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精神,在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形象,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管道工程、垃圾处置、堤岸等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其中,广场的土建部分面积应不少于总面积的50%,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国独资工程及由外国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按照“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项目,各单位工程全部合格且该群体工程的优良品率达到80%以上,竣工验收备案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的工程。

第七条已荣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

第四章申报程序及材料

第八条单位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申报,并注明主要施工企业(指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管道工程、堤岸等工程,承担工作量须在1000万元以上者;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承担工程量须在2000万元以上者)及监理单位。

第九条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委(厅)申报。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初评,并在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审意见,加盖印章。同时将审查的原始记录以正式函件一式两份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申报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应在函中说明推荐评选次序的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材料及要求:

1、“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创优计划一式两份;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4、监理评价报告一式两份;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两份;

6、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7、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VCD片(时间约10分钟)一盘;

8、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其中4张为竣工照片;

9、VCD片和工程照片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第十二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于每年八月十五日结束。

第五章工程复查

第十三条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查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小组由熟悉市政工程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般每组不少于3人。

第十四条工程复查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于施工及质量情况的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3、查阅内业资料;

4、落实投资额度;

5、座谈及交换意见。

第十五条管道工程、净配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须在投入使用前,报请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进行实体工程质量状况的查验。

第十六条复查小组依照“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分表,对工程外观、实测实量及内业资料进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者予以推荐参评。

第十七条复查小组负责对复查工程写出复查报告,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审办公室。

第六章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的具体工作,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下设“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审办公室,协会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十九条“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复查报告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评委通过,确定中选工程项目。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名义在有关的全国性刊物上予以通报表彰。

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政金杯示范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在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全体理事大会上颁发奖杯、奖牌、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建议获奖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为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时,对获奖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择优推荐参加“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

第八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五条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或超标准接待。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第二十六条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礼品、礼金,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表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填表统一使用A4(210㎜╳ 297㎜)规格的纸打印装订。

2、项目名称要填写全称。建设地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等必须详尽、准确。

3、工程简介依照以下格式及提纲撰写(篇幅在1000字左右)。

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主要实物工程量)

工程特点

质量目标设计

科技含量、技术创新

各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4、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组织和管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设置和工作情况;企业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质量奖的情况等。

5、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养护管理单位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工程协会或主管部门应签署审核的具体意见。

6、创优计划包括质量目标及目标管理(质保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