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当代发展与现实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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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当代发展与现实解释力

作者:陈丽芬于春洋

来源:《理论与现代化》2016年第02期

摘要: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阐明了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本质,并在20世纪60年代获得当代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从最初抽象宏观的叙事方式转向对个案国家及其权力运作的具体化、实体性研究,关注国家发展现实需要和世界政治格局调整,具有强烈现实解释力。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分析表明,全球化并未改变民族国家的阶级属性;全球文化同质化并未削弱民族国家自身文化的本土化与民族性;跨国组织与超国家集团的发展并未改变全球利益分配格局,因此民族国家依然是最为重要的利益主体。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当代发展;现实解释力;民族国家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6)02-0074-06

一、马克思国家理论述要

正如鲍伯·杰索普(Bob Jessop)所认为的那样,其实马克思本人“并未提出一种与《资本论》的严密和见识相媲美的对于资产阶级国家的系统分析。马克思有关国家的讨论,是由一系列不系统的、碎片化的偶发事件的评论、报刊文章、当代历史分析,以及哲学思考所组

成”[1]。然而,如果因此而认为马克思没有关于国家的理论就显得过分武断了,因为“他持续关注国家问题。……在他的著作里面,那些围绕国家问题而展开的经典论述显然已经指出了方向”[2]。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黑格尔国家理想主义理论的对立面而存在的,在批判黑格尔的基础上,马克思阐明了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的起源和本质,而国家理论也构成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马克思分析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以及经由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国家消亡路径等问题。纵观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主要包括如下两方面内容:一方面,马克思国家理论揭示了国家的起源与本质。正如前文所言,马克思对于国家起源与本质的讨论是在批判黑格尔国家理想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颠倒了市民社会、家庭与国家的关系,认为是市民社会和家庭决定了国家:“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3]69在初步批判了黑格尔国家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阐述了这样的结论:市民社会与国家已然彻底分裂,而黑格尔所谓的国家理想主义原则在马克思看来,也仅仅只能算是“市民社会在自己内部建立起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4]罢了。总之,这一原则是清除了关于“市民社会”的自由主义神话后创造的新神话。进而,马克思在重新阐述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他认为的国家的本质。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3]132,而所谓“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5]274。

另一方面,洞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在马克思所阐述的国家理论之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在其中占有重要位置。归纳起来,马克思至少从三个方面陈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其一,国家由市民社会所决定。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理想主义思想,提出了与之截然对立的观点,认为国家由市民社会所决定。对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从主体和客体两个角度分别给出了理由,从主体角度看,国家是由那些生活在市民社会中的一个又一个个体成员来组成的;从客体角度看,国家之所以能够存在,又要以市民社会作为自己的前提和基础。其二,市民社会与国家既对立又统一。从对立的方面来看,尽管国家在阶级社会中具有“普遍性”,但是被它所坚守的只是和统治阶级与生俱来的特殊利益,它无力也不愿体现市民社会的普遍利益。然而,国家的存在又不仅只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更是一个承担公共职能的机构——与此相联系,国家也要致力于为市民社会提供服务,而不能只满足于和停留在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层面;从统一的方面来看,国家得以存在是以市民社会作为前提和基础的,而国家的性质也最终由市民社会的性质所决定。其三,历史发展的趋势是从国家向社会的回归。国家向社会回归的条件是阶级社会性质的祛除,只有通过祛除阶级社会的阶级对立进而祛除阶级之后,国家才会回归于社会,实现两者的真正统一。在马克思那里,这个国家与社会高度统一的社会被命名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5]294。

除此之外,马克思还就国家的消亡以及由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国家消亡路径、国家的职能及国家公共职能的异化、国家与意识形态、国家的类型及作用、作为过渡时期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等问题进行了阐析,受本文篇幅及研究主旨所限,这里不再赘述。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当代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马克思主义的两位创始人对于国家有着诸多论述,列宁、葛兰西、托洛茨基、卢森堡等人也在事实上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但在此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陷入沉寂,没有取得什么实际进展。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才发生了改观,“由于在战后取得很大成功的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以及斯大林模式的坍塌,人们的目光重新被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所吸引,并且引发了西方国家理论的若干次复

兴”[6]。在这些复兴之中,至少包括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的战后国家理论的“第一次复兴”,70年代后期及至80年代初期出现的“使国家回到注意中心”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国家理论复兴浪潮,以及80年代兴起的以“没有国家的国家理论”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的国家理论复兴。而上述国家理论复兴的共性之一在于,“历次国家理论复兴的重要思想资源都是马克思国家理论。……当代国家理论复兴中的那些代表人物往往声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的或者是受到马克思主义深刻影响的”[7]。

21世纪以来,势不可挡的全球化浪潮使得国家尤其是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问题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焦点。2002年,鲁伯特(Mark Rupert)和史密斯(Hazel Smith)合作推出了一部论文集《历史唯物主义与全球化》,而杰索普的专著《资本主义国家的未来》也恰逢同年出版。以这两部著作的出版为契机,我们能够深刻感受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当代影响正在不断走向深入,并且日益显现出它在全球化时代的独特理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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