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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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建议摘要: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增速,金融体制改革也将继续深化,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立足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为支持山西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
关键词:山西省小额贷款规范
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立足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大多设立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丰富了金融产品,产生了新的竞争机制,提供快捷高效服务,为支持山西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
1.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虽然总体上发展是健康的,但由于小额贷款工作是一项创新型工作,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1外部监管水平和力量薄弱。一是缺乏统一的监管部门。目前,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有的设在金融办,有的设在财政局,有的设在人民银行。涉及到各县则部门更多。这种多头管理方式在小额贷款公司发生违规、违法问题时,监管工作很容易形式化、虚拟化,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二是缺乏山西省统一的管理办法。目前,各市都制定了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准入门槛和审批流程,但监管标准差别较大。
1.2风险管控能力较弱。山西省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在发展过程中基本上处于生存期、成长期,尚未步入成熟期,在贷款经营管理方面风险意识不强,操作流程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从业经验不足,专业人才匿乏。
1.3贷款集中度高。从目前情况看,部分地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设置,逐步向城市聚集,贷款发放趋于集中。小额贷款公司大额化经营,将造成经营服务方向的偏离,在加大自身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解决当前突出的“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4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山西省民间融资异常活跃,高利贷伴生了许多金融风险,受注册资本有限、融资困难、民间各类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高息吸存、高息放贷等因素影响,为了攫取高额利润,山西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违规高息吸收存款、高息发放贷款的现象。这种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一旦经营资金链断裂,极易形成区域性金融风险。
2.小额贷款公司今后发展的目标及政策要求
未来10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增速,金融体制改革也将继续深化,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二元结构为立足于微型经济主体的小额信贷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总体上看,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自身贷款技术和风险控制技术日臻完善的前提下,小额信贷行业将大有可为。
2.1坚定不移地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小额信贷发展,支持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共同发展,防止出现对小额信贷的误解和健康发展势头的逆转。
2.2坚持为“三农”、中小企业服务的定位。小额贷款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定位,并做出长远的战略规划,不断探索并
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总结商业模式,积极练好内功,充分发挥“鲶鱼效应”和金融服务的补充作用。要按照“小额、分散”的要求,积极培育市场,针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民的贷款需求,开发设计信贷产品,控制大额放贷,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切实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资本“支农支小”的作用,使信贷资金真正流向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实体经济。
2.3进一步构建、完善金融基础设施。要积极推进包括征信体系、统计监测系统、支付结算等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成本,提升效率。要接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价、风险识别及防控风险能力;要接入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降低现金交易量,提高资金安全性;要接入公安部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及时核对客户身份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快山西省小额贷款信息统计监测系统开发建设,提高管理监测水平。
2.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小额贷款公司要借鉴商业银行管理经验,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一是坚持“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原则,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合规稳健经营。二是要在资金来源、利率、贷款对象、贷款额度上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对大额借款企业要严格审核,进行信用评级,确保贷款质量,降低信贷风险。三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准确进行资产分类,提高风险拨备水平,有效应对和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四是加强对高管及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培养塑造高素质的经营团队。
2.5努力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小额贷款公司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改变单纯依靠股东增资扩股充足资本金的发展模式,创新和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的补充机制。一是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比例的限制,可由现行的10%的规定提高到30%。二是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来自机构投资者的批发资金,作为后续资金来源。三是各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要扩大视野,吸引外资,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四是地方政府也可通过各种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后劲,为小额贷款公司搭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平台。
2.6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借鉴省外优惠政策扶持的经验做法,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一样的各项优惠政策,减轻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负担,扶持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各市、县(区)政府在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三年内,对于政府支持的“三农”惠及民生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扶持。同时在税率和税收减免等政策上,参照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给与同等对待。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的起征点,减半征收所得税,以此来维护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