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法基础练习 第六单元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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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单元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点1】基本养老保险(P346)(★★★)
4.特殊规定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而非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病残津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例题1·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下列各项中,其遗属可以领取的有()。(2014年)
A.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B.抚恤金
C.伤残津贴
D.丧葬补助金
【答案】BD
【例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国家规定由个人缴费参加社会保险,其可以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有()。(2014年)
A.基本养老保险
B.基本医疗保险
C.生育保险
D.工伤保险
【答案】AB
【例题3·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5年)
A.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B.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D.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答案】ABC
【解析】选项D: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例题4·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7年)
A.参保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B.参保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C.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D.参保职工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可以同时领取【答案】ABC
【解析】选项D:参保职工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考点2】基本医疗保险(P349)(★)
1.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具体比例,一般为30%左右。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存储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5年)
A.6800×6%×30%=122.4(元)
B.6800×2%+6800×6%×30%=258.4(元)
C.6800×2%=136(元)
D.6800×2%+6800×6%=544(元)
【答案】B
【解析】(1)每月从周某工资中扣除136元(6800×2%)存入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单位每月缴费中转入周某个人账户额=6800×6%×30%=122.4(元);(3)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136+122.4=258.4(元)。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解释】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考点3】失业保险(P356)(★★★)
1.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过错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相关链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表8-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