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有企业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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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19 ≡-≡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滓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019年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版]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SE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国企干部选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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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干部选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领导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政策,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不得循私情、讲关系、打招呼,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符合企业实际需要,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二、选拔任用原则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都有机会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选拔任用。
第六条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注重竞争,通过比较、鉴别,选出最适合岗位需要的人才,坚持择优录取,任人唯贤。
第七条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注重干部的实际工作业绩和贡献,以及群众的公认度,优先选拔那些有真才实学、群众信任的干部。
第八条党管干部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出的干部符合党的要求,有利于党的事业发展。
三、选拔任用程序第九条动议。
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选拔任用岗位和人选的初步意见。
第十条民主推荐。
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第十一条考察。
对民主推荐中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第十二条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选拔任用人选。
第十三条任职。
对讨论决定的人选进行任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选拔任用管理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简化、变通。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8662fe19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84.png)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廉洁奉公,为民服务;(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具体如下:(一)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提任中层助理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龄。
(二)提任党委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六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选拔任用方案,明确选拔任用的岗位、条件、程序、时间等;(二)公布选拔任用方案,接受员工自愿报名;(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名单;(四)组织选拔任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面试;(五)对考试成绩进行汇总,确定考察对象;(六)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其工作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情况;(七)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八)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九)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十)对任职人员进行任职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国有企业公司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国有企业公司中层干部竞聘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f7589198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01.png)
国有企业公司中层干部竞聘方案XXXXXXX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XX公司班子研究,决定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选拔任用。
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任人XXX、德才兼备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3、坚持合理配置、精简高效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本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岗位XX个。
具体职位:经理助理:X名策划部:主任X名、副主任X名工程部:主任X名、副主任X名业务部:主任X名、副主任X名财政部:主任X名、副主任X名办公室:主任X名、副主任X名三、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XXX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讲研究、讲政治、讲正气。
2、正确行使职工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3、保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素养,有胜任职位所需的组织能力、文明水平和专业常识,在现有岗位实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1、公司正式在岗员工。
2、经理助理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中层正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中层正职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本级别副职1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中层副职需具有中专及以上文明水平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在本单元(部分)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都在良好以上,表现优秀的普通员工。
四、选拔程序制订工作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同意。
国有企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国有企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工作情况汇报](https://img.taocdn.com/s3/m/19df8d93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71.png)
国有企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工作情况汇报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不断探索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任职资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把有作为、有能力、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员工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在企业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
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
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
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
干部任用条例实施细则
![干部任用条例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e0331a6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8b.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四)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五)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资格;(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根据不同岗位和层级,可适当放宽或提高。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第六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动议;(二)民主推荐;(三)考察;(四)酝酿;(五)讨论决定;(六)任职;(七)任职前公示;(八)任职试用期;(九)任职考核。
第七条动议。
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委(党组)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第八条民主推荐。
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用人选。
第九条考察。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酝酿。
根据考察情况,对拟任用人选进行酝酿,形成讨论决定意见。
第十一条讨论决定。
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事项。
第十二条任职。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第十三条任职前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825c412284ac850ac024293.png)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管理员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9e8260c8ec3a87c24028c4d9.png)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
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d6cb2e265ce05087632136f.png)
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1 总则1.1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干部管理的现状,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列党政领导干部:1.2.1 公司以“威孚”冠名的子公司、分公司级的党政领导干部;1.2.2 公司分厂、部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1.2.3 公司派往投资单位的公司级党政领导干部;1.2.4 公司中层干部派往担任子公司、分公司中层职务的领导干部。
1.3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2选拔任用条件2.1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2.1.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1.2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2.1.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2.1.4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1.5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2.1.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共 7 页第 2 页共 7 页第 3 页3.2.5 党委或者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国有企业单位)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国有企业单位)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https://img.taocdn.com/s3/m/3d8e19b16bd97f192379e937.png)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 建设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启动。组织人事部 门经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综 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人员队伍进行分析研 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再进一 步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一条 选拔领导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和民主 推荐。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 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组织 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应当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 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人员的范围。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2020年8月16日
2020/8/16
1
目录
一、前 言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一、前 言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 规定,结合XX集团实际,集团党委制定了《中国 XX集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一、前 言
《规定》对全系统职数设置、条件资格、任 免权限、选任程序、制度要求、纪律监督、 培 养锻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选任程序和环节的相关规定在第五章。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 第十九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一般应当经过动议酝酿、 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听取意见、讨论决定、办理任 免等程序。
动测组听讨办 议评织取论理 酝推考意决任 酿荐察见定免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200fc4b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34.png)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0.20•【字号】•【施行日期】200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委,省直各局以上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的精神,省委决定对省管干部的提拔任用,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
现将《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充分认识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群众选人用人参与程度,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重要措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
二、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各局以上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所管理的干部任前公示的具体办法或细则,逐步推行。
