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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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的思考我国的所得税是指个人和企业根据其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所得税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我国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重复征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纳税人的利益,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本文将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同一项收入被多次征税。

某些企业的利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纳税,但在分配给股东时又要计算个人所得税,这就构成了利润的重复征税。

二是交叉征税。

某些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在不同地区都要缴纳所得税,造成了跨地区交叉征税的问题。

三是税负重叠。

在我国,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征收标准和税率存在差异,导致了税负的重叠和重复。

重复征税问题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也损害了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效率。

重复征税导致了纳税人的税负过重,影响了其生存和发展。

重复征税使得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不合理,不公平,甚至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重复征税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影响了税收的征管效率。

解决我国的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不仅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也是为了优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效率。

针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

应当完善我国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消除有关征税的模糊地带,避免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对同一收入进行重复征税。

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避免交叉征税现象的发生。

应当优化税收征管的方式和方法,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智能化,提高征管的效率和公平。

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

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

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成为了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税制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下,各国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

企业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还能够吸引外商投资,提升国际竞争力。

同时,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税负过重、纳税征管不便等问题亟待解决。

因此,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税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税制改革的原则可归纳为简化税制、降低税负、促进公平、提升效率等。

简化税制意味着减少税收种类和税收优惠,降低税负则是通过适当调整税率、增加税收起征点等方式实现。

公平是指让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享受相似的税收待遇,而效率则着重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税制改革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投入。

其次,要加强与国际接轨,与其他国家税制相协调,降低企业跨国经营的税收成本。

再次,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减少对传统产业的优惠,鼓励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最后,要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减少逃漏税行为。

三、税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对于税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要借鉴国际经验,学习其他国家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例如,可以借鉴欧盟国家的税制模式,通过建设统一的欧洲公司税基,实现税收征管合作,减少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

也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税制模式,通过降低税率和增加税收优惠,吸引外商投资。

其次,要结合国内实际,合理确定税制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逐步降低税率和增加税收起征点的方式,降低税负。

可以减少税收优惠的种类和范围,增加税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可以改革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便利性。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对策思考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 : 税收筹划 ; 企业所得税 ; 对策
中图 分 类 号 :804 F 1.2 文献 标 志 码 : A 文章 编 号 : 6 1 7 4 (0 0 0 — 0 7 0 17 — 70 2 1 )4 0 3 — 3
随着社会经济 的发展 , 税收筹划 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 经济管理 的整体 中不可缺少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作为 规范的市场主体 , 从维护 自身整体利益 出发 , 必然要摒弃 短 期的偷逃税务行 为, 向合 法的税收筹划 , 企业 的纳税 行 转 使
1 . 加速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进程 。就企业所 得税而言 , 存在着不 同行业 、 同地 区企业 的税 负差异 , 不 不同 产 品税 基 的 宽 窄差 别 , 率 的高 低差 异 以及 境外 所 得 减 税 免税 、 技术改造国产设 备投资减免税等税收优惠。因为存在 税收 的优 惠政 策使 同种 税在实 际执行 中的差 异造成 了非完
全统 一 的税 收法 制 , 疑 为企 业 选 择 自身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经 营 无
二 、 国企业所 得税 税收 筹划存 在 的 问题 我
在我国当前 阶段 ,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仍是企业财务管
理 的薄 弱 环 节 。 这些 薄弱 环 节 存 在 的问 题 主 要 表现 在 以下 几
个方面 :
重要原因。 收 稿 日期 :0 0 0 — 8 2 1— 3 1
企业所得 税税负减轻 , 其说是利 用了税收 制度的差异 , 与 还 不如说是对税法意 图的有效贯彻执行 。在税 收实践 中 , 了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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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介 : 苏永伟 (9 1 )女 , 18 一 , 山西大同人 , 贸 系教 师 , 事营销管理方 面的教 学研 究; 经 从 张跃 强( 9 2 , 山西运城 18 一) 男, 人, 讲师 , 硕士研 究生, 从事财政税收 、 企业管理 方面的教学研究。

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发的思考

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发的思考
并 后 。 体 上 市 公 司平 均 的所 得 税 负 担 将 减 轻 3个 百 分 点 以上 。 在 目 整 前 的上 市 公 司 中 . 7 1家公 司 的所 得 税 率 高 于 2 %水 平 。这 7 1家 有 2 5 2 公 司 市 值 占总 市 值 比重 为 6 % ,07年 中期 净 利 润 占上 市 公 司净 利 9 20 润总 额 的 比 例达 7 %。因 此 , 率调 整 使 得 上 市 公 司 的 整体 业绩 水 平 3 税
识。


