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工程合同风险防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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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工程合同风险防范分析

摘要:为了有效地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作用,设计适当的合同激励机制是非常关键的。本文结合当前清单合同的实施环境,从合同结构和合同计价类型两方面入手,分析了清单合同选择的基本思路,并从风险、激励等方面指出了清单合同风险防范的几个关键要素。

关键词:工程清单计价合同选择合同结构合同计价类型

Analysis on Selection of Bill Quantity Contract

Abstract: For taking advantage of BOQ effectively,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design appropriate incentive mechanism in project contract. Based on the current executive circumstance of BOQ contract, this paper gives elementary analysis for contract selection from contract structure and contract form, and indicates key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contract selection.

Key words: construction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contract Selection contract structure contract form 1问题的提出

合同价格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其形成机制由政府指导定价转为面向市场竞争定价,这种计价方式的转变必然会需要合同管理机制做出相应地变革和创新。但当前我国的合同管理模式与清单计价还具有相当程度的不适应性,无论是在合同结构、合同类型、还是支付模式等诸多方面都不能满足清单计价的要求。实践中,工程市场上的交易主体往往不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特征和清单计价的本身特点,直接套用或生硬改用并不与之配套的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结果造成工程合同实际履行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和纠纷,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

如何选择有效的合同模式来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发挥这一新计价方式的优势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和关注的问题,也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式!当然在我国目前有欠成熟的建筑市场环境下,要想保证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和可控性,加强清单合同实施过程的跟踪控制是必不可少的①。但同时我们更应该在合同形成的前期阶段就针对项目的特点进行合同结构、合同类型及合同内容等方面的策划选择,以期减少合同的执行成本。因此,本文拟结合当前清单计价的实施环境,从合同结构和合同计价类型两个方面来分析合同选择战略中应关注的一些关键内容,期望能够为实践中清单合同的有效选择提供一些解决思路。

2合同结构的选择分析

工程合同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类:一种是按照采购模式的不同分为传统结构、集成结构、管理结构等三种基本结构类型;另一种是按合同定价制度与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等几种合同类型。针对具体的项目,必须要充分考虑如何选择有效的合同结构和合同类型,以便能更好地发挥清单计价的优势作用。

我国工程的采购大多采用传统的平行承发包模式,也即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营等环节分别由若干独立组织来负责执行。可以说目前国家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这一传统采购模式而展开的,因为当前清单计价基本上是要求业主对清单编制的准确性承担责任的,而只有在分散发包体系下业主才有可能提供一个较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惯例的日益接轨,越来越多的工程将采用集成采购模式(如EPC、DB、PPP、交钥匙等合同结构),此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就应该赋予其新的内涵,不能仅仅局限于按清单填报单价这样一种计价(报价)思路。在这种集成采购模式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仅要求报出的清单单价具有约束力,大多时候其总价也具有相当的约束力。

目前,国内很多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在进行清单招投标时,大多先根据业主提供的初设图(或初步清单)进行招标报价,确定中标单位后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再按业主提供的详细图纸来核对工程量,并重新商定(固定)合同价。这种清单报价的方式虽具有可操作性,但有局限性,投标人根据业主提供的初步

清单报价,而不能了解具体的设计内容,其报价的合理性值得怀疑,招标选择机制很难保证竞争择优的结果。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的工程承包企业大多不具备图纸深化设计能力,无法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细化设计,因此也就难以报出一个准确而固定的价格,此时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价格对后续真实合同价的形成缺乏有效的约束力。

在我国传统的设计和施工相分离的建筑管理体制下,进行施工总承包是比较难发挥其优势的,主要因为报价时是基于初步清单或初步设计的内容,而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设计院提供的细化施工图进行施工,这必然会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同时施工单位又不具备修改设计的权利,因此其缺乏对工程进行优化设计的动力。这些都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是非常不利的,也会对项目合同的有效执行产生影响。当然,这种平行承发包模式还要求业主或咨询组织具有较高的界面管理水平,能够衔接处理好各主体、各环节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因此,在当前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中,不能固守传统的平行承发包这样一种合同结构,应该适应工程市场的环境变化,顺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清单计价的特点,对工程合同结构进行创新性的选择。一般来说,工程合同结构取决于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项目范围的明确性

项目进度要求

成本可控性要求

业主的专业管理能力

业主若对项目的需求说明能较为清晰的界定,项目的范围比较明确(如项目建成后达到××吨生产能力),则通常业主应该要求承包商进行设计管理,这样既能做到设计和施工平行进行,满足项目时间目标要求,同时这种集成发包也容易做到项目投资可控制。

当然就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主体素质和能力而言,业主采用集成采购模式是具有难度的,因为我们市场上缺乏既能进行设计管理又具备施工管理能力的有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集成采购的合同结构可以考虑要求施工承包商和设计商组成联营体来参加投标并与业主签订合同。

3合同计价类型的选择分析

在实际工程中,合同计价类型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有不同的权力和责任的分配,对合同双方有不同的风险。传统的工程合同理论一般认为,合同的计价类型应根据项目的风险水平来选择,低风险的项目应采用采用总价合同,中等风险的项目应采用单价合同,高风险的项目应采用成本补偿合同。但这种传统合同选择策略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工程项目这一复杂系统的管理需要,这种简单的根据风险水平来选择合同计价类型的做法没有能够充分考虑到项目风险的出处和可控度,缺乏从项目总体目标的角度来加强对承包商的激励和约束以减少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

目前很多人对清单计价下合同管理的认识是不到位的,简单地认为“清单合同”就是所谓的“单价合同”,也即是业主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单价风险的这样一种合同形式,这实际上是混淆了计价方式和合同类型这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实践中由于这种概念的模糊造成了在很多采用清单计价的总价合同项目中,合同双方经常对风险范围的分配(主要是关于工程量或工程范围的风险)产生争议,这无疑加重了双方的谈判成本,甚至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执行,以致于有的地方出台某些违背工程市场规律的政府文件要求清单计价下必须采用“单价”合同。笔者认为,产生争议主要原因是我们对合同风险的出处和可控度未作深入的分析,片面的强调单价合同风险分配的“平衡”和“适度”。

由于工程项目产品不同于研发项目产品,一般工程项目的目标在项目实施前是比较明确的,相对来说工程的范围也是比较清晰的,项目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的进程中。从专业胜任性的角度来看,这种进程中的风险相对业主而言,承包商具有更高的可控制度,此时风险即使很高,也应该分配给承包商,这样总体上更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此时若使用单价合同,表面上看风险分配比较“适度”,实际上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承包商只会努力减少自身的成本,而没有动力去为业主节约投资,承包商的努力没有和项目的目标挂钩。直观地讲,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不关心项目范围和内容的优化,业主要求的工程范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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