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峡商经讲义完美版
2011商经法-张海峡讲义(全)

第一章公司法一、概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是标准的企业法律分类。
市场准入,钱和人。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1.准则主义,不需要批准,工商局只负责登记。
特殊行业除外(如:银行需要银监会批金融业许可证)。
(ps:证监会审批的不是公司的成立是股票的公开发行。
)1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人合性。
2普伙(纯人合-无限连带按约定分红)-有限公司(人合为主资合为辅)-股份公司(资主人辅)-上市公司(纯资合)。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和自然人类似)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独立的财产总结:A股东要转移出资所有权(换来股权);B公司都有最低资本限额(有限公司3万,股份公司500万);合伙没有这些要求(不是人)。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总结:告公司,告法人名义;告个人合伙,告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告字号名义。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股东仅有出资的责任,其它不管)表现在:a股东对公司的(外债)不负责;b公司对股东的(债务)不负责;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公司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纳股东的税(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法人)。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2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ps当合伙人时无限连带),但是(国有独资和上市公司)除外;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论文资料】2010年张海峡最新修订商经法讲义7

2010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7)张海峡第二章商标权一、商标注册绝对禁止条件首先,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总结:在先权利例如,姓名、肖像,以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其次,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总结:上述项目,都是正式的标志,不能商业化庸俗化使用。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地理标记:A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
B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a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b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c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再次,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复再次,商标法规定(12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a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b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c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最后,商标法规定(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010新起点高分突破班张海峡商经讲义

2009卷一经济法【例题】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答案:B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例题】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
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答案:B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答案:C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答案:ACD解析:比较简单。
张海峡商经口诀

张海峡商经中的的口诀 1.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过程:发招销代批股创登(发招捎带屁股撞凳)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 ↓ 发起人认购股份 ↓ 制作招股说明书 ↓ 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 申请批准募集 ↓ 公开募股 ↓ 召开创立大会 ↓ 申请设立登记 2.董高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挪个贷自竟佣秘(那个呆子竟扔秘)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逃税目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自我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重要的合伙事务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名范外不知增减担(名饭外不吃增减蛋) ⑴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⑵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⑶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⑷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⑸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⑹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⑺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4.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况(两亡两丧一执行) ⑴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⑵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⑶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⑷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⑸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法考导学阶段商经讲义

《九民纪要》讲座讲义第一节与公司对赌对赌的产生原由简单说就是:公司有项目没钱,投资人有钱没项目。
(一)公司融资的两种方式1.间接融资:申请贷款,即金融机构如银行(贷款)——存款人;2.直接融资:公司接受投资,同时给与投资方(股权),也称为(股权融资),就是公司用股权换投资;(二)直接融资的当事人1.需要资金的公司称为(目标公司);2.提供资金的一方称为(投资人);(三)投资风险1.信息不对称,因为不了解,投资方要保证自己的投资本金和收益的安全。
2.目标公司为了融资,往往把自己说的如何如何好,信息不真实,而核对信息的真实性,需要支付额外的商业调查成本。
(四)风险解决办法事先约定防范风险的协议条款1.如果目标公司业绩兑现了承诺,这时投资方给目标公司股东一定奖励,例如股权奖励2.如果目标公司业绩未兑现了承诺,(核心重点),那么(1)目标公司股权回购;(2)目标公司给投资人金钱补偿;(3)目标公司既回购股权,又给投资人金钱补偿。
3.对赌协议的效力投资人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有效。
(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五)目标公司获得投资人投资的本质从目标公司角度看:以股权换投资;从投资人角度:以(出资)所有权换股权,当股东;那么问题来了,1.目标公司手上有股权(股票)吗?()。
2.目标公司如何凭空制造出股权(股票)来,方法是()股票是(等额拆分注册资本的结果,商业惯例为面额1元。
参见《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1)注册资本=股票总量(2)增资即增发新股,减资则回购并注销股票。
(附: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案例】2017年,顺丰公司投资入股鼎泰公司。
3.目标公司这种制造股权的方式,会产生什么效果?();4.目标公司这种制造股权的方式,对谁?产生什么影响?(1)对原股东()影响;(2)对公司现存的债权人们()影响。
2011年新东方重点学科班张海峡商经讲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总结:1为什么忠实勤勉义务没有监事呢?因为监事( )主体!
2公司强调一个字( ),合伙强调一个字( )。
法律约束: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
分立对债权人没有实质性影响。
1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来债务不负担连带责任,是以分立前( )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表现在:a股东对公司( )不负责;b股东对公司( )不负责;
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 问题。公司 ,股东 。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1原告: 被告:
2股东资格要求。股份公司中长线持股的股东可以代位诉讼。
3 商行为都是( )行为。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三资企业的董事长,就是法定代表人;经理,在现实生活中就是总经理。
(三)公司财务与会计
1.公司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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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张海峡商经讲义完美版(含笔记)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绿色字体为笔记整理部分,红色字体为重点强调部分一、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1设立公司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工商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这是准则主义,不是核准主义。
2募集设立需要证监会审批,但是审批的不是公司设立,而是公开发行。
3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人合性性。
4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注;普通合伙纯人合,分红约定;有限公司人合为主资合为辅;股份公司资合为主人合为辅;上市公司纯资合。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独立的财产总结:A转移出资所有权;B都有最低资本限额;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总结:告法人名义(名称),告个人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是名称)。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公司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纳股东的税。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2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除外;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总结:1对外担保,董、股决议;对内担保,股决议。
2对外担保,章程定;对内担保,法律定。
3证券公司对内担保,禁止。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年内超资产总额30%,也必须股决议。
讲义-3月6日新起点2011张海峡公开课讲义