前 言
20 07年 3月 l 6日 , 十届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第
以 “ 税 并轨 ” 主 旨的 《 两 为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企 业 所 得税 法》 于 20 , 0 8年 1 月 1日起 施 行 。 而 结 束 了 中 国多 年 的 内 资 、 资 企 业 税 负 彼 此 不 同 从 外
新 企 业所 得 税 法 “ 好 ” 市公 司业 绩 进 行 分 析 , 次 , 讨 了针 对新 旧 企 业 所得 税 法 的 变 化 , 业 应 如 何 做 好 税 务 筹 划 。 同 利 上 其 探 企
时 , 析 了新 企业 所 得 税 制分 具
速 增 长
二. 新企 业 所 得税 法 “ 好 ” 市公 司 业 绩 利 上
根 据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的 情 况 , 股 市 场 的 加 权 平 均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A 2. %, 7 4 高于 2 %的统 一 所 得 税税 率 。 9 5 如果 再 考 虑 到 税 收优 惠 , 税 合 两
f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 引发 思考
排 的经 济 行 为 必 须合 乎 税 法 规 定 . 因而 税 收 筹 划 搞 得 山 色 的企 业 往 往 纳 税 意识 较 强 ; 反之 , 用 税 收 筹 划 的 企 业纳 税 意识 谈 甜 , 往 来 取偷 不 往 税 等不 当手 段 取 得利 益 ,这 种 行 为 必 然 会受 到税 务 部 门的 严 厉 惩 处 。 因 此 , 客 观 上 看 . 收筹 划 必 然 会 进 一 步 提 高 纳 税人 的 依 法 纳 税 意 从 税

对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思考

对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思考

十八 届三中全会以改革为基 调 , 对改革 的方 向和 内容做 出了 展 , 我国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 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多年快速发展 , 总量 部署 , 税收制度改革也是主要 内容 之一。要 深刻理解三 中全会精 神, 完 成税 制改革 的历 史使 命 , 需要理清我 国税 制的历史演进过 已居 世界第二 。以房地产为主 的个人财富大 幅增加 , 居 民间财富 程, 理解 当前税收制度存在的 问题 , 确定新时期税制改革的路径 , 差距持续扩大 。在这种情况 下, 亟需改变 以往单纯重视征管效率 并为推进改革做好相关配套和准备工作。 的税收制度 , 向促进 公平正 义方 面倾 斜 , 降低流转税 比重 , 提 高财 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比重 , 逐步建立以直接税 为主体 的税收制度。 改革 开放后 税收 制度的 演进 二是环境 、资源 的承 载能力 。在 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 中, 1 9 7 8 年后 , 随着对 外开放和改革 的深化 , 从思想上 、理论上 我 国在 自然资源 、环境 方面 , 索取 的过 多 , 给予 的太少 。水 资源 开始 重新认识税 收的作用 , 并配合改革开放 的顺利实施 , 陆续加 污染 、空气质量下 降、工业等产 生的固体废弃物 排放 、 自然生 强 了税收 制度建设 。1 9 8 0 年制定 了个人所 得税法 ; 从1 9 8 3 年开 态恶化 等方面 的问题 十分严重 。亟需以可持续 发展 和保护环 境 始, 颁布 了多个企业所得税法 , 形成 了按所有制类型分 别征收 的 为 目标 , 开征环 境税 , 对 污染排放 、环 境有害产 品消费 、生态破 企 业所 得税制 , 1 9 8 4 年开始 着手企业工商税法 的修改 , 陆续颁布 坏活动 、温室气体排放 等行为征税 ; 改革完 善消费税 制 , 对 高耗

新时代背景下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

新时代背景下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

新时代背景下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随着中国进入新时代,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成为当前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财政和税收体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在新时代背景下,财政税收体制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对于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加强财政权力下放,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财政权力下放是指中央政府将部分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这可以使从中央到地方层面的财政资源实现合理调配,以便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

同时,财政下放还可以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的稳步增长。

此外,财政体制改革还应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财政资源。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应加强对各行业的定向支持,促进创新和科技发展,以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和全球经济能力。

其次,税收改革也需要不断提升,以满足新时代经济的需求。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税收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实现经济开放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一方面,税收制度应着力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另一方面,税收方式也应趋向更加科学合理,例如,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改为按季度缴纳,以有效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同时也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此外,税收政策也应着力优化,以确保税收纳入真正实现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建立可持续的财政税收体制也是必要的。

在新时代,应该加强财政和税收体制的可并轨性,以确保财政税收体制的持久稳定。

同时,应借鉴国际先进的财政税收体制,推进国际化的税收体制,以便更好地满足国际化经济的发展需求。

此外,政府应该支持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建立创新型经济,以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的、可持续的支持。

总之,在新时代,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通过不断优化财政和税收体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方式,以及建立可持续的财政和税收体系,才能够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繁荣。

