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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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2015)京知民终字第864号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一街2号11层1101。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李德睿,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上海国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879号B4楼。

法定代表人汪慰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伟国,上海市申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爱奇艺公司)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知)初字第200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国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国信公司)一审诉称:我公司经合法授权,享有《憨豆先生》系列动画片(以下简称涉案动画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现发现爱奇艺公司在其经营的爱奇艺网站对涉案动画片提供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我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爱奇艺公司:1、停止侵权;2、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7.8万元,维权的合理费用12370元。

爱奇艺公司一审辩称:第一,国信公司未获得涉案动画片的完整授权,其获得授权的公司与片尾显示的名称不同,因此国信公司主体不适格;第二,爱奇艺网站播放的作品与国信公司获得授权的作品名称、集数、每集时长不同,二作品是否是同一部作品应由国信公司举证证明;第三、我公司获得了涉案动画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第四,国信公司起诉之前未向我公司发出过任何通知;第五,本案中,国信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维权的合理费用过高,我公司的播放行为未收取费用,亦无过错。故请求法院驳回国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动画片片尾显示:TigerAspectProductionsLtd.2002(以下简称Tiger公司)。

沪著合备字-2013-0351号《著作权合同备案证书》中载明,制品名称为憨豆先生,许可人为Tiger公司,被许可人为国信公司,合同性质为专有许可,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31日至2016年2月1日,权利范围为复制权、出租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许可地域范围为中国大陆(不含港澳),以上事项,由国信公司申请,经上海市版权局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备案。备案日期为2013年1月14日。

2013年3月8日,Tiger公司的授权人RICHARDROBERTJOHNSTON代表Tiger公司签署《授权书》,

将涉案动画片的网络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点播、下载、轮播、直播、IPTV传输、P2P传输、网络电视、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机、机顶盒点播等权利授予国信公司。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国信公司有权以其名义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起诉投诉、刑事举报、签署和解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接受执行款项等。授权性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的独家可转授权。授权期限自授权书签署之日起三年。该授权签署之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已经发生的侵害前述授权内容的行为,国信公司亦可根据上述权利进行维权,并且,当该授权到期时,国信公司已经取证的维权案件,仍然可以继续处理直至案件结束。

上述授权书经英国公证处公证、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证明,并经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馆认证。

爱奇艺公司对上述权属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片尾署名为“TigerAspectProductionsLtd”,与授权书中的“TigerAspectProductionLtd”不一致。国信公司表示是笔误。

爱奇艺公司辩称,其依法获得了涉案动画片的授权,并提交了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央视网()播放的涉案动画片片尾网页打印件,片尾处显示“DistributedbyFremantleMedia”。

2、Fremantlemedialimlted(以下简称Fremantle公司)向PexlandInternational(Pictures)LTD(以下简称Pexland 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系英文文件,但未经具有合法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未经公证认证,爱奇艺公司称协议书上显示了Pexland公司的地址在广东,推定签署地也在广东,证据属于境内形成,可以不经公证认证。

3、Pexland公司于2013年5月1日向广东百视联影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该授权书未经双方签名盖章。

4、百视联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出具的证明,证明方舟国际影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exlandInternational (Pictures)LTD)为百视联公司(英文名称:PexlandInternational(Pictures)LTD)于2000年7月成立于香港的版权交易公司,为百视联公司在香港从事版权交易的子公司。”

5、百视联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向北京新声美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权利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授权期限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授权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6、北京新声美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向爱奇艺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权利为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为“自授权节目在甲方平台上线之日起至

2014年12月30日。”但授权书中没有显示甲方平台上线时间。

另外,爱奇艺公司还提交了百视联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签署的《动画片引进合同》、百视联公司与广东南方电视台少儿频道签署的《电视播映权许可协议书》,以证明百视联公司有权对涉案动画片进行分销。爱奇艺公司为证明其不负有提交涉案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举证义务,还提交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甘民三终字第027号判决书(以下简称027号判决书)予以证明。

国信公司对Fremantle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真实性不认可,对其他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其不认可爱奇艺公司获得了涉案动画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3年9月20日,国信公司申请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对爱奇艺网站进行公证保全,此次公证制作的(2013)沪黄证经字第9954号公证书(以下简称9954号公证书)显示,用IE浏览器登录“”,在搜索栏中输入“憨豆先生动画版”,点击“搜索”,搜索结果页面显示片名为“憨豆先生动画版”,播放次数以及播放列表等信息,其中播放次数为60319940次,播放列表显示1—26集。点击播放第3集,片头名称显示为“ArtfulBean”,返回播放列表,点击播放第16集,片头名称显示为“Cat-Sitting”,返回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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