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远大集团)(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远大集团员工手册二O一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员工职业规范---------------------------------------------1第二章员工聘用----------------------------------------------3 第三章员工工作--------------------------------------------------5 第四章薪资福利-------------------------------------------------8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9 第六章员工考核-------------------------------------------------10 第七章员工奖惩-------------------------------------------------11 第八章劳动合同管理---------------------------------------------13 附
第一章员工职业规范
第一条道德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做守法文明公民;
2.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做合格员工;
3.爱企、敬业、勤备,维护企业名誉和利益;
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营私;
5.严谨操守,不收受有业务往来公司或人的馈赠、贿赂或者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行为规范。
1.工作认真、努力,做到日理日清;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勤于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多提合理化建议;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经主管人员批准;
4.不准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
5.工作时间不准喝酒或带酒气上岗(因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除外);
6.在指定地点吸烟,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打架、斗殴一经发现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进入他人房间时要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如对方正在与人讲话,要稍等静候,如有急事需打断要礼貌说明;
9.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标准的仪态和举止,无论坐、站,姿势要端正,不许坐在桌上或机器上,不可斜倚;
1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不许空岗、脱岗、聚众娱乐;如因事换班,必须提前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
11.值班期间做好电话接听、传真接收及来访接待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12.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做好防火、防盗、防冻工作,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断水、
断电;
13.快步行走,不“操手”、“背手”、“手插兜”,不左顾右盼,不准追逐打闹,摇摇晃晃、勾肩搭背;多人行走时必须“二人成排、三人成列”;注意避让车辆和动物;
14.厂区内行走,须右侧通行。
当遇董事长、来宾、考察人员,应礼貌让行或礼貌示意,不围观攀谈;
15.在东陵厂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在门口与车库之间路段推车前行,存放时应将其停放在自行车库;
16.在公司门口、厂区内主干道等人时应自然站立;等候市内通勤车时应有序排队;
17.进入公司主动示证,积极配合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
18.守时、文明就餐,做到自觉排队、不浪费、保持就餐环境,在食堂内清洗餐具等。
第三条语言规范
1.工作场所文明用语,不说脏话。
例如:您好、谢谢、对不起、请进、您贵姓等。
2.电话响铃三声前接听电话,外线应说:“您好,沈阳远大集团(或本公司)”,内线应说:“您好,XX部门”;
3.待应答人员不在,最近者接听电话,礼貌说明情况、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事宜等,做好书面记录以便转达;
4.打完电话,应先听到对方挂断后再放下话机。
第四条着装规范
1.生产工人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及劳保用品;不得袒胸露背,衣服拉链应拉到企业徽章中部以上,带扣衣服应扣到上数第二个扣以上;随身携带员工卡、操作证;
2.周一、周四检查着装,工装不得污秽,鞋子应清洁;
3.女性员工不准穿袒胸露背、露脐服装,不准挽起裤腿;
4.员工不许戴脚链和过大过多过于明显的饰物,不准穿拖鞋上班;
5.员工不准烫、染过艳发色,男员工不许剔光头、不许留过长发型。
第五条保密规范
1.集团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泄密会使集团遭受损害的事项;
2.集团每名员工都有保守集团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3.每名员工都应保持很高的警惕性,不得在任何场合有意或无意泄露公司秘密;如发现公司的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二章员工聘用
第六条聘用原则
1.真实做事、诚实待人、努力进取、不断创新的员工是远大集团的财富;集团引导员工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倡导团结协作、自律敬业。
2.公平、公正、公开地将合适的人招聘到各个岗位,是集团实施招聘的基本原则。
3.招聘过程中,集团注重应聘者的知识、技能与经验,注重应聘者的品格与品德,更注重应聘者的价值观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4.尊重人性、尊重人情贯穿于集团员工管理全过程。
5.集团重要岗位的招聘以内部选拔聘用为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集团员工享有优先聘用权。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集团员工聘用实施“三级面试”,以保证集团聘用的人才达到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品格与品德方面的要求。
人事部门面试倾向于考察应聘者任职资格、素质、价值观;用人部门侧重于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应聘者在通过初试、复试及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确认试用。
2.新聘员工在收到聘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期证件照片、原公司离职证明、失业证等所需证件报到。
3.员工对上述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公司保留对员工提供证件、资料核查的权利。
提供虚假证照、履历、学历等个人信息,集团将不予聘用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部门要求办理入职,领取《远大集团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参加入职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特殊用工除外)。
