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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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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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假的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临时聘用人员和有特别约定的员工;
(二)、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员工;
(三)、全年病假(住院治疗)累计超过30天的员工;
(四)、脱产学习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员工;
(五)、被公司劝退和开除的员工。(指被处理时还没有休当年年休假的。)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二)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各门店/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性质、工作特点、工作需要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不得跨年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意淡季。
(三)各门店/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或者是员工放弃休假的,年底可凭“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发给补贴,补贴标准为:员工30元/日,管理人员50元/日。
(四)若员工主动提出申请休年休假,需按照以下相关程序操作:
(1)、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
(2)、由本门店/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本门店/部门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五、其他规定
1、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
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这一档说明:
某人于2011年5月14日进公司上班,到2012年5月13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应该休年假了,但2012年可休的年假是几天呢?按相关的规定,年假计算如下:
(1)、2012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2天
(2)、用232÷365=0.6356
(3)、此人应休天数为:5×0.6356=3.18天
(4)、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因此,此人于2012年应休年假的天数为:3天。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病/事假超过部分,按公司相关规定操作。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六、各门店/部门负责人休年休假需总经理签署意见。
七、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后执行。
补充说明:
由于现《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与原来的《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部分有相冲突,先做如下修正:
一、2013年元月1日后入职的员工,其年休假标准参照《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二、2010年6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的员工,遵循《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1、本人2012年度、2013年度已休年假天数未达折算天数,请2014年春节前需修完。(补贴年假工资具体见附表)
2、本人2012年度、2013年度休假天数已经超过折算数的,超休天数不再追回。2014年依“暂行办法”施行。
北京同仁堂长沙武广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门店
/部门
工作岗位
可享受年休假天数已享受年休假天数
申请人意见
根据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本人申请年休假天,休假时间自月日至月日。
申请人:
年月日
门店/部
门负责任
人意见负责人:年月日
总经理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销假时间
年月日销假人签字
备注
此表由各门店/部门负责人月底交公司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