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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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云浮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一)单位登记1、所需材料(1)单位设立文件a、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b、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需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d、城镇私营企业:需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e、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f、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g、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6)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审核盖章→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材料→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并留相关文件或复印件作据存查。

(二)单位开户1、所需材料(1)《开户申请表》(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2)授权委托书。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审核盖章→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材料→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并留相关文件或复印件作据存查。

(三)个人开户1、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2、办理流程:在单位完成登记开户后,银行网点可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在个人开户功能处,录入职工信息,完成个人开户操作,并留存《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1份。

广东省公积金提取流程(3篇)

广东省公积金提取流程(3篇)

第1篇一、概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鼓励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日益增多。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公积金提取流程,帮助广大职工了解和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提取条件1. 住房消费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利息。

2. 还款提取: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利息。

3. 租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 职工退休提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

5. 职工死亡提取:职工死亡,其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6. 职工户口迁出提取:职工户口迁出所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7.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职工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8. 其他情况提取: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条件。

三、提取流程1. 提前准备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如有)。

(4)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证明材料。

(5)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贷款相关材料。

(6)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租房相关材料。

(7)退休证明、死亡证明等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2. 办理提取手续(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

(4)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

3. 领取提取款项(1)提取款项到账后,职工可前往银行网点领取现金。

(2)提取款项可转入职工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1. 提取前,请确保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如有欠缴情况,请先补缴。

2. 提取时,请携带好相关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审核。

3. 提取款项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提取款项将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4. 提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

5. 提取公积金时,请注意合理使用,避免过度提取导致账户余额过低。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公积金取现流程需要什么材料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广东省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广东省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广东省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域居住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从头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具体要求如下: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一、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一、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一、买房人在衡宇所在地的区县衡宇记录部门办理的衡宇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若是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如两边都成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二、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成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3、两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4、如主购房人没有成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成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云浮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云浮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云浮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单位(盖章)公积金缴存银行:单位公积金账号:办理业务指南:一、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况的,分别提交以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并带备经单位填写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办理销户手续:(一)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和身份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身份证。

(三)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和签证。

(四)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簿、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身份证。

(五)下岗、失业且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提供:下岗失业证和身份证。

(六)被判刑并被开除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单位开除的书面证明、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七)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二、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或房屋共有人)、直系亲属账户的公积金,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追溯办理,并分别提交以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所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交易监证证明书》〔或《商品房买卖(预购)登记备案证明书》〕,并分别按以下要求办理:1.支付按揭首期购房款的,自《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首期支付额。

2.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自《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载明的支出额。

3.分期支付购房款的,分别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分期付款的期数、时限和额度要求分次申请, 每次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每期付款截止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每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相应付款期的支付额。

公积金带提取操作流程

公积金带提取操作流程

公积金带提取操作流程公积金代提取操作流程公积金是一项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的重要福利制度,但在某些情况下,职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亲自提取公积金,这时就可能需要委托他人进行代提取。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公积金代提取的操作流程。

一、了解代提取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积金代提取通常是有严格的条件和限制的。

一般来说,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允许代提取:1、职工因重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已故,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为提取。

同时,各地对于公积金代提取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代提取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二、准备代提取所需的材料不同的代提取情况,所需的材料也会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代提取材料:1、代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人是已故职工,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

3、委托书。

委托书应明确注明委托人和代提取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4、与提取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

例如,如果是因重病提取,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如果是因残疾提取,需要提供残疾证等。

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代提取手续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代提取人可以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代提取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前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和办理窗口,避免跑空。

2、到达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取号排队,等待叫号。

3、向工作人员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四、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对代提取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规定。

3、委托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如果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工作人员会要求代提取人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五、办理提取手续经过审核,材料无误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工作人员会为代提取人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1.提取条件:(1)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离退休、调离、户籍迁移、终止劳动、支付房租、及困难职工用于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情况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办理购建房提取手续后两年(24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按时正常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前,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贷款上一年度(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4)职工申请自住住房购房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满一年(12个月)且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的贷款户,允许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优先偿还其中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贷款总额的25%或达到5万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计),其中借款人属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2万5千元以上,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提取时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

