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九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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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九项管理制度目录
1•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2.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5.维修保养制度;
6.定期报检制度;
7.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8.紧急救援演练制度;
9.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8紧急救援演练预案
电梯困人是指电梯在发生故障、停电或受其它外界因素影响停止运行轿厢内人员须尽快疏散的紧急情况。为及时疏散被困于轿厢内的人员制定本应急预案。所有电梯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电梯救援操作,并拍照留档。
物业经理任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应急工作,应急小组成员包括:维保公司维保部经理,维修工,电工
一、对于有电梯司机的电梯,司机首先应保持情绪稳定,
同时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并及时与电梯值班室联系,由值班人员通知维修人员。
二、通知维修后及时报告值班主管。
三、联系内容包括:电梯所在楼号、电梯号、轿厢所在楼层。
四、告诉被困人员切勿通过扒门、撬门等方式自行离开轿厢。
五、对于自动运行电梯可通过对讲装置,由乘客通知工程部实现上
述要求。
3、设备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的管理涉及到电梯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的保存与完整。它应直接反映出电梯的状况及电梯的有关数据,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
i .电梯技术档案应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转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质量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有关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移交专门部门或人员存档;
5.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各有关质量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三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用。
1、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单位安全管理是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范围在单位全部工作活动中: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电梯主管部门为工程部,主要负责监督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保养;电梯紧急情况的调配处理;
3.对在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的人员或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有指正、批评、处罚的权利;
4.安全员应以身作则,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状况,预防困人、伤人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6.不定期检查电梯维修人员、司机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
况,并有相应违章或处罚记录。
7.电梯钥匙由主管部门领导和维保单位的维修人员保存;借用钥匙必须经过主管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借用后必须归还;
8.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维修资质(特种设备操作证);
9.主管部门负责电梯资料的保存;借阅资料必须经过主管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归还;
10.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日常与维保单位的联系;
11.主管部门领导为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6、定期报检制度
1.在用电梯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电梯管理部门应提前一个月负责到电梯设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报检,以便于对电梯年检日期进行安排。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客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2、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规定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
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
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
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客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5.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
必须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7.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
告之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8.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9 .电梯司机应做到1。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3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0.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5、维修保养制度
由于电梯为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主管部门为工程部,主要负责监督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保养;对电梯紧急情况的调配处理;
2.电梯维修人员要制电梯保养记录周期表,按表定期对电梯转动部件、电器部分和安全部件进行维修保养。
3.电梯钥匙由主管部门领导和维保单位的维修人员保存;借用钥匙必须经过主管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借用后必须归还;
4.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维修资质(特种设备操作证);
5.主管部门负责电梯资料的保存;借阅资料必须经过主管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归还;
6.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日常与维保单位的联系;
7.主管部门领导为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