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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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住宅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其目的是保障住宅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住宅的安全、舒适和环保。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是上海市住宅建设领域的重要规范,对于提升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障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结构验收标准。

1. 结构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结构的验收要求,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外墙、屋面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结构的抗震性能、承载能力、防水防潮性能等进行检查,确保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二、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 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内部装饰装修的验收要求,包括墙面、地面、天花、门窗、厨卫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装饰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施工质量、装修效果等进行检查,确保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设备设施验收标准。

1. 设备设施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内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采暖、通风、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使用效果、节能环保性能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四、环境验收标准。

1. 环境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周边环境的验收要求,包括道路、绿化、排水、噪音、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周边环境的整体布局、美观程度、环境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安静、舒适。

五、质量保证标准。

1. 质量保证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的验收要求,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质量保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六、验收程序和要求。

1. 验收程序和要求是指对住宅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的规定,包括验收申请、验收资料准备、验收组织、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是保障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规范,对于规范住宅建设、提升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共44页word资料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共44页word资料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0-2003 2003-12-18发布 2004-03-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 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02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JG/T 3017 PVC塑料门JG/T 3018 P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oc21)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oc21)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一、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三、给排水管道
四、电气
五、抹灰
六、镶贴
七、木制品
八、门窗
九、吊顶
十、花饰
十一、涂装
十二、裱糊
十三、卫浴设备
十四、质量验收及判定
十五、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十六、附录
一、范围
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mm
项目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测量方法
壁橱吊橱
橱门缝宽度≤1.5楔形塞尺每橱随机
选门一扇,
测量不少
于二处,
取最大值。

垂直度≤2.0
线锤、
钢卷尺
对角线长度
(橱体、橱门)≤2.0
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3.木地板
a.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现象。

木阁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钡匕逦尴焐5匕逵肭矫嬷溆α? mm ~10 mm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mm
项目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测量方法
上口平直度≤35m拉线每面至少
测量二处,
面板垂直度≤2线锤和钢直尺。

上海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装修验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地面工程验收:地面工程应平整、光滑、无空鼓、无裂纹。


面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严密、平整。

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积水。

2.墙面工程验收:墙面工程应平整、垂直、无空鼓、无开裂。


面涂料应均匀、无色差,不得有掉粉、起皮等现象。

墙面砖粘贴应平整、垂直,颜色应一致。

3.天花板工程验收:天花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开裂、无色差。

吊顶安装应牢固,龙骨及吊杆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灯具及风口等安装应牢固、平直。

4.门窗工程验收:门窗安装应牢固、开启自如、无异响。

门窗玻
璃应安装牢固,周边缝隙应密封严密。

5.五金配件验收:五金配件应安装牢固,使用灵活,无明显磨损。

6.细节处理验收:墙角、收口等细节处理应顺直、圆滑,无明显
瑕疵。

7.电路验收:电路铺设应规范,绝缘良好,无裸露电线。

开关、
插座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8.水路验收:水路布局合理,无渗漏现象。

水龙头、马桶等洁具
应安装牢固,使用正常。

9.通风与排气验收:通风与排气系统应顺畅,无噪音。

排气口应
安装在易操作的位置。

10.环保验收: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无甲醛等有害气体超标
现象。

在装修验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细节,对每个部分都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以确保装修质量符合要求。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在上海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或租赁住房。

然而,随之而来的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装修质量和市民居住生活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1. 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起源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源于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和对装修质量的诉求。

这一系列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部门与专业设计院所、房地产开发商、施工企业等共同制定,旨在明确装修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以推动市场规范和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2. 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责任主体及权利义务、质量纠纷的处理等内容。

其中,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装饰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要求、环保和安全性能的要求等;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涵盖验收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处理等;责任主体及权利义务明确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的职责和义务;质量纠纷的处理则规定了质量纠纷的解决程序和方式。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专业的文章写手,我认为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障市民的居住安全至关重要。

合理的验收标准和严格的执行程序,不仅可以规范市场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还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对上海市政府在住宅装饰装修领域的规范管理做法表示赞扬,同时也希望这一系列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深化,以适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深入研究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调研和分析,对这一系列标准的核心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反复阅读和总结,我将我所获得的知识和观点以尽可能详尽和清晰的方式呈现在文章中,希望能够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发。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上海315验收标准)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上海315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也称3.15标准附件1――装修质量检测项目及方法
表2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
表3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表4 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5 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6 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7 墙饰板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表9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表11 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12 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13 吊顶与分隔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表14 花饰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17 水乳性涂料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的装饰装修工作,保障房屋装饰装修的质量和安全,上海市政府特制定了本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地方标准住宅的装饰装修验收。

