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认识及优化创新的意见(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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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12.25•【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为推进长江水系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在分析和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有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我部《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发布的主尺度系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补充了长江水系有关主要支流过闸船舶的主尺度系列,制定了《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统称《主尺度系列》),现予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3号公告同时废止。

一、航运业者应当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船舶。

二、长江水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是《主尺度系列》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长江干线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和合裕线新建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新建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的相关要求。

对2013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下同)的不符合《主尺度系列》的过闸运输船舶,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审图、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营运手续;各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通过船闸的出港签证。

三、长江水系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保证《主尺度系列》的实施。

四、我部此前有关长江干线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和合裕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7.2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各相关通航水域“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二、按不同水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下列机关反馈意见(一)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长江干线、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和京杭运河、淮河、沙颍河)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电话:************,82766079,传真:************电子邮件:**************(二)珠江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电话:************,83315958,传真:************电子邮件:************.cn(三)黑龙江—松花江“主尺度系列”意见受理机关: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电话:*************,88912446,传真:*************电子邮件:**************(四)闽江“主尺度系列”意见受理机关: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电话:*************,87077581,传真:*************电子邮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5日。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2年第69号)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2年第69号)

附件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目录1通则 (2)1.1目的 (2)1.2适用范围 (2)1.3一般要求 (2)1.4定义 (3)1.5生效、适用及解释 (3)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前言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1.1目的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江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说明-江西标准化

江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说明-江西标准化

附件2《江西省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说明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的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赣质监标字〔2017〕4号)》的通知,江西省港航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江西省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修订工作。

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成立了专门修订工作小组,修订工作历经半年的时间,在经过对船舶设计单位、航运公司和船东代表等行业内外的调查研究、收集了国内对过闸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有关资料、咨询了相关专家对该《主尺度系列》修订意见等基础上,并结合近年来该《主尺度系列》实际应用情况以及我省内河水系航道条件的变化,修订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从而提出了该系列的修订稿。

一、修订背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调整航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修)订内河运输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2年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发布了《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统称《主尺度系列》),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2013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重大改建)的过闸运输船舶需符合《主尺度系列》。

赣江和信江作为江西省境内的内河运输主干道和国家规划的“十八线”内河高等级航道,赣江和信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已纳入《主尺度系列》。

江西省经过多年的船舶标准化工作,淘汰了一批吨位小、安全性能差、污染严重的老旧船舶,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率,促进了江西省运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增强了江西省的水运市场竞争力。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前言《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在分析和总结《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原主尺度系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标准中有关定义及要求,对船舶种类及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基于运输需求的变化和航道、通航设施条件的改善,对船型主尺度进行了补充。

目录1.通则71.1目的71.2适用范围71.3一般要求71.4定义81.5生效、适用及解释8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92.1范围92.2主尺度系列9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103.1范围103.2主尺度系列10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114.1范围114.2主尺度系列11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125.1范围125.2主尺度系列12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126.1范围126.2主尺度系列13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147.1范围147.2主尺度系列148。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148.1范围148.2主尺度系列15附录条款简要说明161.通则1.1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1.12•【文号】厅水字[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厅水字〔2012〕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部决定开展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主尺度系列》的目的与意义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并实施《主尺度系列》,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编制《主尺度系列》的原则性要求(一)必要性原则。

对已建或在建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内河限制性航道,制订通航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以提高船舶与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适应性,提高通航效率。

对于非过船闸(升船机)船舶不采取强制实施主尺度系列的方式推进船型标准化。

(二)适应性原则。

要根据航道现状以及可预见的航道规划建设情况,在实事求是分析航道、船闸等通航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情况以及运输需求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现有船型的技术特点,研究提出(修订)相关航道的《主尺度系列》。

该《主尺度系列》既要与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相适应,与航道、船闸的标准相适应,又要有利于优化船型设计,推动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船舶的经济性。

长江船舶标准尺度参考资料

长江船舶标准尺度参考资料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前言《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在分析和总结《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原主尺度系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标准中有关定义及要求,对船舶种类及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基于运输需求的变化和航道、通航设施条件的改善,对船型主尺度进行了补充。

目录1.通则 (1)1.1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一般要求 (1)1.4定义 (1)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3)2.1范围 (3)2.2主尺度系列 (3)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 (4)3.1范围 (4)3.2主尺度系列 (4)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 (5)4.1范围 (5)4.2主尺度系列 (5)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6)5.1范围 (6)5.2主尺度系列 (6)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 (7)6.1范围 (7)6.2主尺度系列 (7)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 (8)7.1范围 (8)7.2主尺度系列 (8)8。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 (9)8.1范围 (9)8.2主尺度系列 (9)附录条款简要说明 (10)1.通则1.1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

