正式调查之前一般应向提供食物的单位索取食谱,特别是进食史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在无法直接获得食谱时,可以向聚餐组织者(如导游)、进食者(发病者与未发病者)、其他知情人员询问间接获得食谱。 食谱也可通过现场卫生学调查组获得。 4 初步调查 一般预调查5~10名病人,初步了解病史和发病前72小时内的进食史及其它暴露史,估计发病潜伏期。根据不同的潜伏期,提出相应的病因假设。在进食史调查时,可选择已被确认可引起所调查疾病的食物进行询问,同时应注意了解饮水史、旅游或户外活动史及其它暴露史,如动物接触史,以排除或确定其它可疑的传播途径或方式。 5 提出病因假设 经初步调查,对疾病已形成大致印象;以最先发现的病人的临床症状与体征作为最初病例定义的依据,以后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开展,待获得进一步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资料后再作修正,形成最终病例定义,食物中毒病例定义的主要要素为: 5.1病名:起初可以采用“……综合征”进行描述,直至取得确切的资料对暴发疾病作出科学定义名; 5.2临床突出症状、体征与伴随症状、体征; 5.3流行病学关联:按暴露因素确定病例。 6 臆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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