一、装修材料验收标准1.地板材料:采用环保材质,无异味,达到国家标准。

2.墙面材料:墙面表面平整、光滑,材质无异味,无污染。

3.天花板材料:平整、牢固,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材质。

4.门窗材料:平整、严密,开启灵活,无卡阻。

5.五金配件:无锈蚀、变形,可以正常开启和关闭。

二、装修工程验收标准1.平整度:地板、墙面、天花板的平整度达到国家标准,无明显凹凸不平。

2.线条安装:墙角线以及门、窗边线安装平整牢固,与墙面无缝隙。

3.灯具安装: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安装,且灯具无短路、漏电等安全问题。

4.插座开关安装: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使用正常。

5.门窗安装:开启灵活,无卡阻,无漏风、漏雨等问题。

三、装修设施验收标准1.空调系统:空调安装正确,制冷、制热功能正常,无漏水、漏气等问题。

2.供暖系统:供暖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供暖功能正常。

3.给排水系统:无漏水、渗水等问题,水管无松动、龙头及水槽使用正常。

4.厨房设备:水槽、燃气灶、抽油烟机等设备安装合理、使用正常。

5.卫生间设备:马桶、洗脸盆、淋浴设施等安装牢固,使用正常。

四、装修工艺验收标准1.瓷砖铺贴:平整、牢固,无空鼓、起翘等问题。

2.油漆涂刷:涂刷均匀、无滴漏、无色差,刷子痕迹不明显。

3.漆面光滑度:漆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气泡、刺眼等问题。

4.墙面贴饰:墙纸、壁纸粘贴牢固,无起皱、起壳等问题。

五、环境验收标准1.噪音检测:室内噪音符合国家标准。

2.通风检测: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无霉味。

3.照明检测:光线明亮,无暗角、暗道。

六、验收方式和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的验收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1.初验收:由施工单位完成,验收标准为装修材料、装修工程、装修设施以及装修工艺的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垂直度
≤3.0
≤2.0
1m托线板、钢直尺
阳角方正
≤3.0
≤2.0
方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
≤0.5
≤0.5
游标卡尺
接缝平直
≤2.0
≤2.0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1.0
钢直尺
表面
平整、干净、无漏错贴等
目测
全检B
空鼓声
镶贴应牢固;单块空鼓面积不大于10%;单面墙空鼓块数不大于5%
小锤轻轻敲击
全检B
镜子、玻璃
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房间区域的交接面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7.1.2验收要求和方法
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进行..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缺陷分类
石材
墙面砖
量具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两处;取最大值B
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DBXX-XXXX
3基本原则
3.1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8.1.2验收要求和方法
橱柜质量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进行..
表7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标题〉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时效性〉〈颁布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T30 --1999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发布〈颁布日期〉1999-01-11〈实施日期〉1999-03-15〈内容分类〉〈题注〉〈内容〉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各项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及验收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装饰装修的验收,也适用于供需双方签定装饰装修合同中的质量依据。

(一)基本原则 1. 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 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3. 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领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 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5. 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6. 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7.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 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

(新整理)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新整理)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新整理)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基本原则(1)住宅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务必贯彻国家、行业与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与技术规程。

(2)装饰设计施工务必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与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者检验报告。

施工前,务必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与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含设计要求、材料选型与等级、施工质量、期限与保修期等内容。

在选材时应优先使用节能型、阻燃型与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2、管道(1)基本要求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务必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使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1.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务必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1.4管外径在25mm下列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者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务必牢固。

上海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一、施工合同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始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施工内容、质量标准、施工期限、工程价格、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身需求。

二、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装饰装修工程的基础。

图纸应包括施工区域、施工方案、材料使用、色彩搭配、照明设计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三、施工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施工记录。

记录包括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施工质量等内容。

记录应详细、准确,方便日后的验收和结算。

四、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装饰装修工程的核心。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业主要求。

同时,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材料检验、施工工序控制等。

五、施工安全在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和业主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

六、施工环保在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噪音、减少扬尘、合理使用材料等。

七、施工验收规范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等内容。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验收人员资质参与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等。

在验收过程中,应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九、验收报告在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内容。