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

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
长江干线是中国重要的水路运输通道,其运输能力和效率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长江干线水路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必须对船舶进行标准化设计和建造,以适应长江干线的特殊环境和运输需求。

首先,长江干线船型的标准化设计需要考虑长江水域的特点。

长江上游地势险峻,水流湍急,航道狭窄,对船舶的机动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因此,标准化船型应当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和稳定性能,以确保船舶在复杂的水域环境中能够安全航行。

其次,长江干线船型的标准化设计需要考虑货物运输的需求。

长江干线是我国重要的货运通道,对于货物的吨位和装载量有着明确的要求。

因此,标准化船型应当具有较大的载货能力和良好的装卸货性能,以满足货物运输的需求。

此外,长江干线船型的标准化设计还需要考虑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保护长江水质和生态环境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标准化船型应当具有低排放、低噪音和低能耗的特点,以减少对长江水域的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长江水域的特点、货物运输的需求以及环保和节能的要求,以确保船舶能够安全、高效、环保地进行运输。

只有通过标准化设计和建造,才能够提高长江干线水路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川江标准船主尺度

川江标准船主尺度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八前言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目录1. 通则 (3)1.1 目的 (3)1.2 适用范围 (3)1.3 一般要求 (3)1.4 定义 (3)2.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4)2.1 范围 (4)2.2 主尺度系列 (4)3.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化学品船 (5)3.1 范围 (5)3.2 主尺度系列 (5)4.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6)4.1 范围 (6)4.2 主尺度系列 (6)5.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7)5.1 范围 (7)5.2 主尺度系列 (7)6.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9)6.1 范围 (9)6.2 主尺度系列 (9)7.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载货汽车滚装船 (10)7.1 范围 (10)7.2 主尺度系列 (10)8.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运输客船 (11)8.1 范围 (11)8.2 主尺度系列 (11)1. 通则1.1 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交水发〔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水发〔2019〕87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长江航运是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的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设施装备升级、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服务品质、提升治理能力,将长江航运打造成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安全第一、服务民生,全面提高长江航运的安全性和保障能力。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推动长江航运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高效,统筹处理好干支流、船港航、港产城、江海陆等关系,实现协同高效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发展绿色化、设施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服务品质化、治理现代化的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设施装备明显改善,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到2035年,建成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内河先进行列,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为长江经济带提供坚实支撑。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附件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目录1通则 (2)1.1目的 (2)1.2适用范围 (2)1.3一般要求 (2)1.4定义 (3)1.5生效、适用及解释 (3)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前言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1.1目的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

一、主尺度系列的生效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交通运输2019年9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9〕661号),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可自愿选择申请按当时现行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规定,即《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69号,简称长江水系《2012主尺度系列》)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73号,简称京杭运河淮河水系《2012主尺度系列》),或是按《2019主尺度系列》规定执行。

《2012主尺度系列》于2012年12月25日由交通运输部发布,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二、主尺度的定义假定本文选取的典型船最大船长L E =52.8 m,总长L OA =52.67 m,最大船宽为10.8 m,船宽B=10.6 m,船壳板、护舷材厚度均为10 mm,护舷材净宽度(不含船壳板、护舷材厚度)为80 mm。

(一)最大船长和总长《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定义最大船长L E :指船首最前端到船尾最后端之间的水平距离,包括外板和船首尾两端结构性突出物(如舷伸甲板、护舷材、舷墙、假首、假尾、顶推装置等)在内,活动突出物(如跳板、起重吊臂、输送装置等)根据航行状态的情况计量[1]。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典型Series Research on Standard Ship Type Dimensions of the Typical Inland Water Lockage Transit Ship(扬州市船舶检验局,江苏 扬州 225009)为推进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选取一艘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对新版《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进行深入剖析,讨论了主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定义,比较了新旧主尺度系列的浮动范围,明确了新版主尺度系列的认定标准,对主尺度系列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更好地宣贯实施新版主Abstract : To standardize the type of transportation ships passing lockage in inland waters, the paper, taking a typical ship as an example, probes into the new version of the Main Dimension Series of the Standard Type of Transportation Ships Passing Lockage in Inland Waters, and studies the definition of overall length and overall width in the main dimension series. It also compares the floating domain between the new and old version of main dimension series, sets the standar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dimensions in the new version,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eries, aiming at more effective publicity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version of main dimensions. Key words : Transportation ship; standard ship; main dimension series中图分类号: U6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278(2021)05-0033-03YIN Ye-ting (Yangzhou Ship Survey Bureau, Yangzhou, Jiangsu 225009, China)收稿日期:2020-07-20;修回日期:2021-02-19作者简介:殷业廷(1986—),男,山东蒙阴人,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船舶检验和图纸审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近期,由我部组织起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GB38030-2019,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印发,对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运干线、珠江水系“三线”、黑龙江-松花江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总长、总宽尺度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尺度,是提升船闸通过效率、充分发挥内河优势作用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2004年以来,陆续发布并修订出台了主要水系(或河流)的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覆盖我国主要内河通航水域,涉及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共163种,其中,船舶总长、总宽为强制性要求。

