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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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
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承教安字[2014]63号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民办校(园)、校外托管机构: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4〕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一、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控工作
冬季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易发期。各单位按照12月9日下发的承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承教安〔2014〕62号)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三大”活动。要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专题讲座、组织紧急疏散演练、宣传橱窗、手抄报等途径,营造浓郁教育氛围,提升师生疏散逃生能力;始终坚持“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通过拉网式、全方位的排查和集中彻底地整改,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和危险因素。
二、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
进入冬季,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几率加大。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优化应对恶劣天气的紧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警信息,采取及时取消户外活动、调整上下学时间、组织学生转移等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导致师生人员伤亡。
三、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近日,山东省连续发生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给我们
敲响了警钟。各单位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认真贯彻承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承教安〔2014〕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摸排底数、健全管理台账、强化交接手续、加强与交警部门协调联动,坚决杜绝和遏制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凡未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校车及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3〕30号)和《关于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学生心理教育和疏导
当前临近期末,学生心理焦躁、疲惫,极易导致打架斗殴行为。各单位要动员和组织广大班主任、科任教师、宿舍管理人员深入教室、宿舍,做细、做实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情绪疏导,及时化解学生面临的学习压力、情感问题。要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出现打架斗殴苗头,做到早报告、早处置,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密切关注特殊体质及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坚决避免因学生体质及心理问题引发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4〕50号)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