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一、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一)对于一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中的测评课程范围为本人学习计划内的全部课程。
(二)除英语成绩外,其他课程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创新能力测评细则(一)科学技术成果1. 凡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每篇论文加4分,CSSCI刊物每篇论文加5分。
2. 凡在普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每篇论文加2.4分。
3. 凡参加市校级学术论坛并在主论坛宣读论文的,每篇论文加2分;在分论坛宣读的加1分;未宣读论文但被收录到论文集的加0.5分。
省部级学术论坛,相应加分基准提高1分;国家级与国际学术论坛,相应加分基准提高2分。
4. 凡在学校科技论文大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5. 主持课题并在评奖年度内拿到结题证明的,校级课题(如团委科研立项等)加2分。
参与课题并在结题报告中排名前三位的,校级课题加1分,省级课题加2分,国家级课题加3分。
在评奖年度内拿到课题但尚未结题的,加分折半。
6. 凡在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含暑期社会实践报导)的,市级报纸加1分,省级报纸加2分,在重大理论报纸如《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等加4分。
在报刊上发表散文、时评等非学术文章的,每篇加1分。
注:①加分文章的发表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
编辑部纸质或电子信件、用稿通知等一律不作为加分依据,发表文章的时间以文章正式刊出为准。
②是否为核心期刊或CSSCI刊物,以当年公布的名录认定。
③非学术成果的加分一律含纳在社会活动一项中计算。
③同一篇文章符合多个条件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档加分为准。
④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无论第一作者是导师、其他老师或同学,加分一律折半,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
⑤此项累计总分无上限。
(二)社会活动1. 在评奖年度担任学院研究生会主席、班级班长的,加3分;担任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部长及以上)和班级团支书的,加2分。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参考方案)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总分S 二W1XS1+ W2XS2+ W3XS3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其权重系数可有所侧重。
学院可对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权重进行土10%的调整。
二计分方法(一)学习成绩(S3.,满分100 )学习成绩综合考虑课程成绩和学习态度,具体计分公式如下:学习成绩得分S1 =加权课程成绩得分X70% +学习态度得分x30%I课程成绩计分标准按照加权课程成绩进行计算:加权课程成绩=廿课程成绩x学分)/》学分注:非百分制成绩转换成百分制后参与计算。
2.学习态度计分标准注:(1)考勤情况含上课和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情况,查看相关记录和检查结果计分;(2)在讲座签到过程中违规造假或徇私舞弊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科研能力(S2 ,满分100 )科研能力综合考虑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具体计分公式如下:科研能力得分S2=科研成果类得分x60%+科研项目类得分x 3 5%+科技发明类得分x 5%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三)综合素质(S3 ,满分100 )综合素质考虑"思想品德〃、〃荣營奖励〃、“学生工作〃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具体计分公式如下:综合素质得分S3二思想品德得分x25%+荣營奖励得分x 25%+学生工作得分x 15%+社会实践得分x 35%1•思想品德计分标准(满分100分)满分100分,由导师评分、辅导员评分、班级同学互评三部分相加组成。
导师评分最高30分,辅导员评分最高20分, 班级同学互评最高50分,具体计分指标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表现。
.荣營奖励计分标准满分分)注:(1)荣誓奖励仅限各类非学术竞赛类或非科研成果类获奖;(2 )各级各类个人荣營,如〃全国优秀大学生"、”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等,按同类别一等奖计分;(3)活动获奖者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附件
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一、思想品德表现计分标准
说明:1.本表中各级表彰均属于思想品德方面的;
2.受各级表彰者须有有关正式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3.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二、学习成绩计分标准
1.学习成绩的计算:学习成绩B=∑S*(X/Y),其中:
S为某一参评课程成绩;X为该参评课程的学分;Y为所有参评课程总学分。
2.学习成绩只计算学位课和必选课。
三、科学研究计分标准
四、社会工作与社会活动(含文体活动)计分标准。
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结合《法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实施细则》、《四川大学法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制定本细则。
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试行一年。
本细则适用于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参照本细则相关规定和实际具体情况执行。
一、参评对象在我校注册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应届博士一年级学生如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就读的,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定向、委托培养和在职攻读研究生的,不列入参评对象。
二、资格和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已取得其它高水平科研成果者优先(科研成果必须以四川大学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完善前一年的财务手续;(六)按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当修完该学年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七)无通报批评或其它任何处分;(八)有科研成果,且无科研、学术作假行为;(九)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或校园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十)担任研究生助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评定依据采取量化标准,以100分计。
构成及比例如下:(一)政治思想品德:15%(二)学习成绩[①]:30%采取学分平均成绩算法,课程为当年的必修、必选课,加自己报的2门选修课进行计算。
当年课程不足5科的,由本人申报3门必修、必选课程成绩和2门选修课成绩。
(三)科研:50%(四)评审委员会意见:5%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的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伦理道德、学术作风、科研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得出总分。
四、考评时间评选时间以一学年为单位,从当学年9月1日始至该学年8月31日止。
五、标准细则与程序(一)政治思想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或校园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者得100分。
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工作,规范评比程序,细化考评体系,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评比对象及基本条件第一条学校在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延期毕业研究生。
第二条优秀研究生评比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上,思想品德表现良好;(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五)积极参加研究生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身心健康。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参加优秀奖学金评比:(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并受到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二)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科目的;(三)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各环节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四)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有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的;(五)综合素质考评分小于20分的;(六)导师打分小于6分的。
