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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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21〕11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

2021年8月28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福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福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福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福建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为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取消正高级教师条件中第十一条第3点“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者与班主任(德育)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专项表彰”和高级教师第十五条第2点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要求。

2. 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年8月31日。

3. 继续教育:2016年以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计算,2016年1月1日起按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规定执行,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无需提供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 工作量: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每年不少于190个工作日,循环教学不作要求,业务考核可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

5.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建议访问福建省教育厅官网获取准确信息。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一、资格条件1.申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正式教师资格,同时需在河南省中小学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2.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背景,包括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满足不同岗位职责的经验要求。

4.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包括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学成果、核心课程教学经验等。

5.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继续教育、培训经历。

二、评定程序1.教师提交评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和教学展示等操作,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

4.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打分、排名并提交审核结果给教育主管部门。

5.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三、评定标准1.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育研究成果等。

2.教师在学科专业方面的表现:包括培养学生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3.教师的师德表现:包括敬业精神、诚信、责任心等。

4.教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等。

四、权益保障1.评定职称的教师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

2.评定职称的教师在升职、晋级方面享有优先权。

3.评定职称的教师在参与项目申报、荣誉评定等方面享有优势。

4.评定职称的教师在个人成长、职业发展等方面得到认可和支持。

五、监督责任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定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评审委员会成员需遵守评审规则,公正评定申请者的职称。

3.申请者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同时,这也有助于搭建一种教师职业发展的机制,为教师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提供保障。

2024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2024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2024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一、综合素质1.遵纪守法,极端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育理想和职业道德。

2.追求事业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研究教育教学问题并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3.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协调能力。

4.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与发展,能够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心理健康指导。

二、教育教学能力1.具备较高的教师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主导和展示教育教学过程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在教学能力上拓宽实践研究,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教改建议和解决方案,并取得实际效果。

3.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并能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应用。

4.能够不断改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教学成果1.在教学实践中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如教学观点、教学设计、教学资源等,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项目和校际合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教学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成果等。

3.参与学术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如教育论文、教科研课题等,并能在相应领域发表论文或获得奖项。

四、教学管理能力1.能够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学习并提高学习效果。

2.具备较高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过程和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五、师德与师风1.守法遵纪,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参与师德建设活动,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师德风尚和教学秩序,做到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榜样作用。

六、教师荣誉1.有一定的学术声誉,能够获得教育行业或学术界的荣誉称号或奖项。

2.通过教育教学竞赛或评优评先等活动,获得奖项或荣誉称号。

综上所述,2024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主要侧重于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教学管理能力、师德与师风以及教师荣誉等方面的评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一、评定评分的原则1. 评定评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评定评分要科学、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业绩。

3. 评定评分要突出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的重要性,注重育人成效。

4. 评定评分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职称的要求,分类确定评分标准和权重。

二、评定评分的主要内容1. 教学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能力。

2. 教育管理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班级管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3. 教研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教研成果等方面的能力。

4. 学科建设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学科建设、教材选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能力。

5. 师德师风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力。

三、评定评分的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教育部门提交评定材料。

2. 评定委员会评审:由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评定材料进行评审,并分别对各项能力进行评分。

3. 综合评定:根据各项能力的评分结果,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4.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示形式向教师公布,并可以提出申诉。

5. 评定职称:根据评定评分结果,对符合相应职称标准的教师进行职称评定。

四、其他事项1. 申诉机制:教师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申诉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

2. 相关奖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职称津贴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分标准将在后续发布的通知中确定,敬请关注。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这些标准条件将为教师们提供准确的评定标准,并帮助他们了解如何达到中高级职称的要求。

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1. 学历要求:
- 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 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2. 年限要求:
- 中级职称:至少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
- 高级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

3. 业绩要求:
- 教学方面: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评估结果、教学论文、教学获奖等;
- 学术研究方面: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4. 培训要求:
- 中级职称:完成一定的教育培训学时;
- 高级职称:完成更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学时。

5. 业务水平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一定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 高级职称:具备较高水平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6. 专业素质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素质;
- 高级职称:具备更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素质。

结论
通过本文档,教师们可以了解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教师们应根据这些标准条件,不断提升自己的学历、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专业素质,以满足职称评定的要求,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以上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的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应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湖南省合法教师资格证书;
2. 在公立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3. 表现良好,德育与业务水平优秀;
4. 无不良行为记录;
5. 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学历要求
1.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并有不少于3年教学经验;
2.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不少于5年教学经验。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并有成果发表;
3. 在课堂教学中获得较好的评价,并能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四、科研与著作成果
1. 积极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参与科研项目并获得研究成果;
2. 发表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著作或参与编写教材等。

五、社会影响力
1. 在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声誉;
2. 获得过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荣誉。

请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标准以相关部门最新通
知为准。

教师们在评定职称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采取符合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简单策略。