《公告》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升了船闸通过效率,缓解了内河运输瓶颈制约,同时,加快了内河运输船舶运力结构调整,促进了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我部在组织实施《公告》过程中,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航运市场变化、港航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等情况,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进行了动态跟踪维护研究,并结合国家关于标准管理改革相关精神,积极推进将《主尺度系列》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历经两年左右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近期出台。

二、《主尺度系列》主要内容《主尺度系列》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保证船闸总体通过效率最大化、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航道、港口、船闸尺度等限制性条件,结合不同吨级船舶船型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尽可能赋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对船型主尺度选择的灵活性,共确定了124种船型主尺度。

与《公告》相比,《主尺度系列》的主要变化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术语和定义”部分,统一调整了船舶总长、总宽的定义,并明确规定船艏艉两端或两舷的固定突出物长度、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总宽,活动突出物在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的,也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是目前内陆河运输中常用的船型,其具有适应性强、能够在较窄的水域中行驶等特点,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设计和建造中,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介绍一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主要参数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参数包括船长(L)、船宽(B)、设计吃水(T)、设计载重吨位(DWT)、最大航速、排水量以及主机功率等。

船长和船宽是影响船舶外形和船舶货物容积的主要参数。

同时,为了适应内河过闸运输的需要,设计吃水一般控制在1.5m以下。

设计载重吨位是船舶装载能力的重要参数。

2.主要船型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船型有平底船、V型船和双底船等。

平底船和V型船的底部不太凸起,适应性强,能够在浅水和较狭窄的水域中运作;而双底船在承载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但灵活性不如平底船和V型船。

3.主机系统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机系统一般采用柴油机和舵机。

柴油机的优点在于功率大、燃油消耗少,舵机的优点在于操作方便、维修成本低。

此外,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还应配有缆绳等操作设备,以保证船只能够顺利通过闸门。

4.结构设计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结构设计需要特别考虑其通过闸门的需求。

因此,船舶的风格一般以矮胖、稍微凸起的形状为主,以便能够通过比船舶本身窄的闸门。

此外,船舶的结构设计还需要考虑货物的装卸和保护,为此应设计出合理的货舱和操作设备等。

总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内陆河运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建造,可以提高船舶的适应性和经济性,使内河过闸运输更加高效。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是中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主尺度系列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设计与建造。

本文将围绕该标准的内容,从多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步骤是内容简介。

本标准主要包括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尺寸、设计要求、建造技术、试验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等方面内容。

其中,主要尺寸包括船长、船宽、吃水、型深、载重等;设计要求主要包括船舶的结构设计、外观设计、船舶布置和配重等;建造技术主要包括船体制作和设备安装;试验要求主要包括水上试验和岸试验;验收标准主要包括试验报告的验收、图纸的审查验收以及出厂检验。

第二步骤是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尺寸进行分析。

船长、船宽、吃水、型深、载重是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设计的重要参数。

其中,船长应根据航行条件和港口的限制来决定,一般不应超过航行线路的运输能力。

船宽应根据内河水文条件、船舶结构和内部布置要求来确定。

吃水和型深则应根据运输水深和载重情况来选择。

载重是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最主要的设计指标之一,应根据内河航道和港口条件来决定。

第三步骤是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设计要求进行讲解。

在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设计的过程中,应遵循优化设计原则,考虑金属构件的可加工性、可生产性和可连接性,以及船舶的外观设计和船舶布置等多个方面的要素。

此外,船舶的配重也是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设计的关键要素之一,需要根据船舶的结构和水动力性能来合理配置。

