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与秦国(朝)崛起与灭亡的历史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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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与国(朝)崛起与灭亡的历史必然性
摘要
引言
关键词
一.商鞅及其时代
二.商鞅变法的主要容与国的崛起的历史必然性(一).经济变法
(二).政治变法
(三).其他政策
三.商鞅变法与朝的灭亡的历史必然性
(一). 商鞅的立法思想及朝的灭亡
(二). 商鞅变法的容与朝的灭亡
摘要: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商鞅提出的一系列经济和政治面的变法使得一个强大的国迅速崛起,直至一统天下。但
就是这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朝,短短十六年便走向
灭亡,这在商鞅变法中就埋下了朝灭亡的隐患。
引言:本文主要通过介绍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围绕商鞅变法的具体容和立法思想,通过分析商鞅变法的容和思想探究国(朝)迅
速崛起统一六国和短短十六年就灭亡的历史的必然性。
关键词:商鞅变法;国崛起;朝灭亡;必然性
一.商鞅及其时代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汉族,卫国(今市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又称卫鞅、公鞅((卫鞅之“卫”即氏於国,商鞅之“商”即氏於居或氏於官,又“诸侯之子曰公子,诸侯之曰公,公之子以父字为氏”。)。商鞅应孝公求贤令入,说服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受到贵族诬害以及惠文的猜忌,车裂而死。
商鞅变法的出现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各派学说的百家争鸣,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国的悝变法、楚国的起变法等。商鞅变是发生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
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二.商鞅变法的主要容与国崛起的历史必然性(一).经济变法
商鞅对国经济的变法围绕废井田,承认土地私有,重农抑商,统一度量衡为重点而展开。
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土地自由买卖,按亩收税作为财政来源。“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1“决裂阡陌,教民耕战”,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2的原则。“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种制度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为国的崛起直至统一六国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而且,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国开荒。此外,商鞅颁布“分户令”以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
1参见《史记.商君列传》,司马迁
2参见《战国策》,刘向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户者,倍其赋”。3至于商鞅的抑商政策,主要体现在“商人不得卖粮;提高酒肉价;废除逆旅,不商人经营旅馆;加重商品销售税;商家的奴仆必须服役”。4这样一来,商人从法律上被定为社会的底层直至近代社会。这一重农抑商的政策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减少人口流动,既有利于税收的增加,又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是封建地主阶级所迫切希望的。
统一度量衡。为了保证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格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国人必须格执行,不得违反。这一措施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保证了赋税的足量收取,也为始皇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二).政治变法
奖励军功,实行十二等爵制。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侯,二十级曰彻侯。“商君为法于,战斩一首赐爵一级,
3参见《商君书.勒令》
4参见《商鞅及其学派》第17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郑良树著
欲为官者五十”。5奖励军功的推行,使新兴地主阶级的社会基础得以扩大6,意味着平民只要立军功,同样可以加官进爵,这大大提高了平民的参军积极性和军队的战斗力,使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被称为“虎狼之师”,为统一天下做了最直接的军事保证。
废除世卿世禄制,但鼓励宗室建立军功。“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7贵族不在享有祖先留下的特权,如果想要加官进爵,也必须要像平民一样建立军功,依军功大小确定贵族等级。这个措施一面招致了旧贵族的极大反对,增大了变法阻力,也为商鞅个人的失败埋下了隐患,另一面这个措施也鼓舞了平民,激发了平民的参军积极性,这也是使军战斗力大幅度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商鞅规定,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实行连坐的式有多种,例如“投降敌人者,不仅本人处死,而且父母妻子连坐”;8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连坐法的推行,实际上是笼罩在百姓头上的白色恐怖,使百姓畏惧犯法,对当时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泛推行郡县制。商鞅变法中的一个对后世影响极大的就是废分5参见《汉书》,班固
6参见《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第二版》第38页,蒲坚著
7参见《史记》,司马迁
8参见《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第二版》第38页,蒲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