条件未成熟的,可以先试点,后推行。
原则上在明年底前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三、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在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反馈。
中共广东省委2000年10月20日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程度,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管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必须坚持公开、民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公示对象是经省委审批拟提拔任职的省管干部。
(一)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提任的副厅级以上省管干部和省属资产经营公司、省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二)经省委、省政府企业审批小组同意拟提任的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省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三)广州、深圳市党政领导班子中的省管职务、地级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候选人。
(国有企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国有企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https://img.taocdn.com/s3/m/ca432bcf524de518964b7dc3.png)
测
评 推
组
织 考
听
取 意
讨
论 决
办
理 任
酿
荐
察
见
定
免
二、程序和环节
第二十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 建设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启动。组织人事部 门经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综 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人员队伍进行分析研
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二、程序和环节
考察领导人员,应当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 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 谈话等方法,全面考察其业绩、素质、能力和廉洁从 业等方面的情况。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二、程序和环节
第二十四条 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应当由党委集体讨论 作出任免决定。党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二、程序和环节
第二十五条 领导人员任免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规定需要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办理任职资格核准 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讨论
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3ef73f07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60.png)
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一、背景本报告旨在总结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果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本次工作报告的时间范围为XXXX年至XXXX年,涵盖了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所进行的主要实践与探索。
二、工作概况在这段时间里,公司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选拔任用机制的完善公司制定并修订了《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了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
通过实施该条例,公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2. 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公司积极开展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选派干部参加外部培训等方式,干部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政治素养得到了有效提升。
3. 监督检查的加强公司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公司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虽然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 选拔标准不够明确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选拔标准不够明确,导致选拔任用的干部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部分干部在工作中表现不佳,难以胜任岗位。
2. 选拔程序有待规范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有些部门在推荐干部时,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导致选出的干部质量参差不齐。
3. 监督体系不够完善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定的监督体系,但仍然存在监督盲区。
有些部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而被遮掩。
(国有企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国有企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https://img.taocdn.com/s3/m/b04485052e3f5727a5e962be.png)
选任程序和环节的相关规定在第五章。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 第十九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一般应当经过动议酝酿、 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听取意见、讨论决定、办理任 免等程序。
动测组听讨办 议评织取论理 酝推考意决任 酿荐察见定免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二条 选拔领导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 行考察。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任免的干部,由集 团公司组织考察或者联合相关子公司考察。
➢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 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 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 建设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启动。组织人事部 门经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综 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人员队伍进行分析研 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再进一 步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听取 意见
讨论 决定
办理 任免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一条 选拔领导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和民主 推荐。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 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组织 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应当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 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人员的范围。
动议 酝酿
测评 推荐
组织 考察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doc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doc](https://img.taocdn.com/s3/m/8ca8c3bcb4daa58da1114a1b.png)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1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规范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成立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直管企业),以及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直属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直属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指由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一)在直管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人员(不含市委直接管理的董事长、党委书记);(二)在直管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的人员;(三)在控股公司直属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未设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党委书记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机制相结合;(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依法办事。
第五条市国资委按照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并有一定年限的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三)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四)担任企业领导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同层次副职1年以上或下一层次正职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担任企业领导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下一层次正职2年以上或下一层次副职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五)身体健康;(六)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七)任党务职位的人员应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广东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粤府[1986]134号
![广东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粤府[1986]1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b3467f0f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0a.png)
广东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正文:---------------------------------------------------------------------------------------------------------------------------------------------------- 广东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粤府〔1986〕134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招用常年性生产岗位的工人,必须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内,有当年增人指标或减员的缺额。
任何单位均不得在计划外招收工人。
第三条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制定招工简章,其内容应包括招工名额、工种;招收对象、条件和地点;报名时间;考核方法;录用后的合同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
招工简章经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招工单位公布。
第四条从农村招用工人(包括招用征地农民),男性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五周岁,女性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周岁。
第五条企业招用工人,严禁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第六条企业招用工人,应先在各种经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中招收,工种、专业对口的,经用工单位技能考核合格,免予文化考核;从其他待业人员中招用从事技术性工作的工人,用工单位必须先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予录用。
第七条企业招用工人,应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提出招工计划,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下达,确定招工地点并指导招收。
招工考核由用工单位组织,确有困难的,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
第八条企业录用工人,必须填写《录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和花名册,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从农村招用工人,凡需要迁转户、粮关系的,必须报省劳动局审批,公安、粮食部门凭省劳动局《农村招收工人录用通知书》办理入户和粮食供应手续;不迁转户、粮关系的,报所在市、县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f3289a1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62.png)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12•【字号】•【施行日期】2016.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持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
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将我省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
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分类。
2.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
竞争性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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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有企业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选拔任用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
(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
(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
(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
(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管理员
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
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
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
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
(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