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

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

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税法的实施对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认真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立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大政方针的有力举措.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对今后一段时间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24字方针的要求:“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总体要求.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把严格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全省“税收管理跨越年”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一、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分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体系及税收收入中的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同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在整个国税工作中的地位也将日益重要、任务愈加艰巨.尤其是2002年实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以来,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整个国税工作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纳税人户数及收入比重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以衡水国税为例,2006年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10122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2007年全市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15998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2008年全市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27305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08年与06年相比,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了%,收入增幅远远高出同期国税收入增长幅度,企业所得税已成为衡水市国税新的税收增长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国税部门在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面,仍然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呈现出三个“不对称”的局面,即征管基础与日益增长的管理任务不对称,征管手段与日益严峻的管理形势不对称,征管力量与日益规范的管理需求不对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户籍管理漏洞较大.和其他税种一样,户籍管理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管好企业所得税的前提.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上,漏征漏管户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的原因在于税务、工商信息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国税、地税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尽管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的职能,但没有明确相应的责任,因此很难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起真正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以后,对于第三产业的新办企业,如餐饮、娱乐、服务、中介公司等,向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在地税部门领购发票,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很少主动向国税申请税务登记,加之国地税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协作机制,在客观上给企业所得税漏征漏管问题埋下了隐患.二税源管理不够精细.基层国税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增值税的日常管理量大面广,对于采取预缴办法的企业所得税,大多数管理人员认为日常的监管没有现实意义.加上时间和精力有限,税源管理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往往不够重视,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缺乏对相关税源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和管理上缺主动性,不够精细.三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相对于增值税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手段仍然比较落后.如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方面,缺乏科学、有效的稽核手段和稽核方法,没有建立起能够和增值税管理相提并论的稽核机制,主要依靠人工审核的手段,而且是就表审表,仅关注表内的逻辑关系,再加上人员素质的差异,对申报表的审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的.再如,由于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缺乏可靠的基础、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对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监控缺乏针对性,没有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用以甄别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从而不能进一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检查,这无疑会助长纳税人偷逃企业所得税的侥幸心理.四纳税核算比较混乱.和其他税种相比,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与企业财务会计的关系更为密切,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知识,还要熟悉掌握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但由于纳税人对所得税政策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准确,尤其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依据、扣除比率等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对同一个政策,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比较混乱.五征管力量亟待加强.由于国税部门大规模介入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税务干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经验不足,加之大多数干部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不够熟悉,加之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频繁更新,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挑战性.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对企业所得的稽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税务人员精通各行业财务制度,还要熟练掌握各种财务核算软件.由此可见,我们现有的征管力量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要求矛盾突出.二、制约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因素分析分析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既有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征管力量不足、管理缺位的问题,也有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一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思想认识不足.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一直是国税工作的重点,尤其是金税二期和CTAIS上线运行后,国税机关从上到下都把税收管理工作的重心转向增值税纳税人和专用发票的管理上,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从思想认识上没有提高到相应高度,税收管理员甚至部分基层领导,对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国税部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加上企业所得税一度没有纳入国税部门的税收任务考核体系,导致部分国税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管理上“缺位”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二国税干部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应该说,从1994年到2002年的这段时间里,对于国税部门而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量相对很少,国税干部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中很少用到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稽查也很少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业务,甚至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借助的也很少.从而在2002年实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大部分国税干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显得非常生疏,还没有真正适应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三企业财务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从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遇到的来看,纳税人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所得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有的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有的企业对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在财务人员的使用上任人唯亲,允许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职业,导致账簿记载混乱,成本、收入、费用等项目记录不全面、不完整,连最基本的企业利润都无法准确计算,更谈不上企业所得税的规范核算问题.三、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针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应当结合总局的“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一分类管理1、重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确定若干重点行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业管理范围.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等相关信息,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该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并设定峰值.2、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在现有税务组织机构中,对占本地区税源80%以上的企业,设置重点税源科所.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工艺流程,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型.有条件的地区,可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重点税源重点管理的模式.3、特殊事项实行专项管理对汇总纳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企业改组改制、注销清算等,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做好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减免税企业管理,抓好企业优惠资格认定、审核审批以及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二优化服务1、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是纳税服务导向的理念.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面广、计算繁琐和申报要求高等特点,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分别提供不同内容和重点的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2、突出政策服务的工作重点建设主动型、服务型税政.发挥企业所得税调节宏观、引导微观的职能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行业辅导培训,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提高政策服务和服务对象的契合度.重大政策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法精神和政策规定.建立市、县分层培训机制,确保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政策辅导到位.