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生品社课程的特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品生品社课程的特点
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并在各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实验,这是我国小学思想品德学科领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思想品德学科的实践者和研究者,通过对《课程标准》比较深入的学习与认真的思考,深感它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对原思想品德课进行了改革与创新,使之更加顺应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较好地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精神。本文试图从课程的结构、目标、内容、实施及评价这样几个方面来对《课程标准》作一简浅的分析:
一、课程结构,体现了综合性
课程结构的综合性是依据基础教育的特殊功能、现代人的素质需要以及儿童的认知方式而提出,也是国内外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课程标准》对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的课程结构,改变过去思想品德课单一“向小学生比较系统地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的课程设置目的,界定为“以儿童生活(社会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低年级)和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中高年级)的综合课程”,把对学生的品德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社会生活和学生的发展结合起来,体现了课程结构的综合性特点。
如低年级的《品德与生活》课,涉及的对象是刚刚跨入学校大门的小学生,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关键时期,也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课程标准》不是从划一的品德教育角度来确定教学内容,而是从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三个方面,围绕学生个人生活中的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脑筋有创意地生活四大板块,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四个目标上,构建了《品德与生活》的教学内容。这种基于学生个人生活基础之上的思想品德教学,使学生通过学习,不仅具有作为一个公民应该要有的基本思想品德素养,而且还使他们掌握了自己生活所必需的一些基本知识与劳动技能,为他们从一个“自然人”过渡到“社会人”、“现代人”奠定了基础;中高年级的《品德与社会》课,由于有低年级的《品德与生活》课内容作基础和学生的年龄增长、认识范围的扩大和认识水平的提高等原因,教学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它是以学生的社会生活为主线,把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和文化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都有机融合在“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近世界”这几个板块内容中,以培养学生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使他们成为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人。其课程结构的性质,已远远超出了单一的思想品德教育的范畴。
二、课程目标,体现了基础性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所以基础教育也是素质教育。在我国,作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它的首要任务当然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努力使他们人人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是基础的基础。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再根据学生不同的发展状况,提出不同的发展目标并施以不同的教育,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后继学习与发展。只有这样,才符合小学生的客观实际,也符合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对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同样也要强调基础性。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小学生的生理、心理还很不成
熟,他们还正处在一个长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过多、过浓的政治性、理论性说教与灌输,不仅使他们难以理解和接受,而且也不能带来好的教学效果;而这一时期的儿童,他们的品德、行为习惯还未定型,因而从另一层面上说,是良好品德、行为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他们模仿性强,可塑性大,只要施以正确的教育与引导,是十分有利于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的养成,这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将终身有用。因此,《课程标准》弱化政治、理论体系,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作为课程的总目标,是有科学道理的。如《课程标准》不是把课程目标定位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类人才”上,而是尊重学生的发展规律,从做一个普通、合格的公民作为基础起点,把低年级的课程目标定位在“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中高年级的课程目标定位在“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参与、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这与原思想品德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相比,就降低了目标要求,较好地体现了基础性。另外,在“内容标准”的具体阐述上,都没有出现“什么是什么”这类概念诠释性的认知要求,而将要求基本上都定位在“认识”、“知道”、“了解”这些层面上,即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对所学知识有初步的识记、了解,能基本上回答出“是什么”、“该怎么做”的问题,这样就可避免小学生违背认知规律,在思想品德课中去死记硬背的做法,有利于达到通过思想品德课教学来指导学生行为的目的,也有利于学生的后继学习与发展。
三、课程内容,体现了生活性
作为社会成员,学生最终要从学校走向社会,走向生活。学校课程从功能上来说,应该为学生将来的生活、工作和创造奠定基础,而不应该成为隔离学生与他的生活世界的屏障。所以新课程理念下的学生学习背景是生活化的。学生的学习内容应反映社会及生活的需要,学校应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让学生通过学校来熟悉生活,了解社会,达到学以致用,学有成效的目的,为他们今后人格的和谐发展与完善奠定基础,这是“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本质功能;从学生品德形成的角度来说,“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能与生活分离的‘纯道德的生活’;儿童的品德和社会性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觉悟,儿童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具有特殊价值。”这说明学生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是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觉悟开始的。没有以学生的生活作为基础,没有以学生所熟悉的生活事例为载体,学生就难以理解和形成道德概念,思想品德教学中那种知、行脱节,实效性不高的病因,不少是因为思想品德教学脱离学生的实际,远离学生的生活所造成的。
《课程标准》从学生的生活层面和社会性发展的角度来确定内容标准,改变过去教材内容中的“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如低年级的《品德与生活》课,去掉了原《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中“也要进行一些浅显的政治常识教育”的要求,围绕学生自己的个人生活,从健康安全、愉快积极、负责任有爱心、动脑筋有创意四个方面,向学生提出了具体的生活要求,让学生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爱生活、会生活的情感与能力,并能从生活中提升自己的智慧,感受生活的乐处,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中高年级的《品德与社会》课,也对原大纲中“主要进行浅显的政治、法律常识教育”的要求进行了修正,以学生的社会生活为基础,从个人、家庭、学校、家乡(社区)、祖国、世界这样几个不同的领域,确定教学的内容标准,让学生通过学习来丰富自己的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提高适应和参与社会的能力。而把一些高年级小学生应该要知道、掌握的政治法律常识,则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常识,渗透在学生的行为道德规范中进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