第一部分2011完美司考的精神准备和周密策划张海峡商法经济法部分总结奉献作者:张海峡更多原创总结,请看【张海峡新浪博客】/zhanghaixiafalv原创:第一,新公司法股东维权的手段:四大类救济,三大类诉讼!四大类救济:横向转,纵向退,强制散,直接诉。
1.横向转:当股东的利益受害的时候,股东可以通过横向其他股东或者投资人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退出公司,通俗的说:惹不起,躲的起,不干了。
2.纵向退:当股东的利益受害的时候,根据第七十五条(股权的回购)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纵向向公司退股必须在如下3种情形,不是任意退股。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强制散:当股东的利益受害的时候,根据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这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的机制之一,只不过,是大家一起退。
并且注意: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不能理解为: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这是情况之一,不是所有,公司出现僵局时,例如:重大事项总是不能达成股权2/3以上的绝对多数支持的情形,也属于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
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
张海峡商法第四至第五章讲义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考生需主要把握三种外商投资企业的区别: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不同:第五章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简介:破产程序在破产受理和破产终结之间,以破产宣告为分水岭;第一阶段中,首先进行债权申报;法院宣告破产后,进入清算阶段;清算完毕,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宣告之前,企业称为债务人;破产宣告之后,企业称为破产企业(也可以叫债务人)。
在第一个阶段,债务人企业的人格还存在,不清偿债务,可以进行经营。
在第二个阶段,债务人企业的人格仍然存在,清偿债务,不进行经营。
1两个主阶段:债权申报和清算;2两个选择性程序发生在第一个阶段:A和解(只能债务人提出来,有表决权债权人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重整(1)可以由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十分之一的出资人提出重整。
(2)重整期间限制四大权力:别除权、取回权、分红权和董监高的股权转让权。
(3)重整方案经分组表决,债权人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破产程序中的实体权利(一)破产抵销权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总结:只能债权人提出来抵消。
例如,债权人欠债务人10万元,债务人也欠债权人10万元。
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此时,债务人不能抵销,债权人享有抵销权。
(二)别除权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就担保物受偿。
总结:1担保物属于破产财产或债务人财产。
担保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
2有担保债权人对2个事项没有表决权:A和解协议B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三)取回权破产的取回权的一点特殊限制规定:卖方发运的在途货物可以取回,但是,买方清偿全部货款的,可以限制取回权。
总结:1卖方的通知在货物送达之前到达买方的,买方视为对货物(保管),货物(不列入)破产财产;2卖方的通知在货物送达之后到达买方的,买方视为对货物(取得所有权),货物(列入)破产财产;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首先,破产费用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司考书目及名师推荐表