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反馈机制,了解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3、公开管理要求,简化办税流程按照“依法、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优化企业所得税工作流程,完善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一是梳理现有企业所得税管理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明确纳税人申报资料和基层税务机关操作流程.二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由市、县局进行审批,上级税务机关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用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能力,避免重复采集涉税信息.凡是现有税收征管资料已有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不重复报送,凡是同一项目分年度审批的相同资料不重复报送,凡是不影响审批结果的资料不报送.三核实税基1、加强收入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加强企业收入源泉控管的有效手段.认真总结不同行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实现时间、实现方式,以及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关系等规律,对收入异常的企业及时采取评估、检查措施.加大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提前或者滞后实现收入,以及隐匿、转移收入等违法行为.2、加强扣除项目管理.规范凭证管理,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通过发票与实物、合同、现金支出等相关凭证比对、分析,确保支出的真实性.严格建安、劳务等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开具和接受的检查核实工作,形成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相互约束机制.3、加强后续管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更新、修订出台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操作规程.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和一次性审批减免税等项目,实行台账管理.4、加强关联方税收管理.建立关联方登记制度.关注企业利润转移的敏感信息,防止企业利用关联方之间不同所得税政策以及不同盈亏情况而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费用.拓宽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来源,充分搜集第三方信息.加强对跨省市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实行上下联动、国地税互动的联合纳税评估和检查.5、加强清算管理.完善企业清算所得税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制度.注重利用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审计评估资产可变现净值.对清算金额大、清算事项复杂的企业,建立法规、税政、征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清算小组,进行集体清算.关注企业清算后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综合各税管理要求,进行跟踪管理.6、加强纳税户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强本固基,建立国、地税税户管理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得税管户的划分认定工作,防止税户减少.对存在税源转移倾向的重点税源企业,应事前做好宣传服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税源流失.四完善汇缴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预缴申报、加强汇缴宣传辅导及申报审核、引入中介机构审计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1、规范预缴申报,加强预缴收入分析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及税款交纳情况,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式,对年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实行按月预缴申报.把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关,防止企业从低适用税率.加强对预缴申报率的监控,确保预缴申报的正常进行,做好预缴申报的催报催缴工作,依法处理逾期申报和逾期未申报行为.进一步提高预缴的入库率,加强对预缴申报收入的分析,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进度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2、加强汇算清缴全过程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申报辅导等工作,督促企业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逐步扩大企业端申报软件的使用面,引导企业实行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受理年度纳税申报,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做好催报催缴工作,提高年度纳税申报率和补税入库率.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指标的对比分析,找出行业或项目的预警值,并将与预警值偏差较大的数据及时推送给基层,引导基层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针对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行业及项目管理水平,巩固汇算清缴成果.3、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年报须经中介机构审计鉴证的上市公司等企业,要求其申报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规定需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税收事项,要求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合法、有效模式.五强化评估1、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结合重点税源行业生产经营规律、财务会计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行业评估模型开展纳税评估.建立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按行业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逐步积累分行业、分企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各地根据本地区行业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本地区的行业评估模型,以推动全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2、充分获取外部信息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基金费等相关信息,重视企业用电、用水、用工等第三方的涉税信息.加强与科技、民政、劳动、电力等部门联系,获取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风险投资企业等资格认定相关指标以及企业用工、用电相关生产成本数据,逐步建立与外部门的信息联动平台.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纳税评估.3、有效运用纳税评估对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项目、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六防范避税1、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税行为的防范调查力度,全面提升防范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针对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重点实施特别纳税调整,从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对其他避税企业的威慑力度.实行行业联查、企业集团联查等方法,统一行动,重点突破,并以点带面,充分形成辐射效应.2、完善信息基础积极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税务登记信息、互联网信息以及其他专项数据库信息,开展特别纳税调整的选案、调查和调整工作,拓宽信息资料的来源,增强特别纳税调整案例的可比性.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重视税收日常管理工作与防范避税工作的衔接和协调,通过加强关联交易申报管理,全面获取企业关联交易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使管理人员能够充分掌握企业预缴申报、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税务管理信息和资料,及时发现避税疑点.4、积极探索内资企业防范避税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吸收跨国关联企业反避税管理有益经验基础上,广泛调研,熟悉内资企业避税手段和方法,掌握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基本手段.因地制宜地选择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开展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调查试点.总之,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本身是一项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待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把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抓住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二年这一机遇,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作者单位:衡水市国税局核实税基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在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审核上,没有充分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扣除的配比原则.在税前扣除的管理上,单纯依据发票进行,忽视了对实际交易内容的审核,助长了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国税、地税部门不同税种收入确认的比对力度不够,在税基核实、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标准不一致的现象.由于缺乏一套系统的反避税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反避税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乏力,内资关联企业反避税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等.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法治税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因此,严格规范企业所得税执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其重要.那么在新税法框架下,如何推进依法治税达到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目的呢对此,我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优化机构设置与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寻找解决问题对策两方面进行了肤浅的剖析.一、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剖析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范围大、工作涉及面广、操作复杂,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很难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加上传统治税理念一时还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埸.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从领导层来讲,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如:利用职权擅开减免税口子,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从纳税人来看,由于内外资有别,外资企业有诸多的税收优惠,内资企业总觉得不公平、平等,心态不平衡,想方设法将内资改制为外资或通过关系不择手段改面换脸搞“假外资”,以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这样,给税务部门增加了执法与征管难度,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缺乏征纳互动协作与配合、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如此等等严重地扰乱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严重地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企所税收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管理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分职责不明、人尽其用,发挥最佳效益作用因机构设置不当用人机制不健全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中出现执法差错亦无法追究的现象时有出现.也因为岗责不清税收执法人员不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与自身岗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的问题,“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怎么办”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也就无所谓工作“责任心”了.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不一,不能很好地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法规关口,不但造成执法发生。

