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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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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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UNIVERSITY

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监管

学生姓名潘际宇247号

专业班级财务管理1301

学院名称工商管理学院

指导老师许朝晖

2015年12月23日

摘要

我国信托业发展曲折,尤其是当前信托监管并不完善,本文将从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情况讲起,对当前信托行业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信托监管监管机构自律监管行业协会

HUNAN UNIVERSITYﻩ1

摘要ﻩ2

关键词信托监管监管机构自律监管行业协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信托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4)

2.1政府监管的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监管机构设置的缺陷 (5)

2.1.2监管机构权限配置状况的不足 ......................................................... 6

2.2 自律监管的现状及不足ﻩ7

2.2.1行业自律监管现状 ................................................................................. 8

2.2.2行业自律监管的不足 (8)

三、对我国信托监管发展的建议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健全信托监管机构ﻩ10

10

3.1.1单独设立信托监管机构ﻩ

3.1.2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构ﻩ11

12

3.2规范监管主体立法权限ﻩ

12

3.3充分发挥信托业协会作用ﻩ

四、结语ﻩ14

17

参考文献ﻩ

一、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情况

中国的信托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1921年8月,上海成立了通商信托公司,这是我国信托业的开始,但直至解放前夕都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高度集中地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实施,信托失去了其存在的客观条件,致使我国信托业务陆续停办,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一步步深入,要求与有之相适应的灵活融资方式来改善当时金融体系结构的不合理状况,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和规定鼓励信托业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各家银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经

济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纷纷设立了信托投资公司,使其成为掌握大量金融资产的一类金融机构,并且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地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明显的功能定位和有效的法律约束,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严重偏离轨道,带有明显的银行化趋势,真正的信托业务比例很小,而主要业务是银行的信贷业务,以至于影响了国家的经济秩序。在这种情形下,金融管理当局从1995年起开始清理整顿信托投资机构,实行分业经营。

《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中都明确规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而信托投资公司也不得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另外,我国分别于2001年5月和2002年6月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颁布,使我国信托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2010年《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颁布,开创了信托监管的一个新时代。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与以往的监管政策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是一个动态管理工具,其核心是两个指标,即净资本与风险资本,意在防范兑付风险,引导信托向主动管理发展、从信托的角度遏制银信合作。

二、信托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信托监管体制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其监管机构设置不当、监管权力配置不合理,以及信托业协会作为信托行业自律

组织其监督管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2.1政府监管的问题

政府监管作为信托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我国信托业的健康发展进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信托监管主体对于信托业的监管重心目前主要放在机构审批和应急事件处理等方面,对于整体信托行业的制度构建、法规体系完善和行业协调等方面的重要监管功能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首先与信托监管机构的设置和权限配置方面存在的缺陷密不可分。

2.1.1 监管机构设置的缺陷

我国信托业监管机构设置的层次明显偏低。当前,具体执行信托业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仅仅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时期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司)。按照银监会的内部机构设置,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中只有一两个处负责监管信托公司,其余部门还要负责监管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地方监管机构上说,各地的银监局或者银监分局内部负责信托公司监管的规模更小。具体说来,目前我国各地监管机构的设置是在地方设立银监局和银监分局,银行业内部各类业务和机构则由其下设的政策法规处/科、监管办事处/科、统计信息处/科、统计分析处/科和监察室等各个部门分别进行具体的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管措施的采取、各项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以及金融案件核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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