一、为您推荐的名师名单:1、【亲身体验版】民法:李建伟老师是众合名师,但是其音频讲义比较保密,所以总是缺一小部分,让考生特别难受。
所以,我们推荐段波老师,这位老师诙谐幽默,讲的非常的好,也非常的全。
各个单项都有,所以,您一定听听这位老师的。
最终推荐:段波,学以致用,乐在其中。
功底特差,必须钟秀勇,细致到每一个毛孔。
民诉:杨秀清是公认的名师,不过我们感觉郭翔的更好,更全面,如果您的基础不是很扎实的话,建议听郭翔。
最终推荐:郭翔,风趣幽默,通俗易懂。
刑法:张明楷老师在刑法学界是泰斗级人物,所以一般都是由他来出题。
刘凤科是张明楷老师的学生,两人观点非常一致,比较全面,我们管他叫凤科大帝,他的刑法简直太全了!个人感觉韩友谊的个人观念太强,导致时常误导考生,但是毕竟是传统名师,讲的没说的,很好,但是不实用。
柏浪涛也是出题人弟子,书写得非常好,但是讲的真是。
难以启齿。
刑法的难度逐渐再增加,现在百花齐放,各家观点都不十分一致,所以一定要认准一种观点,然后根据真题来判断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最终推荐:刘凤科,师出名门,妙趣横生,凤科一出,谁与争锋。
刑诉:杨雄是传统名师,今年刑诉法非常重要,建议听两位名师,陈少文和汪海燕可任选一人。
有位叫左宁的,新名师,出题人弟子,不管听不听他的,但是他的资料一定要看。
最终推荐:杨雄,表格伴我平天下。
行政法:林鸿潮老师现在已经江河日下了,行政法很难,一半即便看了很久,也只能得到一半儿分数,所以,推荐比较全面的吴鹏,徐金桂老师也不错,您可以每人都听一小段音频,看一看哪个最适合您的口味。
这两位老师的都很全,基础和强化都有。
最终推荐:徐金桂,既全而且有背景。
三国法:杨帆。
独一无二!(注:杨帆有男有女,重名,男的讲的是理论法学,女的讲的是三国法)最终推荐:略。
商经:张海峡,荤段子比较多,不过的确生动形象,公司法讲得非常的好。
不过其他的讲的不够详细,建议公司法部分听张海峡,其他部分结合王小龙的听。
司法考试老师介绍

民诉——第一推荐郑其斌,第二推荐-杨秀清,两位老师各有特点,个人比较喜欢郑其斌,民诉没有必要听两套录音,大家根据个人喜好选一个老师的来听就好了,两个都听的话有点浪费时间。
综上两点,本人给考友建议2010年如果你有钱上学校的正式辅导班的话,可以选择众合,毕竟基本都是一线辅导名师,人的名,树的影子吧!
但如果你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而在网上花一二百块钱购买或者下载出售的便宜的音频资料的话,那本人建议你购买两个学校的,一个万国,另一个可以从以上学校挑选一个,比如三校或者众合。这样课程安排合理了,师资又得到了保障。至于具体为什么选择两个学校的全程,建议考友参考我的篇博客。司考资料的“四个一套”选择!
刘凤科——和韩友谊一样,张明凯的的弟子,08年由于直接命中很多考点而一炮走红。
杨艳霞——比较详细,声音洪亮不容易打瞌睡,刑法图表很强大,很多人推荐。
陈永生——相比韩友谊,没有那么多废话,讲的都是干货,实在货,没有水分,也很强大。
阮其林——不多说了,老牌名师。他的那本中法网笔记的刑法,公认的最好的刑法司考教材。
看到后面很多人质疑那些老师讲课出错地方多,我再补充强调一点,完全信音频和讲义是个很大的误区。特别是民法和刑法都是有许多争议点的,等到你后期去仔细听你会发现很多老师有许多出错的观点,比如万国的老师里边对同一个问题不同的答案的多了是。所以没有哪个老师是你完全可以相信的,音频只是辅助,光听音频看讲义能过的人有,但是那些因此而耽误的更是很多很多。
律政2010真题解析班张海峡商经提纲

