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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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质量保障措施

1.1、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1.2、质量保障措施

1.2.1思想保障措施

不断加强对全体参建职工进行有关质量方针、目标、计划、法规及措施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观念,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实现质量目标真正成为每位建设者的自觉行动。树立上道工作为下道工作服务、管理工作为现场工作服务的思想,用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2.2组织保障措施

为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工班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质量责任人,总工程师主管质量

管理,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配备质量工程师、各专业施工队配备专职质量员,各作业工班配备兼职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本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2.3制度保障措施

1、质量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总负责、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各施工队长直接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交底;谁交底,谁检查”的原则划分质量责任,每月都要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个人业绩挂钩。

2、各级质量责任人质量责任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总负责,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质量责任合同;

2、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与项目经理签订质量责任目标合同,对项目质量管理全面负责;

3、各施工队长:各施工队长是施工操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本队所管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与项目经理签订质量责任目标合同,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4、各级质量人员:质量工程师及专职、兼职质量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3、质量责任保证金制

对应于质量目标责任制实施质量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签订质量目标责任合同的全体职工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一笔保证金,根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工程质量奖罚规定,结合个人工作实绩考核,在工程竣工后返还或奖罚。

4、测量双检制度

为加强工程施工测量工作,防止因测量失误造成质量事故,严格按测量“复核”及“换手测量”制度,管理机构中设两级测量班,分别隶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和各施工队。

1、测量双检制

工程所有控制坐标点和水准点测量由项目经理部测量班进行,采用同精度复测,两次测量误差应满足相关测量规范的规定;重点工程结构的施工放样测量由施工队测量班进行,并由项目经理部测量班负责复核,复核结果无误报项目经理

部有关部门备核;并通知施工队,未经复测核准和双检的控制坐标及水准点不得交付施工使用;项目经理部每季度定期组织测量班对全标段内的重点工程的中线及标高复测一次;随工程进展情况,项目经理部测量班随时对各施工队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复核。

2、测量资料复核

各项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记录真实,记注明显、计算清楚、签署完善,并认真进行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不得使用;外业测量的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清楚,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工点、日期、气候、观测者和使用仪器、工具等,文字、数据要书写清楚、整齐、不得涂改,记录应长期保存,不得撕毁,以备查考;测量复核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业主。

5、工程试验检测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直属项目经理部的工地试验室,试验室由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试验工程师负责,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试验室主要负责材料进货检验、工程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及现场质量控制与指导,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保证检验、试验的准确性、可靠性,防止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序或不合格品(半成品)转序,确保施工过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工序的转序必须经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在所需要的检验和试验报告收到和验证前,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因施工急需的例外转序,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及明确的标识、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例外转序的同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追回处置;所有检验和试验记录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结论明确、签字日期齐全,并设专人收集、整理、保存检验和试验记录。通过最终检验和试验,提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施工过程中隐蔽的工程,均应经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和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需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监理工程师签证自行覆盖隐蔽者,应揭开补验。隐蔽检查要及时,先由工点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经质检工程师或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备齐有关资料,再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地质不良的基础工程在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尽

快施工封闭,逾期地基承载力发生变化,重新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工点技术人员无权处理,及时作好记录,并报建设和监理单位解决。

7、质量检查制度

1、“三检”制度

(1)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所有工序坚持样板制;牢固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和“下道工序是用户”的思想,坚持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开工,实行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

(2)班组坚持“三检制”,自检合格后,专职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然后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2、抽检制度

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按三级进行,即“跟踪检测”、“复测”、“抽检”三级,通过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以便为验收时的质量检验打下良好基础。

3、关键工序预检制度

预检的目的是通过对后步工序有重大影响的作业项目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差错而造成质量事故,预检由总工程师牵头,质量部长组织,质检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并做出预检记录。

4、定期(月、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施工队每旬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标”的要求;各种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和组织是否健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有成果。前次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纠正;检查后,及时通报表彰好的施工队和工点,给予奖励。同时,对工程质量差的单位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8、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各专业施工队每月填写质量报表的“质量事故”栏内容,由项目经理部汇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或部位应采取有效抢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保持现场不被破坏至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施工队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立即以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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