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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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

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

••••••••••••••当前位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和施工的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80号)、上海铁路局长令第1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2009]45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结合合福客专站前一标铁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项目有:(1)在站场改造或者线路改移、衔接过程中拆除、插入、铺设、拨接营业线道岔设备的施工。

(2)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修建便道、填筑路堤、开挖路堑、地道施工、架设桥梁、涵洞接长、铺设线路(道岔)等工程构筑物等的施工、(3)跨越营业线施工的连续梁,尤其是蒙城北路桥,跨多条营业线,门式墩施工跨合武绕行线等,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很大;跨越铁路运营线的平交道口,架(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设施建设、开挖、取土等施工。

(4)临近但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运输材料机具、开挖土石方、构筑或拆除非铁路建筑物、进行自身运转和转移的各种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的施工。

(5)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6)其他直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工务安全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必须纳入天窗。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组织机构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副总经理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

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有关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规定,审查营业线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监督检查营业线施工并对参建单位营业线施工管理进行考核。

Ⅰ级施工和影响较大的Ⅱ级施工,副总经理任现场施工封锁领导小组组长,各施工单位主管副总经理、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设计院副院长任副组长,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Ⅱ、Ⅲ级施工由指挥部指挥长任组长,副指挥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总体任副组长,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任成员。

邻近营业线施工由指挥部派人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确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旁站。

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负责组织审核Ⅰ级施工和影响较大的Ⅱ级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核LKJ数据,监督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2.安质部,负责组织审查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调度室,负责施工封锁计划的下发和日计划、临时计划的提报及施工封锁信息的收集。

二、施工作业范围1.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m (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机柱外侧1m范围。

2.凡进行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必须按营业线施工办理。

3. 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按邻近营业线施工办理,并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作业。

4.凡需进入防护网内进行检查、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在相关管理单位的监护下方可进入工作。

5.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具体内容执行批准的营业线施工封锁计划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范文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范文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增补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施工人员及周边地区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铁路局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三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铁路局营业线所属单位申请施工,供应相关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资质及施工设备情况,并按要求交纳相关费用。

第四条铁路局营业线所属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和帮助施工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进入铁路局营业线进行施工前,应向所属单位报备施工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同时,施工单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六条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依照规章制度的要求佩戴工作证,严禁酒后施工和有关火源。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周边区域的人员和资产不受损失。

在施工现场周边必需设置围护栅栏,并严禁未经允许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章安全防护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具体情况订立安全防护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设置警示标识、防护栅栏、安全警示灯、遮挡屏障等。

同时,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完好,并进行定期检查。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和应急通道,供应灭火器的使用指南,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并经过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测,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损失时,施工单位应立刻停止施工,并报告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模板,以供参考。

1. 总则1.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1.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3 本细则的内容是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工作时的指导依据。

2. 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并落实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2.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勘测和测试,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工作。

3. 施工过程管理3.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2 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工地的标志和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3.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管制,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4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对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

3.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进行有效的控制,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

4. 安全管理4.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4.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事故处理。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5 施工单位应及时汇报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后期管理5.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5.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3 施工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并补正不合格的地方。

5.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的施工资料和证明文件。

(铁运〔2010〕51号) 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

(铁运〔2010〕51号) 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运〔2010〕51号)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铁科院,鉴定、工程中心,地方铁路协会,投资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明确安全责任,现制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三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进行补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二、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手段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行,同时适应市场需求,铁路局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一、营业线施工管理1. 施工前准备营业线施工前,需提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铁路局指定的施工前会议上进行审核和讨论,由铁路局委派专人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施工现场指定安全交底负责人。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设置,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同时,要对施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行地毯式检查,严格控制进出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无人员进出。

3.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控制车辆、工程设备等的进出,确保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得到妥善保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4. 施工结束后验收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深入的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及时向铁路局进行汇报,并提交相应的施工资料,以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二、铁路局营业线安全管理1. 人员安全管理铁路局在营业线安全管理方面,要做好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考核,对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避免人员伤亡。

