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员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

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与

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仍与员工保持一定联系的亲属。

第三条员工探亲假期: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十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十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十天/次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年假在内。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每次探亲假期间隔需4个月。已婚员工探望父母,需在我司工作满三年的正式员工。

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路程假

第四条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除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外则

按照员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发放。

笫五条员工探望配偶、父母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票由公司负责统一

预订、购买,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符合探望配偶、父母条件的员工,其配偶与父亲或母亲同居一省内的,

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

待遇

第七条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员工,在一年内因请事假、调休与亲属团聚累

计超过探亲规定天数的,可报销往返路费但本年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第八条员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

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经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其超过日期可作为探亲的路程假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探亲期间,因病超过了假期,必须有三甲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按病假处理

第十条探亲假期原则上不得提前、跨年或分期使用。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员工

的探亲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不得因此而增加人员编

制,否则取消该部门员工探亲待遇

第十一条负责考勤的管理部门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

销假制度。对提供虚假资料、无故超假的员工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