(5)每个职工在一个年度(12个月)内只能申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的间隔应当满12个月。

2.提取办理程序:(1)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说明提取的理由;(2)填写《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开具提取凭证,到银行开取个人存单(或直接用于结清贷款);(4)单位根据提取记账凭单记账。

3.申报资料:除提供《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尚需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委托书。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个人提供材料房产提供材料经办网点商品房(一手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流水(异地缴存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还款帐号,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购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要提供)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期房: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现房:房屋权属证、竣工验收报告注意事项:房屋权属必须是申请人或配偶,购房发票或房屋权属证开具一年内有效,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权属所属银行网点(受理)和中心网点(审批)二手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流水(异地缴存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还款帐号、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购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要提供)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房屋评估报告、首付款收据、售房人身份证及收款账号注意事项:房屋权属必须是申请人或配偶,购房发票或房屋权属证开具一年内申请有效,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权属所属银行网点(受理)和中心网点(审批)自建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流水(异地缴存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还款帐号,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建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要提供)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评估报告、施工方的收款账号注意事项:房屋权属必须是申请人或配偶,不动产权证出具一年内申请有效,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权属所属银行网点(受理)和中心网点(审批)提前还款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注:贷款还款须满一年;提前部分还款每年只办理一次)中心网点1事项名称贷款对象贷款额度及金额贷款期限征信情况商品房(一手房)贷款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云浮辖区内购买或自建自有产权住房贷款比例不高于按房屋总价80%,超过144平方的最高70%,贷款金额最高3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度,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特定的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来解决一些紧急或重大的生活事件。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首先,公积金提取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个人账户提取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提取,其流程也会有所不同。

在进行公积金提取之前,职工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包括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职工需要根据自己的提取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接下来,职工需要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

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特别注意填写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完成申请表的填写后,职工需要将申请表和相关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符合规定。

经过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的款项划拨到职工的银行账户中。

职工可以通过银行卡或者网上银行进行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公积金提取可能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和规定。

职工在进行公积金提取之前,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符合提取条件。

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失败或者延误提取的时间。

总的来说,公积金提取流程并不复杂,但是需要职工在申请提取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公积金提取流程,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公积金提取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希望职工们在需要提取公积金时,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进行申请,顺利解决自己的问题。

同时也希望公积金管理部门能够加强对于公积金提取流程的宣传和指导,让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际利益。

云浮市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云浮市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云浮市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云浮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七条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公积金:(一)未按规定提供凭证资料或以虚假凭证资料申请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租赁非自住住房(如汽车用房、商铺等)及偿还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四)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第八条缴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如缴存人及配偶仍未清还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公积金优先用作冲还或清还公积金贷款余额,清还贷款余额后仍有余额的归还缴存人。

(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户口不在云浮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下岗未再就业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六)在职期间被判刑并被开除的。

(七)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缴存人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九条缴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帐户的公积金,经审核批准的提取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后,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少应保留十元位以下的公积金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下同);(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四)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五)家庭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关于缴存人及直系亲属提取本人账户公积金规定情形的,如果缴存人及直系亲属(或房产共有人,下同)同在一个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公积金的,要同时办理申请手续,不得分人分次追溯办理。

缴存人每次申请所提供的有关费用证明或凭证在同一公积金管理机构只能使用一次。

第十一条缴存人或配偶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指南
第一步:
请确定要办理业务的种类(属于哪类提取)。

见附件一。

第二步:
根据办理的业务种类,核对您所准备的资料是否齐全,并按各提取业务准备的资料顺序排序,要求提供的资料缺一不可。

具体资料见附件一。

第三步:
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含“X”的以“0”代“X”,发卡时发的密码纸上的密码是关联的银行账号的密码)预约,目前只能预约发卡银行的任一网点。