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思考

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思考

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思考自2002年新办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以来,国税部门管辖的所得税企业户数增长较快,所得税占国税税收收入的比重也在逐年扩大,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日益增强。

各级国税部门通过不断细化征管措施,探索分类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全面核实税基,着力提高汇缴质量,强化纳税评估,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所得税征管工作收到明显的成效。

但从近年专项调研以及评估、稽查的案例表明,在税务日常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结合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践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仍延用“一个税种,两个征收机构”的征管体系,征管范围上的交叉增加了税收征管成本。

由于国、地税之间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对“好管户”、“税源大户”,互相争夺所得税管辖权,让纳税人无所适从;对“钉子户”、“难管户”、“税源小户”,两家都不愿管,互相推诿,形成漏征漏管户。

加之两部门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上不同,也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不公的问题,在社会和纳税人中产生不良影响。

这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申报质量不高。

1、企业纳税申报表填报质量不高,税务机关审核不到位。

一方面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差,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尤其是税收与企业财务处理上的差异把握不准,以致申报表填报质量不高;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

现在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能正确辅导或审核填报申报表及财务报表的人员相对缺乏,没有科学的方法甄别所得税申报的真实性,客观上造成申报数据不准。

2、只依靠年度汇缴申报,不重视季度预缴申报。

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比较重视,而对企业的季度预缴申报却疏于监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申报质量低下。

一些企业的申报问题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就已经出现,如能及时发现,将有助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杜绝,一旦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加以纠正,问题往往已经扩大,解决难度增加。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与立法问题思考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与立法问题思考

摘要: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不少问题及缺陷。

比较国外企业所得税制的不同模式,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应合并两税,选择统一、公平、规范与简明的法人所得税制模式。

中国法人所得税立法应在纳税人范围的确定、税率的设计、应税所得的确定、税收优惠等方面加以改进。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制,法人所得税法,税制改革税收制度是一国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企业制度的改革,税收制度也要相应变革。

企业所得税制是我国税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使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税收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必须对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制进行全面改革,建立统一、公平、规范与简明的法人所得税制。

如何实现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全面改革成为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紧迫课题。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目标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尚未达到改革的目标。

现行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制还存在诸多问题与缺陷。

(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本身存在的问题第一,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制使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存在差别待遇,不适应企业组织法律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

现行不同“身份”的企业之间税负不一致的所得税制,不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导致企业选择经营组织形式更多地受到税收政策导向的左右,而不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

在我国目前企业制度进行根本改革,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日益频繁的情况下,这种税制阻碍了我国企业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改组的进程。

第二,内资企业所得税立法层次低,不符合我国《立法法》第8条关于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之“法”,仅指法律,即最高权力机关所立之法,而不以法的其他形式来规定税收,这也是各国通行的惯例。

因此,我国现行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仍然以行政法规为表现形式,已不合时宜。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1. 引言财税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一国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

我国财税体制历经几次重大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回顾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和成果,并就未来改革方向进行思考。

2. 历史回顾2.1. 1978年到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197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开始实行以增值税为主的税制,并建立起了国家财政管理体系。

1985年,我国开始进行预算制度改革,实行财政预算的收支管理,同时也开始了事业单位的改革。

经过多年的改革落实,1994年我国财税体制已经逐步建立起收支两条腿的体系,财政预算管理初步形成,并且税制也初步形成了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核心的体系。

2.2. 1994年到2006年财税体制改革1994年到2006年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期。

在这段时间里,我国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改革,包括建立起税制和转移支付体系,推行预算制度改革并完善行政管理,调整国有资产和财富的所有权关系。

此外,我国还调整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权责划分,促进了地方政府财政独立和自主开发的能力。

这一时期的改革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3. 2006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2006年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政府开始推行全面深化改革,对一些结构性、制度性、改革性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针对性的改革。

主要包括:(1)地方政府举债融资;(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3)税制改革;(4)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政监测和指导。

此外,国家还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同时,财政部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和财政监管,进一步保障国家财政稳定性。

3. 后续问题和思考3.1. 问题尽管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地方债务较多,风险较大;(2)财政转移支付有一定问题,如利益分配不均等;(3)税负问题依然突出,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和困扰。

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思考

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思考
平 。我 国现行 的税 收优惠 主要 体现 在企业 所 得税方
面 ,并 且 以地 区 优 惠 为 主 ,如 特 区 、 经 济 开 发 区 、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 以 及 对 沿 海 、沿
岸 、沿 边 地 区 的 优 惠 等 。 这 造 成 越 发 达 的 地 区 实 际
比例 部 分 的所 得 税 收入属 于 中央 收入 ,由国家 税务
局 负 责 征 管 。 地 方 企 业 和 地 方 企 业 参 股 企 业 的 相 当 于 参 股 比 例 部 分 的 所 得 税 收 入 属 于 地 方 收 入 , 由地 方税 务 税 局 负 责 征 管 。 随着 企 业 制 度 的 改 革 和 发 展 ,企 业 的投 资 主 体 多 元 化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不 断 增 加 ,在 中 央 政 府 和 地 方 政 府 之 间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收 入 的 分 配 ,如 果 继 续 采 取 上 述 办 法 ,既 不 利 于 企 业 制 度 的 改 革 , 特 别 是 不 利 于 中央 企 业 与 地 方 企 业 共 同
于转 型 中的中 国经 挤发 展 起 到 了 正 面 的推 动 作 用 。
但 是 , 由 于受 特 殊 的历 史 背 景 影 响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企 业 的适 用 法 律 难 以认 定 ,甚 至 会 导 致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的 混 乱 和 投 资 主 体 的 扭 曲 ,不 利 于 市 场 资 源 的 合
入 、 调 整 企 业 间 收 入 的 重 要 手 段 。 当 前 , 我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存 在 的 问题 主 要 有 税 收 优 惠 差 别 过 大 ,税 制 确 定
不 符 合 国 际 通 行 税 制 规 范 ,税 收 收 入 划 分 不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国 末 应 该 从 统 一 税 法 税 制 、 调 整 法 定 税 率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和 企 业 所得 税 税 前 扣 除 标 准 、 改 革 税 收 征 管 制 度 等 方 面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改 革 的 主 要 内容 进