第四步骤是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建造技术分析。

船体制作和设备安装是内河过闸运输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船体制作方面,应根据船舶的结构设计和制作工艺要求来进行制造。

在设备安装方面,则需要严格按照船舶的安装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第五步骤是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试验要求进行讲解。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试验包括水上试验和岸试验两部分。

在水上试验方面,应对船舶的速度、操纵性能、沉船情况、稳性等方面进行测试。

交通部公告第6号——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系列-交通部公告第6号

交通部公告第6号——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系列-交通部公告第6号

交通部公告第6号——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系列
正文:
---------------------------------------------------------------------------------------------------------------------------------------------------- 交通部公告
(第6号)
根据我部《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04年第30号)规定的程序,由长江船舶设计院等单位研发的川江及三峡库区80TEU集装箱船(集散两用)、1500吨级干散货船Ⅱ型、500吨级散装化学品船和60车位川江载货汽车滚装船Ⅱ型、Ⅲ型共五种标准船型技术方案已通过评审,现予公布。

航运业者可向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沿江有关省(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获得上述标准船型技术方案。

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为航运业者获得标准船型技术方案提供便利。

有关上述五种标准船型技术方案的强制性指标随技术方案一并下发。

特此公告。

附件: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系列
交通部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系列
(标准船型技术方案另行分送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沿江有关省市交通主管部门)
80TEU集装箱船Ⅰ型(集散两用)[CJB(2005)J80-Ⅰ]
1500吨级干散货船Ⅱ型[CJB(2005)H1500-Ⅱ]
500吨级散装化学品船Ⅰ型[CJB(2005)SH500-Ⅰ] 60车位载货汽车滚装船Ⅱ型[CJB(2005)G60-Ⅱ]
60车位载货汽车滚装船Ⅲ型[CJB(2005)H60-Ⅲ] ——结束——。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正文:----------------------------------------------------------------------------------------------------------------------------------------------------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为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管理,改善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结合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的发展状况,我局决定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控制新设立运输经营主体。

原则上暂停批准新设立运输经营主体(含个体经营户),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现有企业兼并、重组、改制后申请新设立运输企业的;(二)购买具有经营资格的船舶,且总运力规模不低于5000总吨,申请新设立运输企业的;(三)申请新设立运输企业从事商品车滚装船、散装水泥船等专业运输的。

二、严格控制现有运输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范围。

原则上暂停批准运输经营主体(含个体经营户)扩大经营范围,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现有企业兼并1家及以上运输企业,申请扩大经营航区的。

(二)现有企业运力总规模不低于20000总吨,申请扩大经营航区的。

(三)现有企业申请扩大经营商品车滚装船、散装水泥船等专业运输的。

三、严格控制新增运力。

原则上暂停登记新增运力,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现有企业将现有省际普通货船(含其自有船舶及收购其他船舶所有人的船舶)退出运输市场后,建造同等艘数新船的。

(二)现有企业每兼并1家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申请新建不超过5艘船舶的。

(三)现有企业申请新建商品车滚装船、散装水泥船等专业运输船舶的。

各省、市港航管理部门登记新增运力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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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指标尚没有涵盖现在市场亟需

的江海通航船舶

3.评价标准的科学性
评价标准 的科学性
主尺度系列
能效指标
仅对船舶的平面尺寸(总长和 总宽)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尚 不能与船闸运行时间的协调性 及实际货物通过量的辩证关系
大尺度的三峡船型目前也仅推 出1型干散货船(总长130m*总 宽16.3m),不能适应专用集装
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交通运输部协调对《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 主尺度系列》体系进行修订,增加船舶大型化的船型主尺度系列范围 完善各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建立开放性船型研发平台
未来优化创新型船型标准化尺度建议(参考)
加快渝—洋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型的立项和研究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长江干线及三峡库区新标准船型的研究及船舶建造提
或淘汰状态。
原有的800车位滚 装船、1300车位滚 装船两种船型尺度 并未列入其中,虽 然企业在实际使用 中各方面都反应良 好,但无法续造。
300TEU集装箱船
800车商品汽车运输滚装船
1300车商品汽车滚装船
2、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完整性