5.集团每月组织两次劳动合同签证工作,即每月1日和16日。
其中:每月1日-15日入职员工的合同签订日期定于16日,16日至月底入职的员工合同签订日期定于次月1日。
6.新员工入职当月办理劳动合同,签定后次月缴纳法定保险;因个人办理保险转移滞期而造成保险不能连续缴纳,员工个人承担责任。
7.办理必要的手续,领取胸卡、工具、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文具用品等。
8.当员工个人资料有如下更改或补充时,员工应及时通知人事规划部门:
①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②学历、职称
③其他必要的信息
第八条试用与转正
1.依员工与集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一个月以上,一年及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③三年(含)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④特殊引进人才经部门申请,集团批准可免除试用期。
2.试用期表现优秀员工,经部门申请,集团批准后可适当缩短试用时间。
3.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将顺延;原则上试用期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4.试用期满,员工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及转正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集团审批是否聘用。
5.未毕业学生在毕业手续完毕后方可由实习期进入试用期。
第三章员工工作
第九条工作纪律
1.集团的工作纪律、工作准则、制度是集团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集团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及实施各项管理活动的保障。
2.自觉维护集团的利益和形象,保守集团商业秘密,遵守集团规章、通告及公告。
3.严格遵循集团的管理模式,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和有序。
4.积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十条工作时间与考勤
1.员工每日工作七个半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为工作时间;12:00-13:30为午休时间。
2.生产、工程等部门可实行倒班轮休制,班次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集团公布的时间为准。
4.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以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5.集团实行登记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班应由本人登记考勤,考勤结果将在员工工资中得以体现。
6.各部门须设专(兼)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部门负责监管,人事部门负责核查。
7.员工本人应自行登记考勤,未登记考勤者每累计3次按旷工半日处理;如代人登记考勤,每次双方均按旷工1日处理。
8.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9.迟到、早退每累计2次,按旷工半日处理。
10.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按日折算旷工。
11.员工每旷工1日,按日工资150%扣发工资(职员合并扣发100%当日奖金;因未登记考勤等折算旷工,不扣奖金);月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集团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给集团造成损失或影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基本假日
1.依据《劳动法》及集团实际情况,下列日期为集团基本假日
①法定假日
②每周六与周日
③集团决定的其他休假日
④依据地区法定假日的安排,集团基本假日具体安排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请假与审批
1.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填写请假单,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私事须准假后方能外出。
四小时以上的外出须填写请假单,直接上级签字,无请假外出者视为脱岗,事后补假无效。
3.准假后,请假单交人事规划部门备案,假满后到人事规划部门销假。
4.假期、审批权限及相关各假期薪资规定如下表:
第四章薪资福利
第十三条基本原则
1.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是集团薪酬制定的基本原则。
2.能者多得,干就有,不干没有,激励开发员工创造力是集团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工资结构
1.集团实施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依岗位而定。
2.集团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福利部分以及各类补助津贴构成。
3.集团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和员工适岗程度确定员工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表现支付奖金。
4.当外部环境或集团经营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集团将对工资结构及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集团福利
1.员工上报《独生子女证》、经核实后,享有独生子女补助及托费补助,独生子女补助为5元/月,至小孩14周岁止;托费13元/月,至小孩6周岁止。
2.正式员工(试用员工除外)不乘坐通勤车的,享受自行车补助为10元/月(驻外人员不享受)。
3.正式女职工(试用员工除外)享受10元/月女工补助。
4.在集团工作每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增加工龄补助20元。
5.集团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解决市内户口、安排宿舍。
6.集团面向工人队伍建设远大福利房(成本价),改善工人的住房条件。
第十六条工资核算
1.工资等级评定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能力及绩效表现确定。
2.加班费、工时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专项奖金的提取与分配,按集团批准的工时、奖金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3.人事规划部门负责根据各公司薪酬体系核算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奖金的发放。
第十七条发薪日期
1.集团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8日-25日。
2.加班费、工时奖金、绩效奖金合并工资内发放。
3.年终奖金、专项奖金另行发放。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
第十八条入职培训
1.新员工入职须接受包括集团文化、安全教育等在内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专业培训。
