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十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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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清洗方法: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3、消毒方法: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 10分钟以上。

b、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 (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残留消毒剂。

4、保洁方法: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6、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十一、内部监督与审计
11.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内部监督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11.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1.3定期向高层管理人员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确保管理层的关注与支持。
十二、法律法规遵守与更新
12.1定期对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确保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18.2建立国际食品安全合规体系,对出口产品进行严格审查和认证。
18.3与国际食品安全组织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采纳国际食品安全最佳实践。
十九、供应链风险管理
19.1建立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
19.2实施供应链追溯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一、食品安全绩效评价
21.1建立食品安全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全面评估食品安全管理效果。
21.2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绩效报告,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展示食品安全管理成果。
21.3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食品安全管理策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二、未来展望与战略规划
22.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
2.2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3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储存管理
3.1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和储存要求。
3.2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对过期、变质食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不良食品流入市场。
(本方案仅展示前五分之一内容,以下内容省略。)
七、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

食品生产安全十三项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十三项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生产安全十三项制度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范围、生产条件、生产设备等信息。

2. 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安全、合格。

采购原料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

3.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主要包括:(1)生产环境控制: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生产设备维护: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生产工艺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来源、使用量、使用方法符合规定。

5. 食品包装、标签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食品进行包装、标签标识。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签标识应当清晰、真实、准确。

6. 食品检验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流通、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7.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8.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可追溯。

9.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To ensure food safety。

the following ns have been put in place:1.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for EmployeesFood XXX from working with food that will be directly consumed。

This is to ensure food safety.2.Employee Training Management SystemFood XXX employees。

including managers。

food safety managers。

and food XXX regular basis。

with a minimum of 30 minutes per quarter。

and records of the training must be kept.3.Food Safety Manager SystemFood safety managers XXX health check-ups。

They must also establish a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a job XXX the food safety status of the food service process。

ping and reporting any pliance。

and accepting and cooperating with food and drug 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4.n and Reporting SystemFood operators must inspect the food they sell every day to ensure its quality and safety。

十三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十三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1.1 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1.2 食品安全责任分配:将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分配给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各部门和员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清晰。

1.3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1 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原材料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

2.2 原材料进货查验: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3 原材料进货记录:详细记录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查验结果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3.1 索取相关证明:向原材料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3.2 索要发票和收据:向原材料供应商索要正规发票和收据,确保原材料购买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3.3 保存相关凭证:将索取到的证明文件、发票和收据等凭证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验和追溯。

四、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4.1 生产工艺流程规范:制定并执行生产工艺流程规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4.2 生产环境管理:加强对生产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

4.3 生产过程监控: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出厂检验记录制度5.1 产品检验标准:制定产品出厂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在出厂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2 出厂检验记录: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5.3 检验报告:根据出厂检验记录,编写检验报告,并留存相关检验证据。

六、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6.1 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的内容、频率和方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1. 设立食品安全员,负责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 严格按照食品经营流程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2. 对食品原料、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

2. 保持场所卫生,确保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条件。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1.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 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1.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建立索证档案,确保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来源合法。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严格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食品。

2.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确保食品质量。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1. 建立废弃物处置制度,规范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

2. 遵循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 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接受消费者监督。

十三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三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三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企业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知识。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定期对生产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食品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制定详细的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

5. 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制度- 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和验收程序,确保所有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 食品加工过程管理制度- 对加工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包括温度、时间、卫生条件等,确保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7. 食品包装与标签管理制度- 确保所有食品的包装材料安全无害,标签信息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 食品安全检验与监测制度- 建立食品检验监测体系,对出厂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9. 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 制定食品储存和运输的规范,包括储存条件、运输工具的卫生要求等,防止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10.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11. 食品安全信息记录与追溯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记录系统,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便于在发生问题时能够迅速定位问题源头。

12. 食品安全投诉与处理制度-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根据反馈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

13. 食品安全持续改进制度-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制度与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以上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同时,所有制度都应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监督机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十三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三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项生产管理制度1.1 生产前应进行原料、辅料及生产设备的检查,确保原料、辅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设备正常运行。

1.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1.3 生产后的产品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项质量管理制度2.1 设立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

2.2 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并进行严格执行。

2.3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2.4 对不合格产品应进行严格的处理,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项卫生管理制度3.1 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

3.2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员工的个人卫生管理,要求员工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3 对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安全。

第四项设备管理制度4.1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避免设备污染产品。

4.3 对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第五项原料采购管理制度5.1 设立原料采购标准,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5.3 对原料进行进货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第六项仓储管理制度6.1 对原辅料进行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6.2 对原辅料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