经济法一、单项选择题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
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A.种植业、林业 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二)多项选择题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67.关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九天考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以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为监测对象 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C.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68.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下列哪些情形符合纳税人权利的规定? A.张某要求查询丈夫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税务机关以保护纳税人秘密权为由予以拒绝 B.甲公司对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笔增值税计算方法有疑问,要求予以解释 C.乙公司不服税收机关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申请行政复议 D.个体工商户陈某认为税务所长在征税过程中对自己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控告 69.下列哪些属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A.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支出 B.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C.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 D.国际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0.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 71.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
司法商经

追风原创分享: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全票决6种情形名地产吃蛋饼——一个有名的地产公司的员工在吃蛋饼!名——更改合伙企业名称的地——更改企业经营场所(即地点)和经营范围的产——处分企业不动产的吃同知——处分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蛋同担——以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饼同聘——聘请外人担任企业经营管理人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出资的形式(口诀)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出资的形式口诀:老子信誉特保险老,劳务;子,自然人姓名;信,信用;誉,商誉;特,特许经营权;保险,即设定担保的财产。
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一句话记住【口诀】著名(毒)贩子,自古带鸡【联想】那些著名的贩毒分子,自古以来就顺带的做“鸡”生意的,鸡者,卖淫之女性也!这是一个历史现象,不得不记载下来…【解读】著,住所;名,名称;贩,经营范围;子,资本的资也,注册资本;自,还是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古,股东的姓名、名称;带,法定代表人;鸡,公司的组织机构极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收藏分享一句话记住:不适用劳动法几种情况的口诀以下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公务员;(工)(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事)(三)现役军人;(军)(四)家庭保姆;(家)(五)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农)(六)在中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交)工(公)事军家农外交整理一下:工农军事外交家(记忆成一个善于军事的工农阶级外交家)新鲜口诀-组织法中院长及长官的选举法院院长:高(省高)大(人大)威(同级常委)武(通副)------------高大威武解释:省高的人大对院长选举产生,副院长由常委任而高院下是正的副的由常委省市乡长:高(省)大(人大)富(副)帅(帅当然是正的))------------高大富帅解释:省人大选举产生正副省长,省以下都是一样新鲜口诀-公司法汇公司法可做出资:土(土地权)寨(债权)子(知识产权)谷(股权)土寨子谷公司法不可做出资:老(劳务)银(特别运营权)杏(信誉,名誉)丹(担保的物)老银杏丹公司股票转让:衣(1)服(F A 发起人)不转让衣服不转让发起人在1年内不能转让持股豆浆糕(董监高)吃(辞职)半(6个月)豆浆糕吃半董监高在辞职6个月不能转让持股,所得收益是公司的公司股权回购:无(5)力(利)转(分并转)学(续)无力转学5年不分股利,分并转,修改公司章程存续,可要求收购自己股份股份公司禁收购发行出的股票的例外:剪(减)指(枝,分枝,即分并转)甲(奖励员工)壤(股东回购转让股份中的情况)剪指甲壤还有几个是光头李的口诀,觉很好,转贴在此五指山有仙五指(50)山(3)有仙](孙猴子,通有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百五炒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5人至 19人古董吾要久古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吾要久古董越久越值钱,无行为能力人都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视不低伞我总结的关于有限公司基本知识点的七言诗,大家来看看!五十股东三一三,劳信姓誉特许担。
对司法考试各科老师讲义评价汇总(绝对经典)