2.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要求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3.入职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人事规划部门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试用期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转正。
4.员工入职培训情况均应做培训(考核)记录,培训(考核)记录由人事规划部门存入员工内部档案。
第十九条在职教育
1.集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员工岗位调动前,视情况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
第六章员工考核
第二十条基本原则
1.集团实施员工考核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绩效,帮助员工职业发展,从而体现对员工的
激励。
集团对员工的考核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是实施员工考核的基本原则。
2.依照岗位职责确定的考核要素及重点,集团考核的设计体现出导向性原则。
3.员工的成绩就是管理者的成绩,管理者要为员工的技能提升、业绩改进提供指导和帮助。
员工考核未达标,管理者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考核方式
1.集团对不同岗位序列员工采取不同的考核办法,以确保考核目标的实现。
2.员工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工作标准、工作纪律等情况将列入员工考核内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心与敬业态度也在考核之列。
3.集团员工考核以上级评价为主,同事评价、下级评价等为辅助方式。
4.部门须将考核信息反馈员工本人,管理者有责任帮助员工共同总结工作得失,提出改进建议并确定未来工作目标。
5.集团对干部考核内容、标准将依据制度执行,考核依据“三查一总结”的长效考核机制进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应用
1.员工考核结果由人事规划部门备案归档,作为员工提升、调任、工资晋级、嘉奖、培训、惩罚的依据。
2.经综合考核、考评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员工,经集团对其工作表现、知识技能、工作态度进行评议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将对员工调岗。
3.调岗后,经综合考核、考评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员工,集团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员工奖惩
第二十三条奖惩类别与权限
1.集团对员工的奖励种类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特别奖励。
2.集团对员工的处罚种类分为通报批评、罚款、工资降级、解决劳动关系(合同)、
移送司法机关等。
3.对员工的特别奖励、移送司法机关,须由各公司上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评价备案,报企业集团董事长进行审批;
4.员工的其它奖励和处罚由各系统/公司有关领导进行审批,在各级人事规划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奖励细则
1.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表扬:
①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敬业爱岗,认真负责;
②品行端正,工作兢兢业业,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在公开场合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在服务工作中得到客户表扬,为公司争取荣誉;
④有节约意识,对浪费现象能及时予以制止的行为;
⑤工作努力,善于思考,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以下行为者予以奖金奖励(2000元以内):
①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②工作努力,提前或超额完成预定的工作指标;
③通报表扬两次以上;
④季度考核成绩优异;
⑤对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进行检举。
3.有以下行为者予以晋级晋职:
①工作业绩突出,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经测评满足晋级晋职条件;
②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
③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冷静应对、处理得当。
4.有以下行为者予以特别奖励(2000元以上):
①对生产、经营管理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使企业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大幅提高或成本大幅下降;
②取得巨大技术创新与突破,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③其它应特别奖励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处罚细则
1.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
①在工作时间用公司电话、电脑办理私人事务;
②值班期间没有做好电话接听、传真接收或来访接待,贻误工作;
③就餐时插队、大声喧哗、吸烟、打闹;用餐后在食堂以外清洗餐具;
④男性员工头发、胡须过长,衣服肮脏,袒胸露背,衣服拉链(扣)在胸部以下;女性员工袒胸露背、浓妆艳抹、佩戴过大的饰物、穿拖鞋上班的;
⑤在工作时间内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小说及其它读物;
⑥说粗话、脏话,影响公司形象;
⑦工作时间聚众闲谈。
2.有以下行为者予以罚款处理(200元以内):
①工作时间在非吸烟区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②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值班出现空岗、脱岗或聚众娱乐的行为;
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没有按规定在车库存放或在门口与车库之间骑行;
④浪费粮食、不注意保持食堂卫生;
⑤走路背手、插兜、摇晃、勾肩搭背;多人走路时,并排行走;
⑥在集团门口蹲坐或吸烟;进出公司不主动配合保安的工作。
3.有以下行为者予以工资降级:
①缺乏组织纪律性,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岗位;
②造谣、传播小道消息,引起混乱;
③无论任何原因对客户不礼貌或与客户争吵;
④毁坏公司、客户或同事财物,情节较轻的;
4.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不服从上级领导或工作期间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和生产,造成直接、间接损失超过万元;
②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或兼任公司以外赢利性职业;
③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牌;
④打架、斗殴等恶劣行为;
⑤违反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竞争对手、非正当竞争者)窃取、刺探、收买或者以任何形式复制、传递本公司秘密;
⑥未经允许,进入领导办公室私自翻阅文件、资料;