一定要预约,否则可能会白跑一趟。

具体预约方法见附件二。

第四步: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预约时间到相应的银行网点办理。

公积金联名卡需修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密码后方可使用,如未修改请首先向经办人员声明。

第五步:
上述资料齐备后方可到公积金柜台经办员处取号等候,并按叫号顺序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取范围:
购买、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他配偶,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

(约定支取必须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提取流程:
1、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齐全。

2、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单位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3、管理部登记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
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
留存。

每次支取后账户内保留10元。

三、《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所有项目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2、住址信息项选择单位地址及邮箱。

3、《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每人填写一份。

四、约定提取业务注意事项:
1、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2、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3、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不能再办理其他形式的部分提取。

4、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在办理内部转移时,无需要重新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业务办事指南:一、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办理流程图(二)需提交的相关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2)所需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提取人与购房者的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一类账户,工、建、中、农、农信或农商行均可);(3)提取时限:自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销售不动产发票载明的金额(属分期付款的以当期合同载明的金额为限)。

2、购买二手房(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2)所需材料: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提取人与购房者的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一类账户,工、建、中、农、农信或农商行均可);(3)提取时限:自契税完税证开具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载明的最低金额。

3、建造、翻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2)所需材料:所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建房者的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一类账户,工、建、中、农、农信或农商行均可);(3)提取时限:自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出具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预算费用或合计不超过30万元。

4、建造、翻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2)所需材料:所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经乡(镇)政府乡村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签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预算、建设工程费用支付发票等、提取人与建房者的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一类账户,工、建、中、农、农信或农商行均可);(3)提取时限:自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出具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工程费用支付发票的金额。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业务办事指南:一、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异地转入申请办理流程图(二)单位开户、个人开户、单位转移、单位比例变更、职工缴存基数变更、单位缓缴、职工冻结、职工解冻、单位补缴登记业务流程图(三)个人转移、职工并户、职工封存、职工启封、单位缓缴提前终止、单位汇缴登记、单位暂收款登记、单位暂收户退款、单位暂收户余额划转、登记入账、缴存登记撤销、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单位销户办理流程图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机构注意事项单位开户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书)原件5、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所属地区的中心(管理部)审批后再到所属归集银行网点办理职工开户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申请表》(表2)2、批量人员办理个人开户电子报盘3、在职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账户所属归集银行网点在我中心曾开设账户且未销户的需办理个人转移(市内),不能重新个人开户单位转移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市内单位转移变更申请表》2、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单位转移文件及复印件4、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单位所属地区的中心(管理部)审批后再到所属归集银行网点办理职工转移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市内)申请书》2、批量人员办理转移(市内)电子报盘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办理时提供)单位账户所属的归集银行网点个人转移前账户需为封存状态,若非封存状态,需账户所属单位办理个人封存。

职工并户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并户申请表》2、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并出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单位证明(原账户身份证号码缺失的需提供)4、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办理时提供)单位账户所属的归集银行网点若账户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只能作为并入账户。

2024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 提取条件1.1 职工账户性质1.2 提取原因1.3 提取额度1.4 提取次数2. 提取材料2.1 职工身份证件2.2 公积金账户信息2.3 提取原因证明文件2.4 其他相关材料3. 提取流程3.1 线上提取3.2 线下提取3.3 提取审批3.4 提取到账4. 提取时间4.1 线上提取时间4.2 线下提取时间4.3 审批时间4.4 到账时间5. 提取注意事项5.1 提取条件变更 5.2 提取材料真实性 5.3 提取额度限制5.4 提取次数限制6. 提取失败处理6.1 提取失败原因 6.2 处理流程6.3 重新提取时间6.4 联系方式7. 政策变动7.1 提取政策更新 7.2 政策解读7.3 影响范围7.4 应对措施8. 提取违规处理8.1 违规行为界定 8.2 处理方式8.3 后果承担8.4 申诉流程9. 职工权益保护9.1 提取权益保障9.2 隐私保护9.3 投诉渠道9.4 法律途径10. 合同解除与终止10.1 解除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解除/终止后果10.4 解除/终止后的处理11. 合同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调解机构11.3 诉讼管辖11.4 执行效力12.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2.1 生效条件12.2 变更条件12.3 解除条件12.4 生效、变更和解除的程序13. 合同的附则13.1 解释权归属13.2 合同的修订13.3 合同的废止13.4 合同的延续14. 附件14.1 相关政策法规14.2 提取申请表样张14.3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提取条件1.1 职工账户性质1.1.1 职工账户必须是正常缴存状态。

