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法规优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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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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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法规》教案

吉林电大中专学校扶余市教学点

教师姜亦林

《农村政策法规》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任务、性质和特点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是广播电视大学“乡镇管理”、“农村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专业本科阶段一门必修的专业课。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农业和农村政策、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学生更好把握和理解,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和国家的涉农法律、法规。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①综合性。②时代性。③实践性。

二、课程的教学目标

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我省经济发展需要,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熟悉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的农村技术和管理人才,成为“农村改革发展带头人”;培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在农村生产一线“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人才,成为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

全面了解农村政策和法律的概念、特点、体系和沿革,了解农业的概念与功能、农村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农业生产和流通法律制

度;理解和领会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民权益保护的主要制度;掌握作为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四、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2、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正确处理好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三者的关系,理解并掌握农村基本经济和社会政策以及主要法律制度。

3、在掌握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的基础上,要提高农村政策理论水平,并能够运用相关农业法律知识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各类矛盾。

五、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农村政策法规》教案第一章

农村土地和经营制度

★教学内容

加强和改善农村土地管理

一、教学要求:

1、深入理解农村土地管理的意义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2、

掌握国家对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新政策,适应农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3、了解建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教学重点:

理解加强、改善农村土地管理意义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内容:掌握国家支持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相关政策。

三、教学难点:

建立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四、教学时数:

9课时(面授4课时、自学5课时)

五、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教学内容:

加强和改善农村土地管理

1、土地承包应遵循的原则

2、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有的权利和义务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

二、教学步骤

加强和改善农村土地管理的意义简介(1)加强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推进村庄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布局。(3)完善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4)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5)实现增减挂钩,破解建设项目用地难题。

1、土地承包应遵循原则:

①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土地的权力,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力;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③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④承包程序合法。

2、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有的权力和义务:

⑴发包方享有的权力: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⑵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④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⑶承包方享有的权力:

①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⑷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①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

基本流转形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其他方式:①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②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第二课时

一、教学内容:

加强和改善农村土地管理

1、承包期内发包方能否调整承包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3、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教学步骤:

1、承包期内发包方能否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①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②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③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④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⑤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⑵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⑶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⑷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括法律规定的内容。

4、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部门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基本分工是:

①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承担调解责任;

②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抓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加大对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

③政府信访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

第三课时

一、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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