讲义评价一、一个考两年的法本(1)民法:张翔(万国的)、隋鹏生(中法网的),都很好。
(2)刑法:韩友谊(万国的);其次,阮齐林(中法网的)、杨艳霞(海天的)。
(3)民诉(含仲裁):房保国(万国的),较好。
(4)刑诉:没太好的,马明亮(万国的)还不错,汪海燕(原来在万国)也可以。
(5)行政行诉:张翔(万国的),很好;其次,林洪潮(从万国跳到新东方了)。
(6)法理、法史、宪法:郭晓飞(万国的)还可以。
(7)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肖钊(万国的)还可以。
(8)三国法:杨帆;其次,王斌(万国的)。
(9)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根本不用听。
二、听清名师讲座,弄懂名师讲义。
(1个半月)应试三年来,所有名师的讲座我几乎听遍,真是受益匪浅。
其实回头看来,大可不必浪费太多的时间在听讲座这一环节上周旋,找准几个水平较高的名师讲座反复听上三遍,并锁定名师提供的随堂讲义,把它理清头绪,使之融会贯通,绝对统统地搞定,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1、刑法:韩友谊(口才甚好)刑法的功夫要用在总则部分,这部分的理论知识要重点看三大本,分则部分就免了,因为教材中刑法分则部分写得太滥了,需要强调的是:分则部分只要重点掌握十个重点罪名、二十个相对重点罪名就可以稳拿80%的分数了。
分则罪名的掌握重在比较,通过大量做题把一些容易混淆的罪名放在一块儿,比较着记忆即可。
2、刑诉:谢安平(汪海燕备选)诉讼法部分重在法条和对相关知识点的综合总结上,关键在精准地掌握每个知识点。
学习的前期最好听谢安平的,他会给你很多学习、记忆方面的诀窍。
临考前可以听听汪海燕的,他会引领你把杂乱的知识点串成一条线,你会有一个体系化的提升。
3、民法:李建伟(水平较浅的学员可以先听隋朋生)李建伟讲课慢条斯理,有点儿影响情绪。
可以用音频软件来放快速度,效果甚佳。
隋朋生讲课理论性稍差,常以举例为主,一例带过,不明底细的学员会误以为民法很简单嘛,不过如此嘛。
可一上考场,立码傻眼。
总结一句话,叫:入门靠朋生,提升找建伟。
司考名师推荐

司考名师推荐民法:钟秀勇(主、民法十大样板题)+段波(辅,民刑先修班必听、《民法体系25图)、周珺(冲刺班、题目)、李建伟(出错多)民法推荐复习顺序:钟秀勇系统强化+段波的民刑先修班)刑法:柏浪涛(打基础)、刘凤科(提升、注意串讲阶段168题)、王海军(强推冲刺、其他需辨别)刑法新理论讲解者:柏浪涛、刘凤科、方鹏、王海军民诉:郭翔(冲刺音频、押题)、戴鹏(应试技巧讲得好、细致,但是举证责任讲得不好)、韩心怡(押题)、杨秀清(偏理论不适合司考)推荐复习:戴鹏(主)+韩心怡(又名韩静茹);郭翔(主)+韩心怡(韩静茹),因为郭翔和戴鹏是同一个类型,先戴鹏再郭翔,系统强化最好两个都听,串讲也行押题推荐:韩心怡+郭翔关注:卷四14年可能直接考擦理论性知识点,注意韩心怡民诉串讲或讲题阶段重点刑诉:左宁(法条重点分析、押题)、陈少文(会漏点)、杨雄(特点就是背、押题、200道冲刺题)、刘玫(出题人亲师妹押题)刘玫的书在2014年可以关注下推荐:左宁(主)+刘玫(注意后期的法条部分),左宁独著《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篇》三国:杨帆、殷敏、祁欢(押题)推荐:杨帆(主)+殷敏,13年杨帆只讲到第三层,而且在杨帆没有出模拟题时,殷敏是首选行政法:徐金桂、王旭(押题)、吴鹏(争议大)、李佳(做题方法,“行政法逆向思维课程”)、林鸿潮(冲刺阶段,但有人认为跟你不上考点变化)推荐顺序:王旭(基础)——徐金桂、魏建新、黄韦博、林鸿潮、季红(系统强化)——吴鹏(串讲类)——李佳(讲题类)商经知(最难为破产和票据)张海峡(入门、商法)、鄢梦萱(提升)、郄鹏恩、钟秀勇、汪华亮●张海峡打基础、郄鹏恩商法体系之王、鄢梦萱商法知识点之王(尤其商法案例分析思路)●知识产权:钟秀勇、李文涛、曹新川(六)知识产权没有老钟就果断李知识产权还看了老钟义务编写的2006-2012真题解析的知识产权部分。
●公司法:鄢梦萱、汪华亮(有限公司、破产_难深、冲刺阶段的押题)、●保险和票据:张海峡●破产法:汪华亮●经济法:鄢梦萱法条讲解、王小龙《华旭名师讲堂-商法、经济法》郄鹏恩著汪华亮经济法练习题无论是否有时间,都要做理论宪法:焦洪昌(命题人、最后十分钟精华)、白斌(总结能力特别强、宪法冲刺音频)、杜洪波、宋光明(法理习题)、淳于闻法理:杨帆(打基础)、杜洪波、淳于闻法制史:赵晓耕、叶晓川、杜洪波、淳于闻法职:王进喜卷四:王旭、任海涛(重点关注他讲义当中对卷四中第一题考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最后一道论述题)、邹建章(论述)推荐:法理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白斌+杜洪波法制史和宪法:赵晓耕、叶晓川、淳于闻法制史复习赵晓耕(音频很难找)+杜洪波总卷一推荐:方案一:杨帆(三国)+杜洪波(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王进喜(法职)+经济法法条方案二:杨帆(三国)+杜洪波(法理学)+焦洪昌(宪法)+赵晓耕(法制史)+王进喜(法职)+经济法法条卷四推荐:卷四重点在第一题,可以多听几个老师备选方案:杜洪波(一阳指)、戴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任海涛(三要素)、王旭(模板)各科冲刺阶段名师刑法:刘凤科、柏浪涛民法:无行政法:林洪潮民诉:郭翔刑诉:杨雄三国:杨帆商经:汪华亮理论:杜洪波、三校的授课(高焦授课)。
四个月过司法考试之经验教训