第二章评比程序第四条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小组和班级测评小组。
第五条研究生个人申报。
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及论文发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六条班级测评。
班级测评小组严格按照评比细则的规定,对参评学生的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和测评。
第七条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和评比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召开工作会议,确定初评获奖人选。
第八条公示。
对确定初评获奖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一、德育(20%)1、德育奖励①荣誉加分:上学年获得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校、院不同等级分别加5、4、3、2分。
②竞赛加分:在上一学年校内外举行的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竞赛活动中(如③社会工作加分:在上一学年度担任研会干部、党(团)支书、班长、其他学生干部职务及参加学校、学院指派的社会工作,视其表现每项工作给予1④公益活动加分:参加上一学年中国网球公开赛志愿者、2010“APEC未来之声”国内校园选拔活动、2010年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者,加2分(注:多项公益活动间不累计加分,即最高加2分);2、德育处罚①纪律扣分: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会、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纪律扣分累计达20分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②处分扣分: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以上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二、文体(10%)1、文体奖励①在上一学年文艺演出、英语口语比赛、研究生卡拉OK比赛、印象·中国②在校、院组织的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越野赛、游泳比赛等体育活动中获奖者(包括团体奖项),按获奖等级分别加分如下:2、文体处罚①无故不参加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针对性较强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②参与文体活动中,因个人原因有损学院、学校荣誉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5分。
三、智育(70%)1. 智育奖励在北大举行的“第三届北京地区对外汉语学术论坛”、我校举办的“读书月读书笔记征文活动”、各学院(中心、所)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中,按所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的加分,参加活动者加0.5分。
2. 智育处罚①违反考试纪律者,除德育测评中扣分外,另扣4分;②每学期上课缺勤次数累计达应出勤次数的20%者扣10分。
安徽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试行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安徽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2010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一律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时间、等级、名额和金额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共评三次,第一次评选时间为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第二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一学年后,第三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两学年后。
每年九月份下旬布置,十月份完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15%,每人每年12000元,二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20%,每人每年9000元。
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将依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实施,奖学金的名额、评选条件、程序及方法均按学校原则要求执行。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本专业当中名列前列。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4、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1、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其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2、本学年内有必修课程未通过需要重修的;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者;4、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者;5、在学术或科研活动当中弄虚作假者。
五、评选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选前,通知所有同学,告知参评条件、名额及评选原则、程序等;评选初步结果要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
2、综合评价原则。
评选中既要考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水平等业务能力,也要注意考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团队精神,以及遵守纪律和为同学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排名居前者优先,同时兼顾专业分布。
[说明]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
000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一、评审指标:0000评审指标为三个部分,满分100分。
1.政治思想表现(最高20分),2.学习成绩(最高50分),3专业实践(最高25分),4.科研(5分)0000 0二、评分标准:(一)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表现(20分)000001.研究生导师对学生品行的综合评价(10分)00000导师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①是否尊重老师、遵守纪律且能虚心听取并采纳老师所提出的意见,不断的完善自我;②学生思维是否严密、活跃,且有强烈的求知欲;③是否具有吃苦耐劳和创新精神;④是否全身心致力于提高专业技能;⑤专业方向课学习成绩是否优异;⑥是否能摆正学习和从事第二职业(如家教)的关系;⑦是否存在长期(屡次)请假到校外或外地打工,影响学习的情况;⑧是否诚实守信,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⑨是否安心于专业实践工作;⑩是否有其它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注:导师应充分利用好其为研究生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权利,认真对学生的品行进行量化评价,评分应适当拉开档次,以利于培养研究生努力向上的进取心。
学生此项得分为0分,视为导师不同意推荐其参评此项奖学金,该生不能参评;学生若对导师的评价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诉。
00002.研究生辅导员对学生品行的综合评价(5分)00000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①是否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②是否存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自旷课的、隐瞒缺课次数或以不当方式取得考试成绩、无故迟到或早退;③是否积极参与集体生活,是否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自不参加文体活动,或者中途无故退出。
④是否有谩骂、造谣生事等不尊重老师、侮辱同学、干扰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⑤是否的破坏教室、寝室楼内等公共场地卫生,经教育不改正的行为;⑥是否在研究生寝室内吸烟、赌博、酗酒、吸烟,是否私自占用他人床位或空间;⑦是否服从、配合老师或管理人员对宿舍寝室或床位的调整;⑧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是否有不积极、擅自脱离岗位造成学生工作或活动无法顺利开展的情况;⑨是否存在恶意拖欠研究生宿费和学费的情况;⑩其它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为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国家、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标准
总分=科研获奖得分+专利、论文及著作得分+社会工作得分
注:申报者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需达到75分以上,且不得挂科。
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功后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二、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三、专利、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四、社会工作及获奖计分标准