2. 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是施工的重要保障,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铁路局要建设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 环境安全管理营业线施工环境安全观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样重要,铁路局对施工现场逐步产生的噪声、灰尘、废弃物等都要进行深入观察,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 信息安全管理铁路局要对营业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移动设备等进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绪论为保障铁路局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确保运行安全、顺畅,铁路局制定了相关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和行车安全。

本细则为具体操作实施指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营业线的勘测与测量进行施工前,需要准确测量营业线各节点的地形、地貌和磨损情况,包括以下内容:•采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对线路进行勘测•对线路沿线的坡度、曲度、高度、轨距、轨面沉降等进行测量、判别。

•对铁路路基、道床、道碴堆石、桥梁、隧道、涵洞、信号设备及其它工程设施等进行勘测,掌握具体情况。

•记录线路基本情况。

2.2. 施工过程中的措施及安全预防在进行施工之前,需要充分考虑措施及安全预防,具体如下:•达到营业线开通标准。

•重视广大司乘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措施,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营业线安全检查制度,并进行检查和评估。

•实行安全技术责任制。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操作的同时也要保持高度的协作和配合。

三、施工安全应急措施营业线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事故、故障等安全事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

3.1. 内部应急措施•快速组建施工应急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控制和应急处理。

•在施工现场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问题。

•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并开展后续调查和整改工作。

3.2. 外部应急措施•及时向铁路调度部门、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处置情况。

•协助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和疏导。

四、结束语以上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过详细规定和分析,能够更好的指导铁路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求广大司机和施工人员遵守规定,坚持安全第一,为铁路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197号总发)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110811)

(197号总发)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110811)

(197号总发)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110811)沈阳铁路局⽂件沈铁总发…2011?197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长春办事处,各运输站段,各房产⽣活段:现将《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印发给你们,技术规章编号为:SYG/CW102B-2011,请认真按照执⾏。

⼆○⼀⼀年⼋⽉⼗⼀⽇—1 —SYG/CW102B-2011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为进⼀步加强和规范营业线施⼯检修上线作业⼈⾝安全管理,切实规范营业线防护栅栏、上线施⼯检修作业防护管理,依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结合《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09?75号)实际,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施⼯、检修作业包括《铁路营业线施⼯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中规定的施⼯、维修作业和铁路基础设施状态的检查作业。

第⼀条凡从事铁路施⼯、检修作业的⼈员,每年由本单位教育部门经过铁路知识的相关培训,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规章制度及管内线桥设备情况、安全通道(栅栏门)位置、天窗时间安排等。

第⼆条⾼铁栅栏门钥匙由⼯务车间负责⽇常管理,其它单位或个⼈不得复制、保留栅栏门钥匙,并严格执⾏钥匙的领取、交回登记制度。

其它线路的栅栏门按⼯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分别加锁,各⾃保管钥匙,并建⽴栅栏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栅栏门以关闭加锁为定位。

施⼯、作业过程中,栅栏—2—门应保持锁闭状态,否则必须安排专⼈看守。

栅栏门看守和管理⼈员还应配备适⽤的通信⼯具。

第四条应急故障处理或抢险救援需就近临时破拆栅栏时,应及时恢复原状,在恢复封闭前破拆单位负责对栅栏缺⼝安排专⼈看守。

第五条⾼铁施⼯、维修及上道检查作业必须在天窗内进⾏,并严格执⾏登、销记制度。

天窗时间外不得进⼊⾼铁栅栏内。

因⾃然灾害、⾏车设备故障等原因,各单位需对设备进⾏检查时,天窗时间外不得进⼊路肩和桥⾯范围内,必要时应封锁或限速,并设好防护后再检查。

《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整合版

《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整合版

《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整合版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控制和风险管理,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和施工质量。