1.1.2 职工账户中必须有可提取的公积金余额。

1.2 提取原因1.2.1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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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业务办事指南:
一、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办理流程图
(二)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
(2)所需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身份证、提取人与购房者的关系证明、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销售不动产发票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销售不动产发票载明的金额(属分期付款的以当期合同载明的金额为限)。

2、购买二手房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
(2)所需材料: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身份证、提取人与购房者的关系证明、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契税完税证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载明的最低金额。

3、建造、翻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
(2)所需材料:所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提取人与建房者的关系证明、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预算费用或合计不超过30万元。

4、建造、翻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
(2)所需材料:所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经乡(镇)政府乡村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签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预算、建设工程费用支付发票等、身份证、提取人与建房者的关系证明、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工程费用支付发票的金额。

5、大修自住住房的(牵动和拆换房屋主体构件)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
(2)所需材料: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书、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费用预算、提取人与大修房者的关系证明、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
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费用预算金额。

6、偿还异地住房贷款(含本市不能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情形)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
(2)所需材料: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住房按揭合同、最近12期以上的还贷流水、提取人与还贷者的关系证明、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每还12至24期提取一次(结清为1年内提取);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

7、还贷委托提取(每年自动转账)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
(2)所需材料: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住房按揭合同、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需所有共同提取人到现场签名确认)、提取人与还贷者的关系证明、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还贷满一年,且在还款期限内;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

8、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
(2)所需材料:既有住宅安装电梯的批准文件(由当地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竣工验收报告、申请人应承担费用支付凭证、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申请人应承担费用的金额。

9、享受低保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
(2)所需材料:民政部门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凭证、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地政府公布的一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最低工资收入的2倍。

10、租房自住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
(2)所需材料:住房租赁合同(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家庭收入证明、户口簿等、提取人与租赁者的关系证明、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
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自房租发票载明日期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月房租费-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个月”的金额(月房租费用以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确认的租赁合同为依据,家庭工资收入以缴存及配偶双方工资收入和为依据)。

11、缴存人或直系亲属遇重大疾病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
(2)所需材料: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住院收费收据、医保部门医疗费用结算单、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等、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金额(即住院医药费用减去医保部门核报费用的余额)。

12、缴存人家庭遇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
(1)提取对象: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
(2)所需材料:家庭收入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及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事故(事件)证明、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书、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自事故(事件)证明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金额。

13、本市户籍下岗失业且未再就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下岗证(失业证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均可)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14、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15、离休、退休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离、退休证(养老待遇核发表或职工单位批准退休文件)、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17、出境定居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本人护照和签证等、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1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机关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户口薄等关系等、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
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19、被判刑并被单位开除
(1)提取对象:缴存人
(2)所需材料: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单位开除书面证明、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云浮市内的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均可)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提取时限:一次性提取;
(4)提取额度:全额销户提取。

二、业务经办网点及咨询电话
(一)中心直属网点:市区翠石路50号市房管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8825695;8181063
(二)云安管理部:云浮新区都杨镇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8298908
(三)罗定管理部:罗城街道柑园祥发路凤凰新城住宅小区H 座一、二层
咨询电话:3768372
(四)新兴管理部:新城镇黄塘路10号民政局二楼
咨询电话:2892611
(五)郁南管理部:都城镇锦绣路一巷7号二楼
咨询电话:733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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