(一) 思想政治优秀获奖计分标准
获得国家级表彰计30分,获得省级表彰计20分,得分不累计。
(二) 社会工作职务计分标准
在校期间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含助管),根据担任的职务及工作表现情况适当给予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1、在校研究生会担任主席、副主席者最高加6分。
在院研究生会担任主席、副主席者最高加4分。
2、担任校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级干部者最高加4分;干事级最高加2分;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者最高加3分。
3、在班级中担任班长、团支书者最高加3分;其他班委最高加2分。
4、在学院中担任研究生助管最高加3分。
(上述干部级别加分不累加,由动态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依据班干部具体工作情况打分,分值在给定范围内。
)
(三)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计分标准
参加社会实践、学术及文体活动根据表现情况适当给予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四)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五、本计分标准由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南交大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二(试行)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及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办法》,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范围入学一年的电气工程学院脱产研究生。
二、评奖条件1、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4、一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或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评奖程序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2、各研究生班级分别成立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委员会,负责本班学生的成绩初审、科研加分初审、班级学生干部加分初审,以及对班级成员的日常表现给出意见,组织班级大会公示。
该委员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公选代表组成。
各班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组成后,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备案。
3、评奖流程如下图所示:1、成立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公选代表组成,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通过后方可执行后续工作。
2、个人准备学生个人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
申请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好相应内容;·学年成绩单:从研究生教务网上直接打印,并经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盖章。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模板】
附件一:
**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
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一、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
1、平均学习成绩计算公共课和该生所修学位课成绩。
学习成绩以该班级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前所出成绩计算,当时未出成绩学位课不计入。
2、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平均学习成绩C=X/Y
其中,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
课程成绩中,计分A+相当于95分,A相当于90分,A-相当于85分,B+相当于80分,B相当于75分,B-相当于70分,计分B-及以下无参评资格。
英语免修按A+计算。
3、硕士生平均学习成绩乘以学习成绩系数20%(即C×20%)为研究生学习成绩最后得分;博士生平均学习成绩乘以学习成绩系数10%(即C×10%)为研究生学习成绩最后得分。
二、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三、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四、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五、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计分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4]4号文)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国家奖学金旨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全日制并按规定属于普通收费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二章申请条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各科考试符合研究生课程要求,无补考、重修。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成果的第一作者(主持人)单位应为郑州大学,第一作者(主持人)为研究生本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国内刊物以纸质见刊为准,国外刊物以网络见刊日期为准;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集体意识,积极参加学校、院系以及年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奖项。
第三章评审组织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本着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负责督查工作。
第四章评审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分方法如下:1、学业绩点分值(20分)课程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2017年7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工作,规范评比程序,细化考评体系,根据学校《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6﹞2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范的奖学金,专指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评比工作的科学化,本细则在严格遵照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基础上,结合历年我院评比工作实际,对《试行细则》进一步细化、明晰和补充。
第四条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严谨、规范、有序实施。
通过奖学金评比,引导我院研究生在思想道德、学习科研、专业实践、综合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
第五条奖学金评比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参评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第六条对在遵纪守法、消防安全、考风考纪和学术道德方面有处分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第七条奖学金评比工作,实行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原则。
参评班级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本班的测评工作。
第八条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计入参评人数,并且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九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工作采取研究生自愿申报、自我评估、班级测评、学院审核的程序进行。
各班级初评结果应在全班公示,学院审核结果应面向全院在信管研究生网公示。
第十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奖学金评比工作,按照班级符合参评条件的基准人数和学校、学院规定的评奖原则,分配奖学金名额;对各班评比工作和初评结果进行审查。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研究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同时也是对他们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所付出努力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学校和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都会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评定和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条件和标准才能符合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要求呢?首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等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首要条件,通常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综合考试成绩等。