第三条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到人、安全和生产并重。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一)建立并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管理科学、规范、高效;(二)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技能;(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禁施工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四)严格施工人员资格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五)加强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六)做好施工周边环境和排水管理,防止因排水问题引发事故;(七)加强施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八)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应急方案并做好演练;(九)开展定期的施工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十)加强与施工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岗位职责(一)施工安全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并定期组织施工安全专题培训;(二)施工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三)施工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和质量;(五)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六)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七)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周边环境和排水管理工作,防止因排水问题引发事故;(八)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施工安全;(九)施工单位负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十)施工单位负责定期的施工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十一)施工单位负责与施工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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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增补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铁路局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铁路局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适用于全部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铁路局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第三方承包商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三条施工组织1.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依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内容,订立认真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铁路局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合理布置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料子,并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安全设施和措施1.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需要,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围栏、警示牌、标识等,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2.施工单位应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培训、安全警示教育、防护用品发放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作业区域,并进行标明,避开作业区域与行车区域发生交叉。

第五条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1.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理包含但不限于料子、垃圾等,确保四周环境的乾净。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安全培训和考核1.铁路局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培训周期不得超出一年。

2.铁路局应定期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1.铁路局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整改。

2.施工单位应搭配安全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报告铁路局安全管理部门。

第八条事故报告和处理1.施工单位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调查。

精编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精编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精编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管理细则1.施工前准备(1)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2)确定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确保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3)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并进行检测和验收;(4)组织安全会议,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注意事项。

2.施工组织与管理(1)建立施工现场的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2)每天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表,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4)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施工质量管理(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工序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4)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4.施工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2)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建立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劳动保护(1)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等;(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疲劳作业;(3)严禁在施工现场饮酒、吸烟或吸毒。

2.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2)严格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防止意外伤害发生;(3)合理安排施工序列,防止不同工序之间的干扰和冲突。

3.设备安全(1)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行安全可靠;(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施工材料安全(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2)施工材料必须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电气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XXX文件编号:铁总运〔2014〕180号紧急程度:加急发文稿纸等级:秘密主要负责人审核:XXX拟稿单位:运输局标题: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现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技术规章编号:TG/CW 106A-201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9和附件10的内容已做修改,请注意查看。

本规定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XXX2014年5月27日附件9:高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项目作业方式放行列车条件1) 两捣一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45 km/h,第二列限速60 km/h,第三列起限速80 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 km/h,第二列起限速120 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20 km/h,第二列限速160 km/h,至第四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 km/h,第二列起限速200 km/h,至第五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 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2) 三捣两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60 km/h,第二列限速80 km/h,第三列起限速120 km/h,至成段更换道床后恢复常速。

注:删除了一些无用信息和格式错误。

对于每段话,只做了小幅度的改写,以保持原意不变。

在进行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时,需要按照不同的项目设置不同的限速。

例如,第一天捣固后,第一列限速为120km/h,第二列限速为160km/h,第三天捣固后,第一列限速为160km/h,第二列和第三列的大型养路机械换砟固、稳定列起限速为200km/h,第四天捣固后,第一列限速为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进行基床换填等作业后,需要在五捣三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为80km/h,第二列限速为120km/h,第三列起限速为160km/h。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增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和线路正常运营,特订立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铁路局辖下的全部营业线施工活动,包含设备安装、线路维护和修理、道岔调整、设施改造等工作。

第三条铁路局施工单位、承包商、员工等相关人员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四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安全计划,并经铁路局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施工人员必需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操作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局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相关线路运营情况和施工计划,确保施工活动与线路运营的协调。

第三章施工作业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并配备必需的工器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人员应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饮酒后上岗、高强度劳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警示标志设置,确保四周人员能够清楚识别施工区域,并采取必需的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转变或调整线路设备、设施,确保施工质量和线路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发现线路异常情况或隐患时,应立刻向铁路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严禁隐瞒事实、拖延处理时间。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防护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安全措施,包含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引导、排查隐患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同时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信号指示,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引导,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并记录和报告相关情况。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铁路运输在我国的紧要性日益凸显。

而作为支撑铁路运输的营业线,则是铁路运输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营业线使用过程中,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的订立和实施,将对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起到至关紧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进行阐述。

