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谣言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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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的界限

摘要

言论自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宪法赋予公民表达自己言论的自由。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公民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但是爆炸式的信息增长也带来了监管上的极大困难。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网络谣言蔓延快速而广泛,不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的甚至直接危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给我们的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2013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何在保障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构建和谐文明的网络秩序就成为了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执利剑以正秩序,持坚盾以护自由,打击网络谣言刻不容缓,但是打击网络谣言应有怎样的界限,值得我们结合法理学,宪法学,最终以刑法学等多个角度加以考量。

关键词:言论自由界限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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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背景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1节网络谣言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2节网络谣言的社会影响. (4)

第1.3节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心理分析 (4)

第1.4节谣言制造者主体分析 (5)

第2章法理学视野下的网络言论自由权与网络文明秩序的构建 (5)

第2.1节自由与秩序 (5)

第2.2节自由的含义及其与秩序的关系 (6)

第2.3节权利与义务、责任 (7)

第3章宪法学视野下的网络言论自由权 (8)

第3.1节言论自由权的基本含义 (8)

第3.2节宪法对言论自由权的保障 (9)

3.2.1宪法对言论自由的规定 (9)

3.2.2对言论自由权进行保护的原因 (9)

第3.3节对言论自由权的保障方式 (11)

第4章刑法学视野下网络谣言定罪的界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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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总结 (15)

参考文献 (18)

第一章. 背景分析

1.1网络谣言的定义

网络谣言,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谣言,其主要传播渠道是通过QQ、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相比传统谣言,网络谣言有四个重要的特点:第一是传播速度快。网络平台赋予了网络谣言这一特点,传播者只需要动动鼠标就能迅速的将谣言转向全国各地,这种速度是传统传播渠道所不能比拟的。二是传播范围极广。网络谣言以网络为媒介,网络文档复制的低成本甚至无成本和高度的便利性,使信息呈几何级数扩散传播,其传播范围比通过人际传播大千倍甚至万倍以上。三是传播途径极多。除电子邮件、网络社区、聊天室、帖吧、即时通讯工具等等之外,还有微博、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四是渗透能力极强。网络谣言与口口相传的谣言“互联互通”、交叉影响、交叉传播,其渗透能力与影响人群的密度极高。

1.2网络谣言的社会影响

网络谣言容易给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很多人也因为轻信网络谣言,导致做出了一些不合常理的行为。像去年日本核泄漏时期,网上传盐短缺涨价的传闻,导致各地各超市食用盐遭至疯抢,最后政府出来辟谣才使得这场因谣言引起的疯抢行动得以停止。而今年,居然又发生了食用盐将涨价的谣言,导致部分市民进入超市抢购。这种因轻信网络谣言的行为此类事件一方面污染了网络环境,严重损害了我国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另一方面扰乱了社会秩序,给人们带来一定程度的恐慌,容易引发公共事端。

1.3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心理分析

研究网络谣言为何传播迅速且渗透力强就应当从网民的心理来分析。人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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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心理能量总要找宣泄的出口,进而带来情绪上解放感。网络舆情的主体是公众,是普通的社会成员。众所周知,在互联网为人们提供的虚拟空间中,人们会感觉更放松、更不受拘束,更加能够表达出自己的观点,甚至表现出平时社交中隐藏或不愿示人的看法。现代社会中网络参与者受到的压力来自于各个方面,在平时的生活或工作中积累下的情绪,或对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满,网络媒体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没有任何成本的宣泄出口,使他们能够任意地表达自己。因此,一个网络事件的发生就会成为他们情绪爆发的触发器。

1.4谣言制造者主体分析

在我国的网民中,年轻人占主要组成部分,比例超过50%。大部分网络参与者年轻,有朝气,有活力,不怕输。但由于整个网民的结构偏于年轻化,使得网络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年轻人的缺点,如偏执、浮躁、缺乏耐心、盲目崇拜、价值观不清等,从而容易受到鼓动。网络给网民提供了自由陈述观点的平台,部分网民希望成为主导社会话语权力的主体,渴望被社会注意、理解和认同。为了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他们直接表达对社会和生活的理解,着意与传统文化的含蓄、内敛与谦逊相疏离,以此希望成为吸人眼球、享有声望的“意见领袖”。特立独行、标新立异正切合了年轻人的喜好,因此,更容易得到大部分网民的认可和追随。在社会心理学中,群体极化效应是指无论群体内的最初意见倾向哪个方向,通过群体讨论都会得到强化。群体极化不是指群体意见分为对立的两派或两极,而是指意见的最初倾向得到进一步强化。群体思维是指当人们在群体中决策时,会倾向于寻求一致的意见,不愿对群体的决策进行质疑,不同意见或者那些客观评估会受到压制。群体思维的结果往往导致群体极化效应的产生。

近几年,网络谣言层出不穷,有些时间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如,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

第2章.法理学视野下的网络言论自由权与网络文明秩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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