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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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满足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管辖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集团公司,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规定第四条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各厂站、项目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即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安全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帐(格式见附件),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

第六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复审,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档案。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范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中的规定要求。

31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31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 目的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包含起重机、场(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工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 职责3.1 行政部3.1.1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1.2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3.2 人力资源部3.2.1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3.2.2 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3.3 装备动力部3.3.1 负责归口管理特种设备计划、采购、选型、安装、调试、验收、改造和大修工作;3.3.2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验工作;3.3.3 协助行政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3.3.4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督促落实。

3.4 使用部门3.4.1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和日常保养工作;3.4.2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

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

4.2 设备采购前,应由装备动力部、行政部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并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选择采购。

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特种设备。

4.3 新购设备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装置完好齐全,操作维修方便,运行安全可靠。

4.4 特种设备到货验收时,应按订货规格确保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4.5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装备动力部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

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司索员、指挥员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3、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二、特种设备购置所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1、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2、在安装新购置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独立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特种作业是指对人身安全有较大风险的作业活动,特种设备是指国家规定的对操作人员要求相对较高的设备。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工作的人员。

2.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分类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照作业性质和设备类别进行分类,每个分类对应着不同的操作要求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分类:2.1 高处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主要从事在高空环境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中的高空施工人员、电力设备维护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高空作业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2.2 焊接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主要从事焊接工作的人员,包括手工焊接、气焊、电弧焊等。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焊接技能和对焊接安全的了解。

2.3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主要从事对起重机械进行操作和维护的人员,包括起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机械维修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起重机械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

2.4 车辆驾驶员车辆驾驶员主要从事专业车辆的驾驶工作,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客车驾驶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驾驶技能和对驾驶安全的了解。

3.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为了确保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3.1 从业资格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满足以下从业资格要求:•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高处作业证、焊工证、起重机械操作证等;•具备相关作业经验,能够熟练地操作特种设备;•掌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3.2 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基本知识;•作业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即属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三产、项目部。

第二章特种设备范围第三条特种设备范围为:一、锅炉;二、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三、厂内运输机械、铲车、翻斗车等。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第四条锅炉。

一、制造厂家必须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有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二、使用时必须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锅炉设备进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锅炉的安装必须由省级职能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单位安装。

五、安全运行:(一)机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司炉工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四)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动力站及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

(五)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保养和维修(一)机务科应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周期,编制锅炉维护、保养和检验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变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应有专业人员实施并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报市级管理部门批准。

七、锅炉设备的各项技术资料、合格证、修理计划、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归档保存。

第五条起重机械设备一、购置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安装必须是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发给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

三、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每年按要求应检查一次(电镀等有腐蚀气体的车间、起重设备每年一次)。

由机务科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不合格的设备应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2024年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落实特种设备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第六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记录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审批登记、检验检测等记录。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八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操作人员的资质等。

第九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机制,及时报告、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2.定义2。

1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作业。

2.2 特种作业工种包括以下几类别:1。

电工作业;2。

焊接与切割作业;3。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4。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5.起重机械作业; 6。

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7。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2。

3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2。

4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及以上设备所包含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等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设备.2.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

5。

1 年龄满18周岁.2.5。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

5.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安全培训、考核,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2.5.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3。

培训、考核、取证3。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3。

2参加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3.3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3。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二年复审一次。

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或复审考核部门)在证书上签字。

3.5复审不合格的可以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证书予以注销。

3。

6跨地区从业人员,可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4.安全管理4.1持证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技能。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为保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我公司订立了以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管理1. 特种作业前,必需对特种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贴明显告示,标识特种作业区域。

2. 特种作业操作前,必需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其正常使用。

3. 特种作业操作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超过设备限定范围操作。

4. 对于需要特别操作技能的特种作业,必需由持证人员才能进行操作,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5. 特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特种作业结束后,必需对设备和作业场地进行清理和检查,防止留下安全隐患。

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1.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依照有关法规要求,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并经过培训考核。

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严格依照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不得超出设备的使用范围。

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发觉设备问题应适时上报。

4. 对于特别情况的操作,必需由具有相应技能操作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5. 特种设备负责人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

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认真遵守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种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 特种设备使用完毕之后,必需对设备进行归档,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

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1.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有猛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保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2.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负责人应组织了解和实施有关法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加强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管理,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管理素养和技能,加强对作业和设备的管理和掌控,保证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正常运行,加强设备和作业场地的维护保养,适时发觉和排出各种隐患。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及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

二、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的定义(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二)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三、人员资格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四)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培训与考核(一)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三)培训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四)操作资格证书应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证书失效。