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1.施工范围(1)铁路营业线新建工程。

(2)铁路营业线设施设备改造工程。

(3)铁路营业线维护和修理养护工程。

2.施工步骤(1)施工前,应检查现场区域周边环境,并布置好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计划。

(2)施工中,必需依照设计要求,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

(3)施工后,需要进行验证和测试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在交付前进行验收。

3.质量管理(1)施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材料、工程设备和监测仪器进行检查和比对,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关标准。

(2)施工过程中需开展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统计和评定。

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追责问责。

4.安全管理(1)施工前需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掌控措施。

(2)建立安全资料档案,记录施工队伍成员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职业健康情形等信息,确保每个人进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规定。

(3)建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班组化施工,设立司务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巡察,矫正违规行为。

5.人员安全为确保人员安全,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检查制度。

(1)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才能进入施工区域。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在施工区域,应设置显而易见的安全标志,指示员工快速了解现场情形。

(3)为避开事故的发生,应建立现场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适时、快速、有效的处理突发事故。

三、铁路局营业线安全管理细则1.全面安全管理(1)全方位管理: 从设计、施工、验收到投运、运营及维护全过程管控,确保整个铁路营业线的安全和运行水平.(2)全员参加:从领导到员工,从施工到维护,全体成员要参加到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中来,不分层次地推动安全管理.2.安全管理责任制(1)总公司履行安全管理总控功能,负责订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铁路运输的安全负最后责任.(2)铁路局履行安全管理根本制,负责订立铁路局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项目标准、项目技术措施,并推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范本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范本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操作,包括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

第三条按照责任明确、管理科学、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所有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都应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熟悉施工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控制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合理、科学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和管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认真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立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三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区域,不得未经许可进入。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四章设备和材料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进行设备和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操作规程,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第十九条设备和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安全要求,对有损坏或失效的设备和材料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和材料被盗、丢失或损坏,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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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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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补充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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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3条本规定明确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内容。

凡我局管内进行的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4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A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或接触网带电部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其他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

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施工计划
第5条临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

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各类施工不需申请、下达施工日计划,不
影响设备使用时不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第7条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见附件1),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由地铁代管的建设项目报地铁办预审,再报委托路内的设备管理单位的主管业务处)。

路局主管业务处牵头组织审查汇总并批准后,将汇总表于20日前向路局运输处提报,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批。

提报程序按附件2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8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签订。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9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路局成立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按照南铁办发〔2008〕2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领导小组应将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加大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10条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对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要严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工作承担责任。

第11条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均应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各类施工的防护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施工安全监督
第12条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机构
1.路局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路局安全监察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组成。

2.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各安全监察队牵头组织有关建设、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组成。

3.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派专(兼)人员负责,并相对固定。

第13条路局及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进行重点抽查。

2.负责检查、指导下级施工安全监督组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定期总结分析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并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和要求。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条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
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临近营业线施工进行监督把关。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对建设管理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督促监理单位对营业线施工进行旁站监理。

2.负责编制月度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3.负责组织对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并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4.每月3日前形成《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小结》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相关安全监察队,由主管业务处形成本部门《施工安全检查小结》报安全监察室。

第15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施工安全监督组要按照工作职责及要求,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开展。

2.各施工安全监督组应全面掌握施工单位作业进度和安排情况,突出重点,找准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编制每日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各施工安全监督组组员每次施工监控必须有工作写实。

3.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各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16条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及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职责,辖区内发生因施工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组织分析,因施工监控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17条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每月对路局和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办法另文公布)。

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明确检查范围、职责和权限,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绩效考核。

第18条对瞒报、漏报施工项目,无计划、超计划、未按规定申报、违章蛮干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及各级安全监督组要立即制止和纠正,违反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的施工行为,应及时通知南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19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监控的通知》(南铁安监电〔2009〕588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技规》、《行规》、《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
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20条相关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确保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效控制。

附件:1.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报表格式
2.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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