业主和施工方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和效果。

十、保修期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修。

保修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执行。

在保修期内,应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和处理。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后,如出现纠纷,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理。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45页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45页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0-20192019-12-18发布2019-03-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 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19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19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JG/T 3017 PVC塑料门JG/T 3018 P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45页word文档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45页word文档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0-20192019-12-18发布2019-03-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 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19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19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JG/T 3017 PVC塑料门JG/T 3018 P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45页

315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19版315标准45页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0-20192019-12-18发布2019-03-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 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19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19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JG/T 3017 PVC塑料门JG/T 3018 P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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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地3基本原则3.1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3.3装修工程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3.4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5装修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不影响周围环境。

3.6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3.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8装修工程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3.9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4给排水管道4.1基本要求4.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

4.1.2施工后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嵌装或暗敷给水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通水和加压试验,必须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4.1.6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4.1.7金属裸管必须作隔热处理4.2验收要求和方法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注:*管道安装为套内热水器出水的冷热水管安装要求,当小区采用集中供暖时管道安装按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5电气5.1基本要求5.1.l电气设计及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且应有短路及过载保护。

5.1.2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载荷,漏电短路保护功能,应单独回路设计,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DBXX-XXXX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5.1.3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

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砼楼板顶面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管壁厚度至少为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5.1.6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5.1.7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5.1.8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左右,安装应牢固。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插座离地面宜不低于200mm,安装应牢固。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

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有接地孔的,其接地孔应在上方,接地应可靠。

5.1.11导线与燃气管、水管间隔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导线与燃气管、水管间隔距离mm5.2验收要求和方法5.2验收要求和方法5.2.1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电气验收按表3的规定进行。

表3电器验收要求及方法6抹灰6.1基本要求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抹灰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6.2验收要求和方法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4要求。

表4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7镶贴7.1墙面镶贴7.1.1基本要求DBXX-XXXX7.1.1.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阳角连接时,不应小于砖的1/3。

7.1.1.2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7.1.1.3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房间区域的交接面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7.1.2验收要求和方法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进行。

表5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mm7.2地面镶贴7.2.1基本要求7.2.1.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

7.2.1.2用小锤在地面上敲击,不得有空鼓声。

7.2.1.3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7.2.1.4厨房、卫生间必须做好防水层,在地漏处结合应严密。

7.2.1.5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7.2.2验收要求和方法地面镶贴验收应按表6进行表6地面镶贴要求及方法8木制品8.1橱柜8.1.1基本要求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

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8.1.2验收要求和方法橱柜质量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进行。

表7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8.2护墙板8.2.1基本要求护墙板表面应光洁,棱面光滑,无毛刺和飞边,木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间缝隙宽度均匀,护墙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

护墙板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应采用45°角拼接。

8.2.2验收要求及方法护墙板的质量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8进行。

表8护墙板验收要求及方法mm8.3木地板8.3.1基本要求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无磨痕、毛刺等现象。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木搁栅的含水率应在16.0%以下。

地板铺设应无松动,行走时无响声。

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0mm的伸缩缝。

8.3.2验收要求及方法木地板的铺设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木地板的铺设验收要求及方法mm续表9注:1、本表所列允许适用于柚木、白栎(柞木)、印茄木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2、卫浴地板等特殊地板应严格参照说明书操作。

8.4楼梯及其他木制品8.4.1基本要求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

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固定牢固,楼梯设置必须安全、牢固。

8.4.2验收要求及方法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9门窗DBXX-XXXX9.1铝合金门窗9.1.1材料要求和验收方法铝合金窗型材的壁厚规格不宜小于1.4mm,门型材的壁厚规格不宜小于2.0mm。

检验时,壁厚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测量。

9.1.2基本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

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

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无阻滞及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外观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外门外窗应不渗漏水。

9.1.3验收要求及方法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1的要求。

表11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9.2PVC塑料门窗9.2.1材料要求当门、窗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

9.2.2基本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

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

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无阻滞及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外观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外门外窗应不渗漏水。

9.2.3验收要求及方法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mm注:本表所列量具精度为1mm.9.3木门窗9.3.1基本要求9.3.1.1木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开启灵活,无阻滞感,且关闭严密,无反弹,倒翘及变形现象。

9.3.1.2表面应光洁,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9.3.1.3门窗上小五金安装应齐全,位置适宜,固定牢固。

DBXX-XXXX9.3.2验收要求及方法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注:门以2m的基础,超过2m以百分比类推。

10吊顶10.1基本要求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

粘贴牢固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透、翘角等现象。

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

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要有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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