6.3 对原辅料进行妥善保管,避免受潮、霉变等现象发生。

第七项销售管理制度7.1 对产品进行标签管理,确保产品的标识清晰、准确。

7.2 对产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产品可追溯。

7.3 对产品的储存和运输进行管理,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八项人员管理制度8.1 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8.2 对员工进行健康管理,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个基本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个基本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个基本管理制度目录1、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教育培训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索票制度;5、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6、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7、检验管理制度;8、加工废弃物处置制度;9、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0、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11、销售管理制度;1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13、停歇业报告制度;一、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2.食品小作坊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防污染、废水处理、垃圾存放、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或设备;3.食品小作坊垃圾存放应设在加工区以外;4.生产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场所干净整洁;5.与食品接触的所有设备和工器具,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洗材料制作;6.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场所和工器具进行清洗,定期消毒;7.不能连续生产的,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清洁;8.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教育培训制度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3.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4.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讲授、自学等方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5.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进入操作间应洗手,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洁;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品;3.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4.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5.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应主动报告,不得进行食品生产操作;6.严禁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将工作衣、帽穿戴出加工场所。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第一项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1.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管。

第二项制度: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有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2 采购的食品应来自合法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的许可证和资质。

2.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进货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2.4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

第三项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应储存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库房内,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等条件。

3.2 食品应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区、分类储存,不得混储。

3.3 食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销售,避免食品过期。

3.4 食品储存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项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食品加工场所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设备。

4.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加工场所和工具的清洁卫生。

4.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温度、时间和工艺,确保食品煮熟、煮熟透。

4.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

第五项制度:食品包装管理制度5.1 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标识性。

5.2 食品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害、清洁的材料,避免污染食品。

5.3 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4 食品包装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各项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必须持有防疫站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须做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

3、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后必须洗手,去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不准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脸;不准用屉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卖饭时不准抽烟、随地吐痰、拧鼻涕、不面对食品炊具咳嗽、打喷嚏,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饰物。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十三项)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制定本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以确保
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卫生安全控制。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在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中,卫生安
全控制的有效管理。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领域。

责任单位
1.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建立食品卫生控制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2.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企业要定期对存储和销售场所进行
消毒,确保食品的安全,同时落实对食品的追溯制度。

3. 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管理和
检查,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相关要求
1. 生产过程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期食品原料。

2. 贮存要求: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企业要对食品进行分类存储,保持通风、干燥、无污染环境,避免异味交叉。

3. 加工制作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工艺流程,保证食品无污染,制作过程中不含有有害物质。

4. 健康证明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员工应当持有健康证明,确保
员工身体健康,正常工作。

处罚与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规
进行惩罚,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结论
食品卫生极度重要,并且涉及到公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因此,食品生产商、销售商和餐饮服务业者都需要认真落实本制度要求,
共同维护公众利益和健康安全。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改进。

第三条食品采购与管理1.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查验其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合格或过期食品。

3.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和保存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通风和温度控制。

2. 食品运输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六条食品销售与服务1.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佩戴口罩、手套等卫生用品。

2.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 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提供整洁、卫生的餐饮环境和服务。

第七条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员工应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2.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进行,确保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声誉。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企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北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食品安全13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3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3项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事务。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明确食品原料的来源、采购要求、验收标准等。

2.2 食品原料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选择具有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作为供应商。

2.3 食品原料的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查验。

三、食品生产管理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质量控制等。

3.2 食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3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食品经营管理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4.2 食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变质、污染和交叉污染。

4.3 食品的运输和销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食品标识管理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标识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标识的内容、格式、使用要求等。

5.2 食品标识应当真实、清晰、准确,反映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认证标志等。

5.3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篡改或者冒用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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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方案。

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人员的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三、食品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对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调离食品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培训、考核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考核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承诺人: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黑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查体。

三、对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情况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承诺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加强培训与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3、制订并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承诺人: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自检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根据本单位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品种风险等级确定自查频次,专项自查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即时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冷冻冷藏设施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并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应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计划、时间、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承诺人:食品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方式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可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批次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二、食品储存1、经营食品主要为供应商直接供货,原则上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品种、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异味、污染不洁或过期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每天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查验。

有腐烂、变质、过期等情况的,要立即清理。

5、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6、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7、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三、食品运输1、要求供应商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1、食品从业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处置。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承诺人: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感染。

二、配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食品经营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栏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感应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销售、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切配板(熟食散装食品销售区)。

散装食品(熟食)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示。

七、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当定期维护食品销售、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并有记录,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应当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时间、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承诺人: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二、与初次交易的供应商交易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储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食品、转基因食品)、商标注册证、专利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三、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及其它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上市销售。

四、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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