五、人员管理(一)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二)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避免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五)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设备管理(一)特种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电工作业、焊接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责任及权利,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种作业,共同维护特种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主体责任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备特种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种作业,做到操作规范、流程合理、安全可靠。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配戴工作保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酗酒、吸烟、聚众混乱,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了解特种作业的安全风险和防护措施,拒绝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在特种作业中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特种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报告特种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扩大。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参加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保护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的安全,不得私自移动、损坏特种设备、相关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其行为和工作程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2.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相关职责。

3.人员资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5.操作规范: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6.作业设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作业安全措施: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设备分类1.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用途和工作原理,将特种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2)锅炉类特种设备;(3)电梯类特种设备;(4)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5)压力管道类特种设备;(6)客运索道类特种设备;(7)大型游乐设施类特种设备;(8)其他特种设备。

第二节特种设备的验收和注册1. 采购特种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满足国家安全标准要求;2. 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许可证;3. 特种设备的验收和注册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节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1. 特种设备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2.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3.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节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1. 特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确认设备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应记录并备案,以备相关部门查阅;3.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具体要求及周期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节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2. 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3. 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培训1. 执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了解和掌握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学校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学与科研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令第37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40号令),《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叉车、电瓶搬运车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

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操作人员及登高作业工,校区内的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危险品从业人员、制冷空调作业人员、辐射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注册登记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训等。

上述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由各学院、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

武装保卫部(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实处)、后勤基建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和节能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并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监督落实制度上墙。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购置第六条特种设备的购置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申购审批手续。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概述特种设备是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具有一定危险性,需经专门技术机构的安全技术评定、监督检验及安全使用的设备。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需要具备特定专业技能,接受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操作及检验等工作的人员。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专业素质,制定的一套规范管理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特种设备备案制度(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拥有的特种设备进行备案,备案时要提供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信息及主管部门信息等。

备案时要提供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的相关信息及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2)备案后,需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检验周期根据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情况而定。

(3)备案后,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需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记录等。

(4)特种设备的转让、报废等情况需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

2. 特种设备操作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定期参加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设备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存在重大疾病。

3. 特种设备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维修。

(2)特种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需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特种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需编制维护和维修计划,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等。

(4)特种设备维护和维修完成后,需对工作进行验收,确保维护和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参与企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维修人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技术考核记录、安全事故记录等。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培训教材应经过专业审查批准,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应每年参加一次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与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和考核中不得作弊、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第十三条本公司领导小组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和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操作和维护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达到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本文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统称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二.公司范围内特种作业类别、特种作业人员及基本条件。

(一)特种作业类别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作业和特种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包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体类别详见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参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应条款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前管理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二.对新招聘人员及转岗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件的,各厂处严禁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三.特种(设备)作业学徒期间,单位应安排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作业经验人员指导操作,禁止学徒工在未取得操作资格证前独自进行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一.各厂(处)和工场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存档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台帐,并积极做好有关申报、培训、取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二.各厂(处)必须及时对所建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台帐进行更新,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报至安全卫生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执行公司《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规定》。

第五条考核发证及复审一.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及到期证件的复审,必须按法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发证机关办理。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负责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单位。

三、基本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年龄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在法定年龄范围内,年满18周岁。

2、身体条件: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身体健康,无紧要器官疾病,无精神疾病,无色盲,无癫痫病等疾病。

3、教育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操作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的证书。

4、职业素养: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作业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四、操作证件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必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持证上岗操作。

证件过期或作业人员离岗,必需适时退回证件。

五、操作培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通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操作。

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重要有笔试和实操考试。

六、作业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遵守规定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人员操作职责,保证工艺操作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必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定期检修,更换有疲乏和老化现象的部件,保证设备轨道、机械部件等正常运转,削减事故的发生。

八、责任追究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造成事故的,必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作业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惩罚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发生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除依法应承当的民、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据所在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行政惩罚。

十、附件实在培训和考核计划、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及检修制度等业务资料,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制度的构成部分。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以及从事各类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管理第五条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建立设备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验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六条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检查和验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无照操作特种设备。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设备要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持有相应的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前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严禁随意更改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做到预防为主,保证作业工作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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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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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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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满足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管辖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集团公司,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规定
第四条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各厂站、项目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即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安全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帐(格式见附件),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

第六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复审,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
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档案。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范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中的规定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前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
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涉及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和落实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书面告知其违章操作的危害,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部应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档案;每年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开展继续再教育培训,确保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
(一)凡本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审查同意,报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经职业禁忌筛查体检无妨碍该专业的生理缺陷或疾病,遵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政府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复审。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支付,由于个人原因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资格证件的管理
(一)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特种作业资质证件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服从本公司的管理,项目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离岗、脱岗半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的奖励与处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惩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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