对统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思考

对统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思考

[摘要]我国现行的差异性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使内外资企业的竞争条件很不一致,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背离了WTO所要求的公平竞争原则,同时也使我国税收大量流失,从长远看,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规,确定合适的税率,界定纳税人的范围,统一、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及标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当前企业所得税制的弊端,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 所得税;国民待遇原则;税制改革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的问题(一)内外资企业税负的差异,导致了不公平竞争,不仅影响了内资企业的发展,同时对于外资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不一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0%,另外3%地方税附加由地方政府决定征免。

从表面上看,二者名义税率基本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差异。

地方政府对于内资企业往往是控制和限制减免税政策,而对于外资企业则有特定的减免优惠政策及再投资的税收优惠。

这种政策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对外资企业所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的政策,而有些地方政府为吸引更多的外资,对3%地方附加税也予以免征,这样就使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远远低于内资企业所得税率。

权威部门机构研究显示: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应该接近或达到外资企业两倍,这就使内资企业在所得税待遇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这明显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2.在征税的税基上对内资企业不利在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高于外资企业的情况下,内资企业征收的税基又高于外资企业,这主要是由内外资企业在扣除额上的不同造成的。

第一个差别是工资和福利费列支不同。

内资企业工资的列支不是按实际发生额,而是按照计税工资列支。

计税工资月扣除额最高为800元,个别地区经批准最多可上浮20%.相应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也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存在问题的思考

关于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存在问题的思考

规定得很 详尽 , 际执 行 过程 中会 遇 到这 样 那样 的 问题 , 在实 因此 , 各级税 务部 门 只有 结 合 地方 实 际确 定 具体 的操 作 办 法 , 这种操作 办法往 往会有一 定 的伸 缩性 。以上种 种客 观 而 因素 的存 在 , 加上不 同税 务 机关 的征 收管 理力 度 不 同 , 再 规
操作起来弹性较大, 因此, 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 计算方法不 同, 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各不相同的计算结果。同
时, 管理方式 的灵 活多样也决 定 了企 业所得税 负担不 平衡 现 象 的不 可避免 。 目前企 业所 得 税征 管 方式 主 要有 查 帐征 收 和核定 征收两种 , 核定征 收又视能 否准确核算 收入 总额 和 而
企业 所得税分享 改 革是 对分 税制 财 政体 制 改革 的补充 和完善 , 它进一 步提高 了中央财 政 集 中程 度 , 强 了 中央调 增 控能力 , 由于征管范 围 的重新 划 分 , 但 国税 和地 税都 成 为企 业所得税 的征管部 门 , 客观上给企 业所得税 征管 工作带 来 了
些不利 影响 。同时所得 税 分享 改革 弱 化 了地 方 财政 自我
实现 、 自我积 累的功 能 , 响地 方财 政 职能 的 发挥 。笔 者认 影
税制本身决定了企业所得税是一个 弹性较大的税种。
企业所 得税计税 依据 是企业 的应 纳税所 得额 , 而应 纳税所 得 额是 以企业核 算 的 利润 总额 为 基 础 , 减 纳 税 调整 后 得 出 加 的 。由于企业成 本核算 的复杂性 和核算方 法 的多样性 , 定 决 了企业 核算 的利 润 总额在 一 定程 度 上具 有 伸缩 性 。加上 现 行企业 所得税税 收政 策 比较 复杂 , 前 扣 除规 定缺 乏 刚性 , 税

税收改革讨论发言稿范文

税收改革讨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就税收改革这一重要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以下是我对税收改革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税收改革的重要性1. 优化税制结构。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税负不均、税制复杂等问题,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税收改革应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负,激发市场活力。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随着税收征管技术的不断进步,税收改革应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

3. 促进社会公平。

税收改革应关注社会公平,通过调整税制,使税收负担更加合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二、税收改革的具体建议1. 完善增值税制度。

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同时,完善增值税抵扣制度,避免重复征税。

2. 调整个人所得税。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调整税率结构,降低高收入者税率,实现税收公平。

3. 优化企业所得税。

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力度,鼓励企业创新。

4. 加强税收征管。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5.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制定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6.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三、税收改革的实施路径1. 制定详细的税收改革方案。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改革方案。

2.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改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3. 逐步推进改革。

