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时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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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烟草公司
卷烟需求预测时间安排
4月1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京召开行业部署卷烟市场需求预测及建立预测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工商企业建立卷烟需求预测制度,在卷烟产销层面把工商企业紧密连接起来。卷烟需求预测的周期根据全国卷烟交易时间和流程主要分为年度预测、半年预测、半年预测季度调整和月度预测。卷烟需求预测上报以地市级公司为主体进行。
为全面贯彻国家局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局统一要求作好各周期卷烟需求预测工作,特对太原市公司各周期需求预测时间调整安排如下:
一、年度预测:
年度预测时间为每年9月25日——10月12日,各部门预测时间要求如下:
1、9月25日——10月8日,营销中心、四县/市营销部组织进行区域市场年度预测,10月8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市公司;
2、10月8日——10月12日,市公司对区域预测进行汇总和调整平衡后进行总量预测,并在10月13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省公司。
二、半年预测
上半年预测时间为11月1日——11月12日;下半年预测时间为4月25日——5月12日。各部门预测时间要求如下:
1、上半年预测时间
(1)11月1日——11月5日,营销中心、四县/市营销部组织进行区域市场年度预测,11月6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市公司;
(2)11月8日——11月12日,市公司对区域预测进行汇总和调整平衡后进行总量预测,并在11月13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省公司。
2、下半年预测时间
(1)4月25日——5月8日,营销中心、四县/市营销部组织进行区域市场下半年预测,5月8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市公司;
(2)5月8日——5月12日,市公司对区域预测进行汇总和调整平衡后进行总量预测,并在5月13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省公司。
三、半年预测季度调整
国家局每年对半年预测进行两次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根据国家局要求,对半年预测季度调整时间安排如下:
1、上半年季度调整预测时间
(1)4月15日——4月20日,营销中心、四县/市营销部结合一季度销售情况对上半年需求总量进行二次预测,4月20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市公司。
(2)4月21——4月23日,市公司对区域预测进行汇总和调整平衡后进行总量预测,并在4月23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省公司。
2、下半年季度调整预测时间
(1)10月15日——10月20日,营销中心、四县/市营销部结合一季度销售情况对上半年需求总量进行二次预测,10月20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市公司。
(2)10月21——10月23日前,市公司对区域预测进行汇总和调整平衡后进行总量预测,并在10月23日前将预测结果上报省公司。
四、月度预测时间
1、上月30日,采购部提供下下月的品牌变动情况
2、当月1日,经济运行科向营销中心和四县市提供下下月要货需求模版。
3、当月1——10日,营销中心和四县市组织进行下下月要货需求预测,并在10日前上报经济运行科。
4、当月11——13日,经济运行科汇总营销、四县需求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5、当月14-23日,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货源衔接,并在24日前将确定后的可供货源情况上报、经济运行科、主管领导。
6、每月25日,市公司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安排订单供货工作,并向营销、四县提供下下月可供货源情况。
7、下月15日以后,采购部根据可供货源品种、数量与供应商签定月度合同。
2007年4月21日