准 船
能效指标涵盖船型不全

指 标 体
船舶吨级没有完全涵盖现有长江船 舶
设计验证阶段,由于内河船舶附加值 低、试验周期长、试验费用高进行船
模试验的船舶很少;
实船验证阶段,由于内河航道水流的 作用及航道条件的限制,导致影响船 舶试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验证结果
的可靠性、代表性受到质疑。
5、评价机制的合理性
➢ 从过去的主尺度系列及能效标准制订情况来看,技术标准主要是 在政府主导下,由专业技术机构(大学、设计院、船级社)进行评估 论证,再向业界征求意见完成; ➢ 作为市场主体的航运企业参与度不够,话语权不大,导致部分成 果与市场需求脱节; ➢ 建立政府可有效监管、社会可广泛参与、可及时响应市场需求的 第三方评估模式及动态评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 万吨级船舶直航重庆具备现实可能,为达到这一目标,对 于现行的《长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适应 性必须进行优化创新探索,并结合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使船 舶主尺度面向大型化发展。
目录
对现有过闸运输标准船型体系的认识 “三峡”库区未来船型研发及创新发展的建议
对现有过闸运输标准船型体系的认识
7、三峡升船机承载能力无法适应船舶大型化的需求
➢三峡升船机仅能承受2000吨级(排水量3000吨)船舶,而现实的干 散货船、集装箱船的盈亏平衡点均在5000吨级以上,故无法适应船舶 大型化市场需求,仅适应位置型小吨位船舶。
二、三峡过日益拥堵严重,影响长江上游航运的可持续发展
2011年三峡船闸 通过量达1.003 亿吨,提前19年 超过原设计双向 通过一亿吨能力
三、政府金融支持力度不够,航运企业普遍融资困难,影响 未来标准化船型的转型升级
航运企业普遍授 信等级低,贷款 通过率低,融资 难,经营困难
航运融资担保 业态单一
影响未来标准 化船型的推进 和进一步转型
升级
需要行业的高 度关注
需要政府的支 持与引导
对“三峡”库区未来船型研发及创新发展的建议
未来 船型 研发 创新 发展 建议
供政策支持
未来优化创新船型标准化尺度建议(参考)
船宽
船型名称
B
m
集 装 箱
300TEU (现有保留)
17.2

450TEU
19.2
700TEU
22-23
总长 LOA m
110
参考设计吃水 m
3-3.5
125-130
4.3-5
130
4.3-5.4
参考载箱量 TEU
325、350
450-500 江海直达 内河船型
一、现行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应随国家供 给侧改革进行调整和创新
1.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集装箱船舶
目前标准船型主尺 度系列中,适合渝 申线的实际只有
300T年新颁布的《 长江过闸运输标准 船型主尺度系列》 尺度系列中,300 、400、600车位 商品汽车滚装船实 际上基本处于停封
船宽

船型名称
B

m


800车位
19.2
滚 装
1100车位
19.2

1500车位
22.5
总长 LOA m
110
120-125
130
参考设计吃水 (m)
2.7-3.2 2.7-3.2 2.7-3.2
参考载车量 (车)
800 1100 1500
6、示范船型的市场引导作用没能有效发挥
➢ 目前,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的标准示范船由于评价标准、评价方 法、评价机制方面的原因,示范引导作用不显著,究其原因主要是标 准船型政策与长江航运市场没能动态衔接,或者说与流域经济发展没 能有效契合。 ➢长江过闸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制订不仅要考虑闸室充满率,还 要兼顾全航线裕度的经济性、安全性。
箱船和商滚船稳性的要求
没有针对急流航段船舶航速要 求高、功率配置大的特点专门
进行研究制订
能效标准也没有船舶安全性控 制指标(如最低设计航速、空
船重量、稳性水平等)
4、评价方法的实用性
主尺度系列
评价方法 的实用性
能效指标
通航效率评估模型过于理想;
船舶经济性论证中的营运模型、载量 模型及造价模型过于简单。
目前,船舶待闸 平均每天300余 艘,平均时间达 50小时左右
不完全统计,由 于三峡拥堵,重 庆航运企业每年 增加成本约3亿 元
存在船舶吨位小 、技术相对落后 、能耗高、成本 高、产能低的现 实
广大航企迫切需要推进船舶大型化和江海直达吨位 大、技术先进、低能耗、经济性好、环保性优良船型的 研发和创新,淘汰低效高能耗船舶。
关于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 主尺度系列的认识及优化创新的意见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背景: ➢“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重庆独特的区位优势; ➢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交通物流项目 的落实;
➢重庆市政府“十三五”航运规划蓝图;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运规划航道整治,三峡船闸第二通道 建设,航道条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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