税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逐步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4. 加强监督和评估。

对税收改革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改革措施。

总之,税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税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税收征管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税收资源配置、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公平性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一些不平衡和不足之处。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税收征管体制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不平衡发展。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负担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征管力量和技术水平的不平衡。

为了实现税收征管的均衡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税收征管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贫困地区的税收征管水平。

三是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税收信息共享和协作,推动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发展。

其次,税收征管体制在不同税种之间存在不平衡发展。

我国税收体制包括了多个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这些税种之间征管的难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较大,导致不同税种的征管水平存在不平衡。

为了促进税收征管的均衡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平台,实现不同税种数据的集中管理和统一管控。

二是制定统一的税收征管政策,减少不同税种之间的差异,提升各个税种的征管效率和公平性。

三是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高风险个体纳税行为的监管,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此外,税收征管体制在不同纳税人之间存在不平衡发展。

我国纳税人的数量和类型较为庞大,不同类型纳税人之间的征管难度和需求差异较大,导致征管体制存在不平衡。

为了实现税收征管的均衡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差异化的征管政策和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是加强对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的税收征管,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增加税收收入。

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培训支持力度,降低其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综上所述,税收征管体制的均衡发展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新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思考

新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思考


刖 置
或 者经 税 务 机 关 通 知 申报 而 拒 不 申 报 或 者 进 行 虚 假 的 纳 税 申报 . 缴 不 或 者 少 缴 应 纳 税 款 的 , 偷 税 。 税 人 偷 税 的 , 税 务机 关 追 缴 其 不 缴 是 纳 由 或 者 少 缴 的 税 款 、 纳 金 . 处 不 缴 或 者 少 缴 的 税 款 5 %以 上 5倍 以 滞 并 0 下 的罚 款 ; 成 犯 罪 的 . 构 依法 追 究 弄 刑 事 责 任 。 因 此 工 程 完 工后 虽 然 没 有 办理 决 算 , 工 企 业 也 要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施 的付 款 日期 和 金 额 或 者 已经 提 供 的 劳 务金 额 计算 缴 纳 营 业 税 , 工 程 待 决 算 后 再 按 差 额 进行 营 业 税 的 退 补 。 企 业 所 则 的 规 定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造 合 同 的结 果 能 够 可 靠 在 建
税务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 来 的思考
宁德 市建 设局 程 关淋
[ 要】 企业 所 得 税 法 20 摘 新 07年 3月 l 日通 过 , 2 0 6 自 0 8年 1月 1日起 施 行 , 而 结 束 了 中 国 多年 的 内资 、 资企 业 税 负 从 外
彼 此 不 同 的“ 制 ” 代 , 各 类 企 业产 生 了深 远 的 影 响 。抓 住 新 企业 所 得 税 法 实施 的 契机 , 动 企业 的 经 济增 长 , 分 时 对 推 是每 一 个 企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例 对 于 内 资 企 业 而 言 将 明显 降 低 其税 收 负 担 , 大 多 数 内 资 企 业 将 从 中受 益 , 也 为 内资 企 业 提 出 了 绝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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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思考摘要:本文通过对200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研究和探讨,论述了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宏观背景及历史进程,从而引述新法的出台及其重要的变化。

通过分析企业所得税法变化的立法基础及主要内容,充分展示了新法改革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调整的意义和作用。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时,财务领域的会计变革也在同时进行。

企业在规范核算行为和纳税行为方面,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面临着彼此融通和独立性的问题。

本文通过详细的论证,以实务案例深刻剖析了两部重要法律之间的差异和调整事项。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税会差异改革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实施。

新法的实施统一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同时与时俱进的优化了在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税收优惠的调控作用,在纳税主体、税收优惠等方面做了大量的修订。

与此同时,新所得税法结合现阶段企业发展的需求和会计领域的变革,适时的跟进了概念的更新和特殊业务的处理。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进程(一)原企业所得税法的弊端首先,原企业所得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较大,造成企业间税负不平,在旧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享受诸多税收优惠政策,此类特殊待遇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要求,不利于公平竞争。

其次,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大量的内资企业或者境内个人在海外注册成立虚假的母公司向国内投资,通过区内注册、区外经营手法达到实现假外资的目的。

扭曲了企业的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另外,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与国际税收惯例不符,不能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

最后,旧法在税收优惠方面,优惠形式单一,主要是地区性优惠,已经不能符合我国经济结构产业化调整的需求。

比如对绿色新型行业、能源科技行业等新的产业的缺乏系统公平的优惠平台。

已经不能有效调节国内、以及海外资金的投资方向。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1、纳税主体的变化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不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新税法则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这种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更加重要的是,新税法改变了原来的由经营实体为主体纳税的规定。

按照新税法,以“法人”作为纳税主体,即: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此分公司不再做为独立纳税主体,而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2、税率的变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该基本税率较内外资企业老所得税名义税率(33%)低了八个百分点。

该变化对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企业的运营能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收入总额的变化首先,新税法中的收入总额属于广义概念的收入,比旧法的概念范畴更广。

