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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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实效,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管理办法中如未加具体说明,所出现的“公司”或“公司总部” 均泛指上有限公司,不含下属分公司、松江园区及参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四条公平公开原则

公司在员工招聘方面将按照“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来选拔和录用人才。

第五条内部优先原则

公司重视每一位员工的职业发展,对于所有空缺岗位,现职员工符合该职位要求且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公司都将给予竞聘机会,并优先选拔、调用、晋升。

第六条计划原则

以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结合公司和各部门的业务发展需要及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按计划执行招聘工作(临时、紧急招聘除外)。

第七条合理分工原则

在招聘和甄选人员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和

优势在招聘中分工协作,以提高招聘效率和招聘质量

第八条全员招聘原则

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制,并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人才。

第九条时间管理原则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从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到新员工入职中所涉及各招聘环节,均制定工作时间计划,以提高招聘效率、及时提供人力资源供给。

第三章招聘组织

公司所有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总体控制、组织,用人部门第十条

协同进行。

第十一条各级部门在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时,根据不同的组织架构设置、业务情况、岗位级别、招聘性质分层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招聘工作量及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可牵头组成临时招聘小组,协同相关部门人员完成招聘工作。

第四章招聘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招聘职责

(一)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内容包括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招聘进度表、大型招聘活动计划、年度招聘费用预算等;

(二)根据年度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活动;

(三)招聘广告的审核和发布;

(四)公司各岗位人员招聘;分公司副总级以上(含)人员的招聘;园区及参控股公司经理级以上(含)人员及特定技术人员的招聘;

(五)给予各分公司、园区及参控股公司招聘工作的信息和业务支持及指导。

第十四条用人部门招聘职责

(一)本部门年度招聘计划拟定与协助实施;

(二)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编制部门内各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评考核表》(书面化的试卷、表格等,需定期调整),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答录情况进行书面评估;

(三)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详见表格附件一);

(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位匹配度进行客观评定、考核。

第十五条下属分公司、松江园区及参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招聘职责

(一)制定各自招聘计划,并在上报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后组织实施招聘。

(二)负责各自的人员招聘(除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招聘外的人员)

第五章定岗定编管理

第十六条定义

定岗定编是确定岗位和确定岗位编制的合称。是指各中心、各部门根据组织架构设置,确定组织中承担具体工作的岗位、从事这些岗位所需的人员数量。

第十七条制定与修改

(一)制定《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

人力资源部与各中心及部门在制定年度规划期间,根据组织架构图和《定岗定编流程》(详见流程附件一)制定下一年度各中心、各部门《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详见表格附件二),并经相关程序上报审批后作为人事招聘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修改《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

原则上该表每年度修改一次,但如遇公司、部门组织架构有较大调整时,可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共同修订,并经相关程序上报审批后

实施。

第六章常规招聘

第十八条编制内人员增补招聘

(一)定义

是指人员增补招聘申请符合《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中已核准的岗位和编制内人员数量。包括岗位缺员、请长假缺员、人员替换补充等。

(二)请长假缺员

请事假、病假、工伤休假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含)的岗位,所在岗位负责人可依据手续申请招聘新人。

(三)人员替换补充

因员工辞职、辞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经相关环节审批后,可申请招聘新人。

(四)说明

因借调发生的短期岗位空缺,不能依照编制内人员增补招聘新人。

(五)编制内人员增补手续的办理

依据《编制内人员增补流程》(详见流程附件二)和相关审批环节办理。

第十九条岗位增编招聘

(一)定义

是指原核准的《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中的某一岗位的核准人数,不能满足现有的工作要求,需要增加人员数量(即增加编制)来完成工作。

(二)岗位增编类别

1、临时增编

(1)因女职工产假造成的短期岗位空缺,原则上由部门安排人员代替其工作或将产假员工工作分摊;部门既无法安排本部门人员顶替和分摊工作又无法通过借调解决岗位空缺问题时,可申请临时增编。

(2)临时增编招聘的人员为短期顶岗人员,人力资源部当招聘此类人员时,应在发布招聘广告和面试时与应聘人说明情况,并签订短期劳

动合同。

产假员工在正常休假结束回岗后,如公司内有合适岗位且短期顶岗人员也同意转岗的,由人力资源部按人事异动管理办法办理转岗手续;如合同期

届满,公司无法安排短期顶岗人员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长期增编

因工作需要,部门内原定编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且需要长期增加编制时,可申请长期增编。

(三)岗位增编手续的办理

依据《岗位增编申请流程》(详见流程附件三)和相关审批环节办理。

第二十条新增岗位招聘

(一)定义

是指组织架构图和《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中未列入的岗位,因业务需要新增岗位;或在年度规划时已规划本年度新增岗位,且《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表》中已核定了新增岗位人员编制,但新岗位人员暂为空缺, 用人部门在具体落实新增岗位人员前的申请属于此类招聘。

(二)说明

1、新增岗位如仅为人员分工调整,或随业务发展派生出新的岗位名称,但不涉及招聘新员工和增编的,此类新增岗位无需按招聘流程申报,只需向人力资源部一般书面申请即可。

2、如岗位既属于新增岗位又属于岗位增编,可将两项申请合并申报。

(三)新增岗位手续的办理

依据《新增岗位申请流程》(详见流程附件四)和相关审批环节办理。

第七章重点招聘

第二十一条战略性人才招聘

(一)定义

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和管理人员的储备,所进行的具

有战略性的招聘活动。如本地化人员招聘、大型校园招聘、电视媒体招

(二)战略性人才招聘手续的办理

战略性人才招聘实行专项报批,一般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中心、部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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