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超过万元或造成有8级及以上工伤事故;
⑧威胁同事、上级主管;对上司或同事进行声誉损害、人身攻击;谩骂或不服从上级指示;用暴力或通过他人报复上级或同事;
⑨偷盗公司/个人财物;
⑩提供不真实的个人信息,如履历、学历、婚姻状况等虚假材料或证明。
除与上述行为者解除劳动合同外,集团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及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八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六条合同订立
1.集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正式、劳动派遣等多种用工形式,并与正式员工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凡集团正式聘用的员工均须在自愿、平等情况下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不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者,集团不予聘用。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集团与不同岗位序列员工签订首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各岗位序列员工首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下:
①管理岗位序列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6-10年;
②技术岗位序列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6年;
③生产、职能、工程岗位序列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
④销售岗位序列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⑤其他类别岗位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2.当岗位序列变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最终确认首期劳动合同期限。
3.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期劳动合同期限5年及以上的,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其他情况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第二十八条合同变更
1.出现下述情况时,人事规划部门应及时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①合同签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或废止;
②集团的经营战略发生重大变化;
③劳动者身体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岗位职责;
④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发生;
⑤劳动合同所列条款(如用工法人主体、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人事规划部门在征得员工同意后,应及时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⑥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接受培训、境外派遣等,须根据集团规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劳动合同期限将满,集团及员工任何一方拟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如劳动合同期限满,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且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则原有劳动合同期限自动续延3个月,以避免产生由于员工出差等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及时续签或解除。
3.上述3个月内,双方应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或解除。
4.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出离职,须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出离职须提前30天向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
5.员工违反本手册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及集团其他相关制度、文件中有关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内容时,集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其他有关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情况,如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三十条离职手续
1.员工提出辞职或收到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到人事规划部门领取表格,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①办理工作交接,归还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工具、工装、胸卡等;
②退还所借公款或偿还培训协议中违约款项;
③集团干部提出离职、被免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集团将安排离职审计。
2.人事规划部门在15天内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调转、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根据离职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员工未办理任何书面离职手续且离开集团超过5天(含5天),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向员工本人及相关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4.员工未办理完离职手续且离开公司超过5天(含5天),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处理方式与上一条款相同。
附则
本手册已征询集团工会意见,经集团批准施行。
本手册适用于远大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企业,手册中“集团”除有特殊指定“远大企业集团”外,泛指远大企业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企业。
本手册是员工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本手册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集团保留对手册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的权利。
本手册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本手册自下发日起生效。
二O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