作者:李美胜题记:要想过上像人的日子,必须先过一段不是人的日子。
(万国名师---邹建章)看到成绩时的心情平静而又激动,我查了四遍成绩,我才向我的家人和朋友告知这一消息。
或许很多人说司法考试真的那样重要吗?我想说的是知道它的价值的人会认为价值连成而不在别人眼里或许一文不值。
回首这几个月准备司法考试的日子,想说的太多。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和痛苦后,终于可以给自己一个交代。
一、自己认为的教训在考完试等待成绩的日子里,一直在想如果过不了,会失败在什么地方,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虽然考过啦,但是我考的并不是高分,我觉得应该考的更好点,并不是我的贪得无厌,因为在短暂的四个月里,我自己认为走的是捷径,我舍了本而求了末,我没有看三大本,一直觉得三大本就是教材,学了四年的法律,有必要在从头看吗?实战证明这样的想法并不完全正确。
当在考完的日子,闲翻阅别人的教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一直不明白的东西,课本上都有。
所以我建议,如果你想过司法考试,想考高分的话,一定得看课本,尤其第一本,因为这是本,是基础,所有的东西都是从基础而来的。
二、准备司考的过程(一)备考前的准备兵家讲: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那么在司考这战开始之前你要准备什么吗?三大本?历年真题?各大培训学校的教材?这些都是备战司考的兵器而不是粮草。
真正的粮草是在分析和总结前人的基础是上总纲和计划。
参加过司考的人,对司法考试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通过的有通过的经验和技巧,未通过的有对司考的教训。
但有很多是达成共识的,司考是有规律和技巧可遵循的。
有信心是不够的,因为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撮而就。
当面对炎炎夏日,面对枯燥的教材,面对自在生活的人,你会很烦躁,很无奈。
这时候你开始所看到和吸取的别人的经验和教训,会让你在你无助、无奈、痛苦中找到方向。
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二)一条恒心拼到底从开始到最后,哪怕在出成绩的前一秒都要坚信自己一定会过。
考就要考过,如果一开始就有考不过的想法,那还不如不考,耐着炎热,看着死板的法条,何必折磨自己,在空调底下,听着歌,拉啦呱,乐呵呵多自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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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张海峡商经讲义完美版(含笔记)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绿色字体为笔记整理部分,红色字体为重点强调部分一、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1设立公司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工商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这是准则主义,不是核准主义。
2募集设立需要证监会审批,但是审批的不是公司设立,而是公开发行。
3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人合性性。
4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注;普通合伙纯人合,分红约定;有限公司人合为主资合为辅;股份公司资合为主人合为辅;上市公司纯资合。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独立的财产总结:A转移出资所有权;B都有最低资本限额;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总结:告法人名义(名称),告个人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是名称)。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公司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纳股东的税。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A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2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除外;B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总结:1对外担保,董、股决议;对内担保,股决议。
2对外担保,章程定;对内担保,法律定。
3证券公司对内担保,禁止。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年内超资产总额30%,也必须股决议。
而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对内担保的限制:A接受担保的股东和B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回避表决,由无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公司举债的限制。
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第16条)。
总结:何为净资产?净资产=总资产-负债(三)公司的分类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应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对应有限合伙企业)、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没有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简化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化为股份公司)。
总结: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1注册资本拆分和不拆。