202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02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七、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中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5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不同学段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幼儿园专任教师不低于4个“半日活动”或累计带班时间不低于16小时、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各学科周课时标准由县级教育部门确定。

专职教研员每学期听评课应不低于36节,讲授公开课、示范课应不低于2节。

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5年的,原则上应有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八、申报各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2.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

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

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最新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最新规定,2023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如下:
一、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1.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学科素养,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并能在教学中发挥创新能力;
3. 具备较强的教学智慧和方法论,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4. 具备良好的教学评价和反思能力,能够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教学管理能力
1. 具备较高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
2. 具备较强的课程设计和教材编写能力,能够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
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与教育管理部门、家长和同事合作;
4. 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开展教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师德与业务道德
1. 具备高尚的师德修养,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做到为人师表;
2. 具备较高的师德评价和师德自我反思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行为;
3. 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教育志愿服务。

根据以上标准条件,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将按照严格的审核程序进行,请教师们充分了解并积极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以上为最新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教师们可据此参考和准备。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评定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

一、评定条件:1.学历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的教学或研究方向相关。

2.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至少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职务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要求其担任过一定时间及以上的教学管理职务,如年级主任、系主任等。

4.课题研究情况: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在过去的5年内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课题。

二、评审程序:1.提交材料: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准备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教育项目等。

2.组织评审: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的材料将由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3.答辩演讲:通过初步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参加答辩演讲,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并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将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因素,做出最终的评价和决定。

三、评定标准:1.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评价、教学反思、课堂效果等方面的评估,评价教师在知识传授、教育引导和学生成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在科研领域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贡献。

3.教育项目:包括教育教学实践,如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创新、教材编写等,评价教师在教育方面的影响力和贡献。

4.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言行举止,包括对学生的关爱和辅导、对教学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等,体现教师的师者风范。

根据以上评定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对申报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保障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在这一细则的指导下,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得到全面的评估和提升,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基本条件(二)坚持以德为先。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六)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第四章绿色通道第十四条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限前6名);(三)中原名师;(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不再执行。

河南省中小学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三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称。

最新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最新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根据上海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的评定标准条件如下:
1. 学历要求
-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2. 教龄要求
-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教育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并且在取得本科学历后至少工作3年。

-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教育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并且在取得硕士学历后至少工作5年。

3. 业绩要求
-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具备较好的教学成果,如教学科研项目、教材编写、教学论文等。

-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在教学科研方面有显著的突出成就,如
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发表等。

4. 基本素质要求
-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具备良好的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 高级职称评定要求:具备深厚的教育学理论知识、教育科研
能力和师德师风。

请教师们根据以上评定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和相关证明,按时
提交申请。

祝各位教师能够顺利通过中高级职称评定。

这是根据最新通知提供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
准条件的基本信息,具体细则和要求请以教育局官方通知为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一、综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指导性文件,其制定旨在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本标准旨在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二、评价标准。

1. 专业知识与能力。

(1)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教学理论和方法,设计并组织高质量的教学活动。

(2)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 教育教学成果。

(1)教师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学生成绩、教学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2)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优秀的教学案例。

3. 师德师风。

(1)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忠诚。

(2)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 学术研究与教育管理。

(1)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参与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三、评定程序。

1. 申报材料。

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案例、师德师风材料等。

2. 学校评审。

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学术研究与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3. 上报审核。

学校将评审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4. 职称评定。

经过审核合格的教师,将被授予相应的职称,并颁发职称证书。

四、总结。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一、综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依据,是对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业绩的客观评价。

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评价标准。

1. 专业知识与能力。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够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能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究。

教师应具备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价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教育教学业绩。

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业绩突出。

通过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能够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

教师应具备创新教学的能力,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设计出符合教学目标的教学方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 师德师风。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要求教师言行举止得体,为人师表,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能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 教育科研能力。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如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研究等,能够体现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5. 其他。

此外,教师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还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管理班级和课堂,保障教学秩序。

三、总结。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应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不断完善自己,达到评价标准的要求,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支持。

只有如此,才能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黑龙江省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定新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定新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一、教育教学能力1. 专业知识: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2. 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教学中,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

4. 外语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包括用外语授课、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和参与国际交流等。

5. 实验教学能力:能够掌握实验教学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验教学的效果和效率。

二、教育教学成果1. 教学成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评价、教学竞赛获奖等。

2. 课题研究: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包括承担课题、参与课题等,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 论文发表: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包括独立发表或与他人合作发表等。

4. 教材编写:能够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工作,包括主编或参编教材等,编写出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教材。

5. 其他成果: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其他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成果,如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

三、师德师风表现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关心学生成长:能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与学生沟通交流: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 为学生服务: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注重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5. 参与学校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包括参与学生管理、组织课外活动等,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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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强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

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越,教学艺术精熟,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博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大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盛,教学业绩显赫,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赫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严重作用,取得了明明成就;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单薄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盛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结壮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盛,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
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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