学校会根据学术成绩的优异程度来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一般来说,学分绩点在3.5以上,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有望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此外,科研成果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在科研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额度和等级。
同时,学术活动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学术竞赛、学术讲座等,这些活动能够充分展现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也会成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依据。
其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包括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等方面。
学术道德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内容,包括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学术规范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的诚信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资格,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同时,科研诚信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内容,包括尊重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规则、不造假、不抄袭等。
学校会对学生在科研实践中的诚信表现进行评定,对于存在科研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最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包括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等方面。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来评定奖学金的资格,包括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学校会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资格,对于在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将给予更高的奖学金额度和等级。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安徽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评选对象我院已注册和按期缴费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注册和缴费时间截止当年9月10日。
第二条评定等级、金额和比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按照学校规定,一等奖学金占人数的15%,12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参评人数的20%,9000元/(生·年)。
评选时,学院根据当年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可对我院研究生奖学金金额、等级和比例进行调整。
奖学金按一级学科点根据学生人数比例进行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
3、勤于科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系集体,坚持体育锻炼。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未按学院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和注册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本学年有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开题报告或者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的。
第四条评选细则1、计分原则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以研究生入学录取成绩为依据。
第二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以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
第三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以科研成绩为依据。
2、成绩计分办法第一学年的成绩由研究生院提供;第二学年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80%+科研分×20%;第三学年成绩依据科研得分。
3、课程计分办法(1)公共英语成绩计分办法:经批准免修的同学按参评人员中最高分计;第一次学位外语通过的,按实际分数计;第二次学位外语通过的,按实际分数的95%计分;(2)其他课程按实际分数计算。
4、科研计分办法(1)SCI、EI检索期刊论文无区每篇按25分计,四区每篇按30分计,三区每篇按40分计,二区每篇按50分计,一区每篇按60分计;(2)CSCD C库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5分;E库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0分;(3)参加省级、国家级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每次分别为2分和4分,获奖则再加1分,仅参加会议而未作学术报告的不加分。
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赛事分类认定参照学校《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 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17〕57 号文件执行,为鼓励 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 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可认定为 B1 类。
120
1、同一科研成果多次
90
获奖,取最高分计,不累
70
加。
50
2、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80
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
60
40
乘 2。
30
3、市级及行业科研成
40
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
30
计分乘 0.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5
三、专利、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等级
项目
计 分(分/篇)
说明
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 科 T (Science、Nature)发表
附件:
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记分包括科研获奖得分、专利、
论文及著作得分、社会工作得分。
二、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类别
等级
一
省(部)级科研
成果获奖
二
三
作者排名 顺序
1 2—4 5—7 7 名以后
1 2—4 5—7 7 名以后
1 2—4 5—7
计分(分/项)
说明
分,不累加。
科睿唯安 JCR 分 3.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分
SCI、SSCI 分区 2 区的 160 分/篇 区 2 区的期刊 90 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
期刊
分/篇;
生为第一作者。但此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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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一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
1、平均学习成绩计算公共课和其它培养单位认定的课程成绩。
2、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
平均学习成绩C=X/Y
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
Y=课程学分的总和
课程成绩中,计分A+相当于95分,A相当于90分,A-相当于85分,B+相当于80分,B相当于75分,B-相当于70分,计分B-及以下无参评资格。
3、硕士生平均学习成绩乘以学习成绩系数20%(即C×20%)为研究生学习成绩最后得分。
博士生平均学习成绩乘以学习成绩系数10%(即C×10%)为研究生学习成绩最后得分。
二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三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四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五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