A注册资本= 股票总量=股本总额(本钱)股本=股票面额B增资即增发股票,减资则回收注销股票。
2出资凭证区别:出资证明书和股票。
3股份是股份公司的专用概念,对应有限公司的(出资额);(股权)两类公司的通用概念。
2、以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母是子的股东。
子公司一般分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什么公司?(一人公司)最少出资多少?(10万)出资怎样到位,一次性还是分期?一次性被全资收购的公司,要变更为(一人公司)母公司对外负债,其债权人可否执行它对子公司的出资?可执行什么?否、可以执行母对子的股权子公司对外负债,其债权人可否执行母公司的财产呢?什么情形下可以?否、也不能执行母公司的财产,除非子公司人格否认。
二、公司法基本制度(一)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1.公司合并:强强联合(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A+B=A;B的人格消灭;A的人格存续;新设合并:A+B=C;A、B的人格都消灭。
产生新的人格C;(2).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总结:1合并影响债权人利益,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
2不在上述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同意合并,由合并后公司承担。
2.公司分立:甩包袱派生分立:A=A+B;B公司的人格派生出来,A的人格继续存续;新设分立:A=B+C;A公司的人格消灭,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人格;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1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来债务不负担连带责任,是以分立前(原公司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并或者分立程序中,注销掉的公司不需要进行清算,其他情况下公司破产、经营到期的注销都需要清算,为什么呢?因为合并和分立都对原来的公司债务由分立合并后的公司(承继)下来,对原来的公司债权人没有影响。
3.公司减资的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总结:为什么没有规定公司增资的特别程序要求呢?(有利于)债权人利益,只需要股东(大)会,(2/3以上)的表决权支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主管总监】、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含监事):(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我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竟业禁止)(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口诀;那个呆子竟拥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总结:1为什么忠实勤勉义务没有监事呢?因为监事(不是经营)主体!2公司强调一个字(忠),合伙强调一个字(义)。
(三) 股东诉讼制度:1.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保护公司利益;(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公司被告:董高监2股东资格要求。
一人股东3 商行为都是(要示)行为。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股东自己被告:董监高2必须用尽前置程序。
(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他人是任何人1原告:公司或股东被告:他人2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被拒30急,原告是自己。
3 他人是(任何人);依照上述规定,如何理解?先请求董监会告,然后自己告。
2.股东直接诉讼:保护股东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原告:股东被告:董高3.公司人格否认之诉:保护债权人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1原告:债权人被告:公司和相关股东2个案约束力;3严重侵害时候才适用。
4相关股东才连带;不要伤及无辜;5 连带就等于人格否认完毕;因为丧失了责任独4.其他股东诉讼制度(决议瑕疵之诉):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总结:;1内容违法违规(无效);程序违法违规违章,内容违章(可撤销);2除斥期间(60)日,3必须请求(法院)撤销。
4程序违法仅指(召集和表决方式),不含其它程序事项。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总结:(撤销之诉)才担保,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妨碍公司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总结:人数上限,保证公司封闭性,人合性。
股份公司设下限,保证公司的开放性,资合性。
2.股东出资要求:⑴.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结:人民币3万是评估资本,不是必须出人民币;⑵.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不得出资的形式: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
总结:1,原因:无法转移所有权。
2债权和股权能出资吗?能;法不禁止既合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总结:3万:9000;10万:3万;500万:150万;⑶资本制:(分期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