如在其他收入中,按照新法:“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该规定以“资产溢余收入”取代了旧法的:“现金溢余”、“固定资产盘盈”等内容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新所得税法在收入总额的概念上更为广义。

其次,新税法增加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

按照新税法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4、扣除项目的变化新税法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性规定指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体现了新税法强调,扣除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这里的相关性,是指和应税收入相关;合理性,是指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与此同时,新的所得税法修订了一些费用的扣除标准,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捐赠等费用的扣除都发生的较大的变化。

如业务招待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扣除上的不同标准,由按照收入的比例扣除,修订为按照:“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应该说在变化后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招待费的扣除都变的更加严格。

(三)企业所得税法变化对纳税的影响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法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内、外资企业来说影响也有很大区别。

尤其是税收优惠的转型,使得在旧法下的一些外资优惠、地域性优惠逐渐的通过衔接政策以消除,而产业性优惠的加大充份体现了国家税政对整个经济转型的指导意义。

因此,企业需要与时俱进的抓住发展时机,正确的战略眼光来选择资金投向和目标,保障生存和促进发展。

二、企业会计与企业纳税(一)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而且也给会计与税收的协调带来的新的课题。

同时,在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观的“债务法”。

目前在上市公司中有95%的是选择的应付税款法,而在非上市的国内企业,应付税款法的应用更为普遍。

在应付税款法下,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无需考虑税会差异,按应纳所得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由此,会计处理也是非常简单。

但新准则下,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我们必须考虑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按照新准则的要求,会计期末,计量一项资产或者负责的价值的时候,都要做出两个判断。

一个是财务为基础的“账面价值”,另外一个是税法为基础的“计税价值”,并要确认两个价值不同产生的差异,同时在考虑相关税率的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责。

我们说,原来税会的差异在大多数情况下,仅是反应在企业汇缴所得税的时候,我们做一个纳税调整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是不体现税会差异的。

而现在税会差异将做为所得税费用直接对企业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那么影响有多大呢?按照2006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统计,中国人寿所得税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83.66亿,中国国航所得税准则变化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5.13亿。

可见,新会计准则下税会差异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

(二)新准则的中的会计概念对所得税法概念产生影响新会计准则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如金融工具、生物资产、职工薪酬、计税基础、企业合并等,与其对应,税收的调整也就成为必然。

但需要注意的是,税法的概念往往和准则只是形似,实质上却有非常大的区别。

新准则提出的职工薪酬的概念,而所得税法修订后,提出的是“工资薪金总额”。

貌似非常相似的两个名字,意义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新准则的“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即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

新准则要求全面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支付给职工的所有费用。

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总额”,按照国税函〔2009〕3号的相关规定是指:“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此分析,会计准则的概念是广义的,而所得税的概念仅仅是指原来的“应付工资”。

再比如说计税基础这个概念,这对于会计准则和所得税都是新的概念,而意义也是不同的。

会计准则中所说的计税基础是动态的。

对于一项资产来说,就是其未来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因此这一金额随着资产的消耗而不断的变化。

而税法对一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是这样定义的: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三)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具体到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对于不同行业,甚至于不同企业的不同业务,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

总体而言,新会计准则实施主要在以下方面影响着税会差异。

会计与税法的立法基础差异,必然导致这两个金额上的差异。

总体来说,差异共分成三大部分,一是收入认定上的差异;二是成本费用扣除上的差异;三是资产损耗上的差异。

从收入来说,主要差异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收上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等。

而主要变化是公允价值的引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章在会计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

在该计量属性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引入是行业内反映最大的一个变化。

而所得税并不认可这种价值的变动。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的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上的差异更是非常复杂,总而言之,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忠实的记录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而税法将成本费用的扣除分成实际发生的合理性支出、限额扣除、不允许扣除等类别加以规范。

因此造成各类差异。

(四)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按照立法的原则,企业不应当因为会计政策的选择,而造成一个纳税行为产生不同的应税所得,但实际上尤其法律的不建全,企业仍然不能忽视会计政策选择对纳税的影响。

如很多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时候,大都以所得税法的规定为依据,尽管不一定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但的确可以归避税收的风险。

但我们仍然能够看到,实务中的复杂情况有可能造成这种选择上的尴尬。

在现行准则下,一些牧畜业公司有蛋鸡、奶牛这类资产,在会计上,我们将其分类做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但一望可知,这类资产的受益年限差别非常大,按照实务情况,一只蛋鸡的产蛋时间只有一年左右,而一只奶牛的产奶时间却可达5年。

但所得税法在这些问题上的考虑是死板的。

按照我们的新税法,生产性的生物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能少于3年。

这显然于蛋鸡企业是不公平的。

三、关于协调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建议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到,所得税的相关法规尽管逐步完善,但仍然不能满足在实务中的需求。

有待进一步的更新和完善。

据此,提出以下二点建议:(一)简化税会差异现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从重要性和谨慎性的角度对相关会计核算做了新的要求。

同时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和夯实会计利润等方面做出调整。

然而,相关税收政策在某些问题上却仍然含糊不清,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困惑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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